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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個人土地買賣合同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個人土地買賣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農村個人土地買賣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乙方
甲方不干預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土地總面積為 平方米。實際方位 。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后,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永久使用權; 在該土地范圍內建筑房屋; 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后的賠償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2, 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1、該土地轉讓費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寫: )人民幣。
2、其余款項在 年 月 日前交清。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1、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幣元轉讓費后,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家庭單位所有,轉讓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
3、乙方在使用土地時若需要辦理手續時,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協議由村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場見證。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共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個人土地買賣合同2
第一條本協議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方式: 。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協議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_____。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_____。
第六條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協議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作為履行協議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協議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協議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2) ___________;(3)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協議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協議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協議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協議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協議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協議;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協議。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協議,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協議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協議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協議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協議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協議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協議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協議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協議,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協議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出讓人(簽章):_________受讓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個人土地買賣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置為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_。
第四條 土地轉讓費總額為 ,大寫 ,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 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 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個人土地買賣合同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所有集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土地情況
第二條轉讓期限
第三條本協議簽訂后______日內甲方將土地轉讓、交付給乙方;本土地轉讓費用總共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土地交付后,乙方將土地轉讓費用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土地轉讓乙方前,甲方享有對本土地全部權益,保證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權利瑕疵和各種費用的拖欠
第五條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須對原有老宅進行拆除運走,對老宅基地進行平整,老宅周邊樹木及植被保留原狀
第六條土地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對本土地及地上附著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處置權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征地補償:_________________土地交付乙方后,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征收該土地時,土地、地上物等拆遷、安置、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或者反悔,如有違反或反悔,違反或反悔一方必須承擔對方投入、以及日后發展及可預期收益等一切責任及全部經濟損失。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個人土地買賣合同5
甲方:
乙方:
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基地房屋買賣事項訂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乙自愿將坐落在張村村東的宅基地房屋一套出售給乙方。(240平方米,以實際測量為準)
二、甲方保證宅基地手續清楚(以張壽富家人農業戶口前的'名字,前三年宅基地手續檔案,全權委托乙方,另立協議,簽訂合同之日起120天辦完)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成交價為每平米1500元(壹仟伍佰元)年限67年,乙方從簽訂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款總房價(60%)元,余款在甲方交付房屋宅基地手續后一次付清。
四、若發生與雙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五、外墻北立面為瓷磚,南立面為水泥拉毛,內墻為毛墻毛地,前后兩個門,所有門窗都為塑鋼門窗,甲方負責樓上樓下上下水接通到位。乙方如需加蓋部分,需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協商。
六、如遇拆遷征用,地面附屬物及賠償都歸乙方。
七、違約責任:乙方中途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價5%的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向乙方在10天內退還所有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5%違約金。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需向對方支付房價2%滯納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宅基地手續費用為3萬元,甲乙雙方各壹半。
十、宅基地手續未2.67畝超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個人土地買賣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房屋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所賣房屋是住宅樓一棟(四樓四間),磚混結構,坐落在臺江縣臺拱鎮秀眉東大道,革東沖320國道旁原龍氏酒樓,土地面積為394.5平方米(土地證號為:臺國地土( )第號),建筑面積為730.57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總證)臺房權證臺江縣字第(1999)1779號,現還在臺江縣信用社抵押貸款,房屋租給高鐵民工住宿,于20____年9月15日到期。
第三條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價款為208萬元。
付款方式:(1)于20____年8月日,先預付定金20萬元;(2)20____年月日付88萬元;(3)20____年2月30日付100萬元(春節前付清)。
第四條房屋產權和其他具體狀況的承諾
1、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產權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該棟房屋原來的`水電立戶及設施屬于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時間于20____月3月10日前,甲方將房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全部交給乙方。
4、乙方得證后,若乙方沒有過戶,拿我原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去貸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負責。
5、房屋賣給乙方后屬于乙方資產,由乙方隨時轉讓或改造,甲方無權干涉,不論房屋改造或轉讓,過戶、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6、土地房屋轉讓的各項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除國家政策,天災人禍,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擔滯納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納乙方滯納金。
第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量解決。
此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個人土地買賣合同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的房屋出售給乙方,其房屋建筑面積為1241.41m2,(安房權證縣房臨字第0000020909號),土地面積為2131.25m2,(國用( )第006891號)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本宗房屋及土地總價格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二、甲方保證本宗房屋及土地系甲方合法的.個人私有財產,并已取得房管局、國土局的一切合法手續。
三、甲方保證本宗房屋及土地與其它單位和個人無任何經濟及其它法律問題糾紛,如今發生一切糾紛概由甲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四、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房屋及土地的過戶手續。
五、本合同一經簽字,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和終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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