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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的合同10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洗衣的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洗衣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洗滌物品洗滌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必須將所需洗滌的洗滌物品集中于固定的場所,乙方每天下午派人到甲方收洗一次。乙方工作人員和甲方工作人員交接物品數目要對清楚,甲方盤點清倉數目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二)甲方應提供免費停車位予乙方收送洗滌物品的運輸車輛停放,如甲方交接貨地點在二樓以上,甲方應允許乙方人員使用電梯等升降設備。
(三)乙方在洗滌物品收接過程中,如發現甲方送洗物因使用不當而造成非正常的嚴重污損、損壞以及染色、褪色、縮水等現象,乙方有權提出拒收,待甲方簽名確認后,乙方方可收洗這部分物件,因洗滌質量不佳和原物破損的后果應由甲方負責。送洗物的'品種、數量交接完成后由雙方指定的人員在乙方提供的交接單上簽名確認,各執一份作為每月結算憑證,如一方遺失則以另一方憑證為準。
(四)乙方收洗甲方的洗滌物品,原則上24小時內送回甲方(因道路交通情況,或其它不可預知的突發事件影響而提前或推遲1~3小時送回應視為正常)。甲方因特殊情況,要求乙方加急洗滌或提前送還的,乙方可根據自身生產情況,盡可能滿足。
(五)洗滌費結算以每月1日至月底為一個結算月,每月2日由乙方制表交甲方核對確認上月全月洗滌品種、數量、金額后,由甲方有關人員在乙方洗滌對帳表上簽名確認并交回一份給乙方。對帳后甲方每月10日——1 5日將上月洗滌款項支付給乙方,如甲方回避對帳超過一個月或在洗滌對帳表上簽名確認后超過一月以上仍未付清乙方洗滌費用,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提供洗滌服務,同時可通過法律途徑追討甲方所欠的洗滌費款。
(六)甲方新投入的洗滌物品,由乙方在新布件上蓋上投放日期,以便跟蹤布件的使用壽命。
(七)賠償洗滌物品責任:因乙方洗滌造成洗滌用品損壞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八)根據洗滌行業客觀情況,洗滌用品在使用和洗滌過程中,不可避免存在質量自然損耗。在洗滌過程中,乙方不負責甲方送洗衣物的褪色、縮水、紐扣丟失、衣物中財物丟失,自然霉爛,不可清除的污染和衣物質劣、變形、開線等責任。但乙方在洗滌、搬運衣物過程中造成損壞、染色、丟失經乙方確認屬乙方責任的,則由乙方按其洗滌費單價的照價賠償。
(九)甲乙雙方如終止合作關系,應提前3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十)乙方使用各種洗滌用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及環保標準,并遵照衛生程序消毒,收、送洗滌布件過程中使用專用包裝布包裝。
(十一)如甲方單位變更名稱時,應告知乙方并結清前期洗滌款,雙方再另簽一份有效合同。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蓋章正式生效。如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出現糾紛,應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法律訴訟。
(十三)單價請詳見報價清單。
(十四)協議履行期限: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負責人:
聯系電話:
協議簽訂時間:年月 日
協議附件:
醫院洗滌物品洗滌價格表2份
洗衣的合同2
合同編號:
第一條、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
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應開立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載明洗衣業者名稱、電話、地址,并交付顧客保管。
顧客遺失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時,應立即通知洗衣業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領的,洗衣業者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顧客未提示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或委托第三人代領衣物的,洗衣業者可請求其出示身份證明,并請求簽收。
前款情形,顧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應釋明衣物送洗的事實。
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無法辨認的,該洗衣憑單無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無效,其權利義務依涂改前的內容定。
第二條、送洗衣物的檢查與點收
顧客在送洗衣物前,應先檢查該衣物有無特殊污漬裂縫紐扣松動或其他因洗滌而可能毀損衣物的情形。經檢查而有上述情形的,在交付衣物于洗衣業者時應一并告知。顧客明知有前述事由而怠于告知,致使損害發生或擴大的,洗衣業者的賠償責任可以減輕或免除。
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發現衣物有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應立即告知顧客,并記載于洗衣憑單或其他收據。其怠于告知致使發生損害的,不得以顧客于告知的情形,主張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顧客在交付送洗衣物前,應自行檢查衣物內有無貨幣或其他物品,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的衣物內發現上述物品的,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并返還。
洗衣業者違反前款義務致使損害產生的,應負賠償責任。但因顧客怠于檢查的,其損害賠償責任可以減輕或免除。
第三條、洗滌標示與洗滌方式
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應檢查有無洗滌標示。
送洗衣物有洗滌標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洗衣業者應依該標示洗滌衣物。
送洗衣物無洗滌標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洗衣業者應依其專業知識及經驗定其洗滌方式。因洗滌標示不正確,或依顧客指示的洗滌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毀損(例如損壞、縮水、變形、變色、移染、污漬、毛、脫線、勾紗、里襯剝離、配件剝離、硬化等情形者)或滅失的,洗衣業者不負責任。但洗衣業者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洗滌標示不正確的除外。
第四條、衣物不能返還時的賠償數額
送洗衣物因可歸責于洗衣業者的事由,致遺失、被竊、失火、滅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還的,顧客或洗衣業者能以發票或其他單據證明送洗衣物的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依折舊及其他因素計算。無發票或其他單據的,依下列規定確定其賠償數額:
一、于保管期間內:依洗衣價的二十倍賠償,但最高賠償限額以人民幣(下同)________元整為限。
二、逾保管期間:依洗衣價的十倍賠償,但最高賠償限額以________元整為限。
上述所定保管期間,依第八條約定確定。
三、顧客與洗衣業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損害預定賠償數額,其預定數額逾________元者,洗衣業者可加收洗衣費用。
四、洗衣業者依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賠償后,發現送洗衣物的,應立即通知顧客。顧客可于通知到達后十五日內,無息返還其所受領的賠償金額后請求返還送洗衣物。
五、有第一款所定情形的,顧客不得請求恢復原狀。
六、洗衣價為折扣價的,仍依無折扣價計算上述賠償數額。
第五條、衣物毀損時的賠償數額
送洗衣物發生毀損的,洗衣業者應賠償其減損的價值,減損價值的數額依當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規定確定其賠償數額:
洗衣業者明知洗滌標示不正確或明知顧客指示洗滌方式不當而未告知,依第三條第四款但書規定應負賠償責任時,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十五倍為限。其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洗滌標示不正確的,以不超過洗衣價的十倍為限。
洗衣業者未遵照洗滌標示或未依約定方式洗滌,致使送洗衣物毀損的,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十五倍為限。
送洗衣物無洗滌標示,而洗衣業者未依其專業知識及經驗定其洗滌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毀損的,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五倍為限,其因其他過失致使產生毀損的,亦同。
顧客送洗的衣物價值特別昂貴或具有特殊意義的,可另與洗衣業者約定該衣物因洗滌或保管的過失致使毀損時的賠償數額。
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洗衣價格以折扣價計算的,其賠償數額應以無折扣價計算,但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重置價格為限。
第六條、重大毀損擬制為滅失的約定
送洗衣物毀損程度重大的',視為第四條規定的滅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毀損程度重大:
送洗衣物嚴重縮水、變形或其他嚴重毀損情形,致使不適合顧客穿著的。
送洗衣物嚴重毀損致未能達到原設計功能的。
送洗衣物移染、變色或其他嚴重喪失美觀的情形,致顧客不愿穿著的。
送洗衣物嚴重毀損致未能達到原設計功能者。說明:
送洗衣物毀損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實際已喪失衣物的穿著功能,與滅失無異,應視同衣物滅失,由洗衣業者負滅失時賠償責任。
當事人就毀損程度是否重大發生爭議時,為求公允,應由具有專業知識的第三人予以鑒定,以確定衣物的毀損狀態。
第七條、送洗衣物毀損時的返還
洗衣業者已依第五條規定賠償的,顧客仍可請求返還送洗的衣物。
第八條、洗衣業者的交付、保管義務
洗衣業者應在約定期間內完成洗滌工作,以備顧客領。晃醇s定期間的,應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內完成之。
洗衣業者超過前款規定期間5日,仍未完成洗滌工作者,洗衣費用應予減半。顧客未在第一款規定期間屆滿后領取衣物的,洗衣業者仍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免費保管一個月。
第九條、顧客的取回義務
顧客應在前條第三款所規定的免費保管期間內取回衣物。
顧客超過前條免費保管期間仍未取回衣物的,洗衣業者可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費用百分之一數額計收保管的必要費用,但其數額不得超過保管六個月時的保管費用總額。
前條第三款情形,洗衣業者并可定六個月的期限,通知顧客,聲明如不在期限內清償,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償。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籣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ǘ┫騙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洗衣業者:_____________顧客: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衣的合同3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契約經濟。以公平規范的合同作為交易約束,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引導企業誠信經營,構建公平競爭長效機制,促進社會誠信和諧有著重要的作用。隨著經濟的增長,人們對合同契約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合同規范提出更高的要求。《消法》第二十六條,除要求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還要求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自身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11月6日,由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聯合廣東省洗染行業協會舉辦的“廣東省洗衣洗滌行業合同示范文本推廣通報會暨誠信經營承諾簽訂儀式”在廣州召開。會上介紹了廣東省洗衣洗滌合同示范文本制訂出臺和推廣使用的目的和意義。同時,針對洗滌行業存在的'侵害消費者的行為,向洗衣洗滌企業發出誠信經營倡議,并舉行誠信經營承諾簽訂儀式。
據悉,自去年8月廣東消委會與廣東洗染協會聯合修訂出臺新的《廣東省洗衣洗滌消費爭議解決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來,我省洗衣消費環境明顯改善,相關投訴逐步減少,消費者滿意度不斷提高,F在洗衣服務領域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與經營者基本上都能理性的根據《廣東省洗衣洗滌消費爭議解決辦法》的責任劃分進行快速理賠。辦法的出臺,既讓消費者逐步理解洗衣這個行業存在難以避免的風險問題,同時,也明確了經營者應該承擔的相應責任,讓雙方都增強了風險意識。特別是《辦法》在全國率先引入議價洗滌的新概念,為消費者送洗名貴衣物提供多一重保障,減少了出現質量問題經營者無法承擔高額賠償的風險,受到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歡迎。省洗染協會曾就此問題調查回訪了200多名消費者,均表示肯定和贊同。據了解,《辦法》還被司法部門作為判決類似訴訟案件的重要依據,其成功做法被其他省份借鑒引用。
鑒于《辦法》的出臺雖然使洗衣消費環境明顯好轉,但由合同引起的消費糾紛還比較突出,為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洗衣消費環境,廣東省洗染行業協會在廣東省工商局的指導下,制訂了廣東省洗衣洗滌合同示范文本,并經省工商局批準同意,在全省范圍內推廣。示范文本由《廣東省工衣制服和布草洗滌服務合同》、《廣東省衣物洗滌(非議價)服務合同》、《廣東省衣物洗滌(議價)服務合同》組成,在堅持公平、公正、合規、合理的原則下,綜合考慮消費者與經營者的實際需要和利益平衡,掌握了保護消費者權益與促進行業發展的平衡點。合同范本內容有五大特點。一是引入“議價洗滌”和“非議價洗滌”的概念,充分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體現了人性化服務;二是明確衣物在洗滌中出現質量問題或遺失的賠償范圍,實際操作性較強,賠償標準較高,更有利于維護消費者權益;三是明確經營者和消費者逾期交取洗滌衣物的違約責任,明確雙方賠付標準,增強經營者按時交付與消費者及時領取的合同意識。四是增加省洗染行業協會作為爭議的調解組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專業和資源上的優勢,提高洗衣服務糾紛調解效率。五是在爭議解決中引入《廣東省洗衣洗滌行業消費爭議解決辦法》,充實消費維權調解依據,保障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
我省是洗衣消費大省,洗衣洗滌行業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這次出臺的洗衣洗滌合同示范文本是該行業國內首個省級合同示范文本,相信在全國會起到標桿示范作用。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使用,對規范行業的經營行為,建立行業誠信和信譽,特別是解決由于長期以來合同規范缺失引發的消費矛盾和糾紛有實際性的作用。據了解,由于缺乏合同規范,以往發生洗衣質量問題時,往往難以分清相關方的責任,消費者和經營者最終要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糾紛,費時費力,還不一定有滿意的結果。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后,經營者與消費者的權利、義務都有明確的界定,雙方只要依照合同履行,便可杜絕或減少由于約定不明確、責任不清楚引發的矛盾糾紛,無論對經營者還是消費者,無論對推動行業發展還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都是“雙贏”。
近年來,媒體時有曝光洗衣洗滌行業中存在為降低經營成本,使用強酸、強堿等對人體有害的工業原料清洗床單、毛巾布草、以去漬烘燙或水洗冒充干洗、使用長期不蒸餾的干洗油清洗衣服、不執行分揀程序,導致衣物交叉污染、以格式條款合同侵害消費者權益等亂象。針對這種情況,在通報會上,廣東省消委會聯合廣東省洗染協會向全省洗衣企業鄭重發出誠信經營的倡議(具體內容見倡議書),得到第一批35家洗衣企業的積極響應。10家洗衣企業作為行業代表與主辦方簽訂了誠信經營承諾書,作出自覺抵制違法違規不遵守行業道德操守的行為、不弄虛作假侵害消費者利益等
莊重承諾。洗衣企業代表在發言中指出:三個《服務合同》的正式推廣使用,既維護了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又減少了因交易不透明和選擇權不充分帶來的消費糾紛。而誠信經營的倡議,既向洗衣企業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也是全社會一起推動洗衣行業向正規化、優質化發展的動力。表態積極響應誠信經營倡議,通過實際行動,率先垂范,并帶動其他經營者、從業人員信守諾言,誠實經營,自覺維護消費者權益,自覺維護行業信譽,共同營造良好的洗衣消費環境。
洗衣的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共同發展的精神,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由乙方為甲方的`酒店賓客提供洗衣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洗衣服務,協議有效期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一年。
2、乙方必須保證洗衣質量,否則因此產生的返洗等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3、如出現衣服洗壞或顧客投訴等,甲方只負責對客進行溝通和協調,而不承擔其任何損失,相應賠償等事宜一律由乙方自行處理和負責。
4、所有衣物乙方必須保證提供上門收取和負責送回等服務。
5、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洗衣服務一般洗衣時間為1天(24小時內),即:乙方到甲方處收取客衣,第二天上午11:00am前送回甲方處;如需提供加急服務,則另收50%的加急費,服務時限為6小時(取衣至送回的時間)。
6、乙方清洗客衣的所有費用,均按其報價(見附件)的7折結算,每月一結,結帳時間均為月初3號。清洗甲方內部工作服按5折計算;內部管理人員個人消費經核實按6折計算,現金計算。
7、甲乙雙方的經營活動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共同維護良好形象、品質與信譽。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洗衣的合同5
第一條、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
1、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應開立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載明洗衣業者名稱、電話、地址,并交付顧客保管。
2、顧客遺失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時,應立即通知洗衣業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領的,洗衣業者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3、顧客未提示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或委托第三人代領衣物的,洗衣業者可請求其出示身份證明,并請求簽收。
4、前款情形,顧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應釋明衣物送洗的事實。
5、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無法辨認的,該洗衣憑單無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無效,其權利義務依涂改前的內容定。
第二條、送洗衣物的檢查與點收
1、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發現衣物有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應立即告知顧客,并記載于洗衣憑單或其他收據。其怠于告知致使發生損害的,不得以顧客于告知的情形,主張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2、洗衣業者違反前款義務致使損害產生的,應負賠償責任。但因顧客怠于檢查的,其損害賠償責任可以減輕或免除。
第三條、洗滌標示與洗滌方式
1、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應檢查有無洗滌標示。
2、送洗衣物有洗滌標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洗衣業者應依該標示洗滌衣物。
3、送洗衣物無洗滌標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洗衣業者應依其專業知識及經驗定其洗滌方式。因洗滌標示不正確,或依顧客指示的洗滌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毀損(例如損壞、縮水、變形、變色、移染、污漬、毛、脫線、勾紗、里襯剝離、配件剝離、硬化等情形者)或滅失的,洗衣業者不負責任。但洗衣業者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洗滌標示不正確的除外。
第四條、衣物不能返還時的賠償數額
送洗衣物因可歸責于洗衣業者的事由,致遺失、被竊、失火、滅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還的,顧客或洗衣業者能以發票或其他單據證明送洗衣物的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依折舊及其他因素計算。無發票或其他單據的,依下列規定確定其賠償數額:
一、于保管期間內:依洗衣價的二十倍賠償,但最高賠償限額以人民幣(下同)________元整為限。
二、逾保管期間:依洗衣價的十倍賠償,但最高賠償限額以________元整為限。
三、顧客與洗衣業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損害預定賠償數額,其預定數額逾________元者,洗衣業者可加收洗衣費用。
四、洗衣業者依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賠償后,發現送洗衣物的,應立即通知顧客。顧客可于通知到達后十五日內,無息返還其所受領的賠償金額后請求返還送洗衣物。
五、有第一款所定情形的,顧客不得請求恢復原狀。
第五條、衣物毀損時的賠償數額
1、送洗衣物發生毀損的,洗衣業者應賠償其減損的價值,減損價值的數額依當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規定確定其賠償數額:
2、洗衣業者明知洗滌標示不正確或明知顧客指示洗滌方式不當而未告知,依第三條第四款但書規定應負賠償責任時,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十五倍為限。其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洗滌標示不正確的,以不超過洗衣價的十倍為限。
3、洗衣業者未遵照洗滌標示或未依約定方式洗滌,致使送洗衣物毀損的,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十五倍為限。
4、送洗衣物無洗滌標示,而洗衣業者未依其專業知識及經驗定其洗滌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毀損的,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五倍為限,其因其他過失致使產生毀損的,亦同。
5、顧客送洗的衣物價值特別昂貴或具有特殊意義的,可另與洗衣業者約定該衣物因洗滌或保管的過失致使毀損時的賠償數額。
6、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洗衣價格以折扣價計算的,其賠償數額應以無折扣價計算,但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重置價格為限。
第六條、重大毀損擬制為滅失的約定
1、送洗衣物毀損程度重大的,視為第四條規定的滅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毀損程度重大:
2、送洗衣物嚴重縮水、變形或其他嚴重毀損情形,致使不適合顧客穿著的。
3、送洗衣物嚴重毀損致未能達到原設計功能的。
4、送洗衣物移染、變色或其他嚴重喪失美觀的情形,致顧客不愿穿著的。
5、送洗衣物嚴重毀損致未能達到原設計功能者。說明:
6、送洗衣物毀損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實際已喪失衣物的穿著功能,與滅失無異,應視同衣物滅失,由洗衣業者負滅失時賠償責任。
7、當事人就毀損程度是否重大發生爭議時,為求公允,應由具有專業知識的第三人予以鑒定,以確定衣物的毀損狀態。
第七條、送洗衣物毀損時的返還
1、洗衣業者已依第五條規定賠償的,顧客仍可請求返還送洗的衣物。
第八條、洗衣業者的交付、保管義務
1、洗衣業者應在約定期間內完成洗滌工作,以備顧客領。晃醇s定期間的,應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內完成之。
第九條、顧客的取回義務
1、前條第三款情形,洗衣業者并可定六個月的期限,通知顧客,聲明如不在期限內清償,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償。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籣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ǘ┫騙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洗衣業者:_____________顧客: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衣的合同6
發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自愿和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位于洗衣房及相關設備設施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經營方式:
1.1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洗衣房,甲方為乙方提供洗滌設備及維修費用。
1.2乙方承包甲方洗衣房后,采取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乙方在承包期所產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社會保險金繳納、稅金、福利等)、債權債務、法律糾紛、稅務等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3乙方免費為甲方餐飲、客房、洗浴場所的布草和甲方工服的洗滌。
1.4乙方不得承接醫院、化學單位等影響酒店衛生標準的布草和物件。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繳納方式:
3.1簽訂合同時,乙方須繳納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整)作為履約保證金。
待承包期滿后,若乙方能夠履行合同,甲方在承包截止日后90天內無息退還。
如乙方需續簽合同時,此履約保證金亦可存續。
3.2乙方在承包期內免費為甲方餐飲、客房、洗浴場所的布草、餐巾、窗簾和甲方工服的洗滌。
乙方對外承接業務利潤的50%為甲方所有。
四、洗滌結算方式:
4.1、住店客衣,每月月底結算,乙方按根據甲方的“客衣單”價格由甲、乙方按甲三、乙七比例分成。
甲方其他承包、合作單位洗滌費由乙方自行協商標準收費。
4.2、甲方單獨為乙方單獨安裝水、電表,每月____日支付上月水、電能耗費用。
(水費____元/噸、電費____元/度)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應保障冷熱水、電力的供給,確保乙方正常經營,如非因甲方的原因導致的停水停電,而產生的一切損失與甲方無關,甲方會積極與相關單位進行對接、協調。
5.2、乙方經營應遵守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規定,保證洗滌質量。
乙方自行處理因質量引起的投訴和糾紛,并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如因乙方外接業務引起的糾紛影響到甲方的正常經營,甲方將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5.3、甲、乙雙方接送布草和制服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清點數量,驗收洗滌質量。
如因乙方洗滌操作而產生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如甲方原因導致的損壞,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5.4、甲方提供現有設施設備及場地,乙方對洗衣房專屬區域外其他場地的占用、利用等,須得向甲方出具書面報告并獲得批準后方能進行。
5.6、乙方須服從并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管理條例,如出現乙方相關人員損壞甲方設施設備的,須照價賠償;出現乙方相關人偷盜行為的,處偷竊物品的十倍罰款。
5.7、乙方應負責所聘用員工的社會保險、福利、稅金等費用的支出,嚴格按照《勞動法》執行,如發生勞動糾紛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6.1、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履約保證金。
6.2、乙方原因中途解除合同,或將洗衣房擅自另租給第三人,除扣履約保證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當年租金的二倍。
6.3、如乙方出現任何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如果造成其它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并保留追求法律責任的權利。
6.4、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發生擅自改造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嚴重背離原租賃狀態的;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存在違法經營造成惡劣影響的,合同抵押金作為違約處罰,甲方有權立即單方面終止合同,并保留追求法律責任的權利。
七、承包期滿財產處置
7.1、本合同有效期滿,乙方有意繼續承包經營,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如甲方同意,則雙方可協商一致續簽合同。
7.2、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屆滿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承包場所、設施設備全部由甲方收回,其所有權歸甲方,乙方不得撤除或帶走。
7.3、乙方新增的設備在承包期滿后,如乙方不繼續承包的,新增設備的所有權歸乙方,乙方可拆除帶走,并將甲方租賃物恢復原貌。
八、其他事項
8.1、甲、乙雙方是獨立的兩個經濟實體,各自擁有財產所有權和債權,各自債務自行負責。
8.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按本合同規定內容執行。
8.3、如因履行合同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若經雙方協商仍無法解決時,雙方應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8.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蓋公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
法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洗衣的合同7
第一條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
1.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應開立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載明洗衣業者名稱、電話、地址,并交付顧客保管。
2.顧客遺失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時,應立即通知洗衣業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領的,洗衣業者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3.顧客未
提示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或委托第三人代領衣物的,洗衣業者可請求其出示身份證明,并請求簽收。
4.前款情形,顧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應釋明衣物送洗的事實。
5.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無法辨認的,該洗衣憑單無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無效,其權利義務依涂改前的內容定。
第二條送洗衣物的檢查與點收
1.顧客在送洗衣物前,應先檢查該衣物有無特殊污漬、裂縫、紐扣松動或其他因洗滌而可能毀損衣物的情形。經檢查而有上述情形的,在交付衣物于洗衣業者時應一并告知。顧客明知有前述事由而怠于告知,致使損害發生或擴大的,洗衣業者的賠償責任可以減輕或免除。
2.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發現衣物有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應立即告知顧客,并記載于洗衣憑單或其他收據。其怠于告知致使發生損害的,不得以顧客有怠于告知的情形,主張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3.顧客在交付送洗衣物前,應自行檢查衣物內有無貨幣或其他物品,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的衣物內發現上述物品的,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并返還。
4.洗衣業者違反前款義務致使損害產生的,應負賠償責任。但因顧客怠于檢查的,其損害賠償責任可以減輕或免除。
第三條洗滌標示與洗滌方式
1.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應檢查有無洗滌標示。
2.送洗衣物有洗滌標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洗衣業者應依該標示洗滌衣物。
3.送洗衣物無洗滌標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洗衣業者應依其專業知識及經驗定其洗滌方式。因洗滌標示不正確,或依顧客指示的洗滌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毀損(例如損壞、縮水、變形、變色、移染、污漬、毛、脫線、勾紗、里襯剝離、配件剝離、硬化等情形者)或滅失的.,洗衣業者不負責任。但洗衣業者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洗滌標示不正確的除外。
第四條衣物不能返還時的賠償數額
1.送洗衣物因可歸責于洗衣業者的事由,致遺失、被竊、失火、滅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還的,顧客或洗衣業者能以發票或其他單據證明送洗衣物的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依折舊及其他因素計算。無發票或其他單據的,依下列規定確定其賠償數額:
。1)于保管期間內:依洗衣價的二十倍賠償,但最高賠償限額以人民幣(下同)_________元為限。
。2)逾保管期間:依洗衣價的十倍賠償,但最高賠償限額以_________元為限。
。3)上述所定保管期間,依第八條約定確定。
2.顧客與洗衣業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損害預定賠償數額,其預定數額逾_________元者,洗衣業者可加收洗衣費用。
3.洗衣業者依第一款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賠償后,發現送洗衣物的,應立即通知顧客。顧客可于通知到達后十五日內,無息返還其所受領的賠償金額后請求返還送洗衣物。
4.有本條第一款第一項所定情形的,顧客不得請求恢復原狀。
5.洗衣價為折扣價的,仍依無折扣價計算上述賠償數額。
第五條衣物毀損時的賠償數額
1.送洗衣物發生毀損的,洗衣業者應賠償其減損的價值,減損價值的數額依當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規定確定其賠償數額:
。1)洗衣業者明知洗滌標示不正確或明知顧客指示洗滌方式不當而未告知,依第三條第三款但書規定應負賠償責任時,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十五倍為限。其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洗滌標示不正確的,以不超過洗衣價的十倍為限。
(2)洗衣業者未遵照洗滌標示或未依約定方式洗滌,致使送洗衣物毀損的,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十五倍為限。
。3)送洗衣物無洗滌標示,而洗衣業者未依其專業知識及經驗定其洗滌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毀損的,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五倍為限,其因其他過失致使產生毀損的,亦同。
。4)顧客送洗的衣物價值特別昂貴或具有特殊意義的,可另與洗衣業者約定該衣物因洗滌或保管的過失致使毀損時的賠償數額。
2.第一項至第三項的洗衣價格以折扣價計算的,其賠償數額應以無折扣價計算,但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重置價格為限。
第六條重大毀損擬制為滅失的約定
1.送洗衣物毀損程度重大的,視為第四條規定的滅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毀損程度重大:
。1)送洗衣物嚴重縮水、變形或其他嚴重毀損情形,致使不適合顧客穿著的。
。2)送洗衣物嚴重毀損致未能達到原設計功能的。
(3)送洗衣物移染、變色或其他嚴重喪失美觀的情形,致顧客不愿穿著的。
。4)送洗衣物嚴重毀損致未能達到原設計功能者。
2.送洗衣物毀損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實際已喪失衣物的穿著功能,與滅失無異,應視同衣物滅失,由洗衣業者負滅失時賠償責任。
3.當事人就毀損程度是否重大發生爭議時,為求公允,應由具有專業知識的第三人予以鑒定,以確定衣物的毀損狀態。
第七條送洗衣物毀損時的返還
洗衣業者已依第五條規定賠償的,顧客仍可請求返還送洗的衣物。
第八條洗衣業者的交付、保管義務
1.洗衣業者應在約定期間內完成洗滌工作,以備顧客領;未約定期間的,應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內完成之。
2.洗衣業者超過前款規定期間5日,仍未完成洗滌工作者,洗衣費用應予減半。顧客未在第一款規定期間屆滿后領取衣物的,洗衣業者仍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免費保管一個月。
第九條顧客的取回義務
1.顧客應在前條第二款所規定的免費保管期間內取回衣物。
2.顧客超過前條免費保管期間仍未取回衣物的,洗衣業者可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費用百分之一數額計收保管的必要費用,但其數額不得超過保管六個月時的保管費用總額。
3.前條第二款情形,洗衣業者可定六個月的期限,通知顧客,聲明如不在期限內清償,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償。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洗衣業者(蓋章):_________顧客(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洗衣的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伙經營______品牌女裝,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裝修費、貨款、雇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但最多不超過____。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叁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風險告知:在合伙協議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合伙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規定,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的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合伙企業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則具有欺騙性,由此可能影響正常的'交易行為。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_________,并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5:5共同分擔。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并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并留存。每月25日為簽字日,順延七日之內不簽則視為認可。
2、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于下一個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后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維費(以三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承擔一半(50%)(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風險告知:對于合伙債務,合伙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對于合伙債務,首先用合伙資產償還,在合伙資產不足清償時,不足部分才以合伙人的其他財產清償。在以合伙人的其他財產清償時,各合伙人應該根據他們的出資份額按比例分擔。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1、合作區域:_______________(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范圍內另開設經營品牌女裝的店面或柜臺;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作場所:號底商(約______㎡)。(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否則,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但不僅限于本地點,可于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ㄒ唬┏霈F下列事項之一,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
2、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4、連續虧損_____月
(二)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墻面、地面、屋頂等附著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3、合作終止時,品牌價值_________分配。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貳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簽字并按手。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并按手。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洗衣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經乙方對甲方的充分了解和考察,乙方愿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申請加盟,甲方亦同意其加盟。甲乙雙方就有關加盟事項經有好協商,締結如下合同,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組織
1、甲方(以下稱“總部”)主導本業務,并享有該業務的相關權利。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托給第三者,并稱作委托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并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并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并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公司”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公司”徽記及商標;2、有關“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于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征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并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征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有關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托,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15000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為1000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30000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40000元。
第七條情報管理
加盟店為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于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銷售額比率______元以下部分交1.50%;______元以上3000元以內部分交1.00%;3000元以上4000元以內部分交0.75%;4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部分交0.50%;5000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條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作為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為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為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2)在土地建筑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
費為: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個選址費用為20元;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為20元;③有關建筑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施工額的2%;④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3%;⑤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為: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30元。
、藿簧嫖袠I者時的交涉費為: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于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合同結束后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托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后的剩余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并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2)向
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復制復印;(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系;(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系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復并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于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為30日前。
第二十一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復時;(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系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8)有損害
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干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并,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托給第三者的情況時;(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1)立即停止使用“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志、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志、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系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公司”的徽記及標志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筑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并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后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年月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公司連鎖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加盟店的名稱為:公司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公司連鎖(總部名稱)(支部名稱)。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為元,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為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財產抵押者:;最高金額:元;債權范圍:.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票據債權、支票債權。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借擔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擔保;蜃兏鼡N铿F狀等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行為;當擔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蛱峁┐鷵;制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為元,于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乙方作為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裝指定的計算機終端,并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另外,乙方要負擔安裝所需要的費用:(1)設置安裝費為元;(2)使用時間為月;(3)使用費每月為元;(4)支付方法為。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性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經理業務。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為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決算書時,作為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為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加盟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加盟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托進貨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條向乙方發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托乙方進貨。
14、委托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托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銀行
依據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銀行名稱:;存款種類:;戶頭帳號:;戶頭名義人:
17、加入損害保險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火災保險:;機動車保險:;其它保險:;以上作為公司連鎖加明合同以及依據加盟合同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總部(甲):________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加盟者(乙):________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________
洗衣的合同10
甲方(洗衣業者):______
住所:______
電話: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碼:______
乙方(顧客):______
住所:______
電話: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第一條 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
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應開立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載明洗衣業者名稱、電話、地址,并交付顧客保管。
顧客遺失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時,應立即通知洗衣業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領的,洗衣業者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顧客未提示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或委托第三人代領衣物的,洗衣業者可請求其出示身份證明,并請求簽收。
前款情形,顧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應釋明衣物送洗的事實。
取衣憑單或其他收據無法辨認的,該洗衣憑單無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無效,其權利義務依涂改前的內容定。
第二條 送洗衣物的檢查與點收
顧客在送洗衣物前,應先檢查該衣物有無特殊污漬、裂縫、紐扣松動或其他因洗滌而可能毀損衣物的情形。經檢查而有上述情形的,在交付衣物于洗衣業者時應一并告知。顧客明知有前述事由而怠于告知,致使損害發生或擴大的,洗衣業者的賠償責任可以減輕或免除。
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發現衣物有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應立即告知顧客,并記載于洗衣憑單或其他收據。其怠于告知致使發生損害的,不得以顧客于告知的情形,主張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顧客在交付送洗衣物前,應自行檢查衣物內有無貨幣或其他物品,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的衣物內發現上述物品的,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并返還。
洗衣業者違反前款義務致使損害產生的,應負賠償責任。但因顧客怠于檢查的,其損害賠償責任可以減輕或免除。
第三條 洗滌標示與洗滌方式
洗衣業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時,應檢查有無洗滌標示。
送洗衣物有洗滌標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洗衣業者應依該標示洗滌衣物。
送洗衣物無洗滌標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洗衣業者應依其專業知識及經驗定其洗滌方式。因洗滌標示不正確,或依顧客指示的洗滌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毀損(例如損壞、縮水、變形、變色、移染、污漬、毛、脫線、勾紗、里襯剝離、配件剝離、硬化等情形者)或滅失的,洗衣業者不負責任。但洗衣業者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洗滌標示不正確的除外。
第四條 衣物不能返還時的賠償數額
送洗衣物因可歸責于洗衣業者的事由,致遺失、被竊、失火、滅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還的,顧客或洗衣業者能以發票或其他單據證明送洗衣物的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依折舊及其他因素計算。無發票或其他單據的.,依下列規定確定其賠償數額:
一、于保管期間內:依洗衣價的 倍賠償,但最高賠償限額以人民幣(下同) 元整(小寫: )為限。
二、逾保管期間:依洗衣價的 倍賠償,但最高賠償限額以 元整(小寫: )為限。
上述所定保管期間,依第八條約定確定。
三、顧客與洗衣業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損害預定賠償數額,其預定數額逾 元者,洗衣業者可加收洗衣費用。
四、洗衣業者依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賠償后,發現送洗衣物的,應立即通知顧客。顧客可于通知到達后 日內,無息返還其所受領的賠償金額后請求返還送洗衣物。
五、有第一款所定情形的,顧客不得請求恢復原狀。
六、洗衣價為折扣價的,仍依無折扣價計算上述賠償數額。
第五條 衣物毀損時的賠償數額
送洗衣物發生毀損的,洗衣業者應賠償其減損的價值,減損價值的數額依當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規定確定其賠償數額:
洗衣業者明知洗滌標示不正確或明知顧客指示洗滌方式不當而未告知,依第三條第四款但書規定應負賠償責任時,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 倍為限。其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洗滌標示不正確的,以不超過洗衣價的 倍為限。
洗衣業者未遵照洗滌標示或未依約定方式洗滌,致使送洗衣物毀損的,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 倍為限。
送洗衣物無洗滌標示,而洗衣業者未依其專業知識及經驗定其洗滌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毀損的,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洗衣價的 倍為限,其因其他過失致使產生毀損的,亦同。
顧客送洗的衣物價值特別昂貴或具有特殊意義的,可另與洗衣業者約定該衣物因洗滌或保管的過失致使毀損時的賠償數額。
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洗衣價格以折扣價計算的,其賠償數額應以無折扣價計算,但其賠償數額以不超過重置價格為限。
第六條 重大毀損擬制為滅失的約定
送洗衣物毀損程度重大的,視為第四條規定的滅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毀損程度重大:
1、送洗衣物嚴重縮水、變形或其他嚴重毀損情形,致使不適合顧客穿著的。
2、送洗衣物嚴重毀損致未能達到原設計功能的。
3、送洗衣物移染、變色或其他嚴重喪失美觀的情形,致顧客不愿穿著的。
4、送洗衣物嚴重毀損致未能達到原設計功能者。
說明:
送洗衣物毀損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實際已喪失衣物的穿著功能,與滅失無異,應視同衣物滅失,由洗衣業者負滅失時賠償責任。
當事人就毀損程度是否重大發生爭議時,為求公允,應由具有專業知識的第三人予以鑒定,以確定衣物的毀損狀態。
第七條 送洗衣物毀損時的返還
洗衣業者已依第五條規定賠償的,顧客仍可請求返還送洗的衣物。
第八條 洗衣業者的交付、保管義務
洗衣業者應在約定期間內完成洗滌工作,以備顧客領取;未約定期間的,應在收受送洗衣物后 日內完成之。
洗衣業者超過前款規定期間 日,仍未完成洗滌工作者,洗衣費用應予減半。顧客未在第一款規定期間屆滿后領取衣物的,洗衣業者仍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免費保管 個月。
第九條 顧客的取回義務
顧客應在前條第三款所規定的免費保管期間內取回衣物。
顧客超過前條免費保管期間仍未取回衣物的,洗衣業者可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費用 數額計收保管的必要費用,但其數額不得超過保管 個月時的保管費用總額。
前條第三款情形,洗衣業者并可定 個月的期限,通知顧客,聲明如不在期限內清償,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償。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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