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商品房預售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品房預售合同1
[摘要]買受人在購買預售商品房后承擔了較大風險,為保障買受人的利益、維護交易安全,法律對商品房預售進行了特別的規制。我國法律除了規定強制性的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外,還規定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制度。
天津預售商品房合同備案的作用及法律效力是什么呢?什么是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于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買受人在購買預售商品房后承擔了較大風險,為保障買受人的利益、維護交易安全,法律對商品房預售進行了特別的規制。我國法律除了規定強制性的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外,還規定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的作用在于:
1、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屬于一種特殊的不動產登記,即為保全一項以將來發生不動產物權變動為目的的請求權而為的登記。
2、預售項目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預售條件,預售合同才能進行登記備案。登記備案前,登記部門會對開發商所售房屋的相關材料進行全面查閱,這是對開發商和預售項目合法性審查的一道屏障。
3、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使得買受人的請求權具有了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再將經過預售登記的房屋出售或抵押,如果開發商將經過預售登記的房屋出售或設定抵押給第三人,該第三人不能通過登記獲得所有權,該抵押權也不能對抗預售登記的買受人。這就防止了開發商的一房二賣。
4、預售合同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不能辦理房屋產權權屬變更手續。預售合同備案登記作為前置程序,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交易安全。
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均明確規定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制度,但對于該登記備案制度的性質與效力并未具體規定。學界對此亦無定論。但一般認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屬于一種特殊的不動產登記,國外稱預告登記或預登記,即為保全一項以將來發生不動產物權變動為目的的請求權而為的登記。一般不動產登記的權利是不動產物權,例如所有權、抵押權等。而預告登記發生時物權尚不存在,物權變動是將來發生的行為,故所登記的權利仍是一種請求權(債權),登記的內容是將來請求發生物權變動。
房屋買受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權利、房屋是否被查封、房產證是真的還是假的等等,總的來說,只要在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簽訂了買賣合同,那您可以基本放心啦,賣方的人也好,房產的.權利限制也好,工作人員都幫你檢查過了,都沒有問題。
還有一點,在房管窗口簽訂了買賣合同后,賣方則不能再和第三方再次簽訂買賣合同了,因為房管局的電腦里有了備案了,如果您和賣方的合同不撤銷,則賣方永遠不能再將此房賣給第三人了。
我們這兒所稱的簽訂買賣合同,在行業也稱為二手房合同備案。
提醒一:
如果您購買的房屋屬市區范圍內,并且您們的買賣未通過中介成交,則您和賣方帶好雙方身份證、賣方的房產證、土地證至行政服務中心房管1至4號窗口簽訂合同并進行現場備案,并在經過備案并打印的合同上買賣雙方簽字認可。
提醒二:
如果買賣雙方經有備案資質的中介機構達成交易的,可由中介機構操作人員直接在中介公司進行簽訂合同并進行合同備案。經過中介機構備案后,則在過戶時,不需要重新進行備案了。目前,江陰具備合同備案的中介公司共有六家,分別是聯眾、聯豐、五星、瑞德、嘉和、天鴻六家房產中介。
提醒三:
只有城區范圍內的二手房,才是到行政服務中心的房管窗口來辦理過戶的,非城區范圍的,至各鄉區房管所辦理過戶手續。
下面是二手房合同備案的相關知識:
1、二手房合同為什么要備案
依據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范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住房〔20xx〕321號)并結合江陰市實際情況,二手房買賣合同進行備案,旨在進一步規范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場行為,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提高二手房交易的透明度。
2、二手房合同備案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我市市區范圍內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均須網上備案。買賣雙方在申請轉移登記申請時,必
須提供經過網上備案的二手房買賣合同。
3、什么是網上備案
網上備案是指二手房交易當事人委托房地產中介機構或登記機構工作人員登錄二手房網上備案系統,在線錄入《二手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內容,并聯機將合同打印,在合同上簽字蓋章的行為。經過備案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信息,市民可在江陰房產信息網上通過輸入買受人姓名和合同備案號進行查驗備案信息。
4、進行網上備案有什么好處
可以維護買賣雙方的正當權益,《辦法》要求市區范圍內的二手房買賣行為,均須進行網上備案,目的就是有效防止購房人誤購查封房產、防止一房多賣、避免房地產經紀人違規操作等情形的發生。
5、網上備案會很麻煩嗎
網上備案是個全新的操作模式,有個熟悉的過程,二手房交易雙方當事人只要按要求提交有效證件,填寫相關材料即可,具體操作由經過培訓的中介人員或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員來完成,應該說還是很便利的。
6、如何申請網上備案
目前我市在部分中介機構試點實施網上備案服務,其他有意向的中介機構可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房產管理科提出申請。
7、如何進行網上備案
操作員憑電腦密鑰登陸備案系統后,輸入擬轉讓房屋所有權證號、房屋所有權人姓名后提交,按備案系統提示進行網上備案。
8、雙方自行成交的可以申請網上備案嗎如何進行操作
可以,雙方自行成交的,可由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的工作人員提供網上備案服務。
9、網上備案后,當事人需變更或注銷《二手房屋買賣合同》怎么辦
合同在系統上進行提交后即視為網上備案完成。如在申請辦理轉移登記之前,二手房買賣雙方需對合同進行變更或注銷的,合同雙方當事人可攜帶相關證件至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辦理,由中介機構撮合成交的,需中介機構人員同時到場。
10、二手房交易當事人在進行網上備案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1)二手房交易當事人應認真閱讀有關網上備案的文件;
(2)為避免房地產中介機構隱瞞網上備案信息,二手房交易當事人應現場全程了解操作人員的錄入行為;
(3)網上備案后,二手房交易當事人可根據合同備案登記號,通過江陰房產信息網對網上備案情況進行核實。
11、二手房交易當事人發現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網上備案的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怎么處理
應及時至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房產管理科或產權監理處投訴。
12、備案的實施日期是什么時間
自20xx年12月28日起,市區范圍內申請辦理二手房轉移登記手續的,必須將二手房買賣合同進行備案。
這里要著重提醒大家的是,備案后的二手房買賣合同辦理注銷和變更的流程:
上面已經提到,自20xx年12月28日始,我市市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均需進行網上備案。在備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銷或變更,則買賣雙方當事人需攜相關資料至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進行申請辦理(如在中介機構進行簽約備案,則中介機構工作人員需共同到場)。
在辦理時,可先至房產信息網的“政務指南”頻道中的“表格下載”中,下載相應的表格
(二手房買賣合同備案變更登記申請表 、二手房買賣合同備案注銷登記申請表),將申請表內信息填寫完畢后,買賣雙方攜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原經過備案的買賣合同、申請表等資料至房管窗口辦理。
要提醒大家的是,如二手房買賣合同非中介機構簽約備案(是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員備案的),則由買賣雙方共同提出申請,如合同是中介機構簽約備案操作,則需買賣雙方、中介機構工作人員三方一起至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進行申請辦理。
在填表過程中,需要注意:1、表格內的經紀機構意見一欄,請在至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申請前,提前填好,并加蓋經紀機構公章;2、表格內的申請人簽章欄一欄內的轉讓人和接收人的簽章,必須由當事人在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員簽證下,當面簽字;3、此業務,必須當事人(如有中介的,中介機構工作人員也需到場)共同前來辦理;4、如買賣合同是對買方進行變更,如原買方基礎上需增加配偶等共有人,請申請時,攜帶能證明家庭關系的證件資料(如戶口本、結婚證等)。
商品房預售合同2
出售方:(甲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 月 日
國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 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準,取得位于深圳市 用地面積 ㎡的土地使用權。
第二條 甲方定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 天:
。保肆Σ豢煽咕艿淖匀粸暮Γ
。玻┕ぶ杏龅疆惓@щy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三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 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四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五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七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八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后果自負。
第九條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_____機關_____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 購買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
商品房預售合同3
一、認購書對于商品房預售合同效力的影響
在商品房預售實務中,開發商向社會公開招募預售商品房認購時,往往會采用由認購人填寫認購書或簽訂認購協議等做法。認購書(又名購房預訂書、認購意向書、購房訂購單、購房臨時證明單)是商品房買賣雙方當事人在簽訂正式預售合同前所簽訂的一種法律文書,是對雙方買賣商品房有關事宜的初步法律確認和書面憑證。商品房預售認購書廣泛存在于商品房預售交易過程中,但由于我國法律、法規對認購書沒有進行具體的規定,其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容易混淆,目前理論和實務界對其獨特的法律地位有不同的認識,對其法律適用存在著一定的爭議。
1、一種意見認為,認購書本身即為一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磋商后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表達了自己的真實意思,簽訂了書面的認購書,從程序、形式、內容上看,認購書都已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日后之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只不過是對認購書的補充。
2、另有一種意見認為,認購書與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不能混為一談。從認購書與正式合同的牽連性上判斷,認購書還不足以成為獨立合同,它僅僅是對簽訂正式合同相關事宜的約定;主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尚未成立,作為從合同的認購書根本就無效。
3、還有一種意見則認為,認購書與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關系是預約合同與本合同的關系。預約合同,或稱預備性契約,是談判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將來訂立確定性本合同而達成的書面允諾或協議。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為特定行為的義務,而不是對行為結果的直接確認。具體到認購書中,它只是分配給當事人達成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義務,對行為的內涵有默示性的要求,即雙方在為簽訂正式合同而進行談判時,須盡最大努力,確保公平的談判,一方對另一方不得強加不合理條件,不得利用己方之優勢地位迫使對方接受不公平內容。認購書體現了預約合同最突出的特征:它約定的是當事人為將來訂立本合同而談判的`義務。
筆者認為,對認購書的法律屬性應作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認為認購書是購房意向書和買賣從合同的人實質上意旨一樣,都是全然否定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其有悖于雙方當事人簽署認購書的目的。有的認購書沒有任何法律意義,有的其實是正規的本合同。尤其在當前商品房預售實務中,認購書已越來越常見?紤]到商品房預售雙方當事人談判地位的懸殊差距,筆者認為,在簽訂商品房認購書時,應對所認購商品房的相關內容加以約定,使其取得合同的約束力。在一般情形下,認購書不可能將預售合同的所有條款都包含進去,但至少應當包含下列條款:預購商品房的位置、樓層、總面積、單價、總價、簽訂正式預售合同的時間。在這種情形下,應當認定認購書有效成立。如果當事人在簽訂正式預售合同的時候對一些非主要條款發生爭議,應當依據公平原則,參考商品房預售的實踐確定預售合同的內容。如果僅僅因為一些非主要條款而否認認購書的合同效力,則不利于保護交易的安全和穩定。但在實踐中,也有預購方與預售方簽訂的預售商品房認購書未將預售合同應當具備的必要條款包含進去,在這種情形下,只能將其認定為意向書,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現實中,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形下,為了規避法律,預售方往往采取所謂“內部認購書”的形式。這種認購書的目的在于規避強行性法律規范,屬違法行為。對于其效力,應當區分具體情況具體處理。如果事后預售方辦理了預售許可證,可以認定認購書有效;如果事后開發商仍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則應當認定認購書無效,開發商承擔賠償預購方損失的責任;在預售方與預購方約定了定金條款的情形下,定金應被認為約定的信賴利益損失額。當然,無論開發商事后是否辦理預售許可證,都應當承擔行政法上的責任,由行政執法機關給予行政處罰。
二、登記備案對于商品房預售合同效力的影響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商品房預售合同屬于應辦理登記備案的合同,但該登記備案是否為合同的生效要件,目前存在著爭議。如果預售合同以登記備案為生效要件,則預售合同自登記備案之日起成立;如果不以登記備案為合同的生效要件,則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成立。對此的認識,涉及到預購方對開發商和預購商品房的權益保護問題。筆者認為,預售合同登記備案不應是預售合同的生效要件,預購方的權益在預售合同依法簽訂時即已成立。主要理由如下:
1、預購方因預售合同對開發商所享有的權益為債權,對預售商品房享有的權益為期待權。民法中的登記制度是為了體現不動產物權公示這一原則而設立的,從一開始就不是為債權的設立、變更、終止而設立的,債權只是相對人之間的關系,無須創設登記制度。因此,預購方取得的對開發商的債權和對預售商品房的期待權并不需要以登記為要件,商品房預售合同作為不動產買賣合同,只要符合一般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生效,登記僅是物權變動的生效要件。
2、根據民法的一般原理以及我國合同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法律行為的效力是否以登記為準,應以法律規定為準;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合同未經登記合同無效的情形下,登記本身并不影響到合同的效力。我國相關法律要求商品房預售要進行登記,但也指出這僅僅是備案,同時也并未明確規定登記與否將影響到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說,從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立法原意來看,其主要目的在于從行政管理的角度出發,規范整個商品房預售市場,而合同的效力則是另外一個問題。
3、不以登記備案為預售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利于保護預購方的權益。我國現行法律將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規定為預售方即開發商的法定義務,若認為此登記備案為合同的生效要件,那么,開發商只要一天不履行該法定義務,預售合同便一天不能生效。其后果必然是開發商怠于履行登記備案義務,在出現對自己不利的情況時主張合同無效,損害預購方的權益。特別是遇房價上漲時,開發商很可能將商品房再次高價出售并對此高價預售予以登記備案,又以合同未登記備案為由向前一預購方主張合同無效。此種情況下,前一預購方就無法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因此,從現代社會立法之取向——保護弱小群體(在預售合同關系中即預購方)的角度出發,預售合同登記備案也不應是預售合同的生效要件。
4、從實踐運作的層面以及綜合一系列司法解釋和一些地方性的規定來看,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已經由原來純粹的行政管理職能發生了轉變,預售商品房登記實際上已經被賦予了相當的法律效力,賦予了豐富的法律內涵。通過商品房預售登記,體現了其公示作用和公信力,并在一定程度上賦予預購方因合同所取得的債權以物權效力。
綜上所述,預售合同登記備案不應是預售合同的生效要件,預售合同經預購方、開發商(預售方)雙方依法簽約即應成立并生效,預購方對開發商(預售方)的債權和對預售商品房的期待權也應同時成立。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作用是為了加強對預售商品房的管理,并使經登記的預購方的權益具有普通債權所不具備的對抗第三人的排他性。目前,我國物權法正在制定過程中,現在已經推出的學者建議稿和全國人****工委的建議稿均將預售合同登記制度納入其中。這樣,預售商品房合同債權就會具有保全效力、順位保證作用以及債務人破產時對債權人的保護作用。
商品房預售合同4
一、商品房預售合同怎么寫
1、雙方的名稱、國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組織的,必須由法人代表簽名。
2、商品房名稱。也就是購房者要購買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編號、平面圖紙等。
3、房屋使用性質。應明確是住宅用房、辦公用房還是經營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數量,購房者要購買的套數,每套的面積應以平方米來計算。
5、商品房的面積。這里要注意明確是建筑面積還是使用面積、其他面積,因為這些面積和概念所代表的內容是不同的。同時在合同中還應明確房屋面積的誤差范圍,規定如果誤差超過一定幅度時,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
此外,在合同中應明確房屋的共用部分面積與專用部分面積,對購買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的比例或范圍也需明確。
6、約定每平米的價格。由于商品房預售的是期房,即購買和交付使用之間隔了一定的時間,因此價格條款在合同確立時已經確定,雙方就不能擅自變更。
7、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包括預售房屋的地段、樓層朝向、房屋的結掏及功能,裝修狀況、設備、約定的建材配備等級、保修期限、公共配套設施等。
8、購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既包括預售款的支付方式即在什么時候支付,支付多少,分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清,每次付款的`數額,也包括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9、商品房產權轉移的方式以及期限。由于預售商品房時房屋尚在建造之中,開發商還沒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權證,預售合同中就要明確規定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預售方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去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房產證并按預售合同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10、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請求違約賠償,直至解除合同。
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要注意什么
1、不要貿然交付定金。建議購房者購買商品房時一定要親自到相應樓盤的售樓部,查看開發企業是否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則說明此樓盤不具備商品房預售條件,千萬不可貿然交付定金。
2、仔細審查關于房屋面積的約定。對于商品房這種特殊的商品,可以允許合同約定的面積存在誤差,但是誤差不應超過合理的范圍,法律規定為合同約定面積的3%。在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購房者要注意開發商對面積誤差的約定。
3、明確關于房屋質量的約定。購買預售的期房,開發商帶大家看的都是豪華的廣告和美好的樣板間,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問題才暴露出來,這時,開發商早就將樣板間拆了,購房者就沒有證據證明看房時房子的質量標準,所以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將質量要求、交房標準、公共設施、售后服務等明確寫在合同里。
4、價格要明確具體的寫在合同里。價格條款必須具體,應避免出現“房價暫定多少,待房屋竣工后按實核算”等含糊的概念出現,因為按實際核算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各人的理解是不同的,日后容易產生糾紛。
5、關于違約的責任要明確。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有些開發商或代理商會列出許多有關購房者違約責任的苛刻條款,而千方百計避開自己違約責任的約定,或者雖約定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但雙方的違約責任約定不公平、不對等。
6、關于交房時間要明確并明確延期交房的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致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
商品房預售時雙方對于預售商品房的真實情況的信息的知情不對稱,承購方往往處于弱勢地位,而預售合同將成為這一交易的主要證據,所以在簽訂的時候需要格外謹慎,具體預售合同包括哪些內容以及注意什么,最好還是先咨詢專業的房產律師或請其幫忙審查已經簽訂的合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5
合同編號
出售方(甲方):地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郵碼:電話:
購買方(乙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國籍:身份證號碼:地址:郵碼:電話:
第一條甲方經批準,取得位于市,用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使用年期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現定名為,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幢號(第層)。
建筑面積平方米,土地面積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攤平方米、公用分攤平方米、其他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總金額萬千百十萬千百十元(小寫萬元)人民幣。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分期(次)付款:賬戶名稱:,賬號:。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以價款為基數,按利率計算。
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將樓宇交付給乙方使用,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自之日起,按利率計算)在天內退回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賬號:)。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
市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稅)。
第十條預售的樓宇,乙方不得轉讓、抵押,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選擇下列第項解決: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代表(簽字):代表(簽字):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為 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規范商品房預售款使用行為,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甲、乙、丙方協商,就位于廣州市_________區 _________路_________ 地段,項目名稱為_________,監控賬號為_________樓盤的預售款收存和劃撥使用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權利
1.甲方負責對商品房預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并貫徹實施《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
2.乙方在為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時,應要求丙方出具《預售款專用資金撥付批準書》。
3.進入監控賬戶的預售款未經甲方同意撥付的,一律不準使用。
4.樓宇竣工后,丙方憑竣工驗收證明向甲方申請辦理監控賬戶銷戶手續。經甲方審核批準銷戶的, 丙方持銷戶批準書向乙方辦理賬戶取消監控手續。
5.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甲方可以向預售人(丙方)收取監督管理款項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在工程建設期內,丙方向甲方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經甲方審核同意支付的,按撥付數額收取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
二、義務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具體要求開設監控專戶及簽定本協議。
2.甲方應在收到丙方使用預售款申請之日起五天內作出答復;對不同意使用的,應當以書面方式說明理由。
3.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監管工作,按甲方批準的支付額給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
4.乙方須將所有按揭貸款劃入監控賬戶,不得直接支付給丙方或轉作它用。
5.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于每個工作日將前一天監控賬戶的預售款收支情況填報到《房屋管理系統》上,同時要及時在《房屋管理系統》上對監控賬戶內所收到的每一筆預售款作上標記。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預售款。
7.丙方應根據《房屋管理系統》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與預購人協商擬訂合同條款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應要求預購人按《商品房預售款繳款通知書》將購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款監控賬戶,并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為預購人換取交款收據。
8.丙方與預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10天內,向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確認手續。在辦理合同備案確認手續時,丙方應同時附送銀行出具給預購人的商品房預售款存入專用賬戶的憑證。
9.丙方經甲方批準撥付取得的預售款項,在項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購買項目建設必需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支付項目建設的施工進度款及法定稅費,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須遵守《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監督,切實保障預購人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責任
丙方違反規定直接收存預售款的,甲方應責令其改正。對情節嚴重的,應降低或注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并處以違法使用款項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同時,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7
一、商品房按揭糾紛中涉及的合同關系
在通常的商品房按揭糾紛中,一般存在著四個合同,即商品房買賣合同、按揭貸款合同,通過購房人與按揭銀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中的抵押、回購的具體條款加以確定的抵押擔保合同和保證擔保合同。審理商品房按揭糾紛案件,必須首先明確這些合同及其體現的法律關系之間的關系。
司法實踐中,普遍的觀點認為,按揭合同是購房合同的從合同,不具有獨立性,隨主合同的變更、消滅而變更、消滅。
(一)按揭合同不應是購房合同的從合同。首先,合同目的相對獨立。按揭合同的目的是借貸資金,購房合同的目的是購買房屋,兩合同追求的目的并不具有依附性,是各自獨立的。其次,兩者所生之債務的范圍不具有依附性。從合同所生之債務以主合同所生之債務為發生依據和限額,而按揭合同所生的債務可單獨產生,雙方是相對獨立的。第三,購房合同的無效、可撤銷并不必然導致按揭合同的無效、可撤銷,只會影響到按揭合同的抵押擔保標的物發生變化,并不實質影響到資金借貸關系。銀行貸出資金,主要考慮的是購房人的資信狀況,即使購房合同有瑕疵,導致抵押擔保存在問題,但如購房人資信并未下降或又能提供其他擔保,則并不影響銀行資金安全,銀行也不會必然要求解除按揭合同,銀行、購房人對按揭合同的解除有選擇權。從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出發,應確認這兩個合同是相互獨立的。
(二)抵押擔保合同、保證擔保合同應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以借款合同的存在為前提。但應明確,該主合同是銀行與購房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而非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
(三)購房合同通常與抵押擔保合同、保證擔保合同無關,但如購房合同無效,特別是買賣的標的物屬不得抵押的財產,購房人與開發商惡意串通以損害銀行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情形,則將導致這兩個擔保合同無效。
二、商品房按揭糾紛解除合同的認定
房地產價值巨大,不應輕易解除合同,使購房者能夠轉嫁市場風險。同時合同解除后,亦可能使經合法登記的享有優先受償權的按揭銀行的利益遭受損失?紤]到其標的物價值大,影響大,涉及當事人復雜,各方利益重疊,標的物又成抵押標的,對于涉及按揭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輕易解除。但也有人認為,應參照香港法律,存在按揭合同的購房合同不經銀行同意不得解除,這在外資銀行中是一種普遍看法。筆者不同意這種看法。因為英美法中,按揭是轉讓所有權的擔保,在未清償完債務前,與所有權有關的一切不動產權益都屬銀行,發生訴訟時銀行是以房地產所有人的名義進行訴訟,未經銀行同意當然不能解除合同,使所有權發生轉移。而我國的按揭實質上是抵押擔保,開發商享有在建工程的所有權,在預售登記后購房人享有房屋的期待所有權,這兩種權利共同指向的標的物同為按揭合同中的抵押標的物,開發商、購房人同意將該標的物抵押給按揭銀行,同意按揭銀行享有優先受償權,共同作出抵押的意思表示,應為按揭合同的實質上的共同抵押人。解除合同實質上是在共同抵押人之間發生權利轉移,并不影響銀行的優先受償權,雙方當然可以行使權利,解除合同。但考慮到按揭合同的特殊性,在解除合同上要更加慎重。
在下列情形下,購房者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損害,可允許購房者解除預售合同:
1.發展商遲延交樓,在購房者起訴要求解約時起1年內不能竣工交樓的。此種遲延交樓嚴重違約,且1年內都不能交樓,購房者無法入住,嚴重損害訂約目的,應依法解約。
2.發展商貨不對板,所交付的房屋樓層與原約定嚴重不符,此時可予解除合同。但對于朝向有所變更,應視情況而定。如改變的朝向更有利于居住,通風采光更好,則合同目的尚可達到,不足以構成根本違約,可通過違約金給付等手段加以調整,不宜解約。對于發展商交付的房屋面積縮水或面積加大,如超過原約定面積3%的,視為嚴重違約,可予解約,但如購房人已入住,從實際出發也不宜再解除?赏ㄟ^調解,讓開發商承擔責任,對少面積則退還價款,多面積則由發展商主動放棄該部分價款或以成本價收取。未超過原約定面積3%的,應視為建房過程中存在的正常誤差,可通過調整購房款項加以解決。對于交付的房屋中提供的裝修與約定不符的,鑒于裝修是房屋的附合物,并非房屋主體,裝修不符可通過評估后予以補償,以給付違約金方式調整,不宜解除合同。
3.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應視不同情況加以認定:如房屋僅存在輕微瑕疵,如漏水、凹凸不平等問題,可通過修補、給付違約金方式補償業主損失,不應僅因違反合同中的'一般性條款就解除合同。對于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將足以影響居住者的人身安全,經有權鑒定機關確認后,可視為其不能滿足居住目的,可予解除合同。
4.發展商以提供銀行按揭為優惠,指定按揭銀行為購房者提供貸款,嗣后又無法辦妥按揭手續提供貸款。此時鑒于按揭貸款是購房者購房的先決條件,款項的交付是合同的重要條件,不能提供貸款將導致購房者給付不能,且購房者對按揭銀行無選擇權,其無過錯,故應視為合同目的不能達到,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是購房者自行選擇按揭銀行,則開發商對按揭貸款不能辦妥無過錯,不應解除合同,應給購房者一定寬限期來緩解資金困難。
5.對于購房者主張開發商所建房屋環境與廣告宣傳不符而要求解約的,應區分不同情況來對待。如廣告用語只是用“鳥語花香”、“人間仙境”等一般描述性用語,應視為對環境的感性宣傳,無實際約束力,不應因此予以解約;如廣告用語使用明確承諾,如“附近一百米內有名!钡鹊,則如未符合,一般情況只應視為違約,不應解除合同,因合同的居住目的尚能達到;但如該廣告要約非常明確,如“可入廣州戶口”,卻又未能履行,而購房者的購房目的不僅為居住,還因受廣告內容吸引,有強烈意愿要求滿足廣告要約的內容,此時應視為合同目的不能達到,對此種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購房合同解除后,如何處理按揭合同呢?鑒于兩者是聯系緊密的相互獨立的合同,在購房合同解除后,按揭合同并非必然解除,而應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如果銀行、購房人均不主張解除按揭合同,則不應解除。如銀行主張解除,但購房人能另行提供等額擔保,并無嚴重違約也不應解除合同。如購房人主張解除合同,銀行不同意,則應分情況考慮:1.如銀行是發展商指定,提供按揭是購房人購房的前提條件,則銀行與開發商關系緊密,其有監管款項用途之責,現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認為銀行違反了對合同項下的實質內容的嚴格遵守,另外購房人拒交貸款本息,也已嚴重違約,且此時購房人有嚴重對抗情緒,繼續履行合同已無實際意義,可判決解約。2.如按揭銀行是購房人自行尋找,與開發商無緊密聯系,現借款已履行完畢,借款合同目的已達到,因按揭銀行無過錯,只是購房人違約,在銀行不同意解約的情況下,應尊重守約方意愿,不應解約。如果按揭銀行、購房人均同意解除合同,則應尊重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意愿,可一并解除按揭合同。3.如果事先合同有約定,解除按揭合同需經銀行同意,則應尊重約定,一般不應予以解除。但在爛尾樓的情況下,考慮到合同基礎的嚴重喪失,可由法院參照情勢變更原則予以解除合同。
三、商品房按揭糾紛解除合同后款項的返還
解除了預售購房合同和按揭合同,必然涉及到款項的返還。商品房預售按揭中,款項的去向是銀行貸款給購房者,購房者向開發商交納購房款。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權利人只能向其有合同關系或法定關系特定人主張權利,因此對于款項的返還,應為:
1.開發商向購房者返還全部購房款,包括購房者自付款項和從銀行貸款所獲得的款項。
2.購房者向按揭銀行返還所借款項本息,但應扣除其已償還的款項本息。開發商如簽署了回購擔保等保證條款,則應對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對于因爛尾樓而解除合同,如按揭銀行是發展商指定,在款項的返還時,應考慮到銀行作為發展商的開戶銀行,控制資金流向,其未盡到監控義務,對爛尾樓的產生有一定責任,可在款項返還時,適當減少違約金、利息等小業主的支付款項,平衡各方利益。
在款項返還過程中,也要注意維護按揭銀行的利益,按揭的標的物是尚未建好的房屋,購房人尚未取得產權,其抵押的標的物嚴格意義上的產權還屬開發商,購房人享有的是一種物權性質的債權,將此種權利進行抵押,開發商也同意在事實上將其享有的在建工程的產權抵押給銀行,可認為這種抵押是一種事實上的共同抵押。因此,無論是否解除合同,將房屋的權利配置給開發商還是購房人,都不應影響銀行的優先受償權。在貸款本息未歸還之前,房屋的抵押登記備案不應解除,開發商如果另行出售要經按揭銀行的同意,否則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必須依有關司法解釋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使抵押權消滅,銀行對售房款享有優先受償權?煽紤]開發商向購房者返還的款項中,對屬于銀行本息數額內部分,將其視為抵押物的變價,銀行可實現優先受償。
商品房預售合同8
出售方:(甲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國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定。
第一條甲方經市人民政府國土局批準,取得位于 市,用地面積 的土地使用權。地塊編號: ,使用年限 年,自 起至 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定名為 ,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訂購上述樓宇的第 幢 號(第 層)房。建筑面積 ,土地面積 (其中,基底分攤 、公用分攤 、其他 )。
第三條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將該樓宇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 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 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單價 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 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賬戶名稱: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 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將該樓宇交付給乙方使用,應自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違約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 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樓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的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預售的樓宇,乙方不得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政府有關規定,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執一份。
出售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附表一、二(略)。
商品房預售合同9
(一)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行為。
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均承諾將于正式交房辦理入住手續后若干日為業主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所有權證。但交房之后,部分開發商未按照合同約定為業主辦理兩證,有的甚至拖延四五年之久。此類行為極易引發群體性訴訟。
(二)對房屋設施或戶型結構進行單方變更的行為。
開發商在房屋建設過程中因種種原因單方改變房屋原設計,使最終交付業主的房屋在設施或戶型結構等方面發生局部變更,業主不同意開發商的單方變更行為而與開發商發生糾紛。
(三)樓盤商業廣告的夸大或虛假宣傳行為。
開發商為推銷其開發的'商品房,在前期廣告中進行夸大其詞的宣傳,甚至做出虛假承諾和保證,業主收房時才發現房屋和樓盤實際狀況與廣告宣傳不符,從而引發糾紛。
(四)交付房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或法定標準的行為。
開發商履約瑕疵是商品房預售合同案件中最主要的類型,占此類案件總數的一半左右。房屋質量問題主要涉及房屋結構、裝修、配套設施、共用設施等,有顯性的也有隱性的,表現為達不到約定標準或達不到國家建筑規范標準。
商品房預售合同10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國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經批準,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積____2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使用年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______,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______的第____幢____號(第__層)。建筑面積____,土地面積2(其中:基底分攤____、公用分攤____、其他____)。
第三條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______售價為:____單價:____元,總金額____幣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______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______須經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______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______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______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______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______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預售的______,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______)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預售合同1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北京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_號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定,于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契約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甲方應按契約規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北京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
但以上原因須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時或于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文件,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文件之規定。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后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區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則、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后,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對于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簽。
第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____________ 乙方(簽署):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買方資料
(個人)中文姓名:________
英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別及號碼: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指定聯系人姓名: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
英文名稱:______
營業執照/商業注冊證編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付款辦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
1.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含定金);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4.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5.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
6.剩余之相當于購房總價______%的購房款,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應自該契約規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內開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并在四十五日內辦理完成按揭手續,使甲方取得該部分房款,若乙方屆時不能獲得按揭貸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貸款手續,則需在該時限屆滿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該______%購房款。
附件三總平面圖(略)
附件四戶型平面圖(略)
商品房預售合同12
(一)價格糾紛的處理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投資數額大、履行期限長,所以,從商品房的開工建設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可能會由于市場行情的變化而引發商品房的價格糾紛。一方面,預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價格上漲或房地產價格的上漲為由要求提高房價遭預購方的拒絕而形成糾紛;另一方面,預購方有時也會以房地產價格的下跌為由要求降低房價遭預售方的拒絕而形成糾紛。目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占整個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的一半以上。由于法律對此尚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各地的處理方法不盡相同,有的按原合同的約定處理,有的按當事人分擔風險的風險負擔原則處理,有的按情勢變更原則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的處理作了原則性規定。我們認為,這個《解答》對處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之后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亦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由于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的'形成原因比較復雜,所以,我們認為,不可能按照一個固定的方法處理,而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解決。
首先,應當堅持合同效力的原則。只要商品房預售合同依法成立,就應當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強調合同義務的履行。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合同當事人以建筑材料或房地產的價格上漲或下跌為由要求提高房價或降低房價的,法院不應當支持。應當說,在房地產市場中,建筑材料或房地產的價格上漲或下跌確實是存在的,但這種價格上漲或下跌屬于正常的市場風險,而不屬于國家政策性的風險。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預售合同時,是根據市場行情確定價格的,所以,當事人對于這種市場風險是能夠預見的。基于正常的市場風險所產生的房價的上漲或下跌,只能由預售方或預購方自己承擔,而不能將其轉嫁給另一方當事人,也不能由雙方當事人分擔這種風險;
其次,應當堅持情勢變更原則。情勢變更原則是合同履行的一項重要原則,盡管我國現行法律中還沒有明確規定這一原則,但學者們都普遍承認之,我國的審判實踐也已經運用情勢變更原則處理了有關糾紛。在房地產審判實踐中,各地也基本上都將情勢變更原則作為解決房地產糾紛的一項原則。例如,在商品房的價格因國家政策的變化、地方政府的房地產開發規劃變更而引起的情況下,就可以按照情勢變更原則處理價格糾紛。在運用情勢變更原則處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價格糾紛時,應當特別注意正確區分情勢變更與正常的市場風險的區別。
(二)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糾紛的處理
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中,預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糾紛也占有相當大的比例。這種糾紛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為預售方的建房資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為預售方將商品房轉賣給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對于這類糾紛,較難處理的問題是判定繼續履行合同還是解除合同。
在預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糾紛中,多數預購方都要求預售方退還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當然,也有的預購方要求預售方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對于這類糾紛,我們認為,應當在堅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實維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在預售方有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下,應當要求預售方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否則,如果判定解除合同,退還房款,則可能由于預售方無力退款而使預購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預售方沒有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而預售方又有足夠的資金可以退還房款的,則可以解除合同,退還房款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預售方既無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又無退款的能力,法院則可以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當判決解除合同,責令預售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對預售方已建的商品房或土地使用權依法進行強制拍賣,以拍賣的價款退還預購方的房款。
商品房預售合同13
1、支付購房款
支付購房款是買受人的主要義務,買受人應當依約定得數額支付房款,并按約定的時間和地點支付。這是買受人最基本的'義務,也是其獲得預售的商品房所必須支付的對價。對支付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協議的,應當在出賣人營業地支付。對支付的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時間支付。買受人支付購房款的方式和數額,應當依據預售合同的約定,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分批支付。
2、驗收預售的商品房,要求賣方辦理房屋產權證書
預售的商品房建成后,出賣人應當通知買受人接受房屋,買受人在收到驗收通知后,可以自行或者委托有關機構對房屋進行驗收,確認房屋面積質量是否符合約定,房屋附屬設施是否俱全。驗收合格后,可要求賣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辦理過戶產權證書。
商品房預售合同14
出售方: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_________土地管理條例》和《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 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準,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_____使用年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定名為_____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_____幢_________號(第____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土地面積/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攤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_____單價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幣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市仲裁機關仲裁或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蓋章):_________ 購買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建筑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略)
商品房預售合同15
出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 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
【身份證】【護照】【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為多個時,各地在示范文本中可以增加以上買受人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預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于 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為: 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 ( 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自 __________年 _____ 月 _____ 日至 __________年 _____ 月 ______ 日止。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 _________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_____________ 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_ 。
第三條 基本情況
1、 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 ________ 】。
2、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_____________ ,建筑層數為:
__________ 層,其中地上 ___________ 層,地下 ___________ 層。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基礎挖槽】【正負零】【地下_____層】【地上_____層】【結構封頂】。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 _________ 【幢】【座】第 _________ 層 _________ 單元 ___________ 號,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生改變的,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地址為準。房號的變化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及位置圖見附件一。
4、出賣人委托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 __________ ,其預測建筑面積共 ___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___________ 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___________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設施具體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________ 米 ,有 ______ 個陽臺,其中 ________ 個陽臺為封閉式, ________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 。( 2 和 3 可以同時選擇)
1、該商品房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為: _____________ 。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房屋權利狀況
1、該商品房沒有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2、該商品房沒有銷售給除本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況;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買受人不能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房屋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不低于已付房價款一倍的賠償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_____ (幣) ____ 元,總價款為: _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 仟 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____ (幣)____元,總價款為: 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3、按照套 ( 單元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_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4、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______ (幣)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億 _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____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_期支付部全部房價款,首期房價款金額(____幣)____元(大寫:____億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應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銀行按揭貸款】。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元,余款¥___ _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45 日內辦理完成銀行按揭申請與審批手續、房屋產權管理局房屋抵押與預告登記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元,余款¥___ __元向 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90 日內辦理完成公積金按揭申請與審批手續、房屋產權管理局房屋抵押與預告登記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以自有資金補交差額購房款,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在15日內不予答復或不以自有資金補交差額購房款的,出賣人在 15 日內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并按總房款的 10%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解除后,出賣人應在 30 日內,將已付房款扣除違約金后的剩余部分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雙方應當在15日內就具體付款期限與付款方式另行達成補充協議。協商不成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出賣人退還已付款項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息。
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_ 15__日內,出賣人將已付款及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率計算利息一并退還給買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八條 預售資金監管情況(是否需要?)
出賣人承諾商品房預售資金,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根據本地商品房預售款監管的具體辦法規定,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 ,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將房價款直接支付給出賣人的,出賣人收到房款后應及時將預售款繳入監管賬戶內。
第九條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_____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和(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60_____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五__ 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__7___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 ___60__ 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30__ 日內按照總房款的 _10____%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已付房款扣除違約金后的剩余部分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五__ (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_7____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交接手續
第十條 交付時間和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 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 、 、 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合格證明文件;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以及《住宅工程分戶驗收表》。
第十一條 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交付時間與使用條件
(一)城市基礎設施(具體有什么根據實際自行增減)
1、上水、下水: 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達到________________ ;
2、供電: 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燃氣: 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5、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3、4、5、6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使用手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或與其書面所做出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不符的,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十三條處理,出賣人應按規定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交付,出賣人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遭遇不可抗力;
2).后續法律變化,致使本合同項目開發被迫停止的;
3).政府及行政主管機關強制變更規劃、發布停工命令等開發商不能控制的原因;
4).發生對整個社會之工作、生活秩序有全面、根本性、持續性影響之重大事件,致使本合同項目開發被迫停止的。
5).因政府原因導致的本合同項目開發停工的。
第十二條 交接手續
(一)該商品房達到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
( )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出賣人按合同填寫地址向買受人掛號郵寄或快遞材料視為書面送達,交郵日即為送達日;出賣人在項目所在地公開發行的瀟湘晨報或長沙晚報刊登公告的,刊登日視為出賣人書面送達日。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接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交接手續辦理地點。
雙方進行房屋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十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十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二)查驗房屋
1、買受人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 日內,辦理該商品房的交接手續。
2、雙方辦理交接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所購買的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該商品房的前提條件。
3、查驗該商品房時,買受人對以下除該商品房主體結構和地基基礎外的房屋質量缺陷提出異議的,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質量的規范和標準自查驗該商品房之次日起_30____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完成后再行交付。且出賣人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
(2)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
(3)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
(4)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5)管道堵塞;
(6)潔具開裂、漏水;
(7)燈具、電器開關失靈;
(8)防盜及對講系統失靈;(上述事項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增減)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房屋質量嚴重影響買受人對房屋的正常使用的,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范和標準自查驗該商品房之次日起_30____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處理。修復后或經多次維修仍存在嚴重影響買受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30____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_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_________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查驗該商品房后,買受人對出賣人所交付的商品房無異議,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____2__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2)和(3)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_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小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期限),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比率),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____/_ 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 _/____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的第1(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_/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_%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___/___ (該比率應當不小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__/___ 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 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5% 。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 ( 2 ) 方式處理:
(1)、出賣人按逾期每天 / 元向買受人收取房屋管理費,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2)、 該房屋自交付使用通知書送達之日起滿30日的,視為已交付買受人,該房屋有關的權利、義務、責任和風險同時轉移給買受人,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物業管理費用等應由房屋所有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四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其委托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 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 3% 以內 ( 含 3%) 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 3% 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30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__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______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筑面積 - 預測建筑面積
建筑面積誤差比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100%
預測建筑面積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雙方自行約定:
____出賣人與買受人按實測建筑面積根據合同約定的商品房單價多退少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章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五條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建筑層高為 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建筑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__買受人同意該房屋的建筑層高有5%以內的誤差;房屋的建筑層高差超過5%的,出賣人按總房款的1%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所述房屋建筑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七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六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筑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變更之前的買受人 :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布局;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30_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_________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八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七條 商品房質量的約定
(一)主體結構
該商品房主體結構和地基基礎合格。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__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_______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二)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交付的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頒布的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應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如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拒絕出賣人的交付行為,且出賣人應按第十三條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并按約定標準在 _內完成整改。
(三)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能措施 (是否需要?)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J118-88)、《建筑門窗空氣聲隔聲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8485-20__)標準。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商品房建筑隔聲情況未達到標準的或不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在30日內完成整改,并按合同第十三條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八條 住宅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九。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與賠償責任:
1、因人為破壞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不當使用,或者在裝修房屋過程中,對房屋結構、水電氣管線、防水層、保溫層、粉刷層及部品零件造成的損害;
3、第三人因不當使用、裝修房屋,對本商品房造成的損害。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發出書面保修通知書________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書面通知保修責任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合理的維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房屋保修期按出賣人提供的《質量保證書》執行,但該《質量保證書》規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國家規定的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
(四)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否則,違約者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責任。
第九章 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房屋登記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90 _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逾期未辦理和申請的,買受人可單方申請辦理。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后 2年內,完成該幢商品房的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后 2年內取得房屋所有產權證,完成房屋所有權證后 365 日內取得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為買受人辦理上述手續并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5%。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含利息)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 /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5%。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房屋登記的相關約定見附件十。
第十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條 前期物業服務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號為: 。
(二)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__________。物業費價格為 __________/ 月·平方米 ( 建筑面積 ) 。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 _________ 。
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由雙方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附件十一)進行約定。
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一章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共有權益的約定
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買受人的合法權益。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雙方對共有權益的約定如下: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本樓棟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墻面使用權歸本樓棟產權人共有;
3、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全體產權人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4、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歸產權人共有;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稅費
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交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
第二十三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
2、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二。(如:該商品房公共管道檢修口、柱子、變電箱等有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
3、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__2____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補充協議見附件十四),但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年利率。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共 ______ 頁,一式 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 ______ 份,買受人 ______ 份, ______ 份, ______ 份。
出賣人 ( 簽章 ) : 買受人 ( 簽章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簽章 ) : 【負責人】:
簽訂時間: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 _____ 月 ____ 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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