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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的合同(集錦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證券的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證券的合同1
會員姓名 會員類別
會期 咨詢費
會員編號 客服人員立合同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西安天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托乙方提供投資咨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咨詢服務的范圍及方式
。ㄒ唬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ǘ 就本合同規定的咨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短信、傳真、 e—mail )。
2。于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咨詢。
第二條 咨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一)會員制
1。短信會員________/季 送一個月
2。金卡會員________/季 送一個月
3。貴賓會員________/季 送一個月
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
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________% 做為該筆操作咨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后再行提成。
第三條 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著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托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發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外,并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ㄒ唬┎坏檬帐芗追劫Y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ǘ┏盍碛幸幎ɑ蚣追搅碛兄甘就猓曳綄σ蛭嘘P系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 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書的內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于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ǘ┘追降淖C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系。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ㄈ┮虿豢煽沽υ斐尚畔魉椭袛嗯c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ㄋ模┘追讲坏脤⒁曳剿峁┑难芯糠治鲆庖娀蚪ㄗh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ㄎ澹┘追酵顿Y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執行,有效時間自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共計________個月。
第六條 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 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合同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咨詢時間成本后剩余的費用。
。ㄈ┖贤K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咨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合同,乙方即預收全額咨詢費,并出具收據。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合同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
證券的合同2
甲方(債券發行方):__________ 乙方(債券承銷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采用招投標方式發行“__________金融債券(以下簡稱債券),負責債券招投標發行的組織工作;乙方自愿成為該種債券承銷商,承諾參與投標,并履行承購包銷的義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債券種類與數額
本協議項下債券指甲方按照年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債券發行計劃采用招投標方法發行的債券。甲方根據其資金狀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分批確定發行數量。乙方承銷數量包括中標數量和承銷基本額度。
第二條 承銷方式
乙方采用承購包銷的方式承銷該債券。
第三條 承銷期
每次債券承銷期由甲方在債券發行公告和/或發行說明書中確定。
第四條 承銷款項的支付
乙方應按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將債券承銷款項及時足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異地承銷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電子聯行劃款,同城承銷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甲方指定賬戶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行手續費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銷債券總額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發債說明書中確定)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該筆費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銷款后十個營業日內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 登 記托管
債券采用無紙化發行,中XX公司(以下簡稱中XX公司)負責債券的登記托管。
第七條 附屬協議
甲乙雙方均認可,通過債券招標系統在招標期間按規定格式傳送和給出的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均為本協議項下附屬協議。
第八條 信息披露
一、甲方應于每次債券發行前向承銷人提供招投標辦法和發債說明書,并于招投標結束后發布發行公告;
二、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告每次債券發行的發債條件和發債方式;
三、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四、甲方應按年披露其財務狀況及其他有關債券兌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如下:
1、甲方有權按債券發行條件和乙方承銷額向乙方收取債券承銷款項;
2、在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債券招投標發行額度內確定乙方的基本承銷額度,全體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總額不超過發行總額的___%,并在承銷團成員之間等額分配;
3、債券發行的招投標條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確定;
4、按照國家政策,自主運用發債資金。
五、甲方的義務如下:
1、甲方應依約履行歸還本息的義務,不得提前或推遲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2、甲方應按債券發行條件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
3、甲方保證其采用的發債方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并保證對全體承銷商給予同等待遇;
4、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披露信息。
第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參與每次債券發行承銷投標;
2、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兌付本金時向甲方收取兌付手續費;
3、有權向認購人分銷債券;
4、按甲方的發債條件取得發行手續費;
5、可獲得承銷期內(發行起始日至繳款日之間)分銷認購款的暫存利息;
6、有權參加甲方舉行的發行預備會議,有權獲得甲方招投標發債的所有應依法公告的信息。
7、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后,可在同業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甲方參與同業債券交易時,乙方可與甲方進行對手交易。
8、有權無條件退出承銷團,但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
七、乙方的義務如下:
1、應以法人名義參與債券承銷投標;
2、應按時足額將債券承銷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3、應按債券承銷額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依約進行分銷;
3、應嚴格按承銷額度分銷債券,不得超冒分銷;
如甲方在招投標發債中確定了每個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乙方應承擔該基本承銷額度的承銷義務。
乙方有義務按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和發行條件參與債券發行投標,不得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乙方應將發行經辦部門、人員授權或變更等情況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和中XX公司。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能依約支付承銷款項,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付款部分和違約金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其他債券的本息中扣除;繳款逾期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項部分的承銷額度,乙方自動喪失承銷商資格,但對已承銷的債券仍應按本協議承擔義務;乙方如借承銷債券之機超冒分銷債券,超冒分銷部分甲方不予確認,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其承銷商資格的.的權利;甲方如未依約履行債券還本付息義務,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如未按發債條件承擔分配的基本承銷額度,或連續三次不參與投標或未按規定進行有效投標的,則視為自動放棄承銷商資格。
第十二條 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如本協議與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一致時,甲乙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在承銷結束日前的任何時候,如發生政治、經濟、金融、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變故,而這種重大變故已經或可能會對甲方的業務狀況、財務狀況、發展前景以及本次股票發行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則乙方可決定暫緩或終止協議。
第十四條 附則
八、本協議項下附件包括:
1、發債說明書;
2、債券發行辦法;
3、甲方出具的招標書
九、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正式文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二、本協議適用于甲方年發行的債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證券的合同3
基金發起人:_________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
目錄
一、前言
二、釋義
三、基金合同當事人
四、基金發起人的權利與義務
五、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六、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七、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換條件與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況
十一、基金的設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十五、基金的轉托管
十六、基金資產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銷售
十八、基金的注冊登記
十九、基金的投資
二十、基金的融資
二十一、基金資產
二十二、基金資產估值
二十三、基金費用與稅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與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終止與清算
二十八、業務規則
二十九、違約責任
二十九、違約責任
三十、爭議處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與終止
一、前言
為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明確基金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規范基金運作,依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基礎上,訂立本協議(以下稱"本基金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之規定,若本基金合同內容存在與該法沖突之處的,應以該法規定為準,本基金合同相應內容自動根據該法規定作相應變更和調整。屆時如果該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對前述變更和調整進行公告的,還應進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規定本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基本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包括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鸢l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成為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鹜顿Y者自取得依據本基金合同發行的基金份額時起,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按照《暫行辦法》、《試點辦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由基金發起人按照《暫行辦法》、《試點辦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設立,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設立的批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保證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由于證券投資具有一定的風險,因此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釋義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銀華-道瓊斯88精選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本合同及對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3.招募說明書:指《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4.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5.銀行監管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及/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6.《證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7.《合同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8.《基金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9.《暫行辦法》:指1997年11月14日經國務院批準發布并施行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10.《試點辦法》:指xx年10月8日由中國證監會發布并施行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
11.元:指人民幣元;
12.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約束,根據本《基金合同》享受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
13.基金發起人:指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基金管理人:指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指_________銀行;
16.注冊登記業務:指本基金登記、存管、清算和交收業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賬戶管理、基金份額注冊登記、清算及基金交易確認、代理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
17.注冊登記機構:指辦理本基金注冊登記業務的機構。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機構為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本基金注冊登記業務的機構;
18.《公開說明書》:指《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公開說明書》,即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個月公告一次的有關本基金的簡介、投資組合公告、經營業績、重要變更事項和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應披露事項的說明;《公開說明書》是對《招募說明書》的定期更新;
19.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20.個人投資者: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投資者;
21.機構投資者:指在中國境內合法注冊登記或經有權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和有效存續并依法可以投資本基金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它組織;
22.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國境內合法設立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2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規定參加的會議;
24.設立募集期:指自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時間段,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2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自《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基金凈認購額超過人民幣2億元,且認購戶數達到100人的條件下,基金發起人依據《基金法》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備案手續后,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6.基金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終止事由出現后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程序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終止基金的日期;
27.存續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28.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9.認購:指在本基金設立募集期內,投資者申請購買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30.申購: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續期間,投資者申請購買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31.贖回: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購回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32.轉換: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續期間,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申請將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行為;
33.轉托管:指投資者將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額從一個交易賬號指定到另一交易賬號進行交易的行為;
34.投資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時,向基金托管人發出的資金劃撥及實物券調撥等指令;
35.銷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為辦理本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36.銷售機構:指基金管理人及銷售代理人;
37.基金銷售網點: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及基金銷售代理人的代銷網點;
38.指定媒體: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報紙、互聯網網站;
39.基金賬戶:指注冊登記機構為基金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由該注冊登記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的基金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40.開放日:指為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41.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者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日期;
4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43.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購買的各類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以及其他投資等的價值總和;
44.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45.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的過程;
46.標的指數:指本基金投資組合跟蹤的對象指數,本基金以_________指數為標的指數,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基金合同規定的程序變更標的指數。
47.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以及其他對本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4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克服、無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簽署之日后發生的,使本合同當事人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火災、政府征用、沒收、法律變化、突發停電或其他突發事件、證券交易場所非正常暫;蛲V菇灰椎取
三、基金合同當事人
(一)基金發起人
名稱: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總經理: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
存續期間:_________
(二)基金管理人
名稱: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總經理: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
存續期間:_________
(三)基金托管人
名稱: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
存續期間: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投資者自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認和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為必要條件。
四、基金發起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基金發起人的權利
1.申請設立基金;
2.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基金發起人的義務
1.遵守基金合同;
2.公告招募說明書;
3.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本基金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4.基金不能成立時按規定退還所募集資金本息、承擔發行費用;
5.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謹慎、有效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2.根據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制訂并公布有關基金募集、認購、申購、贖回、轉托管、非交易過戶、凍結、質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業務規則;
3.根據本《基金合同》的規定獲得基金管理費,收取或委托收取投資者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及其他事先公告的合理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
4.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銷售基金份額;
5.提議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7.依據本《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了本《基金合同》或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并對基金資產或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并有權提議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更換基金托管人,或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代理人,對基金銷售代理人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檢查;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基金銷售代理人的作為或不作為違反了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銷售代理協議,基金管理人應行使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銷售代理協議賦予、給予、規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權利和救濟措施,以保護基金資產的安全和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9.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和贖回申請;
10.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依法為基金融資;
11.依據本《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法》,代表基金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
13.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據本《基金合同》制訂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14.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義務
1.遵守基金合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3.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資產;
4.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辦理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業務或委托其他機構代理該項業務;
5.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進行基金的注冊登記或委托其他機構代理該項業務;
6.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資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資產相互獨立,保證不同基金在資產運作、財務管理等方面相互獨立;
7.除依據《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運作基金資產;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進行的監督;
9.按照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份額凈值;
10.嚴格按照《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1.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2.按基金合同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3.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受理申購和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和分紅款項;
14.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據《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編制基金的財務會計報告;
17.保管基金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15年以上;
18.確保向基金投資人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發出;保證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9.參加基金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資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0.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因過錯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或因處理基金事務不當對第三人所負債務或者其受到的損失,應以其自有財產承擔,其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基金托管人因過錯造成基金資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3.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本基金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4.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間進行有損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及資源分配;
25.負責為基金聘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
26.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基金托管人的權利
1.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依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
3.監督基金的投資運作,如認為基金管理人違反了《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人的利益。除非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托管協議》規定,否則,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4.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有權對基金管理人的違法、違規投資指令不予執行,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6.法律、法規、《基金合同》以及依據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義務
1.基金托管人將遵守《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處理基金事務;基金托管人保證恪盡職守,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謹慎、有效地持有并保管基金資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資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資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資產相互獨立,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資產與其托管的其他基金資產相互獨立;對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暫行辦法》、《試點辦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基金托管人違反此義務,利用基金資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謀取利益,所得利益歸于基金資產,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基金托管人不得將任何基金資產轉為其自有財產,違背此款規定的,將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復所涉及的基金資產的原狀、承擔賠償責任;
5.除依據《暫行辦法》、《試點辦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資產;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7.以托管人和基金聯名的方式為基金開設證券賬戶,以基金的名義開立銀行存款賬戶等基金資產賬戶,負責基金投資于證券的清算交割,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并負責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
8.對基金商業秘密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投資者進行基金交易有關情況負有保密義務,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或投資者的相關情況及資料等;除《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從司法機構、中國證監會或其他監管機構的判決、裁決、決定、命令而作出的披露不應視為基金托管人違反本《基金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及本基金的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
11.按規定出具基金業績和基金托管情況的報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
12.在定期報告內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見,說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本《基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13.保存有關基金托管事務的完整記錄15年以上;
14.按規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5.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相應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6.參加基金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資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7.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8.基金管理人因過錯造成基金資產損失時,基金托管人應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19.因過錯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或因違背托管職責或者處理基金事務不當對第三人所負債務或者其受到的損失,應以其自有財產承擔,其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法、違規的,不予執行,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21.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基金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22.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和依據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1.按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行使表決權;
2.按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取得基金收益;
3.監督基金經營情況,查詢或獲取公開的基金業務及財務狀況的資料;
4.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
5.在不同的基金直銷或代銷機構之間轉托管;
6.獲取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資產;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據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的規定履行其義務;
8.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9.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時依據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據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10.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據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1.遵守基金合同;
2.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承擔基金合同規定的費用;
3.以其對基金的投資額為限承擔基金虧損或者終止的有限責任;
4.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本基金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動;
5.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一)召開事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修改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決定終止基金;
5.與其它基金合并;
6.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
8.更換標的指數,但本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9.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
以下情形不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調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
2.在本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變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或在中國證監會允許的條件下調整收費方式;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必須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生變化;
5.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6.按照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二)召集方式
1.在正常情況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在更換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未行使召集權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無法行使召集權的情況下,可由持有本基金10%(不含10%)以上份額的持有人就同一事項召集;若就同一事項出現若干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提案,則由提出該等提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共同推選出代表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三)通知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在會議召開前30天,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至少一種信息披露媒體公告通知;鸱蓊~持有人大會通知至少應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權益登記日;
(4)代理投票授權委托書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委托書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
2.采取通訊方式開會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召集人決定通訊方式和書面表決方式,并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式和聯系人、書面表決意見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四)會議的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或通訊開會方式召開。
會議的召開方式由召集人確定,但更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須以現場開會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書委派代表出席,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現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書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利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利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不含50%)。
2.通訊方式開會:通訊方式開會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表決。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規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兩個工作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至少一種公眾媒體上連續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少于在權利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不含50%);
(4)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書符合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
(5)會議通知公布前已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表面符合法律法規和會議通知規定的書面表決意見即視為有效的表決;表決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無效表決。
3.如果開會條件達不到上述現場開會或通訊方式開會的條件,則對同一議題可履行再次開會的程序,再次開會日期的提前通知期限為10天,但確定有權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資格的權利登記日不應發生變化。
4.屬于以現場開會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書符合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利登記日持有的基金份額憑證顯示,全部有效的憑證所對應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利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不含50%)。
5.屬于以通訊表決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會議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規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2)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少于在權利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不含50%);
(4)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書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本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
(5)會議通知公布前已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修改基金合同、決定終止基金、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單獨或合并持有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大會召集人發出會議通知前向大會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也可以在會議通知發出后向大會召集人提交臨時提案,臨時提案應當在大會召開日前10天提交召集人。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集現場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日5天前公告。否則,會議的召開日期應當順延并保證至少有5天的間隔期。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召集人對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的臨時提案應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應當在大會召開日5天前公告。大會召集人應當按照以下原則對提案進行審核:
(1)關聯性。大會召集人對于提案涉及事項與基金有直接關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職權范圍的,應提交大會審議;對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如果召集人決定不將提案提交大會表決,應當在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進行解釋和說明。
(2)程序性。大會召集人可以對提案涉及的程序性問題作出決定。如將其提案進行分拆或合并表決,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變更的,大會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問題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決定,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程序進行審議。
單獨或合并持有權利登記日基金總份額10%(不含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未獲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需由單獨或合并持有權利登記日基金總份額20%(不含2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未獲得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其時間間隔不少于六個月。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款規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監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額50%以上多數(不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2)通訊方式開會:在通訊方式開會的情況下,公告會議通知時應當同時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第二天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構監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1.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表決權。
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不含50%)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2)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作出。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提前終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項必須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4.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書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票人。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進行要求重新清點;監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
2.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方式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中國證監會或其他有權機構核準或備案的,自履行完畢相關手續之日起生效。
除非本《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均有法律約束力。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換條件與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條件
1.基金管理人的更換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中國證監會批準,須更換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
(2)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認為更換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總份額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退任;
(4)中國證監會有充分理由認為基金管理人不能繼續履行基金管理職責。
基金管理人辭任,但新的管理人確定之前,其仍須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2.基金托管人的更換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批準,須更換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
(2)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認為更換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總份額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要求基金托管人退任;
(4)銀行監管機構有充分理由認為基金托管人不能繼續履行基金托管職責。
基金托管人辭任的,但新的托管人確定之前,其仍須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職責。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更換原基金管理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代表每只基金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通過;鸱蓊~持有人大會還需對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決議。
(3)批準:新任基金管理人經中國證監會審查批準方可繼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換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監會批準后5個工作日內公告。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時更換,中國證監會不指定且沒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進行公告時,代表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額的并且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按本《基金合同》規定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5)交接:原基金管理人應作出處理基金事務的報告,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事務的移交手續;新任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托管人核對基金資產總值和凈值。
(6)基金名稱變更:基金管理人更換后,如果更換后的基金管理人要求,應按其要求替換或刪除基金名稱中與原基金管理人有關的名稱或商號樣。
2.基金托管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更換原基金托管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代表每只基金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通過;鸱蓊~持有人大會對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決議。
(3)批準:新任基金托管人經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審查批準方可繼任,原任基金托管人經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批準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換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批準后5個工作日內公告。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時更換,中國證監會不指定,且沒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進行公告時,代表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額的并且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按本《基金合同》規定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5)交接:原基金托管人應作出處理基金事務的報告,并與新任基金托管人進行基金資產移交手續;新任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核對基金資產總值和凈值。
十、基金的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
(二)基金類型:_________。
(三)基金投資者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規章禁止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四)基金的投資目標:本基金將運用增強型指數化投資方法,通過嚴格的投資流程和數量化風險管理,在對標的指數有效跟蹤的基礎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數的投資收益率,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五)存續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額面值:每份基金份額面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十一、基金的設立募集
(一)設立募集期限
自《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最長不超過3個月。
(二)銷售場所
本基金通過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網點公開發售。
(三)投資者認購原則
1.投資者認購前,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認購的金額。
2.設立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首次認購金額不得低于_________元,追加認購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四)認購費用
本基金認購費率不高于認購金額(含認購費)的_________%。認購費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設立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計入基金資產。
(五)認購份數的計算
本基金的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凈認購金額。計算方法如下:
(1)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2)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3)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認購份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歸基金所有。
(六)基金認購的規定
關于本基金認購的具體規定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明書或發行公告中規定。
(七)首次募集期間認購資金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資金的利息在全部認購期結束時歸入投資者認購金額中,折合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
(八)認購的程序和方法
1.認購程序
投資人認購時間安排、投資人認購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請詳細查閱本基金的發行公告。
2.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3.認購確認
銷售網點(包括直銷中心和代銷網點)受理申請并不表示對該申請是否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銷售網點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有效應以基金注冊登記與過戶機構的確認登記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成立
投資者繳納認購的基金份額的款項時,基金合同成立。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凈認購金額超過_________億元并且認購戶數達到或超過_________人。
2.基金管理人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十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并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資人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商業銀行,不得動用。
(三)基金募集失敗
1.募集期限屆滿,未達到基金合同生效條件,或設立募集期內發生使基金合同無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則基金設立募集失敗。
2.本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天內返還投資人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3.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
(四)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本基金存續期間內,有效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_________個工作日達不到_________人,或連續_________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說明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以及解決方案。存續期間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_________個工作日達不到_________人,或連續_________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基金管理人有權宣布本基金終止,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辦理。
十三、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與贖回辦理的場所
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銷售代理人。
投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與贖回辦理的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本基金為投資者辦理申購與贖回等基金業務的時間即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明書及公開說明書中規定。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進行相應的調整,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申購的開始時間
本基金的申購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過30個工作日開始辦理。
3.贖回的開始時間
本基金的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過三個月的時間開始辦理。
申購、贖回的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具體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中規定。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或交易所交易時間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并公告。
4.在確定申購開始時間與贖回開始時間后,由基金管理人最遲于開放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價格以受理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基金采用金額申購和份額贖回的方式,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贖回基金份額時,基金管理人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對該持有人賬戶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進行處理,即先確認的份額先贖回,后確認的份額后贖回;
4.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當日交易結束時間前撤銷,在當日的交易時間結束后不得撤銷;
5.基金管理人在不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可更改上述原則,但最遲應在新的原則實施前三個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與贖回申請的提出
基金投資者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手續,在開放日的業務辦理時間提出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
投資人提交贖回申請時,其在銷售機構(網點)必須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
2.申購與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當于受理基金投資人申購、贖回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的有效性進行確認。
3.申購與贖回申請的款項支付
申購采用全額交款方式,若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賬則申購不成功,申購不成功或無效款項將退回投資者賬戶。
投資者贖回申請成交后,基金管理人應通過注冊登記機構按規定向投資者支付贖回款項,贖回款項在自受理基金投資人有效贖回申請之日起不超過7個工作日的時間內劃往贖回人銀行賬戶。在發生巨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按本基金合同有關規定處理。
(五)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代銷網點每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直銷中心每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已在直銷中心有認購本基金記錄的投資者不受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
3.贖回的最低份額為_________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但某筆贖回導致單個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余額少于_________份時,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一同贖回;
5.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申購的金額和贖回的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3個工作日至少在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刊登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6.申購份額、余額的處理方式:申購的有效份額為按實際確認的申購金額在扣除相應的費用后,以申請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歸基金所有;
7.贖回金額的處理方式: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申請當日基金份額凈值并扣除相應的費用,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歸基金所有。
(六)申購和贖回的費用
1.本基金申購費率最高不超過申購金額的_________%,贖回費率最高不超過贖回金額的_________%。
2.本基金申購費率按照申購金額遞減,即申購金額越大,所適用的申購費率越低,申購費用等于申購金額乘以所適用的申購費率。詳細的申購費率可參見招募說明書的有關內容。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用于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資產。
3.本基金的贖回費率按照持有時間遞減,即持有時間越長,所適用的贖回費率越低,贖回費用等于贖回金額乘以所適用的贖回費率。詳細的贖回費率可參見招募說明書的有關內容。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贖回費用的75%用于注冊登記費及相關手續費,25%歸基金資產。
4.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在調整實施前3個工作日內至少在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刊登公告。
(七)申購份數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1.申購份數的計算
本基金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其中,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數=凈申購金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份數的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歸基金所有。
2.贖回金額的計算
本基金的贖回金額為贖回總額扣減贖回費用。其中,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3.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八)申購與贖回的注冊登記
投資者申購基金成功后,注冊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辦理增加權益的登記手續,投資者自t+2日起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投資者贖回基金成功后,注冊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辦理扣除權益的登記手續。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注冊登記辦理時間進行調整,并最遲于開始實施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九)巨額贖回的認定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超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10%時,為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本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接受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接受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者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進行的資產變現可能使基金份額凈值發生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10%的前提下,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未受理部分除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將當日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者外,延遲至下一開放日辦理。轉入下一開放日的贖回申請不享有贖回優先權并將以該下一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
當發生巨額贖回并部分延期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在3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并說明有關處理方法。
本基金連續兩個開放日以上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正常支付時間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十)拒絕或暫停申購、暫停贖回的情形及處理
1.在如下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不可抗力;
(2)證券交易場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
(3)法律、法規規定或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情形。
2.在如下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
(1)不可抗力;
(2)證券交易場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
(3)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他原因而出現連續巨額贖回,導致本基金的現金支付出現困難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
(4)法律、法規規定或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當日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已接受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當足額兌付;如暫時不能足額兌付,應當按單個賬戶已被接受的贖回申請量占已接受的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其余部分在后續開放日予以兌付,并以后續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依據計算贖回金額。投資者在申請贖回時可選擇將當日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
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理。
3.發生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中未予載明的事項,但基金管理人有正當理由認為需要暫停接受基金申購、贖回申請的,報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可以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贖回申請。
4.暫停基金的申購、贖回,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5.暫停期間結束基金重新開放時,基金管理人應予公告。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為一天,基金管理人將于重新開放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額凈值。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一天但少于兩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將提前1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并在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額凈值。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兩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兩周至少重復刊登暫停公告一次;當連續暫停時間超過兩個月時,可對重復刊登暫停公告的頻率進行調整。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提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連續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并在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額凈值。
(十一)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制定并公告。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指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行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自申請受理日起2個月內辦理,并按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規定的標準收費。
十五、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六、基金資產的托管
本基金資產由基金托管人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托管人按照《暫行辦法》、《試點辦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訂立《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以明確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之間在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十七、基金的銷售
本基金的銷售業務指接受投資者申請為其辦理的本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
本基金的銷售業務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辦理;鸸芾砣宋衅渌麢C構辦理本基金銷售業務的,應與代理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以明確基金管理人和銷售代理人之間在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等事宜中的權利和義務,確;鹳Y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投資者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銷售機構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辦理本基金的銷售業務。
十八、基金的注冊登記
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業務指本基金登記、存管、清算和交收業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賬戶管理、基金份額注冊登記、清算及基金交易確認、代理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
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業務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辦理;鸸芾砣宋衅渌麢C構辦理本基金注冊登記業務的,應與代理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以明確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機構在投資人基金賬戶管理、基金份額注冊登記、清算及基金交易確認、代理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事宜中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基金投資者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注冊登記機構享有如下權利:
1.取得注冊登記費;
2.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開戶資料、交易資料、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注冊登記機構承擔如下義務:
1.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辦理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業務;
2.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辦理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業務;
3.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監督;
4.保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及相關的申購與贖回等業務記錄15年以上;
5.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賬戶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因違反該保密義務對投資者或基金帶來的損失,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司法強制檢查情形除外;
6.按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公開說明書規定為投資人辦理非交易過戶業務、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務;
7.如因注冊登記人的過錯而造成持有人損失的,該損失的賠償責任應該由注冊登記人承擔;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十九、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將運用增強型指數化投資方法,通過嚴格的投資流程和數量化風險管理,在對標的指數有效跟蹤的基礎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數的投資收益率,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二)投資理念
以指數化投資分享中國經濟的發展成就,以適度增強實現對標的指數的適度超越。
本基金認為,中國經濟增長將保持持續穩定的向上發展態勢,為指數投資獲取長期穩定收益奠定了良好的宏觀經濟基礎。本基金力求通過充分的分散化投資實現非系統風險的有效降低和流動性的提高,并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為基礎,通過適度增強的投資方法,力求取得高于標的指數的投資收益率,為投資者分享中國經濟增長和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帶來的長期收益提供良好的機會。
(三)標的指數
本基金以道瓊斯中國88指數為標的指數。
道中88指數是第一個由全球指數編制機構道瓊斯公司為中國大陸股票市場編制的指數,由道瓊斯中國指數中按照自由流通市值和交易流動性綜合排名的前88名家上市公司構成。為了準確代表投資者可實際交易的股票數量,道中88指數為挑選成份股而計算自由流通股本時,排除了持股超過整個市值5%的個人、其它公司以及政府持有的股份。道中88指數每季度進行一次成份股的調整,同時道中88指數成份股緩沖區的建立將適當保證道中88指數具有較低的指數換股率。道中88指數以人民幣元計算,基期均為1993年12月31日,基數定為100。
(四)業績基準
本文中,業績基準與標的指數的定義相同。
(五)投資對象及投資范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道瓊斯中國88指數的成份a股及其備選成份股、新股(首發或增發)、債券資產(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債等債券資產)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各類資產投資比例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
(六)投資風格
本基金的投資風格定位于增強型指數基金,并選擇了以市值代表性強、流動性高為特色的道瓊斯中國88指數為基金投資組合的跟蹤標的,因此,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具有大盤藍籌指數組合的風格特點,通過買入并持有的長期投資策略,力爭獲取中國經濟長期高速增長帶來的資本市場收益。
(七)投資策略和投資組合的構建
本基金為增強型指數基金,以道中88指數為基金投資組合跟蹤的標的指數,股票指數化投資部分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票,增強部分主要選擇基本面好、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價值型企業的股票,在控制與標的指數偏離風險的前提下,力求取得超越標的指數的投資收益率。
1.資產配置
本基金以追求標的指數長期增長的穩定收益為宗旨,采用自上而下的兩層次資產配置策略:第一層,資產類別配置,確定基金資產在不同資產類別之間的配置比例;第二層,股票和債券的個券選擇與組合管理,在不同類別資產配置的基礎上進一步確定各資產類別中不同證券的配置比例,在降低跟蹤誤差和控制流動性風險的雙重約束下構建跟蹤標的指數的投資組合。
在資產類別配置上,本基金原則上將不高于75%的資產投資于股票,將不低于20%的資產投資于國債。在法律環境允許后,本基金股票資產投資比例上限將調整為95%,且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2.股票資產配置策略
在股票資產的配置上,本基金采用增強型指數化投資方法,以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為基礎構建指數化股票投資組合,并選擇基本面好、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價值型企業的股票對指數進行適度增強。
3.增強投資的標準
本基金增強部分的投資,是指基于價值選股原則在對企業基本面情況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在控制跟蹤誤差的基礎上投資于核心競爭力增強,投資價值上升的股票。
本基金將充分利用投資研究團隊在投資和研究方面的經驗和實力,對宏觀經濟走向、產業發展演變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進行深入的分析,對上市公司未來業績進行預測,并在此基礎上,通過一定的價值評判標準對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進行分析。
4.債券資產的配置策略
本基金債券投資為在跟蹤誤差與流動性風險雙重約束下的投資。本基金將以降低基金的跟蹤誤差為目的,在考慮流動性風險的前提下,構建債券投資組合。
5.投資組合調整原則
本基金所構建的股票投資組合的調整原則包括: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根據企業基本面情況的變化降低對基本面惡化企業的投資比重,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企業的投資比重;還將根據法律法規中的投資比例限制、申購贖回變動情況、新股增發因素等變化,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適時調整,以保證基金凈值增長率與標的指數間的高度正相關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為流動性風險約束下的被動式投資,債券投資組合將根據組合對基金整體跟蹤誤差的邊際貢獻率進行相應調整。同時,本基金還將根據法律法規中的投資比例限制、申購贖回變動情況等變化,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適時調整,以保證基金凈值增長率與標的指數間的高度正相關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6.增強性投資管理的限度和控制
本基金的股票選擇主要依據入選道瓊斯中國88指數的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且對標的指數成份股的投資不少于62只,對標的指數成分股以外的股票投資不高于股票投資資產總額的40%。
為控制由于增強型投資可能帶來的過分偏離指數的風險,本基金力求將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與標的指數增長率間的年跟蹤誤差控制在6%。
(八)標的指數的更換
1.更換基金標的指數,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基金合同規定的程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同時按照有關法定程序修改基金合同;
2.當且僅當出現下列原因:
(1)證券交易所停止向標的指數供應商提供標的指數所需的數據、限制其從該交易所取得數據或處理數據的權利;
(2)任何法律法規的出臺導致標的指數供應商合理的認為其授權管理人使用標的指數的能力已被實質性削弱;
(3)任何直接或間接地針對標的指數或標的指數供應商而產生的訴訟或行動已經開始,或任何此類訴訟行動已威脅到并且標的指數供應商合理地認為此類訴訟或行動可能對標的指數或授權基金管理人使用標的指數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4)任何法律法規的出臺使得基金管理人不能發行、促銷或推廣本基金或任何針對本基金的重大訴訟或監管行動已經開始;
(5)標的指數供應商確定標的指數不再符合或將無法符合標的供應商為維持指數所訂的標準;
導致現有標的指數供應商停止編輯、計算和公布標的指數價值或停止對基金管理人的標的指數使用授權時,基金管理人有權更換標的指數,并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進行公告。
標的指數更換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據需要替換或刪除基金名稱中與原標的指數相關的商號或樣。
代表本基金10%(不含10%)以上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變更標的指數有異議的,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可按照本基金合同第八章中有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應立即著手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就變更標的指數的提案進行表決,表決生效后5個工作日之內,基金管理人遵照表決變更本基金的標的指數并發布公告。
3.當出現任何可能導致標的指數供應商停止編輯、計算和公布標的指數價值或停止對基金管理人的標的指數使用授權的情況時,基金管理人應在獲悉事實的三個工作日內進行公告。
(九)投資決策及投資操作流程
本基金的投資決策的主要信息依據有:1、金融工程小組的數量化風險分析報告,金融工程小組運用風險監測模型以及各種風險監控指標,對市場預期風險和指數化投資組合風險進行風險測算,由此提供數量化風險分析報告;2、行業研究員對標的指數成份股的企業情況提供的研究分析報告;3、市場部每日提供基金申購贖回的數據分析報告。
1.基金資產分布決策
基金資產分布決策由投資決策委員會依照基金合同的規定做出。投資決策委員會是負責基金投資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公司總經理任主席,公司副總經理、投資管理部總監為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公司督察員、基金經理、組合經理、估值經理、交易主管、投資決策委員會秘書可列席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
投資決策委員會定期聽取公司投資管理部關于宏觀、中觀和微觀經濟的分析,結合證券市場發展趨勢和標的指數的最新動態等因素,在基金合同規定的投資框架下,制定基金的投資戰略。
2.基金投資組合決策
基金經理在投資決策委員會制定的投資原則下,根據研究員提供的數量化風險分析報告和標的指數成份股研究報告及市場部提供的基金申購贖回報告,在考慮基金合同規定的債券股票資產比例范圍前提下,決定對債券和股票投資的具體比例。
評估和調整決策程序: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環境的變化和實際的需要調整決策的程序。
3.風險控制決策
合規控制委員會為公司非常設機構,其成員由董事長、總經理、獨立董事、監事、督察員組成。其主要職責為:制定公司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檢查公司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落實情況;并對公司投資管理中存在的風險隱患或出現的風險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做出決定。
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根據市場變化對指數化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和調整提出風險防范建議。
在執行投資決策委員會對本基金的風險控制決策的基礎上,績效與風險評估小組將對投資組合的偏離度風險進行實時跟蹤和評估,并對風險隱患提出預警;監察稽核部將對指數化投資組合的執行過程進行實時風險監控;基金經理將依據基金申購和贖回的情況控制指數化投資組合的流動性風險。
(十)基金投資的績效評估
績效與風險評估小組負責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投資績效評估,研究基金投資組合的變化及由此帶來的收益或損失;同時,績效與風險評估小組還必須對基金資產組合的將對投資組合的偏離度風險進行實時跟蹤和評估,并對風險隱患提出客觀的評價和預警?冃c風險評估小組依據投資績效評估運行規則,定期向投資決策委員會及投資管理部提供績效評估報告,對基金投資收益與風險情況做出反饋,如有必要還需提出在分析基礎上的修正意見。
(十一)建倉期
本基金建倉時間為3個月,3個月之后本基金投資組合比例達到本基金合同相關規定。
(十二)投資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股票、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總值的80%;
2.投資于國家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限制。
由于基金規;蚴袌龅淖兓瘜е碌耐顿Y組合超過上述約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內,但基金管理人應在合理期限內進行調整,以達到標準。
(十三)禁止行為
1.本基金不得投資于其他基金,但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本基金不得將基金資產用于抵押、擔保或者貸款;
3.本基金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4.本基金不得進行房地產投資;
5.本基金不得從事可能使基金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6.本基金不得將基金資產投資于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有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
7.本基金不得從事法律法規及監管機關規定禁止從事的其他行為。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四)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權利的處理原則
1.不謀求對所投資企業的控股或者進行直接管理;
2.所有參與均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維護基金投資人利益并謀求基金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二十、基金的融資
本基金可以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融資。
二十一、基金資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和基金資產凈值
本基金基金資產總值包括基金所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資等的價值總和。
本基金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
(二)基金資產的保管及處分
本基金資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資產,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鸸芾砣、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資產承擔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資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和其他權利。除依《暫行辦法》、《試點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處分外,基金資產不得被處分。
(三)基金資產的賬戶
本基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開立基金專用銀行存款賬戶以及證券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有的資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資產賬戶獨立。
二十二、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資產的估值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資產的價值,并為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提供計價依據。
(二)估值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
(三)估值對象
運用基金資產所購買的一切有價證券。
(四)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
(1)上市證券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以最近1日的收盤價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增發新股,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盤價估值;首次發行的股票,按成本價估值。
(3)配股權證,從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若收盤價高于配股價,則按收盤價和配股價的差額進行估值;若收盤價等于或低于配股價,則不進行估值;
(4)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第(1)、(2)、(3)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款第①、②、③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并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2.債券估值辦法:
(1)證券交易所市場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2)證券交易所市場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計算得到的凈價估值;
(3)可轉換債券按交易所提供的該證券收盤價(減應收利息)進行估值;
(4)未上市債券按其成本價估值;
(5)銀行間債券以成本計價,在債券持有期逐日計提利息;
(6)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1)-(5)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款(1)-(5)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并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7)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進行。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將估值結果以書面形式報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時間、程序進行復核,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簽章返回給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復核與基金會計賬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六)暫停公告凈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七)基金份額凈值的確認及錯誤的處理方式: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第五位四舍五入。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當基金資產的估值導致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四位內發生差錯時,視為基金份額資產估值錯誤;鸸芾砣撕突鹜泄苋藢⒉扇”匾、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準確性、及時性。當基金份額凈值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凈值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1.差錯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冊登記機構、代理銷售機構或投資者自身的過錯造成差錯,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差錯遭受損失的當事人("受損方")按下述"差錯處理原則"給予賠償。
上述差錯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對于因技術原因引起的差錯,若系同行業現有技術水平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抗拒,則屬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資者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理或造成其他差錯,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不對其他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該差錯取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仍應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2.差錯處理原則:因基金估值錯誤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管理人對不應由其承擔的責任,有權根據過錯原則,向過錯人追償,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將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差錯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差錯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差錯發生的費用由差錯責任方承擔;由于差錯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差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差錯責任方承擔;若差錯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由此造成或擴大的損失有差錯責任方和未更正方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分別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差錯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差錯已得到更正;
(2)差錯的責任方對可能導致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僅對差錯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差錯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差錯責任方仍應對差錯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則差錯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差錯責任方;
(4)差錯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差錯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5)如果因基金管理人過錯造成基金資產損失時,基金托管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如果因基金托管人過錯造成基金資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資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向差錯方追償;
(6)如果出現差錯的當事人未按規定對受損方進行賠償,并且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本《基金合同》或其他規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據法院判決、仲裁裁決對受損方承擔了賠償責任,則基金管理人有權向出現過錯的當事人進行追索,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或補償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7)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則處理差錯。
3.差錯處理程序:差錯被發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錯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當事人,根據差錯發生的原因確定差錯責任方;
(2)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差錯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差錯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差錯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差錯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交易數據的,由基金注冊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差錯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資產凈值計算錯誤偏差達到基金資產凈值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因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給投資人造成損失的處理原則、方式適用基金管理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制訂的業務規則中的相關規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間的責任分擔按照相互間簽訂的《托管協議》的相關約定。
(八)特殊情形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項中的第(4)項條款、第2項中的第(6)項條款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處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二十三、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投資交易費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7.基金分紅手續費;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1.2%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2%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1.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費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
3.本條第(一)款第3至第8項費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鸷贤е暗穆蓭熧M、會計師費和信息披露費用等不得從基金資產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協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五)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二十四、基金收益與分配
(一)收益的構成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差價、銀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凈收益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
證券的合同4
一、 名詞解釋與典當質押業務說明
1。1、FPRC證券質押典當
FPRC系統是由創元開發的《證券質押典當業務管理與風險監控系統》的簡稱。該系統通過電腦網絡技術,依照《典當管理辦法》,為乙方提供最短2天最長不超過15天股票當質押服務體系,包含了相關動態監管與風險監控功能。FPRC《網上交易客戶端》是甲方提供給乙方作為申請證券質押典當業務使用的軟件,包括股票買賣撤單、查詢、結算等功能。
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后,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使用《網上客戶端》自助申請當金購買股票,隨買即借隨賣即還,周而往復。甲方按乙方實際使用當金的天數計算和收取典當綜合管理費。
1。2、 帳戶說明
1。2。1、質押帳戶
質押帳戶(包括資金帳戶、股票帳戶)簡稱A帳戶,是乙方在證券公司設立的個人帳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已將該帳戶的所有資產作為質押物俗稱“當物”,質押給典當行;乙方喪失A帳戶的所有權,但可對該帳戶進行股票交易 。
1。2。2、典當帳戶
典當帳戶是由典當行提供的資金帳戶(包括資金帳戶、股票帳戶)簡稱B帳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質押獲取的當金由該帳戶提供;乙方取得在該帳戶內進行股票買賣交易(包括資金帳戶、股票帳戶)的使用授權。
1。。3證券質押授信與當金額度管理辦法
本合同對乙方進行授信管理。甲方通過對乙方歷史交易能力的評估確定乙方授信級別。本合同有效期內,FPRC系統根據乙方使用B帳戶的交易頻率與盈虧狀況,對該授信級別定期自動調整,若授信級別降至25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只有在A帳戶的現金95%購買股票后方可申請質押典當,FPRC系統自動根據乙方當時持有股票市值的評估總額乘以乙方授信級別計算并批復;乙方當日申請到的當金額度僅限當日有效。
1。4典當期限與月綜合服務管理
本合同期限為半年,到期后甲乙雙方重新簽定合同。本合同中,乙方應在質押典當到期前乙方應主動拋售B帳戶的股票,否則未拋售股票視為“絕當”,甲方有權強行拋售;乙方以其A帳戶的資產承擔所有風險、綜合管理費。
1。5、定期清算、平倉清算、合同到期清算
1。5。1、定期清算
甲方每月20日對乙方使用當今的所有交易及占用當金的典當綜合管理費進行定期清算。FPRC系統自動管理乙方的融資買賣記錄,乙方使用FPRC《網上交易客戶端》可以隨時查詢。清算日乙方未拋售的股票當月不清算,至下月定期清算日再作清算;當月沒有申請質押典當的乙方不參與清算。乙方若盈利,甲方將盈利部分由B帳戶劃撥資金到乙方A帳戶,乙方若虧損,乙方或主動支付虧損部分給甲方,或甲方使用乙方預留的授權委托書,從乙方A 帳戶劃撥資金到B帳戶彌補虧損。
1。5。2、平倉清算
乙方授權甲方在乙方A帳戶資產及B帳戶當金資產總市值跌落到本合同約定的平倉線以下時,進行平倉清算。甲方有權不通知乙方,市價拋售乙方B帳戶、A帳戶的股票,并從乙方A帳戶劃撥資金以彌補乙方占用B帳戶當金的典當本息及虧損。對于A帳戶全部劃撥或股票全部買出后仍不足彌補甲方虧損,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
1。5。3、 合同到期日清算:
合同到期日前20日內,停止乙方貸款權利,到期日前5天辦理清算手續。
二、典當綜合管理費用率及計算
甲方有權調整典當綜合管理費率。FPRC系統將自動提示乙方每次申請當金的實際費率,該費率在當次質押典當期內不會變動。甲方按乙方實際占用當金額度、及占用時限計算綜合服務費;當金占用時限從乙方B帳戶當金買入股票之日起計,至賣出日次日為法定節假日則延續計費。
違約金:乙方占用當金超過15日未歸還,按日加收4‰違約金。
三、 乙方出質帳戶及出質資產總值
甲方雙方簽署本合同后,乙方已將A帳戶作為典當質押物。質押期間,乙方可對A帳戶進行正常的股票買賣,乙方始終以其A帳戶內總值項下的資金和證券持續作為典當的質押物(當物)。乙方自愿向指定營業部辦理不可撤消的A帳戶的《帳戶委托申請》和《授權委托書》指令。同時乙方將深、滬股東及身份證復印件留置甲方。
四、質押擔保范圍
質押物的質押擔保范圍指本合同重要一欄所規定的.當金、當金利息、綜合費(含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
五、乙方當金申請與股票買賣規則
5。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B帳戶授權乙方使用,乙方通過FRPC《網上交易客戶端》自動進入交易及查詢交易記錄。
5。2本合同有效期內FPRC系統自動限制乙方買入具有風險的股票。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對股票的風險幾級別進行調整,風險級別在25分以下的股票為系統限制交易的股票,ST、※ST類股票的默認風險分別為零。乙方認可該限制可能對乙方的投資產生影響,并承諾對此限制不提出任何異議。
5。3乙方對所持有的A帳戶總資產享有完全的無可爭議的所有權,不得將該帳戶的資金及其對應證券帳戶資產借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
5。4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所導致的全部經濟損失。
六、帳戶凍結、合同單方終止
6。1乙方需要向甲方指定營業部提交《帳戶委托申請書》后方可獲得會員資格。申請書申明自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凍結A帳戶,包括停止上述資金帳戶的銀證轉帳功能、柜面資金提取與轉出,限制證券帳戶辦理股票轉托管(深圳)指令、辦理撤單指定交易(上海)指令、禁止本人消戶等。
6。2乙方只有在完整填寫了《授權委托書》后,才能獲得典當質押資格。合同有效內遇定期清算或平倉清算,該《授權委托書》被使用后,乙方需要再次填寫并提交甲方后,才能繼續申請當金額度、并獲得交易授權。否則按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
6。3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未使用B帳戶資金或與甲方辦理清算手續后,可單方提出終止本合同;甲方也可在乙方未使用B帳戶資金或與乙方辦理清算手續后,由于乙方授新額度降低至合同規定最低值時,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七、續當、贖當、合同絕當、交易絕當
7。1、本合同不得續當。本合同限界滿前20日內,乙方可向甲方申請重新訂立合同。
證券的合同5
甲方: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 先生(或女士,下同)
上海永達證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客戶名}(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薦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元資金,甲方協助乙方在_____個交易日內總獲利達到____%利潤。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薦股機密,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薦股資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薦股資料而使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受到損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薦股機會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體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實施,確實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后果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必須提前三十分鐘以上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_____萬元的經濟賠償要求。
2、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利潤要求造成乙方損失應退還所有會員費用,同時賠償乙方損失(賠償事宜如下: 100萬以下(含100萬資金量)做全額賠償, 100 萬元以上資金賠償90%. 按交易明細清單上的數額為準) 。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損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到期后,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八、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
簽署日期: ___年 ___月___ 日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證券的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上海永達證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客戶名}(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薦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元資金,甲方協助乙方在_____個交易日內總獲利達到____%利潤、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薦股機密,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薦股資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薦股資料而使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受到損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薦股機會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體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實施,確實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后果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必須提前三十分鐘以上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_____萬元的經濟賠償要求、
2、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利潤要求造成乙方損失應退還所有會員費用,同時賠償乙方損失(賠償事宜如下:100萬以下(含100萬資金量)做全額賠償,100萬元以上資金賠償90%、按交易明細清單上的數額為準)、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損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到期后,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八、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證券的合同7
甲方(債券發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債券承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采用招投標方式發行“_________金融債券”(以下簡稱債券),負責債券招投標發行的組織工作;乙方自愿成為該種債券承銷商,承諾參與投標,并履行承購包銷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債券種類與數額
本協議項下債券指甲方按照____年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債券發行計劃采用招投標方法發行的債券。甲方根據其資金狀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分批確定發行數量。乙方承銷數量包括中標數量和承銷基本額度。
第二條承銷方式
乙方采用承購包銷的方式承銷該債券。
第三條承銷期
每次債券承銷期由甲方在債券發行公告和/或發行說明書中確定。
第四條承銷款項的支付
乙方應按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將債券承銷款項及時足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異地承銷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電子聯行劃款,同城承銷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甲方指定賬戶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行手續費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銷債券總額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發債說明書中確定)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該筆費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銷款后十個營業日內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登記托管
債券采用無紙化發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負責債券的登記托管。
第七條附屬協議
甲乙雙方均認可,通過債券招標系統在招標期間按規定格式傳送和給出的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均為本協議項下附屬協議。
第八條信息披露
一、甲方應于每次債券發行前向承銷人提供招投標辦法和發債說明書,并于招投標結束后發布發行公告;
二、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告每次債券發行的發債條件和發債方式;
三、甲方應在發債說明書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
四、甲方應按年披露其財務狀況及其他有關債券兌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如下:
1、甲方有權按債券發行條件和乙方承銷額向乙方收取債券承銷款項;
2、在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債券招投標發行額度內確定乙方的基本承銷額度,全體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總額不超過發行總額的___%,并在承銷團成員之間等額分配;
3、債券發行的招投標條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確定;
4、按照國家政策,自主運用發債資金。
二、甲方的義務如下:
1、甲方應依約履行歸還本息的義務,不得提前或推遲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2、甲方應按債券發行條件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
3、甲方保證其采用的發債方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并保證對全體承銷商給予同等待遇;
4、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披露信息。
第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參與每次債券發行承銷投標;
2、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兌付本金時向甲方收取兌付手續費;
3、有權向認購人分銷債券;
4、按甲方的發債條件取得發行手續費;
5、可獲得承銷期內(發行起始日至繳款日之間)分銷認購款的'暫存利息;
6、有權參加甲方舉行的發行預備會議,有權獲得甲方招投標發債的所有應依法公告的信息。
7、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后,可在同業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甲方參與同業債券交易時,乙方可與甲方進行對手交易。
8、有權無條件退出承銷團,但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的義務如下:
1、應以法人名義參與債券承銷投標;
2、應按時足額將債券承銷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3、應按債券承銷額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依約進行分銷;
4、應嚴格按承銷額度分銷債券,不得超冒分銷;
如甲方在招投標發債中確定了每個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乙方應承擔該基本承銷額度的承銷義務。
乙方有義務按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和發行條件參與債券發行投標,不得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
乙方應將發行經辦部門、人員授權或變更等情況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結算公司。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能依約支付承銷款項,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付款部分和違約金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其他債券的本息中扣除;繳款逾期____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項部分的承銷額度,乙方自動喪失承銷商資格,但對已承銷的債券仍應按本協議承擔義務;
乙方如借承銷債券之機超冒分銷債券,超冒分銷部分甲方不予確認,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其承銷商資格的的權利;
甲方如未依約履行債券還本付息義務,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如未按發債條件承擔分配的基本承銷額度,或連續三次不參與投標或未按規定進行有效投標的,則視為自動放棄承銷商資格。
第十二條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如本協議與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一致時,甲乙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在承銷結束日前的任何時候,如發生政治、經濟、金融、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變故,而這種重大變故已經或可能會對甲方的業務狀況、財務狀況、發展前景以及本次股票發行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則乙方可決定暫緩或終止協議。
第十四條附則
一、本協議項下附件包括:
1、發債說明書;
2、債券發行辦法;
3、甲方出具的招標書
二、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四、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適用于甲方_____年發行的債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證券的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設立_________資金信托,擬聘請丁方擔任甲方信托資金運用的投資顧問。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享有充分的授權和法定權利開展資金的托管業務;丙方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的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丁方為合法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
為了保證信托財產在證券市場投資的安全,增加證券投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將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項下的證券品種全部委托丙方進行托管。為規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幾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釋義
1.1證券賬戶: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境內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深、滬股東賬戶。(深圳: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_)
1.2證券資金賬戶:甲方依據證券賬戶在___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本信托專門開立的資金賬戶。(戶名:_____________;資金號:__________________)
1.3交易指令書: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標明交易品種、價格、數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書面指令。
1.4信托賬戶:甲方在托管銀行開立的保管、管理和運用信托資金的專用銀行賬戶。
1.5托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投資顧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資金清算:指證券交易的資金、費用和交易傭金在證券資金賬戶和信托賬戶間劃撥的過程。
1.8本集合資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設立的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托。
1.9信托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托合同。
1.10投資顧問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托投資顧問合同。
1.11估值日:托管銀行計算信托單位凈值以及認購或贖回信托單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
1.12信托單位:用于計算、衡量信托財產凈值以及委托人認購或贖回的單位。
1.13信托資產凈值:最近一個估值日,本信托項下所擁有的貨幣資金和證券投資市值的總和。
1.14信托單位凈值:信托單位凈值=(信托資產凈值-信托費用)/信托單位總份數。
1.15委托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
1.16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證券交易的程序
2.1所有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證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計劃書,交易計劃書應由丁方審核,并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甲方按照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執行操作。具體的交易程序根據有關規定操作。
2.2甲方在收到經_________親筆簽名確認后的合法交易計劃書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在證券賬戶上進行證券投資操作。如因交易條件不能滿足、上市公司停牌、證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過錯的原因導致交易指令書不能執行,則甲方執行該交易計劃書的時間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2.3甲方在證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復印資金對賬單并加蓋甲方的業務專用章,傳真給乙方和丁方以資核對。資金對賬單正本于每星期一與托管銀行交換文件時提交。
2.3證券交易完成后,如有買差,丙方應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劃撥資金的金額;如有賣差,則丙方應將證券資金賬戶上剩余的全部資金劃入信托賬戶。
第三條證券賬戶的監管
3.1丙方保證:在本集合資金信托存續期間嚴禁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資產。如果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被挪用的資產歸還本信托,且支付挪用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托財產。如果給信托財產、投資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2丙方保證:不為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資產用于任何質押擔保的手續和可能對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注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虺袚渌x務的資產證明文件的字樣)。如果由于丙方出具質押擔保手續和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注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保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資產證明文件的字樣)而造成該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于任何質押擔保及其他用途,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的資產并支付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托財產,如果給信托財產、投資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3丙方保證:不受理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對證券賬戶撤銷指定交易、拆戶、銷戶,或對證券資金賬戶上資產進行轉托管。如果證券賬戶被撤銷指定交易、拆戶、銷戶,或證券資金賬戶上資產被轉托管,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托財產,如果給信托財產、投資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本集合資金信托終止(即指本信托符合規定的終止條件,并且已經進行了信托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托清算和第十六條規定的信托財產分配)后除外。
3.4丙方保證:如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權益,丙方保證本信托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且有及時通知(以傳真件發出為準)甲方和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如果丙方未能保證本信托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權益,給信托財產、投資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的損失,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由于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后,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認購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5丙方負責監督甲方的證券資金賬戶。如果出現下列情況,應在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購買st、預告虧損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證券;
3.5.2投資于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證券,超過該上市公司發行證券額的5%;
3.5.3本信托投資于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證券品種的投資余額超過本信托資產凈值的10%;
3.6乙方和丁方有權從丙方得到本信托證券資金賬戶上的資金對賬單。
3.7丙方應在發生交易(含證券分紅、派息、中簽、送配股等)業務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將上一日資金對賬單通過加密數據設備發送到乙方,并電話確認乙方已接收資金對賬單。如遇特殊情況出現發送延遲等情況,傳輸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丙方應確保所發資金對賬單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如內容不完整或不真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證券賬戶處置
一旦_________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負責本信托投資業務,或滿足規定的其他信托終止條件之一,本集合資金信托終止。乙方和丙方監督甲方立即開始按規定的信托清算程序和信托財產分配程序進行清算,并將信托財產分配給所有受益人。證券賬戶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賣出證券賬戶上所有股票、撤銷指定交易、拆戶和銷戶等。
第五條資金清算
5.1證券交易資金清算采用凈額清算方式,具體如下:在發生證券交易后次日即(t+1)日,對于證券交易買差資金,甲方于(t+1)日上午9:30之前,憑丙方簽字蓋章的資金對賬單和丙方通知甲方劃撥資金的傳真件,向乙方下達劃款指令書,乙方根據從丙方取得的資金對賬單對該指令書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在當日12:00前將交易所需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2款所列證券資金清算賬戶;對于證券交易賣差資金或證券派息,丙方自動在(t+1)日12:00前將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3款所列信托賬戶。
5.2證券資金清算賬戶為: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3信托賬戶為: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4丙方保證甲方證券資金賬戶上除證券以外的信托資金應以(t+1)方式及時劃撥到信托賬戶上。如果丙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應在一個工作日內予以劃付。除此以外,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托財產。如給信托財產、投資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5.5甲方保證將證券交易買差資金于(t+1)方式及時劃撥到證券資金清算賬戶。如果甲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違約,甲方須向丙方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
5.6甲方在證券交易后一個工作日內應與乙方及時對賬,若發現誤差,甲、乙雙方應共同查找誤差原因,并由過失方對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7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權益,則丙方應保證本信托全額享有這些權利且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若因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享有這些權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過錯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應在其網站_________公布信托單位凈值,并于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一個工作日,更新信托單位凈值,否則視作違約。
6.2如因甲方不按經_________先生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交易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法律責任并賠償損失。
6.3因丁方違反證券交易法規,惡意操縱股份或聯手操縱股份,或利用內幕消息謀利等造成損失的,由丁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6.4丁方在投資證券市場時,不得進行國債回購融資業務,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將由丁方負全部責任。
6.5從本信托成立到本信托終止并清算、分配完畢的整個過程,本協議各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要求,對證券賬戶進行監管和處置。如果丙方對證券賬戶的監管未達到本協議第三條的要求,而由此給信托財產和投資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賠償責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對證券賬戶及乙方對信托賬戶的監管和處置未達到合同其他條款的要求,則由此給信托財產和投資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負賠償責任。
6.6甲、乙、丙、丁各方僅依據信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資顧問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而不因其根據信托合同、托管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以外的事由與協議各方或其他當事人一起對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該方的責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火災,暴雨,地震,颶風,雷擊,以及通訊、網絡、電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合同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證明,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損失的擴大和確保信托財產的完整。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由于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未能得到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并根據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
第九條本協議引用其它合同條款之內容
9.1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五條的主要內容為:
9.1.1信托終止時應進行信托清算。
9.1.2信托清算程序:停止購入證券品種,除非遇到證券停牌或其他原因無法賣,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盡量以市場最高價格賣出持有的所有證券品種并清算頭寸。受托人通知托管銀行從信托財產中提取應支付給受托人的信托報酬,應支付給托管銀行的托管費,應支付給投資顧問的管理費和績效費后,計算每單位信托凈值。
9.1.3受托人在信托清算程序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編制(信托管理、運用及清算報告書),并報告委托人與受益人。
9.1.4受托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財產在信托清算期間的利息。
9.2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六條的主要內容為:
9.2.1信托終止,信托財產歸屬受益人。
9.2.2信托財產在信托終止時,經過信托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托清算并得出每信托單位凈值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各委托人持有的本信托單位的份數乘以每信托單位凈值計算出的金額,以貨幣資金的方式付至委托人在托管銀行開立的信托受益賬戶。
第十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10.1本協議經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協商,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補充合同與有關函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丁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證券的合同9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協議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協議免責條款含義后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并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協議。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托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帳戶丟失、密碼泄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絡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臺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為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數據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開戶
1.甲方在委托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和復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后提款時專戶出款。
甲方開戶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鑒(工商營業執照、印鑒)。
2.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并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托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托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并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帳戶卡。
第三條買賣委托
甲方在乙方開戶后,自動享有柜臺委托、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隨著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視同甲方當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帳戶卡。乙方在審核后,方才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托,則委托無效。
第四條清算交割
1. 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托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托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稅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帳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余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六條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柜臺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保證金帳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如存折)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
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鑒,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后,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
第七條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折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帳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于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并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后所進行一切委托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并在明白和認可后簽定本協議。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帳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后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乙方特別聲明
1.當甲方臨柜委托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托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后再由電腦核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于甲方證件被偽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通過自助委托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遠程可視電話委托、internet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項及開戶資料。
4.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盡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于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內及時到乙方柜臺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并將其作為協議的一部分。
3.甲方申請銷戶,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戶時,協議終止。
4.本協議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郵編及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帳戶卡:深圳__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
證券的合同10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協議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協議免責條款含義后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并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協議。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托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帳戶丟失、密碼泄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絡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臺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為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數據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戶1、甲方在委托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和復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后提款時專戶出款。
甲方開戶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鑒(工商營業執照、印鑒)。
2、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并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托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托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并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帳戶卡。
第三條 買賣委托甲方在乙方開戶后,自動享有柜臺委托、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隨著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視同甲方當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帳戶卡。乙方在審核后,方才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
,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
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托,則委托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1、 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托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 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乙方對甲方委托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稅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1、 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帳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 甲方保證金余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柜臺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
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保證金帳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如存折)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鑒,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后,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折帳號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1、 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
2、 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帳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1、 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于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 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并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后所進行一切委托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并在明白和認可后簽定本協議。
3、 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帳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后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乙方特別聲明1、當甲方臨柜委托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托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后再由電腦核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于甲方證件被偽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通過自助委托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遠程可視電話委托、internet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 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項及開戶資料。
4、 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盡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 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1、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于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內及時到乙方柜臺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并將其作為協議的一部分。
3、甲方申請銷戶,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戶時,協議終止。
4、本協議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
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郵編及通訊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證券帳戶卡:深圳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證
券營業部(蓋章)
經辦人:______年 月 日
證券的合同11
一、協議雙方
(一)甲方(委托投資方):xxx,x,現年xx歲,xx省xx市xx縣人,家住xx縣xx小區xx號。身份證編號xxx。
(二)乙方(受委托方):xxx,x,現年xx歲,xx省xx市xx縣人,家住xx縣xx小區xx號。身份證編號xxx。
二、協議標的
人民幣xx元,大寫xx圓。
三、協議內容
。ㄒ唬f議標的使用權問題
1、協議標的由甲方提供,甲方獲得所提供標的的所有權。
2、甲方委托乙方用協議標的進行證券投資,時間x年,在該期間,協議標的的使用權屬乙方。
。ǘ说牡陌踩芾韱栴}
1、由甲方在證券公司開設證券投資賬戶,自己保留資金賬戶。
2、甲方將證券賬戶內的證券賬戶交由乙方,委托其代為全權進行證券投資。
3、在協議的`投資年限內,協議標的封閉運行,甲方不得提前撤資。
(三)證券投資服務
1、乙方受托全權負責標的的證券投資服務工作,每半年定期通報投資盈虧。
2、乙方具體的投資計劃屬核心商業機密,甲方無權知曉。
。ㄋ模┩顿Y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1、投資的利潤與風險匹配,由甲乙雙方共擔,各占50%。如果投資出現虧損,所虧損的本金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如果投資盈利,除本金外的盈利部分由甲乙雙方各分配50%。
2、利潤與虧損結算日:投資期滿后的15日內(含15日)
。ㄎ澹┩顿Y協議生效日期
該投資協議經雙方簽訂后,從甲方將標的劃入乙方管理的證券賬戶之時起生效(憑證為:《乙方收款書》)。
。┻`約責任
1、甲方違約,所造成的投資虧損自負,并付給乙方年10萬元(大寫壹拾萬圓)人民幣的委托理財費。
2、乙方違約,造成的投資虧損由乙方承擔,并付給甲方年10萬元(大寫壹拾萬圓)人民幣的資金使用費。
四、其他
協議未約定的其他內容以雙方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一份。(正文內容完)
協議雙方簽字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20xx年x月x日
證券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公司營業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賬號: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深圳)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固定)_________________(移動)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重要條款
1、本合同甲方指定的證券營業部為:_____________公司營業部
2、典當授信期限為180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重新簽約。
3、甲方授信給乙方的總當金額度為:_________萬元,授信級別為分(25-100)。以_________________系統自動審批為準。
4、典當日綜合服務費率:_________%.
5、本合同對應的當票號碼為:_________
6、警戒線設定為:a賬戶與b賬戶總市值低于當期當金占用總額的_______%。
7、平倉線設定為:a賬戶與b賬戶總市值低于當期當金占用總額的______%。
注:警戒線或平倉線值=(a賬戶市值b賬戶市值)/b賬戶當金占用總額。
(三)風險揭示
乙方簽署本合同成為會員前,仔細閱讀下面的內容,以便正確,全面的了解典當質押網上交易的風險。如果您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網上交易客戶端》軟件申請質押典當服務,我們認為您已完全了解網上交易的風險,并能夠承受網上交易風險及承擔由此帶來的可能的損失,這些包括:
1、技術風險揭示
(1)由于互聯網是開放性的公眾網絡,網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共同的風險外,還有其特有的`諸多風險,如由于互聯網數據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數據錯誤等情況;
(2)互聯網上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亦存在病毒入侵的可能性,互聯網服務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或由于投資者_______不慎將股東賬號和交易密碼泄露或被他人盜用,其托管證券存在被他人盜買盜賣的風險;
(3)投資者的電腦設備及軟件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導致無法下達委托指令或委托失敗;
(4)網上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可能會出現延遲或錯誤;網上直接的或暗示的資訊(證券信息,公司資料,評論,預測等)均只能作為參考,投資者需要自主判斷投資策略并對買賣的決定負責及網上證券委托可能存在的一些其他不可預見風險。
(5)會員申請當金并購買股票沒能在十五天內及時拋售,致使所購買的股票成為“絕當”而被強行拋售所形成虧損的風險;
(6)由于會員申請當金購買股票的決策有誤,造成會員資產進入預警警告,甚至出現平倉清算等情形所形成虧損的風險;
2、規避風險建議
為保護會員資料和網上交易委托活動的的安全性,我們建議您注意以下幾點:
(1)請務必注意個人信息的保密,并定期修改您的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如果您意識到密碼可能泄露,請及時修改密碼;
(2)請安裝可信賴的病毒防火墻和網絡防火墻軟件,并確認其正常工作;
(3)如果您的電腦系統,網絡通訊或者網上交易相關軟件出現異常情況,請暫時停止網上委托;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證券的合同13
一、協議雙方
(一)甲方(委托投資方):***,*,現年**歲,**省**市**縣人,家住**縣**小區**號。身份證編號***。
(二)乙方(受委托方):***,*,現年**歲,**省**市**縣人,家住**縣**小區**號。身份證編號***。
二、協議標的
人民幣**元,大寫**圓。
三、協議內容
(一)、協議標的使用權問題
1、協議標的由甲方提供,甲方獲得所提供標的的所有權。
2、甲方委托乙方用協議標的進行證券投資,時間*年,在該期間,協議標的的使用權屬乙方。
(二)標的的安全管理問題
1、由甲方在證券公司開設證券投資賬戶,自己保留資金賬戶。
2、甲方將證券賬戶內的證券賬戶交由乙方,委托其代為全權進行證券投資。
3、在協議的投資年限內,協議標的封閉運行,甲方不得提前撤資。
(三)證券投資服務
1、乙方受托全權負責標的的證券投資服務工作,每半年定期通報投資盈虧。
2、乙方具體的投資計劃屬核心商業機密,甲方無權知曉。
(四)投資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1、投資的利潤與風險匹配,由甲乙雙方共擔,各占50%。如果投資出現虧損,所虧損的本金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如果投資盈利,除本金外的盈利部分由甲乙雙方各分配50%。
2、利潤與虧損結算日:投資期滿后的.15日內(含15日)
(五)投資協議生效日期
該投資協議經雙方簽訂后,從甲方將標的劃入乙方管理的證券賬戶之時起生效(憑證為:《乙方收款書》)。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所造成的投資虧損自負,并付給乙方年10萬元(大寫壹拾萬圓)人民幣的委托理財費。
2、乙方違約,造成的投資虧損由乙方承擔,并付給甲方年10萬元(大寫壹拾萬圓)人民幣的資金使用費。
四、其他
協議未約定的其他內容以雙方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一份。
協議雙方簽字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20xx年*月*日
證券的合同14
會員: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托乙方提供投資咨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咨詢服務的范圍及方式
。ㄒ唬┮曳教峁┘追接嘘P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就本合同規定的咨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短信、傳真、e—mail)、于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咨詢、
第二條咨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ㄒ唬⿻䥺T制
1、短信會員_______/季?送_______個月;
2、金卡會員_______/季?送_______個月;
3、貴賓會員_______/季?送_______個月,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_______倍于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為該筆操作咨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后再行提成、
第三條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著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托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發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外,并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ǘ┏盍碛幸幎ɑ蚣追搅碛兄甘就猓曳綄σ蛭嘘P系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書的內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ㄒ唬┘追绞腔讵毩⒌呐袛啵孕袥Q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系、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ㄈ┮虿豢煽沽υ斐尚畔魉椭袛嗯c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ㄋ模┘追讲坏脤⒁曳剿峁┑难芯糠治鲆庖娀蚪ㄗh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ㄎ澹┘追酵顿Y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執行,有效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個月、
第六條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ㄒ唬┝⒑贤p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ǘ┤缫虿豢煽咕芤蛩貙е潞贤K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咨詢時間成本后剩余的費用;
(三)合同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咨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ㄋ模┘追揭缓灦ê贤,乙方即預收全額咨詢費,并出具收據、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方各執壹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項:股市行情波動起伏,為確保會員利益,提高股務質量,請所有會員每天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務必打開手機,因為我們可能通知您買賣股票、如果執行完我們的操作指令后,請盡快回復短信或來電告知我們具體的操作結果以便我們能及時跟蹤服務,確保您的利益、
匯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匯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的合同15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操作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和互助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作內容
1、甲方擁有資金,愿意與乙方合作進行證券投資并希望獲取固定收益,乙方擁有證券投資的經驗和技能,愿意與甲方合作,并承擔投資風險和享受所有賬戶投資收益。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萬元),委托乙方在中國證券市場進行A股股票交易,同時乙方出資自有資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萬元),與甲方出資額共同進行實盤交易。
2、本協議約定甲乙雙方的初始投資金額共計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開戶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券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產規模: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萬元)
3、協議期間,賬戶全權由乙方自行操作管理,并由乙方自負盈虧。雙方合作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作期滿后,乙方應將所借款項一次性償還甲方。
4、協議期間,甲、乙雙方均保證本方資金的合法來源,并對本方資金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甲、乙雙方如因債務或其他原因致本方資金被司法機關查封、凍結,應承擔全部責任并根據對方的損失程度給予全額賠償
第二條利潤分配及承負
1、經雙方協商,甲方借給乙方的資金,乙方按_______月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即每月向甲方支付利息為__元整,利息按月結算利息支付日為每月_______日。如果出現未能整月結算,則利息按月結算。
2、若乙方未能及時付清上述利息,則甲方有權強行平倉,并從專用帳戶扣除利息,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3、本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私自提取該股票賬戶的任何資金,但當該帳戶資產總值高于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時,乙方有權將高出部分的資金劃出,甲方必須配合辦理資金劃轉手續,并于2個工作日內(遇節假日可順延支付)將劃出的資金劃轉到乙方指定的(必須可用的)帳戶(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________),否則按日利息千分之一支付給乙方。
4、在協議有效期間,如果政策有所變化,即如果國家要繳納個人股票投資收益所得稅等一切可能產生的費用,則協議期間該帳戶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
5、若本協議終止時,尚有乙方的股息配股送股等收益均屬于乙方。
第三條風險控制
在交易過程中,乙方應嚴格遵守下列交易規定,并接受甲方及其風險監控人員按照下列風險控制原則處置交易風險:
1、乙方操作的甲方賬戶不得申購新股,否則申購新股所獲得的收益歸甲方所有,不得買入ST股、ST股、權證、三板股票、無漲跌幅限制、第一天上市的新股以及當日跌停的股票,不得參與有杠桿的品種如分級基金子基金B,不得買入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如果買入,甲方可以無條件清倉,因甲方根據上述約定進行清倉所引起的一切可能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2、為回避風險,乙方在該帳戶上的單只主板個股投入資金不得超過該帳戶總資產的_______%(¥_________萬元),創業板不得超過_______%(¥_________萬元),若乙方違反約定,甲方可以無條件_______%清倉,一切可能損失由乙方負全責。若乙方在該賬戶上投入的.資金遭遇停牌,則要求乙方對停牌部分追加30%保證金(預警線、平倉線等金額上移),直至停牌結束后,視賬戶資金情況決定是否退回。
3、為防止因證券價格波動帶來風險,甲乙雙方確定賬戶資產的預警線及平倉線,預警線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平倉線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一)當賬戶資產總值降至預警線之下時,禁止開新倉,甲方有權修改交易密碼,乙方應在下一個交易日9:25前向該賬戶追加風險保證金,直至該賬戶資金達到和超過預警線線人民幣__萬元整。若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履行追加保證金的義務或是資產總值在預警線以下時開新倉,甲方有權對該證券賬戶進行無條件100%平倉,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全責,平倉后若2個交易日內乙方未往該賬戶中追加風險保證金至預警線之上,視為乙方提前放棄合作,甲方有權從賬戶中屬于乙方資產的部分扣除當月利息后再加收:__萬元人民幣作為借款違約賠償金,協議提前終止。
(二)當賬戶資產總值低于平倉線時,不管該帳戶證券股票市值是否反彈升值,甲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修改密碼強行無條件_______%平倉,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當日由于其中一種或數種證券未掛牌交易或跌停而未能售出,則下一個交易日繼續平倉。
(三)若平倉后甲方帳戶的資產總值不足_________萬元,乙方必須補足到_________萬元。如遇平倉所剩資金不足以償還甲方,乙方得保證在3個交易日內籌措資金補足本金及利息,否則第4個交易日起按初始資金日千分之一加收利息,乙方并承諾十五日內補足不足部分資金,否則將愿意以個人不動產或有價財物作為抵押償還。
4、協議期間,甲方將該賬戶提供給乙方操作交易,乙方擁有操作權,乙方對該賬戶的證券買賣及管理應付完全責任,并自負盈虧。甲方將賬戶交易密碼提供給乙方操作交易,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密碼,如乙方擅自更改密碼,甲方有權清除密碼并更改,并無條件平倉,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擁有監控權但無操作權,乙方對該賬戶的證券買賣及管理應付完全責任。
第四條合作終止與清算
1、協議到期日,雙方結算。協議到期前三個工作日,雙方再行協商是否續約。如果未續約,到期日時甲方可無條件平倉,如果碰到節假日等不能交易,乙方應付相應利息,至可交易日無條件平倉,一切可能損失由乙方負全責。利息按月結算,如果出現未能整月結算,甲方借給乙方的資金利息按月結算。
2、協議終止后,甲方應及時將專用賬戶中扣除甲方的本金整數后,48小時內將余下的資金劃歸乙方協商帳戶,否則從48小時后甲方應按日利息千分之一付給乙方,否則將愿意以個人不動產或有價財物作為抵押償還。
3、協議到期日,如不再續約。乙方在甲方證券賬戶購買的股票如有被不限期停牌,其停牌股票所占用的資金甲方必須按本協議原定條件延期,直至乙方賣出停牌股票為止(乙方必須在復牌后一個月內賣出全部股票)。停牌股票甲方被占用的資金按照__月利率向乙方收取利息,除此之外屬于甲方的所有資金,甲方有權提前轉出。如果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停牌股票占用資金的相應利息,則視為乙方同意放棄所持股票資產,復牌后所有資產歸于甲方。
4、停牌股票按市值補足30%保證金,放在乙方銀行指定賬戶,未補足部分借款金額按月合約利息計息
第五條違約責任條款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守約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要求違約方支付_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本協議到期時,如甲乙雙方同意續約,乙方應在本合作協議到期日前支付甲方的下一個月資金占用費¥:__萬元,甲方收到乙方的下一個月資金占用費,本協議自動續約,并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訟訴。
2、本協議自雙方按協議的第一條要求資金全額到帳之日起生效,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協議期間內,如甲方需要更換賬戶,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更換賬戶所產生的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價差損失由甲方單方面承擔.
4、甲方收款賬戶: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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