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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業合伙協議

        時間:2023-01-01 13:21:0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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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合伙協議

          在生活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合伙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合伙協議

        企業合伙協議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_______個,分別是: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證件號碼:;

          2.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3.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4.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5.有限合伙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注:可續寫。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80%。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伙人1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3.有限合伙人2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4.有限合伙人3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5.有限合伙人4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ㄗⅲ嚎衫m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更換程序為:。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權,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權的表決辦法,普通合伙人作為合伙事務具體執行人有一票否決權。(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當普通合伙人不在場時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普通合伙人授權委派事務執行人同意”決定。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ǘ└淖兒匣锲髽I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ㄋ模┺D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ㄎ澹┮院匣锲髽I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溉魏匣锶艘酝獾娜藫魏匣锲髽I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除經普通合伙人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ㄗⅲ阂部梢罁逗匣锲髽I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該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

          (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企業合伙協議2

          根據《公司法》和本企業合伙協議的有關規定,_____________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注冊資本為_________.對全體合伙人的認繳和實繳出資確認如下:

          1、合伙人:__________ 。

          認繳出資_________萬元,占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的_________%。

          實繳出資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出資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_________萬元。

          2、合伙人: _________。

          認繳出資_________萬元,占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的_________%。

          實繳出資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出資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_________萬元。

          (注: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全體合伙人: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3

          甲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各自愿出資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租下鋪面,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清,從事美發業務。出資比例為甲方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乙方為__________%、丙方為__________%。租該鋪面所有資產均屬三方共同出資,共同所有,共有比例為各方出資比例。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二條:本合伙門面經營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起始時間自與房東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到期后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合伙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到期后沒有重新簽訂合伙合同或補充合同但繼續經營的,各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伙合同為準。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各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經營盈余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原則上按季度小結,年底十二月按出資比列核算分配;

          3、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出資比例承擔。在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不受出資比例限制;

          2、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為各方的出資比例;

          3、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責任比例按出資比例計算。

          第五條:禁止合伙人以下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合伙協議無約定或者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3、除已有業務之外,不得經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4、無正當理由強制退伙;

          5、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私自調整員工的薪資;私自提干;私自任免員工。

          6、其他損害本合伙利益的一切行為。

          第六條:甲、乙、丙各方對合伙事務享有以下執行權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招攬工程裝修,因工程裝修所需進行的行為;

          3、支付合伙債務;

          4、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5、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6、策劃人可由全體合伙人推舉能力稍強、經驗稍豐富的合伙人擔任,其他所有合伙人享有決定權。實行"多一票通過,少一票否決"制度。

          第七條:合伙人作為工作人員的權利

          1、合伙人自愿擔任管理人員,并得到全體合伙人的同意,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2、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男員工享受30天的護理假,女員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享受一年年假,在這期間合伙人享受店面所有權益以及盈利收入的10%的提成分配,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并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合同;

          3、除入伙合同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門面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新合伙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評估門面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資額,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資金為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ㄒ唬┖匣镆蛞韵率掠芍唤K止:____________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伙終止后的事項:____________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如果合伙人對清算人達不成合意,自合伙解散后十五日內共同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及共益債務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

         。1)合伙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伙所欠稅款;

         。3)合伙的債務;

         。4)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且在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條:合伙人退伙事項

          1、合伙存續期間的前二年內不得退伙,不得轉讓出資。如合伙人無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資額以外,還必須向其余合伙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整)。

          2、門面經營期限開始之日起二年以后各合伙人可轉讓自己的出資,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征求全體原合伙人同意且第三人應同意按入伙對待,否則視為退伙。

          3、合伙人退伙或轉讓自己的出資后三年之內不得在合伙門面方圓十公里之內從事相關行業,不得利用熟悉的員工套取合伙門面商業機密,不得招用曾在合伙門面的員工共事。

          第十一條:合伙門面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門面名稱繼續經營原門面事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經其余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否則按出資比例退給其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行為的,應按下列規定承擔責任:____________

         。1)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上繳合伙門面;

         。2)經勸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余合伙人決定除名,同時向未違約的合伙人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整);

          2、合伙人有本合同第十條第3款規定行為之一的,違約方應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賠償給其他合伙人,同時向門面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整)。

          第十三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四條: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4

          甲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乙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丙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一、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主要經營會展行業及銷售

          二、合同期限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年

          三、出資金額方式、現金:

         。1)、合伙人:出資人民幣()元

         。2)、合伙人:出資人民幣()元

         。3)、合伙人:出資人民幣()元

          四、本次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如出現虧損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須承擔虧損金額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人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2)、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擔及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3)、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其余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伙人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為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損害合伙企業的行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人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十、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對其與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

          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企業和伙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群體合伙人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2)、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主要責任分擔: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擔合伙企業的一切責任與風險。

          合伙人簽字:

          甲:

          乙:

          丙:

          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 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伙人和原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新合伙人履行出資義務,即成為 的合伙人。

          二,新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新合伙人姓名: ;

          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新合伙人承認原合伙企業所有協議,與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四,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合伙人簽名: 原合伙人簽名:

          年 月 日

        企業合伙協議6

          訂立此協議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內容

          雙方自愿合伙組建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3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伙期滿可續訂合伙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資。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享有75%的股份;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享有25%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ㄈ⿲τ诠驹诼殻ㄈ殻┑墓蓶|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其具體工資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而定。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焊接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俸匣飬f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诮浫w合伙人同意退伙;

         、郯l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偎劳龌蛘弑灰婪ㄐ嫠劳;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蹅人喪失償債能力;

         、鼙蝗嗣穹ㄔ簭娭茍绦性诤附庸局械娜控敭a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傥绰男谐鲑Y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商行造成損失;

         、蹐绦泻匣锷绦惺聞諘r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焊接公司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伙、退伙、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焊接公司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當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結算,并制作結算單。

          焊接公司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焊接公司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后,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焊接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焊接公司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伙雙方協商同意并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焊接加工業務)、購進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焊接公司進行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商行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 合伙經營的繼續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伙經營:

          1、合伙事業有贏余;

          2、合伙事業有轉機;

          3、合伙人要求延續;

          4、合伙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終止后的事項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果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伙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___月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7

          第一條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性質為合伙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冊登記。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協議期滿三個月前,合伙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三條合伙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伙目的:為社會創造稅收,解決就業問題。

          第六條合伙企業經營范圍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伙人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九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伙人:___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

          數額:____________

          出資比例:____________(%)

          合伙人各自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銀行驗資戶,并出具由全體合伙人確認的出資證明。

        企業合伙協議8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相關,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伙人和原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地

          1、合伙企業的名稱:

          2、合伙企業經營場地:

          第二條合伙人情況

          1、合伙企業原合伙人情況

          (1)合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入伙人情況及出資金額、方式(1)入伙人名稱:;身份證號碼(2)出資方式:; (3)出資金額:

          第三條合伙企業權利義務分配

          1、入伙人完成出資后,成為本合伙企業的正式合伙人; 2、合伙企業債務分擔:

          3、入伙人完成出資后,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變更為;出資比例為; 4、入伙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表明已經完全履行完畢入伙出資義務; 6、合伙人應當在入伙人履行出資義務后日內辦理完畢合伙企業合伙人變更事宜。

          第四條合伙事務的執行

          1、合伙負責人:(身份證號碼:)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1)對合伙企業的日常事務進行管理; (2)負責對外簽訂合同; 2、合伙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第五條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1、利潤分配:

          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潤分配方式:

          合伙企業從正式投入生產經營之日起,每個月結算一次,結算后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利潤分配。利潤分配以銀行轉賬、匯款方式方式(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

          3、債務承擔:合伙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合伙債務,先由合伙企業財產進行償還,合伙企業財產不足償還時,再由償還;

          第五條入伙、退伙及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要承認本合伙協議②需經全體合伙人的同意③執行合伙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不利合伙時退伙

         、弁嘶镄杼崆皞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經過全體合伙人的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

         、菰诓焕匣飼r退伙或者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給合伙造成損失的,由退貨人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伙人轉讓出資的,需要經過其他合伙人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六條爭議解決辦法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的,應當現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者協商后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而提起民事訴訟的,

          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當事人各方簽字時起發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當事人各方均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

          其他未約定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份

          由入伙人簽章:簽章時間:本協議簽訂地點:

          各執一份。

          原合伙人簽章:簽章時間:

        企業合伙協議9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在**市 ****廠的財產份額10萬元,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自愿出資10萬元,將甲方在**市 ****廠的財產份額10萬元,一次性全部買斷。

          三、乙方已于200*年**月**日將10萬元財產份額轉讓款交付給甲方。

          四、財產份額轉讓后,甲方在**市 ****廠的財產份額消失,在該企業的所任職務自行免除。

          五、 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的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 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乙方對甲方在**市 ****廠的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并與其他合伙人共同對**市 ****廠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20xx年**月 ** 日

        企業合伙協議10

          轉讓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

          身份證號:

          鑒于:

          1、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合伙企業”)系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企業認繳出資額_____萬元,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2、轉讓方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現持有該合伙企業全部合伙份額的____%。

          3、轉讓方有意向受讓方轉讓其在合伙企業___%的合伙份額。受讓方有意從轉讓方處受讓該合伙份額,并成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

          據此,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份額、轉讓價款及交割方式

          1、轉讓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____%的合伙份額以人民幣_____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同意按此價格購買上述財產份額,具體交割日期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安排。

          2、轉讓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和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并不受任何第三人之追索。否則,轉讓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轉讓的效力

          1、受讓方在受讓上述合伙份額后,即成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對上述受讓的財產份額享有所有權及相關權益,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2、轉讓方已明確向受讓方告知合伙企業的營業范圍、經營風險和運營現狀,受讓方已明確了解上述內容,并自愿加入合伙企業。受讓方自入伙后,同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生效后,受讓方應根據《_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2、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積極配合共同履行本協議項下合伙份額轉讓和合伙企業相應變更的登記手續,且不得有阻礙合伙份額轉讓和登記變更之行為。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爭議解決

          因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自己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提取訴訟。

          六、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6個月內辦理完登記變更手續。轉讓方同意自本協議簽署后至登記手續辦理完畢的過渡期間,將遵守本協議第一條第2款的承諾。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合伙企業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ㄒ韵聼o正文,僅供簽署)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企業合伙協議11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所合伙經營____________公司,因合伙人內部分歧,現聲明解除合伙,甲乙雙方合伙人同意議定散伙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____________公司公司,茲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自愿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辦理合伙公司解散事宜。

          第二條現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算,上述合伙公司資產及債務主要有:__________打印設備x套及x套辦公桌椅,合伙公司剩余財產_____元(大寫_____元),無債務。

          第三條上述合伙公司資產自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按如下方式承擔及分配債權債務:

          1、合伙公司剩余打印設備及辦公桌椅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2、經雙方友好協商對公司剩余財產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劃分

          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由方負責公司注銷事宜,費用由方單方承擔,合伙公司注銷后,雙方再無任何權利及義務。

          第四條甲乙雙方均確認按上述方式清算合伙債權債務,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確認本協議無效,雙方自愿放棄其他各項權利,關于本公司合伙關系解除現以全部解決完畢,以后雙方互不相擾。

          第五條協議生效后,乙方以及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并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翻悔。

          第八條在履行本協議書中,如發生爭議,應盡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署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

          為了防止股東資格喪失的法律風險,受讓方必須考察轉讓方股東資格的相關證明。在實踐中,必須審查: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份證書、股票、股東名冊以及注冊登記、公司股權的轉讓協議、公司設立后的授權資本或者新增資本的認購協議、隱名投資者與顯名投資者有關股權信托或代為持有的協議等,這些均可作為證明股東資格的證據。在不同的法律關系和事實情形下,各形式的證據可以發揮不同程度的證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證據,請咨詢專業律師。

         。ㄒ韵潞喎Q合伙企業)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設立,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甲方占_____%出資額,甲方愿意將其占合伙企業_____%的出資額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

          合伙企業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合伙企業擁有的_____%股權。

          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資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業_____%的出資,根據原合伙企業合伙人協議規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F甲方將其占合伙企業_____%的出資額以人民幣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

          風險提示:

          股權轉讓協議受讓人受讓股權,目的可能是為了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但最終都是想要通過行使股權獲得經濟上的利益。

          股權的價值與公司的負債(銀行債務、商業債務等)、對外擔保、行政罰款以及涉訴情況等多種因素相關;诖耍茏尫綉蠊蓹噢D讓協議轉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當中對其所提供的有關目標公司的信息真實性以及公司資產的真實狀況等作出相對具體詳盡的陳述與保證。這樣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風險,完善違約救濟措施。

          因此,當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方故意隱瞞目標公司的相關信息給受讓方造成損失時,受讓方有權依據《合同法》的違約責任有關規定要求轉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雙方都要注意!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出資額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出資沒有設定質押,保證其出資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伙企業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伙企業自雙方簽字之日起_____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登記后,乙方成為上述受讓“合伙企業”財產的合法出資者,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和合伙人之間的合伙人協議的約定分享合伙企業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企業登記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風險提示:

          由于股權轉讓過程長、事項繁雜,很多企業都沒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其隱藏的風險也是巨大的。律師提醒,在辦完股權轉讓的同時,必須及時辦好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以防患未然。實踐中,一方反悔的情況非常多,反悔出現的時間點也千差萬別,所以要約定好各環節雙方的義務。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_____日內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一份。

          轉讓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讓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13

          甲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乙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ㄗⅲ嚎衫m寫。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ㄗⅲ嚎筛鶕䦟嶋H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ㄗⅲ簠⒄铡秶窠洕袠I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個月內繳足。(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六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

          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_。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_____(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其他組織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_。

         。ㄗⅲ嚎筛鶕䦟嶋H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

          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更換程序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ㄒ唬└淖兒匣锲髽I的名稱;

         。ǘ└淖兒匣锲髽I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ㄈ┨幏趾匣锲髽I的不動產;

         。ㄋ模┺D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ㄎ澹┮院匣锲髽I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溉魏匣锶艘酝獾娜藫魏匣锲髽I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第七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

          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

          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該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八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ㄒ唬┖匣锲谙迣脻M,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ㄈ┤w合伙人決定解散;

         。ㄋ模┖匣锶艘巡痪邆浞ǘㄈ藬禎M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ㄆ撸┓、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_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____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

         。ㄗⅲ嚎蛇x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本協議未規定或與法律法規不符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一章 企業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一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

          第二條 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經營范圍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合伙期限為 年(自由選擇是否約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五條 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姓名或者名稱

          住 所

          第六條 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七條 合伙人共出資 萬元,各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為:

          普通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價格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評估辦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方式出資。

          合伙人應按期足額繳納出資。以非貨幣形式出資需辦理財產權轉移的,辦理完財產權轉移手續方為繳付完成。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八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該條可根據合伙人之間實際約定,規定相應內容)

          第六章 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第九條 必須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第十條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 或者按照合伙協議自行約定 ),委

          托 個合伙人為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該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或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

          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

          第十一條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

          伙事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二條 執行合伙事務人未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登記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執行事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ㄒ唬┪绰男谐鲑Y義務;

         。ǘ┮蚬室饣蛘咧卮筮^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ㄈ﹫绦泻匣锸聞諘r有不正當行為;

         。ㄋ模┌l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列舉事由)

          對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 入伙、退伙

          第十四條 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普XX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約定合伙期限的適用)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ㄒ唬┙浫w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ㄈ┢渌匣锶藝乐剡`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四)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列舉退伙事由)。

          (未約定合伙期限的適用)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ㄒ唬┳鳛楹匣锶说淖匀蝗怂劳龌蛘弑灰婪ㄐ嫠劳;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ㄎ澹┖匣锶嗽诤匣锲髽I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 合伙人符合本協議第十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條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第二十條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二十一條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八章 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轉變

          第二十二條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條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列舉事由)

         。ㄈ┤w合伙人決定解散;

         。ㄋ模┖匣锶艘巡痪邆浞ǘㄈ藬禎M三十天;

         。ㄎ澹┖匣飬f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ㄆ撸┏霈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解散時,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條 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第三十條 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三十一條 合伙企業注銷后,原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本協議,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生效。

          本協議未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依法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業留存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伙人簽署(自然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單位蓋X):

          年 月 日

        企業合伙協議15

          合作方:____有限公司(稱甲方)

          合作方:____有限公司(稱乙方)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軍民融合的方針、平戰結合、軍民兼營"的指示精神,為更好更快的發展國防交通事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依照國交審批后的工程建設項目成立"項目工程管理部",交由乙方全權負責實施、全權負責所屬項目的工程建設和管理,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項經濟指標和其他約定的指標;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特制定如下條款: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工程項目合作經營原則:____本著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如期完成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期和其他約定的工作指標;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二章.合作經營方案

          第二條、在乙方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依照國交審批后的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均交由乙方實施、建設和管理,自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在20____年內應保證廣東省范圍內及省外等項目之一工程建設,其后年度工程量不低于5,000萬元(所有工程項目甲方所下浮點不含在工程造價和取費標準內)。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的經營理念,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日常財務。工程款項通過甲方轉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四條乙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和統籌資金。

          第五條甲方任命乙方為工程部負責人,乙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自主招用、辭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用工人員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員,報甲方備案。

          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工作人員因工作所需的相關證件。

          第六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指導,享受財務監督權、審核權、工程質量以及安全檢查權。乙方應當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聽取其意見、建議并及時改進。

          第三章下浮點的繳納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具體的項目工程簽定補充合同,約定工程款的結算方式及時間、下浮點數。補充合同未做約定的,適用本合同約定,補充合同視同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四章合作經營期限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20____年6月日起至20____年6月日止。

          第九條合同期滿,乙方可以自愿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三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五章權利和________義務

          第十條甲方應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根據項目工程實際施工建設量來撥付工程款,每工程項目甲方在開工前期一個星期內不少于向乙方撥付工程款50%,余下的工程款項按工程進度拔付,該款項乙方保證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項目工程招標工作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由乙方自行負責所有的管理事務,并承擔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等一切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提供項目工程管理部的辦公場所及辦公設備移交給乙方使用。

          第十三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每項目的有效證照以及相關有效文件,并負責每項目的款項落實到位。

          第十四條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項目屬在地的社會關系。

          第十五條乙方確保甲方所屬項目工程建設安全、質量、工期的保障,并服從甲方領導,為發展國防交通事業而努力。

          第十六條雙方合作經營期滿后,甲方該配合乙方完成合作經營期間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決算完成,并付清全部工程款。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30日前派員對乙方合作經營經營情況進行審核結算。合同期屆滿之日,雙方就財務、財產等事項辦理交接手續。

          第六章工程質量和安全保證

          第十八條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國家安全生產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費用。

          第十九條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遞交工程質量、安全保證書一份。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條款的行為均視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違約方在守約方書面通知7個工作日之內向守約方支付100萬違約金,。違約事由持續三個月的,雙方都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甲方的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____違反本合同第二、三、四、十、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____違反本合同第十五、十八條。

          第二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向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應承擔賠償損失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無故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向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應承擔賠償損失的義務。

          第八章爭議解決

          第二十三條對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應向合同簽訂地所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乙方(蓋章):____

          法人代表:____法人代表: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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