工程設計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設計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程設計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費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萬元。_____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9.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_____裝備。
9.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9.2.3 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9.2.5 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_____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_____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合同雙方簽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2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準文件:_________(見附件1);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文件: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
第二條 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周期,并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
┌──┬──┬─────┬──────┬──┐
│序號│文件│內容或名稱│文件提交日期│備注│
├──┼──┼─────┼──────┼──┤
│ │ │ │ │ │
├──┼──┼─────┼──────┼──┤
│ │ │ │ │ │
└──┴──┴─────┴──────┴──┘
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2.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
│序號│設計文件名稱│份數│交付日期│備注│
├──┼──────┼──┼────┼──┤
│ │ │ │ │ │
├──┼──────┼──┼────┼──┤
│ │ │ │ │ │
└──┴──────┴──┴────┴──┘
3.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周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托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5.對采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后,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6.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并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并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并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復制、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準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系并重新簽訂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3.由于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并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違約金。
5.由于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6.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 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承擔建設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統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寫本合同時,必須使用正楷,字跡工整清晰,填寫內容準確齊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設計項目表”,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列表填寫,附于合同后,雙方加蓋合同章和騎縫章;
四、本合同不適用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設計項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統一單位編號;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翻印。
工程設計合同3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有關規定,并結合甲方配電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接配電工程設計,確保設計圖紙通過供電部門的審查�,F為了充分明確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設計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設計內容和主要工作量
10KV線路(電氣)、10KV用戶開閉所、7930KVA三個變電所電氣和低壓出線開關下樁頭設計。(由甲方將土建電氣設計配線負荷表提供給電力設計單位)
四、委托事項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組織設計。乙方以總承包方式負責該工程的設計至圖紙加蓋供電部門的審核章后移交甲方。
五、設計準備
甲方負責提供供電方案答復意見書、場所平面圖、出線名稱和各出線負荷。
六、工程期限
1、乙方于合同簽訂后,在 個工作日內完成設計出圖工作,并具備送審條件。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應作相應順延:
2.1甲方不能按時提供資料;
2.2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方案發生重大變更的;
2.4非乙方原因造成影響工程進度的;
2.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耽誤工期的。
2.6因接入系統和外網因素影響而耽誤工期的。
七、合同價款、支付方式及調整
1、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設計費(含稅價,人民幣): 萬元整;預付定金為 萬元。余款在設計圖紙通過供電公司審核且加蓋審核章后甲方一次性付完。
2、價款調整
1.不采用可調方式,乙方包干。
2.符合第7條4款調整條件的可作相應調整。
3、可調整的條件
3.1額外增加或附加的`工程量;
4、調整的方式:
乙方將合同價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以作為合同方結算的依據。
八、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
1.1甲方是本設計工程的投資者,可對設計項目進行檢查、監督;
1.2履行完成本合同中所約定的事項;
1.3乙方在設計過程中如有需要甲方配合、協調工作時,甲方應以予幫助;
2、乙方
2.1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項;
2.2設計人設計完成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供電部門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2.3工程設計通過供電公司審核,且甲方付清設計費余款,3日內乙方將本工程有關設計圖紙加蓋供電公司審核章后移交甲方。
2.4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九、質量保證
本合同所委托項目:乙方確保設計圖紙符合國家和當地供電公司的要求和規定。
十、違約和爭議
1、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條款,不履行或不完全合適地履行雙方約定或法定的義務,均是有悖協議的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人民法院對爭議內容進行裁決。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不能執行,則合同雙方均不需對此負責�!安豢煽沽Α敝傅卣�、臺風、火災、戰爭、政府干預、罷工、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預見或避免的事故。由于不可抗力而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以書面通知對方,并于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況,以及有效證明文件。
十二、合同的生效與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受損的一方有權向對方要求補償所直接發生的所有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損失。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合同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面的修改。如任何一方需對合同的內容作出變更、修改或補充的建議,都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在征得對方簽署人會簽同意后,方可生效實施。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交付,費用結清一年后失效。
十四、本合同中如遇有涉及與供電相關部門的協調事宜,乙方將負責與供電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作商定。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工程設計合同4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準文件以及幕墻、門窗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設計范圍:外立面石材幕墻工程。
4、設計要求:各階段的設計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的相關規范、標準。
第二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備注
1建筑施工圖電子文件1合同簽訂2天內DWG格式
2結構施工圖電子文件1合同簽訂2天內DWG格式
3其他需要說明的資料、文件1合同簽訂2天內
第三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成果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備注
1幕墻招標施工圖8/10/15藍圖
注:設計內容可根據發包人需要選擇。
第四條本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1、設計費單價__30元/m2。
2、設計工程量__3400平方米。
3、本合同暫定總價__壹拾萬貳仟元整(¥10.00元)。
4、本合同設計單價包干(包干單價包括:設計圖紙所需的材料費、人工費、利潤、稅金及其他費用等),工程量按實計算。單價不包括審圖費用,圖紙審核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5、施工圖曬圖超過8份時,發包人應按實支付超出部分的曬圖費用。
6、效果圖費用另行結算。
第五條__設計費支付方式
序號設計費階段金額、百分比付款時間確認方式付款累計
金額百分比金額百分比
1定金40800.0040%合同簽訂____日內合同簽訂40800.0040%
2幕墻方案設計20400.0020%方案設計確認____日內圖紙簽字20400.0020%
3幕墻招標施工圖20400.0020%施工圖確認____日內圖紙簽字20400.0020%
幕墻施工招標結束后,在定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包人一次性付清。
5.1如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確認時間和設計費超過規定期限,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
5.2此圖紙在未來施工中標單位確定后,對設計人未中標的部分,則設計人免費參加設計交底、竣工驗收等其他現場服務共3人次,超過部分,差旅費、服務費(1000元/天.人)等其他所有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六條__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6.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若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若設計人已開始進行工作,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工作量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設計人收到定金的時間作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6.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6.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6.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住宿和辦公場地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6.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6.1.1、6.1.2、6.1.4、6.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6.2.2結構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二十五年。
6.2.3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6.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和補充。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工作,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本合同有關條款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并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合同履行完畢。
第七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設計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9.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9.3本合同生效后,雙方認為必要時,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4雙方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設計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內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二、設計與制作費用:_________________設計與制作費用總計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托設計與制作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將設計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
�。ぴ�(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四、設計與制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復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知識產權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制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托設計制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甲方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6
合同編號:
技術服務合同
項目名稱: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技術服務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住 所 地: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提供主體結構改造加固設計專項技術服務,并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1.技術服務的目標:
2.技術服務的內容:由乙方再委托安徽省建筑工程質監二站承擔) 。
第二條 乙方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 技
2. 技術服務時間:
3. 技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 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該建筑物相關原始檔案資料及后期維修改造資料。
2.提供工作條件:
�。�1)(2)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服務費:
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合同簽訂后支付20%定金;余款在交付成果時付清。
第五條 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第六條 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 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 (乙、雙)方所有。
第七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陳信堂為乙方項目聯系人。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2 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工程設計合同7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設計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鑒于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XX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
費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范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章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返天的成績離不開大家的幫助和支持。總之,20xx年我會以一顆感恩的心,不斷學習,努力工作。我有信心,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我會有更加出色的工作表現。
工程設計合同8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環山道路工程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_________車行道和人行道及排水等附屬構筑物。
1.4承包范圍:_________按招標文件及施工圖紙約定的范圍。
第2條合同工期
2.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2.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2.3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59天。
第3條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等級:_________優良
第4條合同價款
工程中標價:_________依據__________年全國市政及園林定額按四類二級取費,材料價格按照______年黃石市造價信息第二期為準,下浮17%為最終合同價。工程量據實結算。
第5條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_________
1、本施工合同;
2、技術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3、圖紙;
4、具有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6條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6.1適用法律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現行法律和行政法規;6.2適用標準、規范
6.2.1《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1—90;6.2.2
《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J041—98;6.2.3
《市政橋梁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2—90;6.2.4
其它與本工程相應的國家或行業施工操作規程和驗收標準。
第7條圖紙
7.1發包人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前向承包人提供圖紙2套。
7.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傳給第三方。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其他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7.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1套完整圖紙,供監理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8條工程監理
8.1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制,由監理。本工程總監理工程師:_________
8.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監理工程師,其主要職權:_________
8.2.1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2.2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審查權。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及時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對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應事先取得發包人的同意。
8.2.3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
8.2.4工程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8.2.5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
8.2.6在工程合同約定的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對工程量、工程價款的簽證權,未經監理簽證,發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
8.2.7監理單位有權提出調換承包人工作不力的有關人員。
8.3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監理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監理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天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監理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監理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指令后24小時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廠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監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
8.4監理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
8.5如需更換監理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9條甲方代表9.1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本工程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9.2甲方代表的職權是:_________
9.2.1參與工程管理、督察工程質量、進度,控制工程投資。
9.2.2對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工程材料、工程量、工程價款、工程變更、工程分包、工期順延的確認權。
第10條項目經理
10.1承包方項目經理:_________
10.2承包人依據合同,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發出的通知,送交監理工程師并經監理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10.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監理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監理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10.4承包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0.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11條發包人工作
11.1協助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前期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甲方成立專門負責移樹及遷墳工作的機構,有甲方牽頭,乙方配合,解決以上工作,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11.2協助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申請批準手續。
11.3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11.4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11.5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另行約定。
第12條承包人工作
12.1每月第一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12.2配合發包人工程前期及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遷墳等協調工作。
12.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費用自理。
12.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如發生損壞,由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
12.5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費用自理。
12.6保證施工場地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完工交付發包人前清理平整現場,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第13條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3.1承包人在本合同簽署后3天內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5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3.2承包人必須按監理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當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3.3承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以書面形式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理由和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監理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13.4因發包人原因未按照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監理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工期順延。
13.5監理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或在口頭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監理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按監理工程師要求作出處理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監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順延。
13.6由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報請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
13.6.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13.6.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支付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13.6.3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13.6.4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13.6.5不可抗力。
13.6.6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14條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15條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合同書約定的優良質量等級,質量等級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認可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6條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監理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監理工程師一經發現,承包人必須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質量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質量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監理工程師可隨時對工程的任何部位進行檢查檢驗。第17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或中間驗收條件,承包人首先須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時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監理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監理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監理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監理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監理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8條重新檢驗
無論監理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9條安全施工
19.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9.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9.3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自理。出現安全事故甲方罰款乙方5萬元。
19.4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5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裁定處理。
第20條工程量確認
20.1工程量的確認,由承包人申報,監理工程師會同承包人現場核實已完工程量并按合同規定計價后鑒證,承包人將監理工程師鑒證認可的工程量上報發包人核實后,由發包人確認工程量。標內工程量,由監理工程師核實、確認工程量。變更工程量,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_________
(1)單項變更工程量(增或減)在變更程序、手續完備的情況下由監理工程師審查,工程師復核后,發包人審核確認。
(2)變更金額計價原則按第23條有關規定執行。
20.2承包人每半個月的最后一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監理工程師接到報告后2天內按設計圖紙及現場實際情況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將計量結果及時反饋承包人報送給發包人。監理工程師在計量前24小時須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監理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3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額支付的依據。監理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4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監理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21條工程進度款支付
21.1承包人每月按監理工程師簽字驗收達到質量要求的工程量上報進度,經發包人抽檢核實認可后,支付80%的進度款,10%作質保金,質保金限額為合同價格的5%。
21.2工程款付到合同價款的80%時,即停付工程款直到工程完工。
21.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審計完后除預留5%的保修金外,其余一次付清。第22條材料采購
22.1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須按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清點材料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級等內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2.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2.4監理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2.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第23條工程變更
23.1施工中發包人若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監理工程師發出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監理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
23.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3.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換用,須經監理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換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3.4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后報工程師同意,發包人認可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原則執行;
23.4.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
23.4.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3.4.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變更價格,變更價格計算方式同投標價格計算方式。
23.4.4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承包人不向監理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3.4.5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23.4.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24條竣工驗收
24.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四套及竣工驗收報告。
24.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4.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4.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第25條竣工結算
25.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合同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5.2竣工驗收通過后,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到95%的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剩下的5%留作質保金,質保期滿,無質量缺陷后付清。
25.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25.4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第26條質量保修
26.1承包人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6.2質保期一年,自竣工驗收之日后的第一天開始計算。
第27條違約
27.1發包人違約。
27.1.1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7.1.2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27.1.3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7.2承包人違約。
27.2.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每延誤一天,罰款1000元。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承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7.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罰款3%的合同價款。
27.2.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27.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一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28條爭議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以向黃石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工程分包
29.1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將工程轉包給他人或將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29.2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責任。
29.3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0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第31條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1.1在施工中發掘出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如發掘出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1.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監理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32條合同解除
32.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2.2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2.3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但因承包人將工程轉包而致使合同解除的除外,這種情況發生時所做工程不予結算,1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也不予退還。
第33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33.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3.2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但工程質量缺陷責任依然存在。
33.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34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副本一式6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正本1份,副本3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9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設計人:
設計證書等級: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項目
1、建筑規模: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設計階段
�。�1)方案:
�。�2)初步設計:
�。�3)施工圖:
3、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風險提示:設計費
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并非強制性規范,而是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協商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避免因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不必要糾紛。
4、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設計內容設計人為發包人設計_________工程并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1、發包人_________區總平面布置;
2、發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3、發包人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注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注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
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七條 費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1、本合同簽署后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并經發包人審核通過后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風險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為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在發包人或設計人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只不過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仲裁或訴訟時也就未提出相應的請求,造成自己的權利未得到全面保護,如果您對這部分還有疑問,您也可以在簽合同之前咨詢專業的律師。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______%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風險提示:設計合理使用年限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的確定關于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體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分為四類:
第
一、對于臨時性建筑,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
二、對于易于替換結構構件的建筑,其設計使用年限為2________年;
第
三、對于普通房屋和構筑物,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四,對于紀念性建筑和特別重要的建筑結構,其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對于專業建筑工程,則應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規范要求確定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對于具體工程項目,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則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建筑等級、重要性來確定。在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內,工程承包人應當對該工程的主體結構(包括地基基礎)進行保修。
對此如果仍存在疑問,建議制定合同的時候咨詢專業律師,或者交由律師幫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違反規定而無效。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風險提示:賠償金的確定
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賠償金金額,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合同回避了關于賠償金的約定,或空白、或劃去、或直接刪去關于賠償金的規定。
如果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了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應當按約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實際損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約定的賠償金不過分高于實際損失時,法律應當
首先尊重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承認雙方約定的正當性。
若當事人約定的賠償金遠遠高于實際損失,基于公平原則,法律應予以必要干涉。因此,當事人在約定賠償金時,應充分考慮設計文件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慎重填寫賠償金金額。
�。�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________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________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風險提示:保密、知識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等的知識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并給設計人以補償;
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第十條 保密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2、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X即生效,一式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所:
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設計人:
住所:
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號: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意見:
經辦人: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0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今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飾工程設計,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具體如下所示:
一、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
2、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
3、設計范圍:_______________
4、設計造價:_______________
5、設計質量:符合國家及工程所在地相關規范要求,并按照本合同所附要求內容實施。
二、設計周期
1、乙方提交深化設計方案周期:合同簽署日后________工作日。
2、乙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本周期:甲方確認深化設計方案后_________工作日。
3、乙方提交階段工作的局部設計調整、變更文件周期:乙方簽收甲方設計調整、變更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_工作日。
三、雙方職責
1、乙方提供的項目設計圖紙,須甲方逐項確認。
2、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如不符合甲方設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設計并提交圖紙。
3、經甲、乙雙方確認過的設計內容,如有施工工藝、工期及造價等方面異議的,需雙方協商解決,并以書面確認簽證為準。
4、乙方設計有變動之處須提前向甲方提請設計變更通知及情況說明,由甲方認可,提供相關設計變更圖紙文件,經雙方簽字同意后,以更新的階段設計文件或設計變更單形式實施。
5、由甲方提出非功能的設計變更要求,作為設計單位的乙方需滿足變更要求,且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效果損失及責任。
6、未經甲方認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過的設計內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及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付返工費。
8、乙方需向甲方及施工單位提供針對項目實施前的圖紙技術交底,配合設備及材料選購,負責非標施工節點及制作部分的專業指導及監控。
四、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____________為該項目甲方代表,負責辦理甲方事。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項目設計任務書,進行設計要求交底,提供該項目相關圖紙資料。
3、甲方所提出的設計要求應客觀、合理,并遵循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風險提示:設計費
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并非強制性規范,而是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協商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避免因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不必要糾紛。
4、甲方應及時按合同支付合同價款予乙方,付款每逾期____日,甲方應支付設計費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給予乙方。
五、乙方工作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為該項目乙方代表,負責辦理乙方事務。
2、乙方必須完全了解甲方的設計意圖,設計圖紙需滿足甲方的設計要求,并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設計規范要求。
3、乙方對交付的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及時修改和補充。
4、乙方提供的階段過程圖紙一式_______份,施工圖紙一式_______份,超出部分圖紙費,向甲方實報實銷。
5、乙方制作的平面設計方案甲方不認可時,乙方應重新制作平面方案直至客戶滿意,由此所做工作不加收任何費用。風險提示:保密、知識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等的知識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并給設計人以補償。
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六、保密條款
1、甲方應維護項目中屬于乙方的設計知識產權,設計文件及資料僅限于合同約定的項目中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復制或給予他用。
2、甲方所需設計內容如為多重空間重復使用,須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甲方才可多次重復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
3、乙方也不得不經甲方允許披露上述文件。
七、付款方式風險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為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在發包人或設計人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只不過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仲裁或訴訟時也就未提出相應的請求,造成自己的權利未得到全面保護,如果您對這部分還有疑問,您也可以在簽合同之前咨詢專業的律師。
1、合同簽署日:甲方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該項目深化設計方案文本之日,經甲方確認,支付尾款_______________元。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設計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2、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將支付給對方總設計費的10%作為違約金。同時,定金不予返還。風險提示:賠償金的確定
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賠償金金額,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合同回避了關于賠償金的約定,或空白、或劃去、或直接刪去關于賠償金的規定。
如果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了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應當按約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實際損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約定的賠償金不過分高于實際損失時,法律應當
首先尊重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承認雙方約定的正當性。
若當事人約定的賠償金遠遠高于實際損失,基于公平原則,法律應予以必要干涉。因此,當事人在約定賠償金時,應充分考慮設計文件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慎重填寫賠償金金額。
3、由于乙方設計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時開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設計費_________%的賠償金。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并交________份到工程所在地建設單位備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體同等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間人):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工程設計合同。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工程設計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設計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協助乙方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 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工程設計合同。甲方因履行工程設計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 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4、工程合同稅費以及乙方合同報酬相關的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甲方工程設計合同金額超出元/平方米的部分均為本項目居間費用。(工程設計總費用為單位平方價格乘總建筑面積)
2、居間成功后,在每次甲方收到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后3個工作日內,按建設單位撥款70%比例進行計算支付乙方居間費,直至完成居間費用支付。
3、甲方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終止
1、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
工程設計合同12
發包方:
設計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年月簽訂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 鑒于:發包方和設計方于20xx年 6 月共同簽署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所有單體工程施工圖必須在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以保證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2.因功能改變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動,施工圖紙應保證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包括地庫、地下室增層、閣樓、機房變動等)。
3鋼結構的二次設計由發包方發包,并由設計方進行審核。
4.設計方須派駐設計代表,保證及時、有效的解決施工過程中的一切設計問題。
5.因出圖時間延誤,施工過程中設計問題解決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按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由設計方負責賠償。 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3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鑒于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范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名稱:
委托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工程設計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承擔的家裝設計指導服務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與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設計依據
1、甲方提交的項目基本設計資料。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技術標準。
第三條 本合同項目乙方提供的設計范圍、服務內容與要求:
1、設計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乙方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準,工程施工前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設計交底、答疑。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關信息資料的時間
甲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設計項目所需信息資料。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資料、份數與時間
1、在雙方簽定合同后,乙方在甲方要求時間提供本項目室裝飾方案(效果圖、施工圖等)一套供甲方評審。
2、乙方在甲方簽認本項目室裝飾方案與平面布置圖后____日之,向甲方提交經審查合格的裝飾施工圖___份(包括平面布置圖、立面圖、剖面詳圖等施工圖),并提交可供打印的電子文檔。
第六條 費用
1、合同總價款
雙方商定本項目總價款(包括現場指導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2、設計服務內容包括:室裝修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效果圖與各配套專業施工圖。
3、本項目實際測量建筑面積如與甲方提供面積不一致,以實際面積為準。
4、上述費用包含項目稅費,乙方在收到項目總價款之后,提供收據證明。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后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即總價款的20%¥__________元整,大寫(整)。
2、乙方完成方案后交付甲方,甲方確定最終設計方案后三天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0%即¥__________元,大寫(整)。
3、乙方完成施工圖后,以紙質或電子文檔方式交付并得到甲方最終確認后,甲方后三天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大寫(整)。
在乙方提供完合同所有服務后,甲方應在三日之向乙方支付該項目其余合同總價款10%,即¥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
4、甲方通過現金支付或打至乙方指定賬戶。
第八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設計項目所需信息資料并對其正確性、完整性負責。
(2)、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金額。
如甲方在未告知與乙方協商的`情況下逾期支付,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逾期違約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委派具有相應經驗資質的技術人員跟進負責本項目。
(2)、乙方負責其派出的技術人員的薪酬、項目設計、現場指導相關費用。
(3)、乙方應按相關國家規定標準進行本項目設計和工程現場指導工作,接受甲方指導和管理,保證項目進度和質量。
(4)、由于乙方失誤等原因,延誤了工程進度,服務不到位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負責提供補救措施
(5)、乙方向甲方與施工單位進行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現場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第九條 仲裁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與時協商解決。
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將按以下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調解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在仲裁期間,合同停止執行。
第十條 其它
1、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容以外的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與時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2份,正本2份,甲方和乙方各持1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5、本合同附件與雙方認可并簽名的來往、文件資料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對本合同與其附件的容和有關資料,必須,不得泄漏給第三者。
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賠償責任。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工程設計合同15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設計,工程地點為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 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標準、燃氣、冶金、石化行業技術標準及其他相關設計標準和規范。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 1合同書及附件。
3.2發包人要求。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及設計內容:
項目名稱: 設計內容:
第五條 發包人給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甲方須提供一切設計方所需資料,時間根據設計方的需要確定。
第六條 設計人給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及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石家莊或郵寄。
第七條 費用
雙方商定,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為 元整(¥ 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
設計人完成本項目,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時,發包人向設計人一次性支付設計費叁萬零柒佰捌拾元整(¥ 元)。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規范進行設計。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條件,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按該階段支付設計費。
9.1.4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對本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可靠性、投資經濟性、合理性負責。
9.2.2設計人應按國家及行業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及本合同技術附件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3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完善或補充,設計人有責任承擔在設計文件執行過程中作相應的'服務。由于設計人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雙方按損失額度確定。
9.2.4設計人應按時提交設計文件。
9.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9.2.6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施工與調試期間,設計人應及時處理出現的設計問題,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9.2.8設計人未經發包人許可,不得將設計任務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設計質量、功能問題,由設計人承擔責任。
9.2.9在設計過程中,設計人應滿足發包人在不超出原定設計范圍內提出的要求。
第十條 保密
發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資料以及設計成果資料未經發包人同意。設計人不得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
本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
12.2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4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即生效,一式計人各執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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