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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動合同(集錦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勞動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用人單位(甲方)全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本地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本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1)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至止(必須目前具體的起訖時間)。
(3)試用期約定按項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無試用期;
②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按要求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按以下項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
(1)按月工資標準計發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2)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 = 8工時)和乙方實際工作時間計發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
(3)根據乙方完成工作量計發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無論采用何種標準,每月實際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不得低于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應按規定制作考勤表,指定專人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考勤表上予以記載,并交由乙方保管,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
3.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4.乙方工資按月支付,按以下_______項支付和結算:
、倜吭耞______日前結算付清上月工資;
②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余款按如下約定結算支付:______________
5.工資支付方式按以下項確定:
、巽y行代發:甲方為乙方在銀行開設工資結算賬戶,每月通過銀行代發;
、诂F金發放:甲方直接以現金支付,乙方本人憑身份證原件領取并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按以下項確定:
、僖曳矫刻旃ぷ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休息2天。
、诩追礁鶕ㄖ袠I生產特點,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按照國家和省規定,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約定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
1.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按規定定期安排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寓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XX)。
4.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僖曳皆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谝曳教峁┨摷偕矸葑C、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垡曳絿乐剡`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芤曳接型蹈`、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菀曳絿乐厥、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抟曳奖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僭谠囉闷趦鹊模
②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奂追讲荒馨凑談趧雍贤募s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芗追讲荒馨凑諊乙幎ê捅竞贤s定確保勞動條件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①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
、谝酝瓿梢欢ǖ墓ぷ鳛槠谙薜膭趧雍贤,工作完成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發放工資,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須全額補發工資外,還應當按每天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自本合同第三條第4款約定的發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市規定有抵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市規定執行。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如果存在該法第四十五條、四十二條規定的法定延續情形的,從其規定。
但實踐中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況:勞動合同期滿,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未采取任何措施,勞動者還繼續在用人單位上班。過了一陣子,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突然又想用上述四十四條之規定。
若咨詢律師,將得到這樣的回答: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履行的,雙方成立事實勞動關系,相關條件按照原合同約定執行。同時,對于用人單位而言,如果沒有在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有支付雙倍工資之虞。
因此,作為用人單位,應當特別關注勞動合同續簽的管理,這應當是Hr部門的重要職責。操作建議如下:
1.勞動合同管理可以運用技術手段設置期限屆滿提前提醒,比如提前一個月。
2.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前,決定是否續簽,同時征求員工意見。如果選擇就此終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一方有權要求按照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選擇續簽,應當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最晚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前。
4.如果雙方無意續簽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勞動者或者與其達成協議,并辦理離職手續,避免期限屆滿之后仍然用工的現象出現。
5.未及時采取措施,等合同期限屆滿、事實勞動關系已經成立的時候,四十四條的規定已然不能為用人單位所用,要想解除勞動關系,則應當適用法律法規關于勞動合同解除的規定,違法解除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主張雙倍于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前,企業的人事管理專員就應該及時的提醒部門主管與該勞動者,看雙方是否有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如果有的話,則就要及時進行續簽,否則的話可能會承擔其他一些法律責任,如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等等。要是不打算續簽的,則視情況給予勞動者補償。
企業勞動合同3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發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
日立公司(下稱公司)承認日立公司工會(下稱工會)為公司唯一的工會組織。公司與工會尊重各自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締結如下協議并真誠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職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員均為工會會員:
1.課長以上以及擔任相當課長以上職務的人員。
2.從事勞動、人事、培訓以及福利工作部門的主任和負責計劃的人員。
3.從事經營信息管理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負責計劃的人員。
4.從事訂貨記帳及營業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擔任相同職務的人員。
5.從事會計、秘書、總務及股票工作部門的主任。
6.公司領導及各工廠廠長的秘書和司機各一人。
7.負責警衛部門的主任及組長。
8.公司與工會支部協商指定的人員。
第二條被工會開除的人員公司原則上給予解雇。但解雇將對公司企業帶來不便時公司將與工會協商。
第三條公司制定就業規則及其他有關職工勞動條件的各項規則時,聽取工會或工會支部的意見,不制定與本協議相抵觸的條款。
第四條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為和平地解決一切爭議,應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規定的程序,迅速地解決公司與工會、工會支部或工會會員之間出現的不滿或糾紛。
第二章工會活動
第五條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的工會活動由本章規定。公司不以工會會員參加正當的工會活動為由給予不同待遇。
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工會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公司的意見,盡量不給公司業務帶來障礙。
第六條工會、工會支部或會員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舉行工會活動時,除下列各款外,應事先遞交書面報告,以得到公司諒解:
1.工廠工會委員和工廠申訴受理委員在處理及其調查本協議規定的申訴時,一周為8小時以內。
2.談判委員及專門談判委員出席委員會及專門委員會。
3.中央經營審議會委員及其專門委員以及工廠經營審議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審議會及專門委員會。
4.執行委員出席執行委員會。
5.評議員出席評議員會。
6.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會。
7.其他工會支部應參加的相當于上述各款的勞動團體的會議。
第七條工會會員因工會活動離開公司工作時,應事先按規定的報告書通過所屬上級向公司申報。
第八條公司允許工會有工會支部從會員中選任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脫產干部和書記。
公司對專職從事工會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條細則外,按下列條款對待:
1.不支付工資。
2.不支付交通津貼。
3.可與其他工會會員同樣利用工廠衛生福利設施。
4.公司不負擔各種社會保險及養老年金基金中雇主應負擔的保險費,但如有申請,公司可為其代辦交納保險費手續。
5.在適用有關就業規則方面,除因不從事公司業務而部分不能適用外,其余與會員相同。
6.在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的變動與會員相同。
8.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9.專職從事工會工作結束后恢復原來工作。
第九條工會及其支部應通告工會干部的名單,所屬部課名、就任離任的日期及其書記的名單、錄用退職的日期。
第十條工會及其支部為進行工會活動,使用工會事務所及公司的設施、物品、場所時應事先征得公司的認可。
使用公司的設施等時不能用于工會業務以外的宣傳、廣告以及政治目的。工會及其支部需要宣傳、報道、通知等可使用規定的布告欄。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條公司按本章規定的基準對工會會員進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需要錄用職工時,從15歲以上的志愿者中經過權衡決定錄用者。
第十三條新錄用者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以正式職工身份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間公司可取消錄用。試用期滿14天后取消錄用時,應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
第十四條公司由于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會員或改變會員擔任的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公司在決定調動時應充分考慮會員本人的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因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派遣會員去公務部門、公共團體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第十六條公司錄用大量員工時,應事先與工會、工會支部聯系,聽取意見。
第十七條公司當會員大量調動、派遣、轉任時,應就有關基本事項與工會、工會支部協商。
第十八條工會會員有下列情況時,給予不同期限的休職:
1.因疾病、傷病(不包括工傷)長期缺勤者的休職(見下頁表)。
2.因事故缺勤已達1個月繼續缺勤時給予2個月休職。
3.派遣在外時為整個派遣期間。
4.就任國會議員、都道府縣知事、市町村長等公職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職,且公司認為必要時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屬第1款、第2款的休職,當公司確認其休職原因消失時,可提前讓其復職或根據情況予以延長。
屬第3款、第5款的休職期限后給予復職。
休職期限
缺勤開始時的連續工齡
休職開始日期
結核性
疾病
高血壓、癌、神經系統疾病及跌打損傷疾病
其他疾病
1年以內
缺勤已達4個月
17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1年至3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0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3年至5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1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5年至2019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3個月
16個月
14個月
2019年至20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9個月
24個月
18個月
20年以上
缺勤已達6個月
33個月
30個月
24個月
第十九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經審查后給予褒獎:
1.工作誠懇為人表率。
2.工作效率顯著出類拔萃
3.提出有益于業務或發現業務上問題的重大報告。
4.事業上有發明創造及刻苦鉆研。
5.防止了災害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情況下建立功勛。
6.當他人遇難時積極搶救。
7.參加與業務有關的進修、教育、比賽活動,成績優異。
8.為國家、社會作出功績,成為公司職工的榮譽。
9.其他被公認為有必要給予褒獎的事跡。
第二十條會員工齡滿2019年、滿25年以及滿35年時給予褒獎。
第二十一條褒獎按下列方式授予:
1.獎狀;
2.獎品;
3.獎金;
4.獎勵休假。
褒獎將在公司內張榜公布。
第二十二條對有特殊功績的人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三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之事由,被認定程度輕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顯悔改表現時,免于懲戒處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事由,可給予懲戒。
懲戒分為譴責、扣罰工資、停止工作及懲戒解雇四種。
1.譴責時交付處分說明書以戒將來。
2.扣罰工資時交付處分說明書,每次扣罰金額為一天平均工資的50%,一個月的總額為月工資總額的10%以內,以戒將來。
3.停止工作時交付處分說明書,停止其30天以內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工資。
4.懲戒解雇不需事先預告,隨時解雇。懲戒處分在公司內張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有關解雇和停工處分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會員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據情節給予停止工作、扣罰工資或譴責處分:
1.無正當理由,隨意曠工。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早退或缺勤。
3.在廠內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廠內修理制作個人東西。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離開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為。
5.無正當理由,妨礙生產。
6.偽造欺騙有關工休、外出的手續、報告。
7.因喧嘩、酗酒、風紀不整等不良行為擾亂工作場所的秩序。
8.對公司和公司內人員進行中傷誹謗、敗壞他人信譽等不當行為。
9.不認真管理火源或未經許可私自點火。
10.違反有關預防災害及保健衛生的規則或指示。
11.因消極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破壞性災害、重大業務事故或影響了公司的信譽。
12.在公司的設施內(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經許可張貼傳單或廣告等。
13.在業務上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
14.嚴重損害公司職工的名譽。
15.類似上述委不得體的行為。
職工對上述行為給予幫助、共謀、教唆或煽動者,與上述處分相同。
第二十六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給予懲戒解雇處分,但可酌情給予停工或扣罰工資的處分:
1.無正當理由,無故連續7天以上曠工。
2.對公司的人員施行暴力威脅或綁架關押他人。
3.未經許可拿走或企圖拿走公司物品。
4.未經許可攜帶對公司秩序、安全衛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破壞、丟失、濫用、藏匿公司的設備、動力、資材、機械、工具、產品、文件或宣傳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做了自己權限以外的行為或無故不遵守上級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當的禮品或詐取錢物,以謀私利。
8.依據刑法被判為有罪。
9.泄露或企圖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偽造經歷、采用欺騙手段進行公司。
11.未經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經常受到懲戒處分、警告,但無悔改之意。
13.屬前條各款,情節嚴重。
14.類似上述很不得體的行為。
會員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對其他各款的行為提供幫助、進行共謀、教唆或煽動的,與上述處分相同。
會員作出上述行為,公司認為其出勤將給工場秩序帶來很壞影響時,在作出懲戒或處分決定前,令其休職。
第二十七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可給予退職:
1.因本人原因申請退職。
2.到達退休年齡。
3.調任所屬公司。
第二十八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給予解雇:
1.根據第二十六條給予懲戒解雇處分的。
2.神經和身體殘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3.業務能力或業務成績明顯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職期滿后的。
5.就任第十八條第4款公職,沒有辦理休職或休職期滿后沒有復職的。
公司在根據本條第3款作出解雇決定前,為激發其工作能力,應先考慮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二十九條公司在不得已情況下解雇會員時與工會或工會支部協商。
第三十條屬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應提前30天預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如支付工資可相應縮短預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預告解雇時,如本人提出申請,可按所剩預告天數支付平均工資后隨即解雇。
第三十一條屬第五十四條第4款公傷休假期間及第五十四條第9款生育休假期滿后30天內不可解雇。
公傷休假者治療3年尚未痊愈,須取得公傷保險年金待遇后給予解雇。
第三十二條退休年齡為60歲。
第四章勤務
第一節勤務
第三十三條會員每天就業時間為8小時45分。分為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和休息時間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終了時間的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公司因電力、煤氣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范圍內調整每天的工作時間。
就調整工作時間的上下班時間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總部和分店的就業時間另與工會協商確定。
第三十四條由于業務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與工會協商延長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提早上班、加班、臨時召回上班),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4小時,一周不超過12小時。但是,確有緊急業務情況時,屆時與工會支部協商確定延長實際工作時間。從事有害業務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2小時,一周不超過6小時。
第三十五條18歲以上的女子超時勞動及深夜勞動事項按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執行。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時30分。
第三十六條公司不讓未滿18歲的會員超時勞動或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勞動。
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可讓16歲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條因災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緊急情況下,可不受前3條和第五十二條第1款規定的制約,在必要的限度內延長實際工作時間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長實際工作時間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條公司因業務上的需要可讓會員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業時間及交接方法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條因業務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不按常規的工作時間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時間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時間制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條警衛人員、汽車駕駛員、宿舍管理員等屬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3款規定的人員,不適用本章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之規定。上述工作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及休假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條因業務上的關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則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出差。出差期間作為工作時間,但如有上級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費另與工會商定。
第四十三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派遣會員外出工作(依據勞動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條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值班,有關值班規定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條對給未滿1歲的嬰兒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請,可去哺乳場所一天兩次,每次有30分鐘的哺乳時間。
第四十六條會員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須辦理規定的手續。
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需辦私事外出時,應得到公司認可。
第四十七條會員缺勤時應通知規定的手續得到公司認可。
因私傷病達7天時,應遞交醫師診斷書,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證明。
因傷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時應說明具體的理由。
第四十八條會員因下述事由不得已遲到、早退時,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1.行使選舉權等其他公民權。
2.因工負傷,治療疾病。
3.執行公務。
4.天災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為預防傳染病而切斷交通或公司認為有必要停工的情況。
第四十九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不允許進入工場或退出工場:
1.被認為風紀不整或有礙于衛生。
2.攜帶不屬業務用的火器、兇器及其他危險品。
3.其他類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條會員出入工場時除經過規定手續、得到許可外,不得將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帶入或帶出工場。
第二節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條會員的休假日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國民節日。
5.7月16日(公司創立紀念日)。
6.勞動節。
7.本條第1款與本條第4款的國定節日重疊時為星期一。
8.5月4日。
因業務關系不能休息時,根據與工會支部的協定給予倒休。
第五十二條因業務工作需要,根據與工會的協定可讓會員在上條休假日里勞動。但不安排未滿18歲的會員在上條第1款的休假日里勞動。
18歲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據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辦理。
會員在休假日勞動后,應在2周內給予相應天數倒休。
第五十三條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常規工作時間結束后至第2天工作時間開始止連續工作8小時以上,第2天為休息日。
第五十四條會員能夠申請下列的休假,但是,會員應在當天工作開始前申請預定休假的天數:
1.年休假
連續工齡1年內每年10天
連續工齡1年以上2年以內每年12天
連續工齡2年以上3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3年以上4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4年以上5年以內每年14天
連續工齡5年以上6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6年以上7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7年以上8年以內每年16天
連續工齡8年以上9年以內每年17天
連續工齡9年以上2019年以內每年18天
連續工齡2019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數則轉入第二年,但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續轉。
如會員申請休假時間有礙于業務正常進行,則更改其休假時間。
2.慶喪休假
(1)婚姻(包括結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2天
(3)喪假
、俑改、配偶、子女死亡7天
、谧娓改、兄弟姐妹死亡5天
、叟渑几改杆劳3天
3.調動休假
因工作調動,公司認為有必要搬家時給予下列時間,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數:
單身赴任
攜家屬赴任
家屬阻撓
外地
3天
6天
4天
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市內
1天
2天
2天
4.工作休假
因工負傷或患病為醫師的診斷書所提出的時間,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診斷書。
5.公務休假
(1)就任都道府縣市區町村會議員的會員出席議會或執行其他業務的時間。
(2)根據勞動工會法、勞動基準法、職業穩定法執行公職以及根據公安委員、教育委員、農業委員、民生委員等法令執行公共性職務的會員執行公務所需要的時間。
(3)作為證人、鑒定人、旁證人出席法院或相應的機構活動時所必需的時間,但與私人有關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規定的休假如不妨礙公務,公司可依其申請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災休假
遭受天災(火災、地震、風災、水災等)給予公司認為必需的時間,與會員分居的受到會員撫養的家屬也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7.交通中斷休假
因天災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斷不能出勤時給予必需的時間。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發生傳染病患者時,為預防傳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認為必要的歇工時間。
9.生育休假
預產期8周(多胎為10周)以內以及產后8周為產婦休假時間。但產后6周,本人申請復工,且醫師認可時,公司可準許復工。
10.其他休假
經期勞動有顯著困難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給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給予延長。
第五十五條因天災、電力限制、機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給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節連續工齡
第五十六條連續工齡以月為單位計算(未滿月舍去)。從會員錄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職之月止。經過試用期后正式錄用者連續工齡從試用之月起計算。
第五十七條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員將原公司的工齡與本公司工齡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培訓生、技校生及臨時職工被錄用為正式職工后,計算其正式職工前的工齡。
第五十八條第十八條規定的休職期間按下列方式計算連續工齡:
1.第1款(長期病假)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職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第五章報酬
第一節總則
第五十九條會員的報酬均由本章規定。但與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與就業天數不同時,另與工會商定。公司不對非工會會員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如工會有意見,將聽取之。
第六十條公司不以女子為由給予女子比男子差的報酬。
第六十一條報酬分為工資、退職金、年金、休業津貼及其他報酬。
第六十二條有關退職金與年金另與工會商定。
第六十三條工資分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除計劃職員)、撫養和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
第六十四條標準內工資水平另與工會商定。
伴隨標準內工資水平的變化,必要時可修改本章有關工資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成績原則上每年支付兩次獎金。
第二節基本工資
第六十六條基本工資作為月工資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條中學、高中、工業中專、大學畢業后直接進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資與工會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員的初次基本工資可個別決定,但其最低額度另與工會商定。
第三節附加工資
第六十八條附加工資按職務種類、職務等級及特種職務確定。計劃職務的附加工資分為定額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額部分根據出勤天數支付,考核部分經考核后支付。
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要職務以及間接或直接技能職務的附加工資經考核后支付。
工師、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條附加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定額部分
定額
------×出勤天數(以規定工作日為準)
20.58
休假日、節日等參照第七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資×考核率
第七十條上條的定額及考核率的平均數和最低數與工會另行商定。
出勤天數為工場平均出勤率以上時,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數。
計劃職務的考核項目為職務、技能、勤懶;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考核項目為技能、勤懶。
第四節職務工資
第七十一條職務工資支付給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人員。
職務工資率根據對職務的評價后制定的職務等級確定。
第七十二條職務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2.技能職務
非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間接承包者
評定基準(一)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評定基準(二)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有關工場工作效率數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1.12
----------×實際工作時間×效率數
164.66
效率的計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實施細則與工會支部商定。
3.特種職務
根據職務內容參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條職務工資率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條暫行職務工資率如下:
1.職務等級
職務等級第1級至第4級的人員被任命下術職務以下者,適用下述工資率:
職務種類
職務等級
主管職務
技能職務
1級
2級
3級
4級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2.年齡調整
(1)技能職務年齡在23歲以上,為4級以下職務者適用4級工資率。40歲以上5級以下職務者適用5級工資率。
(2)主管職務年齡在25歲以上,為3級以下職務者適用3級工資率。
第七十五條初任工資率如下:
(1)主管職務
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2級工資率。
(2)技能職務
技校或日立工業?茖W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3級工資率。
中學畢業后直接進廠或相當于上述者為2級工資率。
第七十六條職務變動時按下述辦法辦理:
1.職務提升時直接適用提升后的職務級。
2.職務下降時下述期間仍適用原職務級,期滿后改為下降后職務級:
(1)因本人責任為3個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傷)為6個月。
3.支援廠外派遣外了時為外出全部時間。
第七十七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非承包者屬下列
情況作為100%出勤對待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作為100%實
際成績效率對待支付職務工資:
1.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公司認可的工作時間內的工會活動。
2.第四十五條的哺乳時間。
3.第四十八條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權、因工負傷及因疾病治療遲到、早退或外出時間。
4.第五十一條的年末開始、國民節日、公司創立節、五一節。
5.第五十四條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3款的調動休假。
7.第五十四條第6款的遭災期間為下列時間(略)。
8.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八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非承包者屬下述情況作為50%出勤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者作為50%實際成績效率支付職務工資:
1.第四十八條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災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預防傳染病而遲到、早退的時間。
2.第五十四條第6款遭災期間中超過前條第7款的時間。
3.第五十四條第7款的交通中斷休假。
4.第五十四條第8款的預防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間2天以內的期間。
6.上述各款以外的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下列時間的情況不支付職務工資:
1.第五十一條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遲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時間(不包括第四十八條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條的情況)。
3.第四十九條的禁止進入工廠的時間。
4.第五十四條第2款的慶喪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5款的公務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過2天的期間。
7.第一百二十七條禁止就業的時間(工資計算月達一個月的期間)。
8.第一百二十八條因限制就業被縮短的時間。
第八十條公司對會員不從事本職工作而從事零雜工作時,對從事零雜工作時間的效率作中下處理:
1.因無工作(本工作沒有的狀態)命令從事的零雜工作作為90%的實際效率對待。
2.有本職工作,被命令從事零雜工作作為100%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一條公司當會員無工作可做時,對無工作時間的效率作為82%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二條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重勞力、危險、有害、高熱等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或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時,根據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資率。
有關特殊工資率及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以及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種類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條公司于基準月內當承包者的工廠平均效率超出107%時,調整為107%,低于93%時,調整為93%。
效率為107%至93%之間時,不進行調整。基準月原則上為增薪的實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資表修改之月作為基準月與工會協商后決定。
第五節津貼
第八十五條公司向會員支付撫養地區津貼。撫養地區津貼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條撫養親屬指以下所述親屬,與會員一起生活、依靠會員的收入維持生計者:
1.配偶(包括事實配偶)。
2.60歲以上的直系親屬。
3.18歲以下的直系親屬及弟妹。
4.患重殘疾的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區町村長證明被撫養者屬3代親屬以內的親屬,且公司認為合適的人。
第八十七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直接履行規定的手續向公司申報:
1.成為新職員或復職后有撫養親屬。
2.有了新的撫養親屬。
3.撫養親屬死亡。
4.撫養親屬中有人不具備撫養條件。
第八十八條撫養地區津貼從前條第1款或第2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開始支付;從前條第3款和第4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的第二個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條公司對下述會員超時工作10小時以上給予10小時、不滿10小時給予相應的超時津貼:
1.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員及相當于營業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2.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技術員及相當于營業技術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但不包括進廠1年以內的人員及常駐國外的人員。
第九十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加班時對其加班每1小時支付下述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30%
第九十一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七條、第五十二條,在第五十一條規定的休假日加班時,雙休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40%
對第五十一條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條屬前2條會員在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加班時,除支付前2條規定的加班津貼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貼。
深夜工作津貼對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接班工作時支付交接班津貼。
交接班津貼的標準另與工會商定。
交接班津貼根據上述的標準,在考慮交接班的種類和內容的基礎上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九條的工作,根據工作的內容及期間支付津貼。
津貼額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替工作時支付交替津貼。
交替津貼對交替工作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六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時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貼,其金額另與工會商定。
第九十七條公司除本節規定外,按需要另設津貼時,其津貼的種類及額度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六節工資的計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條公司向會員明確說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為止工資的明細科目、在該月的工資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資支付日為休假日時提前一天支付。
工資支付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條公司在支付工資時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額:
1.所得稅、都道府縣及市町村民稅。
2.各種社會保險費。
3.公司宿室修理費或宿室租用費。
4.每月規定的工會費。
5.日立公司互助會會費及個人負擔費和貸款的月歸還費。
6.厚生年金的個人負擔費。
7.住宅貸款及特別貸款的償還費。
8.住宅分期付款費及銀行分期付款費。
9.向職工銷售物品費。
10.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費用。
第一百條公司在會員遇下列各款情況需籌集費用時,對其申請可在工資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資:
1.本人或撫養親屬結婚、生育、喪葬。
2.本人或撫養親屬遭遇天災或其他災害或受傷、患病。
3.本人或撫養親屬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鄉一周以上。
4.其他與上述各款相應的情況。
第一百零一條公司對會員符合第五十四條第4款時,停止支付那個期間的工資,而支付第六章規定的工傷休假補償費。
第一百零二條公司在會員取得第五十四條第9款的生育休假時,不支付休假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三條公司對第五十二條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條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資。但撫養地區津貼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條公司根據第五十五條讓會員休息時不支付工資而支付休業津貼。
休業津貼的金額如下:
1.因天災事故、電力限制、機械故障等原因休業,休業1小時支付工資的75%。
2.因公司業務原因休業,1小時支付小時工資的82%。
但是由于經濟形勢急劇變化,造成減量生產時的休業,在同一個工資計算月份內,第2次前,休業1小時給予小時工資的90%,第3次以后,給予小時工資的95%。
第一百零五條會員缺勤時的工資按下列處理:
1.出勤天數不滿工資計算月全月時,基本工資、撫養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全額支付;附加工資、職務工資按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二條處理。
2.從工資計算月第1天起對月終連續缺勤時,不支付該月的工資。
第一百零六條公司對會員屬于第十八條第3款或第5款時,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七條公司對會員缺勤開始后7天內沒有申請請假或沒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遲到、早退、工作時間私自外出時,不支付該時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八條公司對會員在工作時間組織工會活動或爭議行為時,除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但屬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時,不支付加班津貼。作為爭議行為的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誓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時,按下列公式調整工資額度: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除去額定部分)+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其他津貼指常駐津貼、駐在津貼、調整津貼、沖繩特別津貼、支援津貼、宿室勤務津貼
第一百一十條日工資額的計算將1個月就業天數定為20.58天,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將1天工作時間定為8小時。
第一百一十一條本協議的小時工資如下列: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特別工資率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條本協議的平均工資為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平均工資。
第七節其他工資
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司對會員上下班所需交通費,每月超過300日元的費用以交通補助費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時全部由個人負擔。
第一百一十四條按前條公司為會員購買月票,當會員在月票有效期內退職時,收回月票。
第六章災害補償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司當會員負傷、患病或死亡時,依據本章規定,給予補償或救濟。
第一百一十六條根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會員因業務負傷或患病時,給予必要的醫療費用;治愈后如留有殘疾時給予補償;如因工死亡時給予遺屬必要的補償并提供喪葬費。
第一百一十七條公司對第五十四條第4款的工傷休假職員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稅以后的平均日工資。如職員依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享受病假補償待遇、傷病補償年金以及依據勞動災害保險特別支付金規則享受病假特別支付費、傷病特別年金,根據其金額限度,不支付本條規定的補償費。
在享受工傷休假期間,如工資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補償費也相應增額;工資水平降低時,將按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減額。
第一百一十八條有關工傷疾病及醫療補償的范圍、殘疾補償的殘疾等級、遺屬補償費的范圍及順序等,均按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條會員非因工負傷、患病留有殘疾時,根據殘疾程度作如下區分給予支付殘疾救濟費:
殘疾程度
殘疾補助費
終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資+(工齡×3天日工資)
終身喪失勞動能力
30天日工資+(工齡×2天日工資)
只能從事輕便勞動
20天日工資+(工齡×1天日工資)
上述殘疾補助費在會員傷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條會員因重大過失負傷或患病時,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補償費、殘疾補償費或殘疾補助費,但只限于行政官廳認定的因工負傷或患病的情況。公司依據本條,在接受行政官廳認定時,聽取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安全衛生委員會的意見。
第七章福利衛生
第一百二十一條公司為了提高會員的福利衛生,努力改善充實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運動場等其他福利衛生設施。
第一百二十二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努力發展福利互助會。
第八章安全衛生
第一百二十三條公司為工廠的安全衛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為實現上述目的,在每個工廠設立安全衛生委員會,必要時,建立設施;貸款購置安全衛生用具;配備醫生。
會員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持衛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項。
第一百二十四條安全衛生委員會由工廠長指名的委員及選任的委員組成,但委員中的若干名由工會推薦。
委員長招集安全衛生委員會,就審議的內容向工廠長申報。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委員會的工作的必要事項由工廠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公司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健,對會員進行有關安全衛生的教育培訓。
第一百二十六條對會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診斷。
除上述規定,認為有必要時,對全部或部分會員進行健康診斷或采取預防接種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條公司對患傳染病及精神病或勞動將導致病情惡化等醫師認可的人員,停止其就業。
第一百二十八條公司對下列人員作為健康照顧者采取限制就業、縮短工作時間、改變工作內容、治療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齡20歲以下,就業6個月以內者。
2.結核病毒轉化陽性反應不滿1年者。
3.因病或身體虛弱需要一定保護者。
4.孕婦。
第一百二十九條按照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滿18歲及孕婦、產后不滿1年的女子從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讓缺乏經驗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員從事有危險的工作。
作為培訓對象的人員不受上述的限制,給予必要的技能培訓。
第九章申訴處理
第一百三十條申訴指對勞動待遇、作業條件,以及人事管理等與勞動協約、就業規則有關的各項規定的解釋或運用有不平不滿的意見。
第一百三十一條會員對公司的申訴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決。
第一百三十二條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廠申訴處理委員(以下稱工廠委員)雙方各3人組成。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會方面的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及有關的工廠委員雙方各4人組成。
工廠委員原則上從100名工會會員中挑選2名以內,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遞增1人的比例從工會會員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工廠委員接受工廠會員有關申訴處理的委托后,對事實進行調查并認為妥當的話,向公司該課長提出申訴。
課長應對申訴迅速向工廠委員答復。課長的答復未能解決問題時,課長可以直接召集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會議與工廠委員協商,在3天內努力解決。
第一百三十四條該申訴通過上述階段仍沒有解決時,工廠委員可將對該申訴協商的經過記載書面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某申訴涉及兩個課以上的問題或牽涉到整個事業所的問題,實際上在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無法處理時,可將該申訴提交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當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和本人有異議時,可通過工廠委員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條對上訴的申訴,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應迅速召開會議,努力在7天內予以解決。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多數工廠內存在同一種類的申訴或事業所處理委員會正在審理的申訴有同一性質問題從另一工廠提出時,經過核實可以合并處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通過上述階段仍解決不了的申訴可移交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第一百三十七條申訴的處理得到本人認可或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時,表明該申訴已最終解決。對該事項不能再通過其他形式作為申訴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條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必要時安排書記員作記錄。
第一百三十九條申訴處理委員姓名及所屬單位名稱雙方互相通知。
公司為處理申訴安排申訴處理委員出差時,對出差費用公司給予工會支部以補償。
第十章團體談判及爭議處理
第一百四十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互相間的團體談判均在本章規定的談判委員會內進行,雙方應真誠努力解決問題。
團體談判原則上在工作時間內進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團體談判在下述事項內進行:
1.有關勞動待遇事項制定協議協定。
2.根據協議協定,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決定的協議協定的內容。
3.修訂協議協定。
4.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之間有關第一百三十條規定的申訴。
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工會或工會支部計劃舉行團體談判時,通過書面或口頭將談判事項及出席談判人員相互進行聯系,協商談判時間、場所等為順利開展談判工作的事項。
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進行團體談判通過中央談判委員會及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上述談判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和事業所所長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談判委員和工會、工會支部指定的工會方面的談判委員各15名以內的人員組成。談判委員會必要時,可設專門委員會處理特定的事項。
企業勞動合同4
摘要:在我國的改革開放及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大好形勢下,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廠礦順應時代進步的潮流應運而生,企業數量急劇上升,競爭也就愈演愈烈。因此,企業為了更好的生存與發展就必須要提高自身競爭力,加強管理,規避風險。所以要采取相應的措施和策略去進行有效的規避和合理的解決,這正是當下企業所面臨的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
關鍵詞:勞動合同 管理 爭議 規避
一、簽訂和諧的勞動合同,避免爭議的產生
每個企業的發展都離不開勞動者,企業為了保證穩定的生產及產品的合格率,就必須要留住人才,所以企業就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來保證雙方的利益,規范雙方的行為,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發展速度,因此必須加強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簽訂公平、公正、合理的勞動合同,盡量避免因合同問題而產生爭議,使雙方利益達到和諧的統一,以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
二、勞動合同管理中的弊端
1.企業管理階層對勞動合同的管理缺乏重視度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勞動者的素質也越來越高,他們不再象六、七十年代的工人一樣,只知道埋頭苦干,他們已經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為自己維權,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所以近幾年來勞動合同的爭議問題也越來越多。但仍有許多企業的管理者對勞動合同管理認識度不夠,沒有引起高度的重視,比如說,有些企業覺得員工與公司之間就是雇傭的關系,不用簽訂勞動合同,或是沒有規范的進行勞動合同的簽訂,當出現勞動糾紛時,就會導致兩者關系破裂,矛盾激化,企業就會處于被動局面,影響正常的生產。
2.沒有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
就目前形勢來看,我國的中、小型企業內部根本就沒有設立專門的勞動合同管理崗位和管理人員,大多都是以兼職的形式來做這項工作的,這種不健全的組織機構就造成了內部員工之間的推諉、扯皮、職責不清等等不良現象,而且企業也沒有制定合理而有效的勞動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度來進行約束,讓員工工作起來,無章可循,無法可依,亂糟糟的一大片,使勞動合同名存實亡,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企業利益也得不到合理的維護。
3.沒有合格的勞動合同管理人員
大多數的企業把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看作是稀松、平常的常規性工作,覺得隨便一個辦公室文員都能搞定,因此導致勞動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不齊,良莠不一,再加上沒有設立具體的崗位職責及要求,這種粗放式的管理手段,對企業的長遠發展極其不利。
三、如何有效規避勞動合同糾紛
1.加強對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視度
第一,不論任何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這一流程絕對不能省略,有一部分企業為了省事,就與勞動者簽訂口頭協議,這種方法是十分不可取的,因為沒有書面的合同,承擔的義務和擁有的權利就不明確,這就是勞動合同糾紛產生的源頭。我國《勞動法》已經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系,卻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必須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滿一年還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就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就給企業帶來一定的負擔,也就是說企業如果對勞動合同管理不夠重視,將來要是發生不利于企業發展的狀況,企業也只能自食其果。
第二,為了有效規避勞動合同糾紛,進行合同簽訂之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在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的同時還要加強對雙方基本情況的了解。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之前必須要向勞動者說明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報酬等一系列內容,用人單位也有權向勞動者去了解一些與合同有直接關系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如實說明不得隱瞞。
第三,要加大對勞動合同的宣傳力度,企業員工上崗前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而且要對勞動合同的各個條款做到清楚、明了,尤其是那些容易引起爭議的薪酬、福利等敏感方面的問題,一定要做好詳細的了解。合同是在雙方協調統一的情況下簽訂的,不能有欺瞞、強制行為,如果勞動者不認同,可以拒絕簽字,再進行調解解決。
2.要做好勞動合同簽訂前的一系列工作
市場經濟的時代是雙向選擇的時代,勞動者可以選擇企業,企業也可以選擇勞動者,所以在勞動合同簽訂前,一定要對勞動者的具體情況進行詳細的了解,最主要的一項就是入職前的體檢工作。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前一定要對其進行健康體檢,保證勞動者沒有傳染病等一些不利于工作的現象存在,如果體檢不合格,企業可以拒絕錄用,符合要求以后才可以進行勞動合同的簽訂。比如說,某企業在沒有進行健康體檢的情況下與某勞動者簽訂了兩年的勞動合同,但勞動者在工作一年后發現肺部出現了問題,與企業產生糾紛,而企業經調查發現這位勞動者在進公司前曾經在一家小煤礦工作過,這到底是本企業的問題,還是這個勞動者在原來煤礦工作時的問題,就說不清了。因為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沒有進行入職前的健康體檢,為了平息爭議,解決糾紛,企業只能自認倒霉,賠償損失。
3.建立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
第一,要有專門的勞動合同管理組織,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必須要由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二,要有完整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無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制定了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推動企業勞動合同管理的有序發展,為企業規避風險提供有效的依據。
第三,用人單位需要制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當公示,對規章制度進行改動時必須與員工代表或者工會協商,規章制度中如果存在需完善的地方,勞動者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建議并協商。
4.按照正規的法律程序來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某個勞動者在工作了一段時間以后,發現并不適合這項工作或者是在工作中出現違章、違紀等等不良的行為,企業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但解除的原因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并且要拿出足以讓當事人信服的證據。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合同書上必須要由勞動者本人親自簽字,才能生效,而且這些解除關系的一系列的文件材料,企業有必要存檔保留,以備后查,避免爭議。
5.提高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作為企業的管理人員必須要懂得國家的法律法規,因為管理者是與勞動者進行直接接觸的,勞動者如果違反勞動紀律或不按章操作的話,管理人員有權進行責罰,但責罰的方式一定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沖突,否則就屬于違法行為。比如說,有些企業對工人進行體罰或經濟處罰,甚至責令其停工,這些都是違背國家法律的。勞動者有勞動的權利,不是管理人員想讓干就干,不想讓干就停的。而作為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人員責任就更加的重大,合格的勞動合同管理者可以有效的規避勞動糾紛,搞好勞動關系。所以企業一定要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學習和培訓,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掌握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做好正常工作中的糾紛調解工作,讓將各種爭議及糾紛在初始階段就得到控制。
6.企業要嚴格履行勞動合同
既然簽訂了勞動合同就必須嚴格的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福利、待遇等等款項,讓勞動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只有加強勞動合同中每一個環節的管理,才能保證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展開,達到和諧的統一。
總而言之,科學合理的勞動合同是維護雙方權益的,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勞動者的素質水平越來越高,他們對勞動合同的重視度也越來越高,所以企業一定要嚴格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各個條款,讓勞動者享受到他們的勞動成果。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糾紛,規避爭議,達到和諧管理,提高企業競爭力,促進企業可持續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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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許琤.和諧勞動關系背景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實施問題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xx
企業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話:
乙 方:
年齡: 性別: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 年__月__ 日止。
二、 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點為: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周工作___日,每日平均 小時。
五、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后,甲方按工作時間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小時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超過15日。
2、支付報酬的其他約定: 。
六、社會保險
1、 乙方采用下列第( )方式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1)、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社會保險。
。2)、委托第三方代辦社會保險。
2、甲方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乙方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 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 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2、 本合同期滿,一方希望續訂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日與對方協商續訂。
3、 雙方任何一方都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已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已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企業勞動合同范本
企業勞動合同6
雇主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當前地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始。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計算。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承擔工作任務,并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和質量指標為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如下: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如下: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乙方必須同意并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加班時間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為懷孕或哺乳期女職工的,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
2.具體工資標準、工資辦法、獎金、津貼、補貼由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與乙方協商確定如下:_______。
3.甲方每月按時支付乙方工資。超過當月工資發放日的自第六日起,每天按欠乙方工資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根據企業生產發展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乙方支付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
2.因第七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每工作一年(半年后不滿一年的)向乙方支付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貼。同時,若合同期未到期,甲方應在合同期內向乙方支付失業補償金。標準為合同期滿后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賠償金,生活補貼和賠償金的最高金額不超過乙方標準工資的12個月。
3.甲方參照(國有企業職工失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失業保險機構繳納失業保險基金,乙方在失業期間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如乙方患工傷或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由甲方支付,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傷殘的,甲方發給傷殘基金。乙方因工致殘或患職業病死亡的,由甲方支付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殘疾、喪葬費、撫恤費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其工作時間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待遇。在醫療期間,將支付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7.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雙方協商確定的節假日、公休日、婚喪假、探親假為:
(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因生產暫停、生產任務調整或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三)甲方停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差,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2)甲方不能或者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辭職。
4.乙方被勞動教養或受到刑事處罰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5.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試用期內如需解除合同,無需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的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不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4)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7.合同期滿,應立即終止。因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續簽合同。
第八條需要雙方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食品問題;
3.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向乙方支付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支付乙方培訓費用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因任何一方的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雙方均有過錯,雙方應各自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一方受到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______。
4.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補償標準為:
第十條爭端解決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以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經法定授權擅自變更或簽署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7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 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 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 〉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 〉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8
第一條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起至______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起至______止。
第三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崗位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
2、其他形式
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海南省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和國家及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海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宜: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9
甲方:____(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此協議,作為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的補充條款以其共同遵守,并確認為解決雙方爭議時的依據:____
一、協議前提:____
1、乙方愿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受雇于甲方不違反其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訂立本合同。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3、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關的情況。
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并保證其執照、證件或資格在受雇期間的維持。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適當調整,乙方應當服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期限不超過3個月)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雙方無需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現,經考核乙方不勝任原工作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否則,甲方可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甲方規章制度依法視乙方為曠工,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調整工作崗位后,工資待遇亦根據崗位實際作相應調整。
三、工作時間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安排,乙方屬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甲方不再作加班處理。
四、教育培訓: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以提升自身素養與職業技能/乙方自愿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正常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培訓不計入加班時間。
五、規章制度:____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合理規章制度(見《員工手冊》);遵守職業道德;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作出相應處罰(包括罰款、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要求賠償。
4、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及甲方規定和合同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或公司規定履行交接義務的,或者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不辭而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補償中予以扣除,工資、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6、乙方正常離職的,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____
(1)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2)拒不辦理離職手續的;(3)因無法聯絡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六、送達條款:____
1、甲乙雙方向對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對方均應配合簽收,否則發送方以可確認收悉的方式,郵寄至勞動合同首部載明的甲方地址、乙方現住址或戶籍地址,郵件一旦發出,即視為送達。
以上內容為勞動合同補充內容,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 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蛘邔嵭杏嫾,計件單價為 。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雙方其他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11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派遣員工登記表)
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人才派遣員工,乙方已經了解并同意甲方與本合同首次的用工單位合作協議的合作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 依照勞動合同法中關于人才派遣的有關的規定,本合同期限自簽署日起兩年有效,首次用工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工作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
2、 如乙方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有義務另行將乙方派遣到類似崗位就職,如乙方未被甲方派往其他用工單位就職,須按時在甲指定地點進行政治學習、上崗培訓等業務學習,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地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數發給乙方,直至乙方被派遣工作或本合同終止為止。
3、 如乙方拒絕上崗培訓、學習或執行其他派遣義務,甲方可依據員工代表大會和工會的有關規定,確定乙方拒絕派遣或學習的行為,脫離了甲方管理,屬于單方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系,甲方應同意乙方的協商解除行為,本合同可以依法解除,甲乙雙方均無任何經濟承擔責任。
第二條 工作崗位內容、地點、工作職責:
1、乙方具體工作崗位的崗位標準、內容和地點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在崗位合同中確定,該合同與本合同同等有效,對于合同期內是否符合錄用要求,用工單位崗位協議的制度和標準,具有參照依據。
2、甲方或用工單位可根據經營需要,依照乙方的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和工作表現,依據有關員工的規章制度,有權調整乙方工作的崗位、內容、地點,乙方有義務接受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用工單位實行平均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用工單位確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和報酬的支付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加班費、績效獎金和其他相關福利由用工單位承擔。
3、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并享有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
第四條 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規定的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和工作條件。
2、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防護用品。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 經雙方約定,乙方作為派遣員工,每月基本工資為工作地的政府公布的最低數確定;乙方其他薪酬、福利和社保、公積金等基數,可參照實際用工單位的薪酬制度和績效考核計劃實行,甲方可根據需要代理。
2、 甲方每月通過開戶銀行匯入乙方銀行卡的基本工資和為用工單位代發的相關加班費和津貼一并發放,該銀行憑據可替代乙方簽收憑證。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綜合保險金);鶖祬⒄盏谖鍡l第一款。
2、 乙方因患病或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乙方醫療期。
第七條 勞動紀律及獎懲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 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乙方,甲方、用工單位可按法律規定予以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 當乙方用工單位發生任何付款違約等情況時,甲方有召回乙方的權利,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勞動管理。
第八條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一)在用工單位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依法建立的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采取欺騙手法而獲得本合同的簽訂,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支付乙方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如原派遣合同終止,或中途解除,或用工單位項目結束等原因,而發生變化,致使乙方崗位缺失,導致本合同已無法履行。
3、乙方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須承擔因此給用工單位造成的損失賠償。
4、如甲方或用工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無須提前而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甲方或用工單位采取欺騙手法,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或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用工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或用工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或用工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工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拒絕甲方的派遣行為,或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經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三方協商一致的,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須對乙方進行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用工單位不得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不得辭退乙方,但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規定的除外;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規定的。
第九條 協商約定條款
1、關于保守用人公司商業秘密的約定
(一)乙方從事的工作中所涉及的單位及個人資料都屬商業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
(二)本合同解除或終止離開甲方后,乙方不得利用用工單位商業信息為任何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
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接受用工單位出資培訓的,如合同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已工作日期,賠償用工單位所有或部分培訓費用
3、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4、在乙方被錄用前所提交的員工登記材料均為乙方真實情況,乙方承擔材料真偽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損害賠償責任
1.甲、乙和用工單位三方任何一方在法定追訴期間,有證據證明給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根據損失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如從事用工單位高級管理或從事商業秘密工作的,在約定服務期內違反第九條第1款之規定解除本合同,須承擔違約責任。用工單位未提供保密補償金除外。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1、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三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使用勞動爭議處理程序。
2、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為:
(一)三方須經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有爭議的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不服仲裁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對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解釋須經三方協商一致認可。
第十三條 當合同條款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
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乙方成功赴用工單位工作,并乙方用工單位向甲方足額付款到帳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12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職位_______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甲方將以書面方式給予確認。
(三)乙方試用合格后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并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在每月20日發放上一個月的薪水。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將根據其表現,給予相應的提升或降低。
(二)甲方可以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設置績效獎金,如果乙方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獲得相應的績效獎金。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員)會同人事部門,在如下情況,甲方將給乙方榮譽或物質獎勵,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生產和工作中的突出貢獻或物質獎勵,技術革新、經營管理改善等。
(四)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金,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服務年限發放獎金。
(五)甲方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的要求補助外,甲方將不再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
第三條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為:上班時間為上午8:30-9:30,下班時間為下午5:30-6:30,乙方可在規定時間段靈活處置。每星期工作五天,每個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
(二)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須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三)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過試用期的員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資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持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四條員工教育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第五條工作安排與條件
(一)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為乙方購買相應的社會保險金。
第八條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換其它工種
3)乙方嚴重違反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據企業有關條例和規定應予辭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4)乙方因觸犯國家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二)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正在進行治療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愿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生效。辭職員工如系由企業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規定和企業的《員工手冊》以及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如觸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違反《員工手冊》和甲方規定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員工手冊》等規定,分別給予乙方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因乙方違反《員工手冊》和其它規章制度,造成本企業利益受到損害,如企業聲譽的損害、財產的損壞,甲方根據嚴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罰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貪污受賄,嚴重玩忽職守或有不道德、粗魯行為,引起或預示將引起嚴重損害到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種種,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并不給予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業的商業機密消息。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同時在與本企業經營相似的企業、團體以及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團體兼職。乙方合同終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業離職時,應向部門主管人員交回所有與經營有關的文件資料,包括通信、備忘錄、顧客清單、圖表資料及培訓教材等。
第十條合同的實施和批準
(一)本合同一經鑒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有關規定抵觸時,按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二)本合同自鑒定之日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8日,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壹年。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13
《勞動合同法》對強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了明確規定,范圍比以前寬了,如果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訂立的,將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的懲罰。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上述規定有兩方面的重大變化。一是以前規定勞動者必須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現在除了保留這一規定外,增加了“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一條件。如果企業連續兩次與該勞動者訂立一年期勞動合同,那么第三年開始時,職工就有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第二個方面的變化是續簽勞動合同的主動權發生了變化,以前的主動在須用人單位一方,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延續勞動合同,職工就無權要求延續勞動合同。現在的主動權在職工一方,只要符合前面所講的兩個條件,職工提出續簽合同,用人單位必須同意,即企業只有兩次選擇職工的權利,兩次選擇權行使以后,選擇權則交給了職工,只有職工可以炒企業,企業炒職工則是違法。因此,用人單位訂立第二次勞動合同時,應對該勞動者的素質進行全面的評估。《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的情況下,不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會獲得任何好處,相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還將承擔支付雙倍工資和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處罰,故使用任何一種類型的工人,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者,都必須事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工作內容和報酬方式作出明確的規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要是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與勞動者簽書面的勞動合同的話,那么相關的賠償包括雙倍工資以及視為雙方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企業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資質等級:________
在川通訊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電話: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鄉鎮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日(或每月)________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供四川建筑業企業(含部屬在川建筑企業、省外入川建筑業企業)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建筑業企業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第一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并填寫日期。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企業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xxx有限公司。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 月 日簽訂【為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及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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