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特許經營合同范本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桑旅媸切【幷淼膮^域特許經營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范本1
甲方(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號康經絡養生館”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 具有獨占性
□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 省 市。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或授權他人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300 萬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3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3 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5 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采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 10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三 個月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5 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 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名稱: ,《商標注冊證》編號: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
專利內容: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注冊與甲方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二 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六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3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15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30 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后 二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范本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分部基于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范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并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偛空J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準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準,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范本3
甲方: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______
代表人:______職務:______
乙方: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鑒于甲方為擴大“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高技術雜糧產品(以下簡稱“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產品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保證條款
第七條、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乙方保證其用于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并歸屬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2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90%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承擔“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范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______”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乙方保證不以“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并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系,并備有文字說明,以便于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______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條”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范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協助并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并提供相關方面的咨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并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并按______產品售后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一切帶有表示“______”或與“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于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條、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后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條、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公司印章: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簽約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范本4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后,乙方可以在縣 區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定為: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后,乙方可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及專有知識產權,有效期限為年。
3. 為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持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后即可享受總部的后續支持。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完成后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后方能被視為甲方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注冊材料(復印件)于開業一周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并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并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于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后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
天繳納(按照開業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形象標準(VI系統、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須由甲方設計師統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算,合計為: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形象系統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并以電子文檔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劃、營建、辦理開業,后續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為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后經甲方評估認可后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月之后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為保證和統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 一次性調和油;
、 一次性罐裝調料;
、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的不斷發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并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為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知識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為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為,否則視為違約,并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持工作,甲方應盡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生法律行為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秘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文件或內容泄露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后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 乙方私自外購(制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設備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后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CROKRO”品牌時尚女裝與乙方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共識,并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授權范圍:
1、授權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理商,授權的區域包括
2、授權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年月為一年。期滿之前一個月內雙方協商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3、授權范圍:甲方向乙方授予的是在規定區域內的“CROKRO”品牌時尚女裝產品總代理經銷權,不包含產品的'開發和生產權力。
二、品牌資信保證:
1、品牌保證金:甲方擁有的“CROKRO”品牌為中檔偏上品牌,為保證乙方能遵守甲方的授權事項,實施甲方規定的經營方式和策略,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品牌保證金萬元,此款在合同期滿、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和賬目后的一個月內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2、首批貨款:合同簽訂后的15日內,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入首批貨款方供貨。
3、網絡指標: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在簽約區域的主要服裝市場內設置不少于平方米的“CROKRO”品牌獨立展示廳一個,三個月內在本區域內的主要商場設立的專廳家,年度發展加盟專賣網絡
4、進貨指標: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的年度進貨指標為萬元。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CROKRO”品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甲方是合法的商標擁有權人,禁止一切侵權行為,甲方有權對侵權行為進行追究或訴諸法律解決。
2、甲方向乙方及下屬網絡提供帶有編號的區域專賣的特許授權證書,保護乙方及下屬專賣網絡在簽約區域內的獨家專賣權,有權對乙方或其它區域的跨區域串貨銷售行為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CROKRO”品牌的經營策略和經營規范,協助乙方制訂區域性發展的戰略規劃、拓展專賣銷售網絡、培訓工作人員,指導乙方提高經營業績。
4、甲方按季節提供符合市場流行趨勢的產品供乙方選擇和銷售,盡量滿足乙方所需產品的生產和供應。
5、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銷售政策做出必要的調整,并在調整后及時通知乙方并和乙方溝通確認,以便于乙方盡快調整對終端專賣網絡的政策和策略。
6、甲方屬于獨立的法人團體,與乙方之外的債權債務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7、甲方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沒有違約的前提下不能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授予該區域的特許經營權,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以中止合同,并可以向甲方追討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除與甲方的債權債務及合同規定的情況外,其它經濟責任、經營費用與甲方無關。
2、乙方按合同規定守法經營,嚴禁私自生產、銷售或委托他人生產銷售“CROKRO”品牌產品,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3、乙方應嚴守區域性經銷的原則,禁止跨區域銷售產品。否則甲方將會按實際情況進行處罰。
4、乙方認可“CROKRO”的品牌價值,有權利維護品牌的聲譽,不得做有損品牌形象和甲方企業形象的事情。
5、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將品牌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或私自開發生產,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除將特許專賣權授予他人、沒收保證金外,還要追討經濟損失。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制訂的營銷策略和方案,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拓展市場銷售網絡,做好終端維護工作,同時有義務向甲方反饋市場信息。
7、乙方有義務將拓展的終端網絡的詳細資料上報給甲方,以便于甲方更合理的制訂和調整營銷策略。
五、貨品和結算政策:
1、甲方每年舉辦不少于兩次的產品訂貨會,提供適合市場銷售的產品供乙方選擇訂貨;
2:乙方的訂貨折扣為統一零售價的2.9折,乙方訂貨以后的15日內向甲方交納20%的定金,其余80%按甲方發貨批次按次付款,如乙方補單,付款方式與訂貨相同。
3:對于乙方所訂貨品退換貨的規定如下:
A:甲方規定的調換貨時間為春季產品為_____月_____日,夏季產品
為_____月_____日,秋季產品為_____月____日,冬季產品為____月_____日,超過規定日期不能調換;補單的產品不能調換;
B:甲方能夠允許乙方按照上述時間調換貨的比例為15%,超過比例部分不能調換;
C:如因質量問題退換貨不受前兩項時間限制。
3、對于甲方新開發的投產品種,甲方采用配發的形式供乙方試銷,確因產品不對路未銷售的款式,甲方允許乙方退貨,乙方雖有銷售、但銷售數量超過40%、又未補單的款式,甲方打8折由乙方買斷。
4、對于乙方補單的產品甲方盡量滿足供應,確因各種原因無法供應的款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補貨通知(傳真)的三日內予以告知。
5、甲方產品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按2.9折出廠供給乙方則按4折供給下屬終端,不得低價銷售。
6、乙方自行指定貨運站發貨,乙方未指定的甲方安排,從甲方到發貨站的運費甲方承擔,途中運費乙方承擔。
7、甲方實行款到發貨的原則,不對外賒銷產品。每月7日前將上月賬單傳真給乙方進行核對,三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的即可以認為乙方確認。
獎勵政策
乙方如在季內沒有調換貨,甲方則給予乙方在季末5%的比例調換下一個季節的產品,如乙方未在季末調換下一個季節產品,甲方則按照5%比例的50%給予乙方獎勵,獎勵的金額不能直接提取現金,只能沖抵下一年度貨款。
六、貨架及廣告政策:
1、總代理形象展廳及一個專賣店(廳、柜)的貨架由甲方無償提供,但如果乙方經營未滿一年就停止經營“CROKRO”品牌的,乙方要全額支付貨架款。
2、乙方發展的“CROKRO ”專賣終端,甲方按下列形式支持:
A:甲方提供店面的設計,貨架、裝修由終端客戶自行完成,甲方向終端客戶贈送門頭標志字和室內形象標志字;
B:甲方對乙方及終端客戶給予貨架、裝修補貼,標準如下:乙方每付款40萬元,甲方給予乙方裝修補貼1萬元,此款可以轉為乙方下期的貨款,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此辦法補貼終端加盟客戶;
C:甲方免費提供店堂內外所需的X展架、POP、DM宣傳單、兩平方米以下的噴繪畫、吊旗等宣傳品;
3、簽約后乙方應在服裝市場的醒目位置設置路牌廣告,甲方給予50%的報銷,款項在廣告發布的第三個月時、第六個月時分兩次算作乙方的貨款。
七、區域管理政策:
1、乙方應嚴格執行區域銷售政策,如果跨區域銷售產品,給其它區域造成損失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第一次跨區域銷售承擔其它區域的損失,第二次開始每次罰款5000元作為甲方處理事件的費用,罰款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八、獎勵政策:
在合同期內,乙方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其超額部分甲方予以2.5%的貨款獎勵,在第二個年度抵頂貨款。
九、續約與合同解除:
1、續約: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前雙方洽談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2、解除:合同到期前,雙方均無意續約,到期后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及往來賬目,乙方將所有甲方授權文件以及拆除形象展廳的標志后合同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1、在雙方正常合作條件下,原則上不能單方中止合同,否則視為單方違約,必須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拒的政治或自然災害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的原則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可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簽訂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區域特許經營合同范本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互利、自愿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互為執行。
一、為了保證乙方的正常銷售和甲方的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完成訂貨任務( )萬元。
二、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時先付銷售任務總金額的20%定金。第一次9月份訂貨總額50%的貨,第二次10月份提20%的貨,第三次11月份提20%的貨,第四次12月份提10%的貨,每月30日為提貨最終期限,每次提貨沖減部分定金,每次提貨先付清所提貨款。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三、乙方超出約定提貨時間十二天不提貨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處理乙方到期不提的貨。同時乙方應承擔20%賠償責任。
四、提貨價以甲方產品出庫單價格為準。
五、甲方只對乙方本年度特許經營區內的提貨總金額承擔開票,隔年不在補開票,銷售開票金額以乙方自報數為準,乙方承擔發票價稅總額的7%增值稅,超出當年提貨總額30%以外,全部由乙方以發票總額的承擔增值稅。甲方郵寄出發票后,電話通知乙方,發票郵到
后主動和商場聯系是否有誤,如有誤及時將發票退回,每月的30日前不能到達公司,超出退稅期無法退稅,乙方承擔銷售價稅總額的17%,其余由甲方承擔。只辦理合同內特許經營甲方產品的稅票。
六、乙方在協議內訂購的產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調換產品的款式一,以書面材料或傳真經雙方簽字為準。乙方在協議外還需要的產品,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情況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按雙方約定的期限付款提貨。
七、乙方所訂產品自提,如需委托甲方代辦貨運的而同時,辦理授權委托提貨發貨寫欠據治證明,由乙方提供貨貨物的到達站,運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貨到后乙方隨時驗收,如遇短缺,雙方應及時和承運方交涉,但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八、甲方必須按期向乙方提供合同內所訂的貨物,以保證其銷貨,如甲方在超出規定時間十二天內無故不按期發貨,甲方應承擔違約部分的20%的經濟賠償責任。乙方可而毀掉屬于甲方違約部分的產品。
九、甲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不承擔不按期發貨的責任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暴雨、洪水、大雪、火災,普遍流行的疾病等因素,造成停產或因運輸困難不能按期供貨的;
2.因停電、罷工等因素造成電停產而不能按期供貨的; 3.因非甲方原因的材料短缺,造成停產延誤供貨的
十、甲方為乙方在供貨環節上提供所需的文件、證件、合同、發票等。并為乙方所需對外委派代表出具書面洽談或交涉處理事務,所需工資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產品質量要求:以甲方內檢驗收標準為準。如有質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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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提貨后六天內告知甲方,經檢驗確信由問題時,甲方無條件換貨,否則視為質量無異。
十二、特許經營甲方產品范圍
乙方必須在指定的 區域內進行經營,不得跨區域進行經營,并保證不串貨,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所銷售的產品處以每件100元的罰款,并視其情節終止其銷售權。同時乙方無條件退出其所經營甲方產品的市場,并按甲方供貨價格倒扣30%—50%交回未銷售產品。今后禁止在市場上銷售有甲方商標和標識的產品。同時每個特許經營市場保證金一萬元,不交保證金者市場出現串貨行為甲方不予協調解決。
十三、 年 月 日前乙方沒有與甲方簽訂合同者,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出甲方區域經營產品的市場。未銷售完的產品,以甲方供貨價倒扣30%—50%退回甲方。甲方今后不再向乙方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文件、證件、合同、發票等任何相關手續。
今后不能再銷售向甲方購進的著有甲方各種商標和標識的任何的產品,一經發現,以假冒產品論處。
十四、乙方如能得到以下要求乙方可獲得甲方在資金方面30%的支持和提貨總額5%的優惠(十五至十七條)
十五、乙方不得自行生產和經營其他廠家的產品,如發現乙方經營和生產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甲方有權終止供貨,同時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六、每年能完成訂貨任務并在下年訂貨前不欠公司貨款者。以上條款支持的資金在提貨時寫欠據,利息以月1.5分計算。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下年續訂合同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
十八、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十天內未交定金,本合同自動終止。市場遺留問題按本合同第十三條執行處理。
十九、本合同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雇員和合伙人。乙方無權代表甲方簽訂任何具有約束性的合約,乙方必須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做經營活動,不得違法經營。乙方發生的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以及人身傷、殘、亡等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十、乙方和甲方以前所簽訂的一切未到期的協議、合同等如與本合同條款有沖突的條款,都以本合同為準。
二十一、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協商未果或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此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簽章后生效,各執一份。
二十三、此合同中的“等”指列舉未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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