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購銷合同11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液化氣購銷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液化氣購銷合同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署地:
簽訂日期:
一、購銷數量: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開一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供方開二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
二、結算價格:隨市場浮動,由供方調整。需方達到合同所規定優惠條件后享有相應優惠,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
四、交貨地點:供方裝車暢五、保證金: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據購銷數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依據合同量需方單位汽車均衡自提。
七、計量方式: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gb11174—1997
九、其它約定事項:
1、詳見合同附件1和液化氣信譽考核內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
3、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在供方裝車場內提出,對離開供方裝車場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1、供方發現需方不正當經營一次,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罰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現兩次扣罰當月全部保證金;累計發現三次解除購銷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負。
2、供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量的'80%,視為違約;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當月80%的合同量,視為違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氣購銷合同2
合同編號:
供方:中國石油華北石化公司?? 需方:
簽署地:河北省任丘市 簽訂日期:
一、購銷數量: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開一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供方開二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
二、結算價格:隨市場浮動,由供方調整。需方達到合同所規定優惠條件后享有相應優惠,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
四、交貨地點:供方裝車暢?五、保證金: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據購銷數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依據合同量需方單位汽車均衡自提。
七、計量方式: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GB11174—1997
九、其它約定事項:
1、詳見合同附件1和液化氣信譽考核內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
3、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在供方裝車場內提出,對離開供方裝車場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1、供方發現需方不正當經營一次,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罰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現兩次扣罰當月全部保證金;累計發現三次解除購銷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負。
2、供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量的80%,視為違約;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當月80%的合同量,視為違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供方:中國石油華北石化公司?? 需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經辦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合同附件
1:(需方名稱)考核制度
1、合同戶根據合同均衡提量,以3天為考核期限,考核分為-5分/次。連續不能按合同均衡履行量,考核分為是上次的倍數。
2、配送液化氣未能達指定地點,考核分為-10分/次,并且降低10%的合同量,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內液化氣有兩次配送未能達指定地點,則取消合同。
3、合同戶有倒票現象,考核分為-5分/次。
4、合同戶是否有辱罵銷售部員工現象,考核分為-10分/次。
5、正常情況下合同戶在提貨通知單有效期內沒有按期提貨,考核分為-3分/次。
6、正常情況下合同戶開出裝車通知單沒有裝車,考核分為-2分/次。
7、合同戶沒有完成合同中規定的'有效量,考核分為-5分/月,如果本月未能完成合同中規定的有效量,下個月的合同量將按上月實際購買量執行。
8、外地合同戶未能使用匯票、電匯等方式購買液化氣,考核分為-5分/次。
9、合同戶能否幫助我公司解決實際困難如降庫等,考核分為0.2分/噸*次。
10、合同戶能否自主開發遠途市場,擴大我公司液化氣市場長期占有率,考核分為+3分/月。
11、在液化氣市場疲軟期間合同戶主動開票(前2名),根據開票的數量考核分為0.2分/噸*次。
液化氣合同每6個月簽定一回,每月銷售部定期考核,基準分為100分,每月客戶積分達到110分時,客戶下個月享有20%合同量的優惠價格,每噸優惠20元,如果客戶出現兩次考核分低于60分,下一次就不在簽訂合同。
供方:中國石油華北石化公司??? 需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液化氣購銷合同3
一、供方: 地址: 傳真:
合同編號:
需方: 地址: 傳真:
二、 液氨質量:以供方液氨化驗單為準,符合GB536-88標準。
三、 交貨地點:供方液氨充裝現場,交付后產品的風險由需方承擔。
四、 運輸、費用、安全及提出異議期限:
1、 汽車自提,需方自行解決運輸,車輛進入廠區內,應服從供方安全與環保的管理規定,運輸安全由需方負完全負責;
2、 運費由需方承擔;
3、 貨到后,如有質量問題,需方在2日內向供方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異議視為產品合格。
4、 汽車槽車的安全及容器內的檢查由需方負責,由于需方檢查處理不當,造成的安全、液氨被污染等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五、 安全及環保責任:需方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供方液氨,必須符合國家安全和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由于需方使用處置不當,造成的安全和環保事故由需方負完全責任。
六、 結算方式及期限:款到發貨,現款結算,出廠價為含稅價。
七、 其他約定:本合同數量為雙方協議計劃量,如因供方充裝問題、貨源不足及需方運輸困難等因素實際執行數量達不到協議計劃量,按實際執行數量確定為最終合同數量,供方不對差量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八、 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行,但是,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違約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違約方不對守約方的任何間接損失(包括營業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承擔賠償責任。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如雙方不能友好協商解決,應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供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液化氣購銷合同4
供應單位(甲方):
用氣單位(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瓶裝天然氣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天然氣,乙方主要用途為過濾材料生產;
2、鋼瓶數量為:;
3、供氣地址為:;
二、價格及結算方式:
1、雙方協商價格為:元/立方;
2、雙方協商押金方式為:;
3、因液化氣市場價格有波動,甲方若進行價格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雙方根據實際用氣重量,送貨時結算上次貨款;并提供同等價格17%增值稅發票;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1、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充裝許可證和液化石油氣運輸許可證等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所有相關復印件,所有相關復印件須加蓋甲方單位公章;
2、甲方應設置安全人員對乙方使用的天然氣鋼瓶和供氣系統定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乙方應設置相應的驗收人員;
3、乙方應在每次供氣時檢查鋼瓶上得出廠鋼印標記、鋼瓶檢驗標記和注冊登記鋼印代碼內容是否清晰、有效,對標記、代碼有問題的鋼瓶有權拒收;
4、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天然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天然氣鋼瓶。
5、當乙方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異常、燃氣泄漏、意外停氣時,應關閉閥門,開窗通風,并及時通知甲方檢查維修;
6、乙方不得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否則照價賠償;
7、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時間送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延遲,如因送貨不及時耽誤乙方生產,每次按單次貨款X%罰款;
8、甲方根據乙方用氣量,與乙方協商固定配送時間;如遇緊急使用情況,乙方應該提前1天通知甲方所需天然氣數量,甲方可根據其配送計劃,送達約定供氣地點;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10、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停止供貨合同,需提前一月提出書面文件,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氣購銷合同5
供應商: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購銷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結算價格:
為了共同擴大市場需求,本著互利的原則,供方根據供方當時的掛牌價格,給予需方______元/噸的'下浮。配送和運輸費用為人民幣元/噸。
三.結算方式:
用銀行匯票和外匯存入供應商賬戶,然后開具發票裝貨。供方均衡發貨,需方分批匯款(含貨款和運輸費),每次不少于________噸。
四.分發位置:
買方,否則就是違約。
五.保證金:
為保證買方按合同履約,供應商應向買方收取定金人民幣(不低于一輛車的價值)。
六.供應方式:
買方按數量向供方提交書面訂購單,供方按與買方約定的每日交貨數量交貨。貨物到達后,買方應在2小時內完成裝卸,并立即在收據上簽字。
七.測量方法:
執行國家標準(測量誤差3.5%);在測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應商的出廠測量為準;如果超過測量誤差,供需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
執行國家標準:_________。
九.其他商定事項:
如因供應商不可抗力導致停工維修,雙方應協商購銷數量;因維修計劃停工,提前十日書面通知對方后,可以暫停發貨和收貨;如果買方對質量和計量有異議,應在卸貨前當場提出,并立即通知供應商;卸載后提出的異議,供應商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買方認購后拒絕收貨,視為違約,供方按噸從定金中扣除相應優惠金額(以元/噸為準);如果供應商拒絕以供應商能夠承受的價格供貨,則視為違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事項:
國家行政部門的規定與本合同有抵觸時,本合同終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氣購銷合同6
供方:
需方:
簽署地:
簽訂日期:
一、購銷數量: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開一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供方開二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
二、結算價格:
隨市場浮動,由供方調整。需方達到合同所規定優惠條件后享有相應優惠,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
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
四、交貨地點:
供方裝車暢五、保證金: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據購銷數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
依據合同量需方單位汽車均衡自提。
七、計量方式:
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
執行國家標準:GB11174—1997
九、其它約定事項:
1、詳見合同附件1和液化氣信譽考核內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
3、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在供方裝車場內提出,對離開供方裝車場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1、供方發現需方不正當經營一次,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罰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現兩次扣罰當月全部保證金;累計發現三次解除購銷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負。
2、供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量的80%,視為違約;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當月80%的合同量,視為違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供方:需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經辦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
1:(需方名稱)考核制度
1、合同戶根據合同均衡提量,以3天為考核期限,考核分為-5分/次。連續不能按合同均衡履行量,考核分為是上次的倍數。
2、配送液化氣未能達指定地點,考核分為-10分/次,并且降低10%的合同量,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內液化氣有兩次配送未能達指定地點,則取消合同。
3、合同戶有倒票現象,考核分為-5分/次。
4、合同戶是否有辱罵銷售部員工現象,考核分為-10分/次。
5、正常情況下合同戶在提貨通知單有效期內沒有按期提貨,考核分為-3分/次。
6、正常情況下合同戶開出裝車通知單沒有裝車,考核分為-2分/次。
7、合同戶沒有完成合同中規定的有效量,考核分為-5分/月,如果本月未能完成合同中規定的.有效量,下個月的合同量將按上月實際購買量執行。
8、外地合同戶未能使用匯票、電匯等方式購買液化氣,考核分為-5分/次。
9、合同戶能否幫助我公司解決實際困難如降庫等,考核分為0.2分/噸x次。
10、合同戶能否自主開發遠途市場,擴大我公司液化氣市場長期占有率,考核分為+3分/月。
11、在液化氣市場疲軟期間合同戶主動開票(前2名),根據開票的數量考核分為0.2分/噸x次。
液化氣合同每6個月簽定一回,每月銷售部定期考核,基準分為100分,每月客戶積分達到110分時,客戶下個月享有20%合同量的優惠價格,每噸優惠20元,如果客戶出現兩次考核分低于60分,下一次就不在簽訂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液化氣購銷合同7
本供應商:(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署時間:
簽署日期:
一.購銷數量: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結算價格:隨市場波動,由供應商調整。符合合同規定的優惠條件后,買方將享受相應的優惠待遇。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供應商裝貨順暢。
五.保證金:為保證買方按合同履約,賣方應收取買方的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供貨方式:根據合同數量,均衡提升買方單位車。
七.測量方法:執行國家標準(測量誤差3.5%);在測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應商的出廠測量為準;如果超過測量誤差,供需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九.其他商定事項:
1.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及液化氣信譽評估內容。
2.如因供應商不可抗力導致停工維修,雙方應協商購銷數量;由于維修計劃停工,貨物的交付和接收可能會在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暫停。
3.如果買方對質量和尺寸有異議,應在供應商的裝貨場提出,供應商在離開供應商的`裝貨場時不得承認提出的異議。
十.違約責任:
1.如果供應商發現買方曾經從事過不正當業務,供應商應從保證金中按噸扣除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現兩次扣除當月所有存款;現已發現買賣合同共終止三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買方承擔。
2.由于供方原因,當月未能完成合同金額的80%,視為違約;反之,如果由于買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金額的80%,則視為違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事項:國家行政部門的規定與本合同有抵觸的,本合同終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氣購銷合同8
本合同由 (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于20 年【 】月【 】日在【 省 市】簽訂。
鑒于:
(1)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由乙方銷售并委托企業運輸的福建進口液化天然氣(LNG);
(2)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列的條款和條件將福建、江蘇等地進口液化天然氣(LNG)運輸并銷售給甲方;為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有關福建進口液化天然氣購銷和運輸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本合同中的下列措辭具有以下所述含義:
(1) “福建、江蘇進口液化天然氣”:指由福建莆田、江蘇如東等地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從國外進口的船運液化天然氣。
(2) “日”:指從任何一個公歷日,自該日00:00時起至該日24:00時止的'期間。
(3) “周”:指從任何一個公歷周第一日00:00時起至該公歷周最后一日24:00時止的期間,星期一為公歷周的第一日。
(4) “月”:指從某個公歷月第一日00:00時起至該公歷月最后一日24:00時止的期間。
(5) 結算月:每個公歷月為結算月。
(6) 結算日:公歷月的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7) “時間”: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所提及的任何時間均指北京時間。
(8) 標準立方米:指一個大氣壓下,20℃時1立方米天然氣的體積。
第二條 合同期限及用氣數量和范圍
2.1 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2 本合同約定的購銷數量:液化天然氣約 噸/月。
2.3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用氣范圍為:甲方產權LNG接收氣化站。
2.4所有氣量的指定均按每車19.5噸的整數倍。
第三條 標的物及質量
3.1 合同約定的標的物為福建、江蘇等地進口液化天然氣(以下簡稱“天然氣”)。
3.2 乙方銷售給甲方的天然氣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天然氣》(GB 17820-1999)中所規定的二類天然氣標準。
3.3 除第3.2款約定的標準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其他氣質證明。
第四條 計劃上報與確認
4.1甲方需在月底五日前,向乙方報下月的用氣計劃。
4.2甲方需提前一天,向報下一個三日用氣計劃。
4.3乙方在平衡氣源采購月計劃后,提前二日向甲方下達月度供應計劃,并由甲方確認。
4.4乙方在平衡氣源采購三日計劃后,向甲方下達下一個三日供應計劃,并由甲方確認。
4.5甲方可在當日發車前臨時變更當日供應計劃,原則上發車后則不允許改變當日供應計劃。原則上變更當日供應計劃,只允許減少供應。乙方改變計劃,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第五條 價格確認及調整
5.1.價格
5.1.1 乙方經甲方確認的價格包含以下內容:液化天然氣(LNG)價格、自福建(LNG)莆田、江蘇如東接收站至甲方位于 產權LNG接收站的運費。
5.1.2以上價格均為含稅價,由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采用一票制。
液化氣購銷合同9
供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購銷數量: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氣約_________噸,結合市場實際情況,以每次確定供需數量為準。
二、結算價格: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需求,本著互惠互利原則,供方給予需方按當時供方掛牌價下浮_________元/噸。配送運輸費用_________元/噸。
三、結算方式:
采用銀行匯票、匯兌存入供方帳戶,款到開票裝車。供方均衡送貨,需方批量劃款(包括貨款和運輸費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噸。
四、配送地點:
需方,否則屬于違約行為。
五、保證金:
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
需方依據商定量,向供方提出書面認購單,供方根據與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貨到后需方應于2小時內接卸完畢,并即時簽署回執單。
七、計量方式:
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
執行國家標準:_________。
九、其它約定事項: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于接卸前當場提出并即時通知供方;對接卸后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需方在認購后拒而不接貨視為違約,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優惠的.金額(以_________元/噸為準);供方能承受的價位拒而不供貨視為違約,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
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氣購銷合同10
供應商(甲方):
燃氣用戶(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瓶裝天然氣的供應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事項:
1.甲方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天然氣,乙方的主要目的是生產過濾材料;
2.鋼瓶的`數量是:
3.供氣地址為:
二.價格和結算方式:
1.雙方協商價格為人民幣/立方米;
2.雙方協商定金的方式是:
3.由于液化氣市場價格波動,甲方如需調價,應提前通知乙方;
4.雙方根據實際用氣量結算交貨時的最后貨款;并提供同價位17%增值稅發票;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充裝許可證.液化石油氣運輸許可證等資質證書復印件,所有相關復印件應加蓋甲方公章;
2.甲方應設置安全人員對乙方使用的天然氣氣瓶和供氣系統進行定期全面安全檢查,乙方應設置相應的驗收人員;
3.乙方應在每次供氣時檢查氣瓶上的出廠標記.氣瓶檢驗標記和注冊標記代碼的內容是否清晰有效,并有權拒收有缺陷標記和代碼的氣瓶;
4.甲方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天然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天然氣氣瓶。
5.乙方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設備出現異常.漏氣.停氣等意外情況時,應關閉閥門,打開窗戶通風,并及時通知甲方檢查維修;
6.乙方不得擅自損壞.丟失或更換鋼瓶,否則將按價格賠償;
7.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交貨,不得延誤。如乙方因交貨不及時而延誤生產,則每次按單筆貨款的%向甲方罰款。
8.甲方應根據乙方的用氣量與乙方協商確定交貨時間;在緊急情況下,乙方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的天然氣數量,甲方可根據其配送計劃將其運送至約定的供氣地點。
9.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0.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要終止供貨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文件,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液化氣購銷合同11
甲方(需求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過協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貨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嚴格執行北京市危險品運輸的地方標準,必須遵守有關液化氣供應消防安全規定要求,液化氣瓶必須有有關部門的檢測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2、使用、安裝必須滿足甲方要求,并負責檢查保證沒有漏氣現象,特殊情況時交代好使用說明。
3、供貨方(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安全和危險品運輸條例,在到達甲方使用地點前造成一切事故由供貨方(乙方)自己承擔。由于(乙方)安裝錯誤、液化氣或液化氣瓶不合格,造成火災事故和經濟損失并導致甲方及第三人人員傷亡時,由供貨方(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4、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需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供甲方備案。
5、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液化氣價格(含稅價格),應低于周邊市場價格,最后核定價格時,如甲方發現乙方價格高于市場價格的,甲方有權核減單價。
6、甲方應在貨物交付時對液化氣質量進行初步檢驗,在收貨單上的簽字并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產品質量保證責任。
7、合同期間的采購單應經雙方書面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后生效。
8、供貨方式:_______________
9、付款方式: 每月20日前,乙方按照當月送貨單與甲方對賬,雙方確認無誤、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后,甲方支付乙方貨款。
10、甲方未按時付款,按合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過1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1、甲方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隨時解除本協議,不負擔違約責任。
1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違反本協議引起爭議,甲乙雙方應盡量協商,協商不能達到一致時,甲乙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房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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