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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時間:2022-12-18 12:15:2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夜市攤位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15篇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_廳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c期限為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憑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后期限屆滿前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并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須于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盡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后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后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并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范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時間:             時間: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計平方米的攤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交納

          1、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夜市營業時間:每日18:00(冬季:17:30)到凌晨1:00;

          3、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為元/月,支付方式:先付后用。一季度一交,每季度結束前____日付清下季度的租金。

          4、本協議履行期滿,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第三條: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必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500元。如遇乙方出現投訴而乙方不及時處理,則由甲方代為處理,費用從該保證金中扣除。協議期間,如該保證金減少,則由乙方及時補足保證金。如乙方退場后無物品器具損壞,則由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乙方收取場地租賃費。

          2、甲方對乙方員工實行統一管理,對于違紀情況的,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實施處罰。

          3、甲方應廣泛搜集乙方的建議和要求,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并依照這些制度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統一管理監督。

          4、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并負責夜市次日物業清潔工作。

          5、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和用水。

          6、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開業,或者乙方在租賃期內無故撤場,甲方有權沒收500元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核準經營范圍內獨立從事合法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必須配合管理。乙方有權根據自身營業需要招聘或辭退營業人員,乙方不得聘用因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辭退的人員。

          3、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第二條及時交納場地租賃費、電費等,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范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6、在租賃期內,若遇甲方經營所需市場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安全責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等引起的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并且辦好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不按時交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書面警告后仍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

         。5)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7)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簽約雙方應本著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此協議。本協議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本協議的約定處理,并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責條款。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凡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人):_____ 身份證: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 身份證:_____

          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_____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后,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__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范、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后,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并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并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占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按期足額交納下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__________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租賃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l、甲方將位于八廓商場每個月 元整(¥ 元整)。乙方租攤期間出現攤位損壞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

          2、攤位經營的工商管理費、稅費、水費、電費、衛生費等一律費用由乙方負責交付,與甲方無關。

          3、乙方不得在攤位上經營違法不規律的貨物,如有違法現象后 果自負,并且甲方有權將攤位收回,按違約處理。

          4、該攤位合同期限為個月,即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滿后如需繼續租賃提前一個月向甲方交租金并簽訂合同。

          5、租金按市場價上漲,如果甲方按市場價上漲,乙方必須同意 和甲方要求,如果不同意漲租金則合同將取消。

          6、此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受法律保護,合同一式和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備注:政府補貼與乙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原則,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丹陽市丹北鎮后巷夜市一條街的攤位(具體位置____________長______,寬_____),租賃給乙方經營 ,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交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為___元/年,支付方式:先付后用。

          3、本協議履行期滿,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第三條: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必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500 元。如遇乙方出現投訴而乙方不及時處理,則由甲方代為處理,費用從該保證金中扣除。協議期間,如該保證金減少,則由乙方及時補足保證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和用水。

          2、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

          3、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開業,或者乙方在租賃期內無故撤場,甲方有權沒收500元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必須配合管理。

          3、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范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6、在租賃期內,若遇甲方經營所需市場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安全責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等引起的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9、甲方租給乙方的夜市攤位甲方不承擔風險責任,乙方在使用夜市攤位時所產生的衛生、治安、現場秩序等相關管理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10、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的夜市攤位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筑。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并且辦好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不按時交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警告后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6)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簽約雙方應本著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此協議。本協議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本協議的約定處理,并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

          在租賃期內,如因城市建設(以政府職能部門的批文為準)需占用該場地,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在該場地內自建的項目及相關設施。如發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責條款。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已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小區房屋(場地)臨時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1、租賃標的:

          2、

          3、場地用途:

          二、 租賃費用

          1、租金標準: 元/月。㎡: 進場保證金/戶。

          2、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

          三、租賃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房屋或場地進行使用。

          五、乙方租賃期間,水、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財物由乙方自行保管。

          六、租賃期內造成房屋(場地)破壞或損毀,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

          七、乙方只能在協議約定的.用途和范圍內使用所租賃房屋(場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擴大使用范圍,不得擅自在租賃區域以外設置宣傳廣告。

          八、乙方不得將所租賃房屋(場地)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九、乙方對房屋、場地內外部進行裝修,事先應征得甲方同意,且不能危及房屋結構安全。

          十、乙方在期滿后具有優先續租的權利:如不續租,在結算清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所交押金。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上述第三條之約定,乙方有權拒絕繳納租金。

          2、乙方違反上述五至八條之約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

          十二、本協議壹式貳份,甲已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7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門口的攤位,租賃給乙方做為經營 ,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交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夜市營業時間:每日到;

          3、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為 元/月,支付方式:先付后用。首次繳納需繳納三個月的租金,租金到期時需提前10日付清下月的租金。

          4、水、電費用根據乙方的電器功率和用水頻率繳納( 元/月)。

          5、本協議履行期滿,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乙方收取場地租賃費。

          2、甲方應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并依照這些制度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統一管理監督。

          4、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

          5、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

          6、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應退還乙方相應的租金。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經營從事合法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必須配合管理并負責夜市當日的清潔工作。

          3、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第二條及時交納場地租賃費、電費等,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范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6、在租賃期內,若遇甲方經營所需市場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安全責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等引起的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不按時交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書面警告后仍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

         。5)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7)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簽約雙方應本著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此協議。本協議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本協議的約定處理,并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責條款。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凡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并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后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超市,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A62夜市攤位出租給乙方,攤位長2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9日。

          第三條:租金每年15000元(¥15000.00)。

          第四條:租賃攤位的使用。乙方承諾將租賃攤位僅用作小吃產品的攤位。

          第五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攤位轉租。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同期滿后,乙方繼續租賃的,乙方有優先租賃所租房屋的權利,價格合理的,甲方不得回收展位。乙方租賃期滿,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自行承擔水電費。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第二條范本:______________。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甲方租賃自己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租賃地點和商鋪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一層鋪面_________平方米,二層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前向甲方支付下列費用 _________________元起。 設施費按月分攤人民幣元。

          3.每月管理費(包括公共衛生、治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2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水費價格收取(包括區內路燈損耗和共用)。上個月的水電費應該在下個月10號前付清。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小區內的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并負責上述設施的維護。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根據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條例》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如保安、清潔工、電工、液壓等),做好安全、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工作,維護社區正常的商業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自愿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品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及其他商品住宅小區管理制度,保證住宅小區的.正常運行。

          2.乙方租賃店鋪后,應立即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并到稅務行政部門辦理稅務登記,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在小區內辦理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應做好店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店鋪內(含二樓)使用明火炊具,不得占用公共場所進行營業或堆放物品、雜物。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盜竊事故給商業小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拆除泊位內的建筑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和維護店鋪內的設備和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維護店鋪、設備和公共設施,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不得以此為由不支付、少付或拖欠各種應付費用。

          7.乙方如需對租賃店鋪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應向甲方報告裝修設計方案,經批準后方可施工。乙方遷出時,店內建筑結構中嵌入的所有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時,應按小區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并服從甲方的統一規劃..

          8.乙方租賃的店鋪僅限使用服裝及服裝輔料。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10.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乙方在租賃期中途確需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后,乙方應支付所有應付費用,乙方支付的保證金應免費返還給甲方。

          2.租賃期內,乙方擬將店鋪轉租給第三方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已付定金的____%返還乙方(不計利息),剩余定金的____%無償返還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征用而需要收回店鋪,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無條件返還店鋪,余額在扣除乙方應付費用后返還給乙方(不計利息),如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乙方應付費用,乙方應補足差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期將租賃店鋪交付給乙方,甲方應按實際交付時間收取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住宅區內建筑物、設施的,應先用押金予以賠償,押金不足以賠償的,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后,乙方應在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的原金額。如保證金未按期支付或補足,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設施費、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否則,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收取應付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店鋪,押金不予退還,乙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4.如乙方違反商業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押金、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果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擅自改變或拆除泊位的建筑結構和裝修,必須恢復原狀,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店鋪的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轉租或擅自轉租;不得停業、空置或歇業超過_____天;不得將店鋪作為經濟擔;虻盅海灰步估玫赇佭M行非法活動。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還,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如合同提前終止或合同期滿后未續租,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歸還店鋪,并搬走店鋪內所有財物。三日內未拆除的,甲方有權無償處置乙方遺棄的財產。

          第八條其他

          1.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造成損失,雙方應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乙方應在_____天以上納入甲方對乙方的租金減免范圍,否則乙方應正常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果由于災害的影響,商店連續兩個月不能使用,本合同將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內沒有違約,租賃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繼續租賃的,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另行安排其他租戶。

          3.本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9條爭端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_廳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期限為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憑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后期限屆滿前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并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須于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盡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后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后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并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范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民法典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1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商鋪的位置、面積

          商鋪位置:本合同租賃商鋪(以下簡稱“商鋪”)位于成都市天長路號“-”商業廣場區樓號商鋪。

          租賃面積(以建筑面積計算)平方米(以產權監理處出具的測量報告為準)

          第二條:租賃商鋪經營范圍及要求

          經營范圍:承租方租賃商鋪的經營范圍僅限于經營.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超范圍經營屬違約行為。(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經營要求:商鋪的經營人只限于本合同書的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轉租或以聯營、承包等其它形式變相轉租屬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賃商鋪的租金、物業代管費及遞增標準

          租金標準:商鋪的單位租金標準為:¥元/平方米/月,月租金總額為:¥元(大寫:人民幣萬千百拾元整)

          物業代管費標準:商鋪的單位物業代管費標準為:¥元/平方米/月,月物業代管費總額為:¥元(大寫:人民幣萬千百拾元整)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遞增標準:商鋪的租金和物業代管費在免租期滿后開始正式計算,由正式計算之日的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及物業代管費按_%的增幅遞增。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繳納時間:商鋪租金和物業代管費按季結算,由承租方在每季的前日內將本季度租金及物業代管費交付給出租方或出租方的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付款方式:轉帳或現金。免租期: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在合同期內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則乙方不再享有此免租期。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

          本合同書簽定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三個月租金和物業代管費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承租方所繳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若承租方未有違約行為,則由出租方全額退還。

          如在合同期內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所繳納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其他收費標準及期限

          商鋪交付使用后,由于裝修、經營活動產生的水、電、氣、通訊等費用及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由承租方自行向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收費標準及期限:

          管理費(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元/平方米/月,總計元/月(大寫:人民幣萬千百拾元整)辦理商鋪交接時,承租方需預交個月管理費。水、電、氣費:計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

          水、電、氣費履約保證金及裝修違約金:按照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水、電、氣費及管理費交納期限:每月日至日。

          第七條:商鋪交接時間

          交房時間:出租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鋪交付承租方裝修和使用,承租方需書面簽收。

          第八條:裝修約定

          承租方保證在簽定本合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進場裝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畢并開始營業。

          為保證“x南熙里”商業街的風格統一,承租方無條件接受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裝修管制。承租方對商鋪內部進行裝修前,須提前與出租方協商。若承租方違反上述兩款裝修約定,屬違約行為,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租賃期滿后,承租方裝修不得拆除,且出租方不予補償。甲方必須在年月前將水、電到位。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收回商鋪:

          1、承租人拖欠商鋪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達三十天及以上的;

          2、承租人拖欠水、電、氣、管理費達三十天及以上的;

          3、承租方逾期開業達三十天及以上的的。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收回商鋪,且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包括律師訴訟代理費)

          1、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商鋪或擅自歇業的;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超范圍經營的;

          3、承租方擅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承租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5、承租方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或其它原因終止,承租方逾期不搬遷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發出《限期搬遷通知書》。在送達承租方(或授權文件簽收人)簽收后或出租方向本合同所載明承租方之通訊地址郵寄《限期搬遷通知書》兩周后,出租方可在公證處的現場公證下對商鋪內的財物進行清理并搬遷,異地封存。出租方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和物業代管費的,屬違約行為,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日。

          承租方逾期交付水、電、氣、管理費,屬違約行為,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日。

          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開始營業日期,承租方逾期開業屬違約行為,應按日租金(每月按天計算折合)的雙倍按天向出租方給予賠償。

          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商鋪供承租人使用的,應償付承租方違約金元/日。出租方無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并且賠償承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

          第十條:其他

          承租方在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相關入駐手續。在承租方領取鑰匙后,商鋪正式由出租方移交至承租方使用,直至雙方期滿或合同終止。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出租方應協助承租方且承租方應配合出租方辦理換簽手續,即終止本合同,由承租方與商鋪新的所有權人在本合同基礎上重新簽署租賃合同。

          租賃期內,商鋪的維修由承租方自行進行并承擔相關費用,但承租方應承擔因維修而造成商鋪原有墻體結構、管線設施被破壞的責任。

          租賃期未滿,若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承租方不得拆走裝修物及其附屬物。

          承租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因此引起的糾紛,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出租方因此受到損失,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承租方須書面授權商鋪日常工作人員作為文件簽收人以便于雙方各種來往文書的簽收。

          承租方若有意在合同期滿后繼續租賃,須在合同期滿前天書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請。

          本合同未盡條款,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并以達成的書面補充合同為準。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各執二份,出租方授權委托人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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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授權代表:委托代表: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 市場內 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貳年。即自年日至月日止。租憑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后期限屆滿前 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

          1、第一年租金為捌萬貳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遞增,交納時間為上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月日前一次性繳付第一年的攤位租金,

          第四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約定

          1、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規定范圍內的玩具類產品;

          2、乙方需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的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水電費、物業費、衛生費等一切經營相關費用;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范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占用通道;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8、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甲方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乙方必需無條件配合。

          9、甲方需做好攤位各項證件的.年審手續,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當年租金%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當年租金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義烏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方式進行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于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從事經營,乙方增減經營范圍需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辦理經營需要的執照及經營批文;

          3.攤位需要的水、電、天然氣、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方負責安裝,攤位分戶電表、水管、天然氣及供暖測量表費用由方承擔。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可以不包含,自行約定)。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為每月元(小寫:),合計每年元(小寫:);

          2.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個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為個月租金,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5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由方承擔;

          4.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沒有要求甲方貼補費用則乙方只需交納正常用量費用,水、電、氣、暖計價標準按政府部門定價執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選擇其一)統一繳納;

          5.政府各單位、鄉政府和村委會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等管理費由方承擔,政府部門收取的衛生費用由方承擔(繳納方式是分開或者統一)。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攤位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攤位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承擔維修費;乙方另需增設附屬設施或在超市門口及周圍設立廣告牌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雙方從實際情況出發,共同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攤位擁有合法使用權并按照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超市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拖欠不付滿個月,甲方有權每日收取欠款的8‰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合同,造成的損失直接從押金里面扣除。

          5.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個月租金和乙方搬遷費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個月租金且押金不退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8.若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強制拆遷的,甲方同意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雙方同意以爭取雙方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共同應對拆遷事宜;

          9.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納稅問題(選擇其一)

          1.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乙方直接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征收標準計算;

          2.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為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征收標準計算。

          第六條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接到函件方在10日內書面答復對方,10日內沒有答復的視同同意,最后達成補充協議。

          第七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災或其他經濟損失的,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八條因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因一方原因使對方或超市無法正常營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相關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14

          出租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系坐落在×××××街   號"×××××購物中心"b樓二層整個樓層(以下簡稱該商鋪)的在建建筑。該商鋪建筑面積約為  余平方米,現雙方約定按  平方米標準計算,最后實測面積多于或少于  平方米的,均按  平方米計算,不作調整。附該商鋪的平面圖。

          1-2 甲方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后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為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1-4 甲方b樓地面車位,乙方均有權無償使用。地下停車車位,經雙方商議后,提供一定數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鋪的使用范圍與乙方的經營范圍相符。乙方經營范圍進行調整的,該商鋪的使用范圍也可進行相應調整,無須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雙方均有意續租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 該商鋪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積  平方米  天或 個月計算(第 至第 年優惠 平方米建筑面積按 平方米計算)。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到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  天× 平方米)。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計算)作為定金,正式開始計算租金后該定金抵作租金,以后每6個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內交清下6個月租金,以此類推。交款地點:甲方財務部門。付款帳號:                           。

          4-3 進場時間為乙方收到甲方大樓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甲方不收取進場裝修日后6個月內的租金。如因進場裝修日后  個月的截止期與合同約定的租賃起始日不一致的,則租金按實際承租期限及上述4-1條款各期租金標準計算。如整個租賃期限超過  年的,超過部分按上述4-1條款的最后一期的租金標準計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  元計。

          五、租賃物的交付與返還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以下條件:

          5-2-1 甲方負責在一樓大廳位置免費安裝一至二樓的樓梯。

          5-2-2 甲方負責安裝消防系統、新風系統及獨立的中央空調系統,并保證該消防系統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通過。

          5-2-3 甲方在二樓層為乙方提供排煙、排污出口。

          5-2-4 甲方為二樓層安裝無框架落地白玻。

          5-2-5 甲方負責提供  kw 用電量(但中央空調用電量不包括在內)。

          5-3 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鋪的日期視為商鋪返還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返還該商鋪,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商鋪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商鋪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5-4 商鋪返還前,乙方應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物品及增添的附著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遷給該商鋪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財產造成損壞,乙方應立即予以修復或向甲方作出賠償。

          5-5 商鋪返還時遺留在該商鋪內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著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處理措施及費用必須合理。

          六、商鋪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在不影響商鋪主體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設計并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未經甲方書面認可并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乙方無權擅自進場裝修。對于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甲方應在15天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復決定。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之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的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不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可自行進行,無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甲方交付商鋪的日期不晚于 年 月 日。

          7-2 因出租商鋪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鋪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甲方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

          7-4 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商鋪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 租賃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商鋪出售給第三方的,應將本合同出示給受讓方,并確保乙方擁有連續完整的租賃權。

          7-6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鋪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遵守甲方的統一規定,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有權在二樓與三樓之間整圈外立面設置廣告牌。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于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為避免8-6條款事由的發生,乙方應購買合適的保險。

          8-8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9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并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物業管理費按  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門口專用區域的衛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

          8-10 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所在地單獨注冊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稅務登記證給甲方,并按月向甲方上報統計報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經乙方書面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三)租賃期內,該商鋪被鑒定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或該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15天內,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賃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須同時雙倍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裝修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必須同時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通知超過三個月仍未繳的;

          (六)乙方開業后又無正當理由閑置達三個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鋪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第五、六、七項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月租金的   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標準計算)支付違約金。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鋪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的,除符合9-2第一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每日2萬元的違約金。

          10-2 乙方遲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9-2第五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10-3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鋪導致的損害除外。

          10-4 甲方違反7-6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裝修費、品牌損失費)。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  %作為違約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    %為違約金。如未到期租金的    %少于解除合同前    個月的租金總額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當于解除合同前   個月的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裝修費、尋找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利潤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11-4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5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另一份交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五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廣告攤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廣告攤位基本情況說明:

          本廣告攤位地址位于:,

          本廣告攤位大。海

          第二條:廣告攤位用途

          本廣告攤位只允許乙方用于產品的宣傳,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也不得因乙方從事廣告宣傳活動造成區域內環境破壞。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租金

          該廣告攤位租金每月為¥,大寫:。租賃期間如遇市場變化,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整租金標準。在此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發生征收與本合同攤位有關的位置。未履行的廣告費用需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租金按個月結算,由乙方在投入使用前天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將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攤位使用權退還給甲方。如乙方需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5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在接到申請之日起10天內向乙方正式提出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則按月須向對方繳納月租金2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如遇甲方因管理需要須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隨意終止合租賃給其它商戶。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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