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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合資經營合同

        時間:2022-11-16 12:54:4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資經營合同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15篇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1

          第二章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五章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六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七章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八章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九章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第十章董事會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十三章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十四章保險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總則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英文名稱:《》簡稱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二條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 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為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美元。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

          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出資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乙方:

          __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

          出資方式:

          現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萬美元。并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后,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議師驗證,并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并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 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和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外部設備和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鑒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咨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咨詢服務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和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 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開辟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托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傭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并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在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后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并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傭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 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采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經合營公司批準,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并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由合營公司的雇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采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并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采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采購。但若乙方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采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采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托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傭金。

          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戶付款之后,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傭金,傭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合營公司登記注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托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余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范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準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的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準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 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錄用。在合同的頭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賬以人民幣為統一記賬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后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 的頭___年免繳所得稅,并且在此后___年減免所得稅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地,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保險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如果由于中國或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由于受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應于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由于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可以提請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合營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 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賬面余額進行清算。現金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后,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在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后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后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并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和字詞____不經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 條甲、乙方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采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2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____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_______市,共同投資建立________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具體寫明縣、區、路、號)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合營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核準的名稱)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營公司承擔風險、虧損和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合營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

          第四章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引進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各自優勢,使合營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并為_________________經濟的發展作出貢獻(可根據實際情況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萬美元(也可約定其它幣種)。

          第十條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萬美元。其中:甲方出資為________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乙方出資為_______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總投資與注冊資本之差額部分(如何籌措由合營各方協商解決,在合同中明確)。

          第十二條出資方式:甲方以______出資;乙方以______出資。外匯與人民幣的匯率,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匯率折算

          第十三條出資期限:合營各方認繳的資本額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繳納完畢。

          第十四條合營各方任何一方,如向合營方以外的其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必須經合營的其他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方都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轉讓方要求的轉讓,不同意的一方應當購買要求轉讓方的股份和出資額,如不購買該轉讓的股份和出資額,則視為同意轉讓。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五條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協助合營公司的前期報批和籌建工作;

          2.按合同第十、十二、十三條規定,提供出資額。并按第十一條規定籌措資金;

          3.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

          4.協助合營公司選購設備、材料、辦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

          5.協助合營公司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等事宜;

          6.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事宜;

          7.協助合營公司委托辦理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協助合營公司的前期報批和籌建工作;

          2.按第十、十二、十三條規定提供出資額,并按第十一條規定籌措資金;

          3.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境外的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

          4.協助合營公司在境外選購設備、材料、辦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事宜;

          5.協助合營公司委托辦理的其它事宜。

          第十六條各股東必須對屬于合營公司的經營技術和財務狀況保守秘密,除根據國家規定必須向政府有關業務單位申報的項目數據或司法訴訟必須向有關司法單位報備外,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任何人、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公開。

          第七章設備購買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辦公用品等,由合營各方商量確定在國內外購置。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進口的設備、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辦公用品等,必須是先進的、適用的,并經中國商檢部門檢驗合格。

          第八章產品銷售

          第十九條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銷售。

          第二十條產品可由以下渠道銷售

          1.由合營公司直接向境內外銷售;

          2.由合營公司委托乙方(應訂立銷售合同);

          3.由合營公司委托國內的外貿公司銷售。

          第二十一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審批機構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辦事處。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產品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董事名額按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

          第二十四條合營公司設董事長一名,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四年(合作公司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須經親自出席或書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終止、解散或合營公司的延長;

          3.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調整、轉讓;

          4.合營公司的分立或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二十六條合營公司的下列事宜可以由出席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通過作出決議

          1.合營公司經營計劃及發展規劃;

          2.批準年度財務預、決算,審查年度會計報表,決定三項基金提取比例;

          3.審定合營公司流動資金的借貸方案;

          4.審批總經理提出的年度計劃報告;

          5.確定合營公司內部組織機構及設立分支機構;

          6.決定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職員;

          7.確定合營公司高級職員及員工的工資待遇,并按中國勞動部門規定,制定合營公司職工工資福利待遇;

          8.討論決定總經理認為需要提請董事會決定的其它事宜。

          第二十七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公司所在地召開,也可由董事長決定其它地點召開。

          第二十九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應包括各股東方的至少一名董事或代表參加),不足法定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三十條董事本人如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書面委托其代理人參加董事會會議,代理人在參加董事會會議時,應出具其委托書,并在委托書授權的范圍內行使權力。董事未參加董事會會議,也未委托他人參加的視作棄權。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如由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會議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該記錄由合營公司存檔。代理人的委托書也一并存檔,作為正式記錄的一部分。需要執行的決議,會后由董事長簽發會議紀要,發給各董事執行。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二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人,由______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用并任命,任期四年,可連聘連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受聘擔任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三十三條總經理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實施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公司行政會議,組織經營活動和日常工作;

          2.擬定公司的機構設置方案,任免第二十六條第六款規定以外的公司下屬部門機構負責人;

          3.擬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方案;

          4.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利潤分配方案或彌補虧損方案;

          5.按季(或年度)向董事會提交工作報告;

          6.經董事會授權代表合營公司對外處理業務,負責簽署合營公司業務合同、協議等文件;

          7.對有貢獻的職工給予獎勵及對違反規定的職工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第三十四條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不在時,可授權副總經理行使職權。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企業的商業競爭。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57條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如因不知情已聘用的,董事會可隨時解聘。

          第十一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七條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辦理,并擬定本公司的具體實施方案。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所需職工可以經當地勞動部門同意后,由合營公司公開招收。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由合營公司和職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該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當于一個月內到當地勞動部門簽證。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有權對違反合同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開除的處分。開除職工需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第十二章工會組織

          第四十條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工會是職工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合營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知識,開展文體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本公司各項任務,調解公司和職工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工會可以代表職工集體或個別的和合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每月按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的_______%提交工會經費。合營公司工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十三章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有關會計標準規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憑證、賬薄、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的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折算。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憑營業執照,在境內銀行開立外幣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五十條合營公司每年從稅后利潤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獎勵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也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固定的比例在合同中明確)。

          第五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由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一方要求自行聘請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其他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費用由聘請方負責。

          第五十二條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五十三條每一個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四章合營期限

          第五十四條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第五十五條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五章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六條合營公司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合營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合作公司可商量明確)。

          第十六章保險

          第五十七條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事宜,均向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八條對合營公司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合營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九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其他方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合營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章違約責任

          第六十一條合營各方任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繳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應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繳,除累計繳付應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按合同第六十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二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九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條由于自然災害、戰爭及其它不可預測并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合營各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合營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適用法律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六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章文字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用中文寫成(雙方也可約定用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八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九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授權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營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3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就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事宜所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關系的協議。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包括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當事人在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 聯系人: 銀行帳號:

          投保單位地址: 電話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 人,名單詳見后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 元(實得工資總額$ ×30%= $)合同單位中方:(投保單位蓋單)主管:投保日期:年 月 日外方: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年期投保單位性質:合資、合作、外資、其他(以√表示)保險憑證號碼: 起保日期: 年 月 日主管: 復核: 經辦: 簽單: 簽單日期: 年 月 日說明1.本投保單位由投保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并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后方始生明效。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

          交費標準:實得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投保時職工人數: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核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發本單為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經(副)理:_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4

          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公司名稱

          第1條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

          第3條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注冊資本

          第4條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u.s.d.________(大寫______)美元。

          股權分配

          第5條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

          董事會

          第6條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并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并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9條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托在國外考察,聯系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愿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并由董事會批準任命。

          第11條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乙方負責開辟_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后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辟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13條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于國內訂貨單位,可采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后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會計與審計

          第14條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系為日歷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結。會計采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后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占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占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_________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余額部份按第14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歷月結束后30天,季報應在日歷季后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歷年結束后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后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表、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5

          合同編號:141719

          目錄

          序言

          中國.北京.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_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本合同的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北京市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北京市西郊二里溝,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國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如合營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合營公司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公司的名稱_____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合營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二章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2.1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_________(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2.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年_________.

          2.2.2隨著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至_________.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3合營企業產品的銷售由_________公司為總代理.具體的銷售辦法另簽協議.

          第三章投資金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人民幣)元(或雙方協商的另一種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廠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費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元.其它_______元.共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元.其它_______元.共______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得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_______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公司合營期限.應在公司期滿前六個月,向原申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

          每次延長以_______年為限.

          5.3在合營期滿時,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將用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6.1合營企業在正式開業前,應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6.1.1甲方責任:

          辦理為建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部門的申請.注冊登記手續;

          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廠房的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工作;

          按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等(詳見附件),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廠所需的其它人員.

          6.1.2乙方責任:

          按第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詳見附件一).

          為使合營公司得到_______產品的設計,生產,安裝和維修的全部技術,為保證全部技術轉讓.乙方將提供:產品設計,制造技術和方法,生產和質量的管理方法,工廠的設計和改造及工廠的組織方法和安裝維修方法等.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事宜,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6.2在合營企業正式開業后各方將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應,產品的銷售,信息交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名,乙方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名,由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時,必須事先通知合營公司和合營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開會時間均按合營章程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_______方推薦,付總經理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信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管理規定》和合營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11.1合營公司為生產和經營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得超出國際市場的合理價格.

          11.2在采購上述設備和材料前,甲乙雙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并可派員實地考察,必要時可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公司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詳見附件______).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時,已及時采取各種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在事件影響已經克服或處理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發生合同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裁決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經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合營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_______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地簽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國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于____地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6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工作部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位(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試用期:

          乙方被錄用后,須經過__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平均實得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試用期滿時,若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職工。

          第三條工作安排: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工作時間: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過6天,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不含進餐時間)。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應為乙方按排同等時間的倒休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費。

          第七條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勞動所得,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各種補貼及福利費用。

          第八條勞動保險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為乙方支付醫療費用、病假工資、傷殘撫恤費、退休養老金及其他勞保福利費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共7天國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屬在外地的,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分別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待遇和計劃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條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條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按國家規定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對其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獎懲: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限期為____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第十三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總經理(或其代表)簽章: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個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意大利_____有限公司

          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以鋁塑管材和管件為主要產品的有限公司,甲方系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股東,擁有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為了擴大企業發展規模,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提升產品的質量,甲方同意將_______ %的股權轉讓乙方。同時雙方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gf管業有限公司,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以經評估審計并經甲、乙雙方確認的現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凈資產為依據將其投有的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其中______________向乙方轉讓_______%的股權,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各向乙方轉讓_______ %的股權。股權轉讓后,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即由甲方和乙方投資設立,其中______________享_______ %的股權,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各享有_______%的股權,乙方享有_______%的股權。

          第二條 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轉讓的價格在依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凈資產評估審計后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股權轉讓款應在具體的股權協議簽訂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到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帳戶內,甲方承諾在收到全部股權轉讓款后馬上申請辦理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共同委托審計機構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有形資產進行審計評估,其中對土地使用權、廠房、機器設備、產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以及無形資產(包括但不限于的專利權、商標權、商譽和銷售網絡等)以評估的方法確定其價值,公司的債權債務以審計的方法確認。

          評估審計機構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資產狀況應出具評估審計報告,(評估審計的基準日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 合資公司董事會由五人組成,其中甲方推薦三名董事,乙方推薦二名董事,董事長由甲方派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擔任。

          甲、乙雙方共同參加對合資公司的管理,現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管理員工全部留任并根據能力和崗位改置的需要由董事會重新聘任。

          第五條 現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投資到西藏大元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 %的股權和座落于XX市店口鎮現浙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對面的_______畝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列入本次轉讓的資產范圍(具體以雙方的確認為準),上述二塊資產及銀行貸款的本息均由甲方自行享有和承擔。合資公司成立后,如甲方對上述歸屬于甲方個人所有的資產行使權利時,合資公司應予以協助,但甲方行使權利時不應對合資公司造成損害。

          第六條 乙方參股后,乙方在中國加工訂購的產品訂單原則上應由合資公司來進行生產供應。合資公司按向外商加工出口的同質量、同類產品的平均價格來承接乙方的訂單加工業務并保證按時交貨。

          合資公司應積極地開展外貿業務,擴大銷售渠道。在合資公司生產任務緊張時,如乙方訂單價格與其他客戶相同時,合資公司應盡量滿足共同客戶的需要或協商處理。

          第七條 合資公司成立后,乙方應對合資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和技術產品的開發提供支持,同意合資公司的管理干部到乙方進行企業管理的培訓,費用由合資公司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成立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同時由甲、乙雙方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約_______萬美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萬美元,乙方出資_______萬美元。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以生產和銷售塑料管和銅管件為主,具體經營范圍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為準。

          合作協議達成后,雙方同意馬上在XX市店口鎮向政府申請受讓_______畝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廠房建設。

          第九條 甲方向乙方轉讓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_______ %的股權和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gf管業有限公司、購買_______畝土地使用權是互為條件的,屬一個整體,任何一項條件如不履行,本協議則自動終止。

          第十條 成立合資公司和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所需的各種文件由甲方起草準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

          宜,雙方經過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后即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8

          目錄

          1)總則

          2)資本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4)董事會

          5)經營管理機構

          6)業務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8)技術訓練

          9)確立銀行設施

          10)利潤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12)稅務

          13)保險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注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迅地址

          23)附加條款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_________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和經濟建設服務。

          第三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占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占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占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包括_________。

          (3)_________和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退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賬、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_協助清理并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__和___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__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有進一步規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30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標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30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日期,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日期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日期。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10人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3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 銀行章程的修改。

          2. 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 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 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 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 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 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 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 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 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 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 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 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___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載

          銀行設總裁1人,執行副總裁1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3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項:

          1. 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 談判及簽署文件。

          3. 委任及解雇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 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行。

          5. 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 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 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金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 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 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務

          第十九條 業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1. 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2. 本、外幣投資業務;

          3. 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4. 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5. 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6. 信托、保管箱業務;

          7. 本、外幣擔保業務;

          8. 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9. 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托收;

          10. 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11. 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12. 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13. 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____和_________成為銀行在_________的子公司,_________改名為____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____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___和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并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_____和____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繳納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_________%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于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_________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____幣,除編制____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賬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 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_________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保險公司或由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雇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有關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出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1. 本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2. 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3. 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4. 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我國政府法律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和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30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____仲裁按照聯合國1976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_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護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最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_________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準正式生效后,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合同相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9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中國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中國

          _________(以以下簡稱丙方),在_________登記注冊,英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_________,英文: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____合資經營“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自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及規模

          第六條 合營各方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銷售_________和_________公文箱、尼龍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年產_________只_________公文箱。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由雙方商定,并報審批機構批準,生產規模可增加,產品品種將發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共_________美元。

          第十條 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其中:

          甲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營各方均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資比例在領到營業執照后三個月內一次繳付。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其它合營各方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并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理登記手續,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能減少出資額,但可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當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其它合營各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事宜:

          _________方責任: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負責合營公司所需設備的訂購進口報送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借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_________方責任: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原材料等事宜;并負責將所訂購的貨物運到中國港口;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的培訓,以使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產品,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提供

          第十五條 _________方為合營公司提供_________公文籍等產品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目的要求的,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_________方應按照_________方提供的技術要求,積極配合,組織雇員認真學習。

          _________方按照合同協議規定,協助先進設備選型和購買,提供先進的技術。

          第十六條 合營各方密切配合應在合營公司開工六個月培訓期后,使合資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合格率達到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產品質量標準,依照銷售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合格產品占年總產量的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生產的合格產品由_________方負責銷售國外市場,合營公司參與銷售價格應參照國際市場價格由董事會制訂。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的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一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產品銷售及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其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經批準后應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的商標由董事會商定,然后按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商標注冊手續。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并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解散終止;

          3.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營公司和其它經濟組織合并。

          對重大問題應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協調,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不屬于重大權力問題,可采用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它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董事會并主持,經任意兩名董事提議,董事長或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會議一般應在_________市,必要時也可在中國的其它城市或國外的適當地點召開。董事會的重大決議等記錄簽署后應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檔。

          第二十八條 經各方同意后,由董事會聘請公證會計師一人列席董事會會議。公證會計師有權審閱合營企業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會計檔案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和建議。董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特邀_________代表列席董事會。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首任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不在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職權。

          第三十一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或處分。

          第十一章 設備材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設備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委托方在國外市場購買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設備時,應邀請_________方派人參加,價格應經合營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建和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小組,負責生產廠房的調整,設備采購安裝和調試等工作。

          籌備組由_________人組成,費用在準備費中列支,籌建小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人,籌建組長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組長和副組長對生產準備工作進行實施和監督,準備工作完成后由董事會驗收。驗收完畢,籌建組即告撤銷。

          第三十六條 籌備小組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_________、_________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小組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小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小組根據_________方提供的工藝生產要求,確定引進和在中國境內購置和加工的設備清單,價格共同商定,擇優購置,并專門簽定設備購置合同,按合同驗收設備,如不符合要求將按章索賠。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具體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_________市勞動管理部門批準。

          第四十一條 中外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合營公司一切外匯事宜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討論通過,制定會計制度,并付諸實行。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但不得低于_________%)。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記載;月終、年終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盈虧計算表,生產成本核算表)分別用中文和英文編寫,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報告。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_________方認為需要聘請其它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的財務進行審查,_________方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平時以人民幣和美元分別記帳,年終以人民幣進行會計決算。

          第四十八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合格產品出口,按規定可申請減、免工商統一稅,所得稅免征手續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合營各方分得的利潤用于公司再投資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經申請稅務機關批準,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_________%,再投資不滿五年撤出的,應繳回已退的稅款。

          第五十一條 合營公司所得的利潤總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凈利潤按投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項基金金額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五十二條 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潤匯往國外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和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合營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結轉下年度。

          第五十四條 合營公司缺少資金時,可按“合資經營企業貸款暫行規定辦法”向中國銀行或中國的其它金融機構貸款,也可向國外機構貸款,籌措資金時,應考慮利率、期限等條件。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五十五條 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六條 合同期滿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繼續合營,可在合同期滿前六個月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貿部(或其它的委托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五十七條 出現下列各項情況時,合同也可提前終止:

          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總額達到注冊資本的_________%或不能恢復時。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來影響,合營公司經營發生困難而無法繼續時。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使企業無法經營時。

          發生上述情況,合營各方應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礙,避免終止合同。

          第五十八條 提前終止本合同,須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提出結業申請證書,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貿部或其授權機構審批。

          第五十九條 終止合同時,由董事會提出財產清理的方案,報請當地的財政部門和開戶銀行審核并委托在中國注冊的公證會計師辦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財產,按投資后的比例折分。_________方分得的資金可按“合資法”規定匯往_________。

          第六十條 合同終止,清理工作結束,必須向注冊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交回營業執照,停止一切營業活動。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六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六十三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法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其它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并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繼續合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六條 合營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規定按期提交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合營公司其它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的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按合同第五十七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七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合營公司幾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方應付的責任。

          第六十八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銀行保書。

          第二十章 場地使用費

          第六十九條 合營公司使用的場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所有,應向政府繳納使用費。

          第七十條 合營公司租用場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租用費繳納方法,期限要根據_________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_________合營公司租用_________方廠房、倉庫暫定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定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按使用面積計取,水、電、汽設施租用費每年共計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上述三項費用列入產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用電報通知合營公司其它各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的出具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適用法律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七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組建工程協議、銷售協議等(略),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條 甲、乙、丙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丙方授權的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10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美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工作部門

          職位(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試用期 乙方被錄用后,須經過____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平均實得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試用期滿時,若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職工。

          第三條 工作安排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過六天,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不含吃飯時間)。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倒休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費。

          第七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勞動所得,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各種補貼及福利費用。

          第八條 勞動保險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為乙方支付醫療費用、病假工資、傷殘撫恤費、退休養老金及其它勞保福利費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國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屬在外地的,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分別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待遇和計劃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條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條 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國家規定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對其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 獎懲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第十三條 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經理(或其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以下簡稱“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以茲共守:

          第一條酒吧概況

          1、名稱:

          2、經營地址:

          3、范圍包括:(以工商部門最終核準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及方式

          1、甲方以現有租賃房屋轉讓費出資。

          2、乙方、丙方以裝修費用出資,裝修費用共計元,裝修費用以最終票據為準。

          3、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將甲方租賃的房屋作為酒吧經營場所,其房屋轉讓費用等值于乙、丙方的裝修費用,視為三方出資金額一致,各占比例為33.33%。

          第四條盈余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及需繳納的稅費等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合伙三方協商一致,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產生債務的,合伙債務應先由合伙企業財產予以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五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運營管理;

          (3)購進常用貨物。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參與合伙事業的日常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賬簿。

          3、以下重大事項由三方共同協商決定:

          (1)訂立經營價格;

          (2)支付合伙債務;

          (3)合伙企業收支情況;

          (4)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5)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6)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有關財產權利:

          (7)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4、合伙負責人應于每月上旬向其它合伙人報告上月執行事務及合伙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六條合伙企業與第三人關系

          1、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2、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3、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合伙人都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或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時,任一合伙人可以退伙。

          (2)當然退伙。合伙期限內,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時,該合伙人當然退伙。

          (3)除名退伙。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或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4)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5)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以貨幣形式退還。

          3、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可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人權利義務

          1、合伙人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以出資比例分配合伙利益,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共同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除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解散情形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合伙企業被被依法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特殊事項

          1、現有經營場所為租賃房屋,房租2萬/月,作為經營費用由甲乙丙共同承擔;

          2、甲方承諾,以現有租賃房屋轉讓費出資,與乙、丙共享收益、共擔分險;

          3、未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現有租賃房屋轉讓。甲方擅自轉讓房屋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甲方要求退伙時,因涉及經營場所的變更,應對酒吧進行整體轉讓,轉讓所得金額按比例分配;

          5、乙、丙要求退伙時,甲可以接受乙、丙的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整體出讓,出讓所得金額按比例分配。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經營場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捺指印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簽章頁】

          甲方(簽名確認):

          (捺印)

          乙方(簽名確認):

          (捺印)

          丙方(簽名確認):

          (捺印)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12

          第一條總則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并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范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并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注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完成,其余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后,應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注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

          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并由董事會批準。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并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范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范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協助公司向中國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協助公司聯系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為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為爭取其產品的優質并承擔其技術責任;

          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關制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經和甲方協商后,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并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準。

          7.2.新廠房的建筑,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系建筑設計的批準,監督設備及材料采購,制訂建筑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筑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并在新廠房建筑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筑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并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筑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范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筑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后應盡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后余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后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款優惠待遇的精神,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十五(15%)。對于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雇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采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

          解雇;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采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雇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后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并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并由董事會委托的經政府注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并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后,公司收到批準書后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為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注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為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準之機構批準。

          第十二條轉讓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準,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后三十(30)天內作出答復,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于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準轉讓后,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后,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后,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并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并經有關當局批準,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并簽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愿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遵照關于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準,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為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

          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15.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布的廣東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

          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于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隨后于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為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后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為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為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于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注: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準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于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稅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1.1_________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_________(以下簡稱中方);_________公司是遵照_______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___(以下簡稱外方)。

          1.2中方和外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營企業。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營企業的中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營企業的英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商投資企業除中文名稱外,也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外文名稱。合營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下列要求:

          (1)要有字號或商號;

          (2)要標明所屬行業或經營特點;

          (3)組織形式;

          (4)不得與國內同行業的另一企業名稱混同。

          2.3合營企業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14

          _____與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共同投資舉辦生產及銷售_____鉆頭的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營雙方

          本合同的當事人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

          電報:_____郵政信箱: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

          電傳:_____郵電信箱: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第二條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決定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鉆頭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2.1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

          英文名稱為:_____

          2.2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

          2.3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2.4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所占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3.1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采用_____先進制造技術,技術訣竊,以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制造與銷售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_____鉆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使合營公司產品的質量和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均具有競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3.2生產經營范圍:合營公司生產和銷售各種類型和尺寸的_____鉆頭及乙方在合營期間所發展并已投產的所有其他型號的_____鉆頭。

          合營公司還從事以下與生產及銷售業務有關的活動;

          (1)對銷售的產品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

          (2)研究與發展_____鉆頭新產品,以便更好地為用戶服務。

          3.3生產規模:合營公司投產后第_____年,全面生產時,應具有生產_____只各種規模型號_____鉆頭的生產能力。

          第四條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4.1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均為_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投資_____美元,均為總注冊資本的_____%。

          4.2合營公司正式投產后,甲乙雙方以頭_____年的部分利潤作為再投資,用于發展新工藝,提高產量或增加流動資金。

          4.3甲乙雙方將按本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1.1及1.2條所列內容作為出資。出資的實物部分,按作價協議規定進行作價。出資的實物所有權歸合營公司所有,免于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權等。

          4.4合營公司每年應按中國地方政府規定繳付土地使用費。

          4.5甲乙雙方的現金分兩期交付。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各自認繳現金出資額的_____%,其余_____%在六個月內交齊。出資的現金應存入中國銀行_____分行合營公司的帳戶內,并取得憑證。實物出資部分按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的規定交付合營公司,合營雙方繳付出資額后,經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4.6合營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回抽其注冊資本。

          4.7合營一方需轉讓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請原審批機構批準;合營一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時,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條合營各方的責任

          5.1甲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宜:

          5.1.1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5.1.2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各項可能的減免稅申請手續。

          5.1.3協助合營公司向有關銀行辦理開戶及獲取貸款的手續。

          5.1.4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5.1.5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及工程設施的土建設計、施工。

          5.1.6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1條所列項目在規定期間內提供現金、機械設備等。

          5.1.7協助辦理乙方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器具的進口報關手續。

          5.1.8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及通訊設施。

          5.1.9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氣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

          5.1.10協助合營公司招聘中國國內的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5.1.11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5.1.12協助解決合營公司職工的食宿、醫療、交通等。

          5.1.13協助乙方辦理乙方所得外匯匯出手續。

          5.1.14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項。

          5.2乙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項:

          5.2.1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2條所列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具、原材料等。

          5.2.2協助合營公司向國外銀行獲取貸款。

          5.2.3提供必要的設備安裝、調試及試生產技術人員。

          5.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工人和管理人員。

          5.2.5保證按合同規定返銷合營公司產品,并采用多種方式與甲方密切配合,使合營公司達到外匯收支平衡。

          5.2.6協助合營公司在國際市場上購置設備、原材料。

          5.2.7協助中方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和必要的手續。

          5.2.8協助解決中方人員在國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六條技術轉讓

          6.1甲乙雙方同意,將由甲方代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合營公司經營所需的先進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及生產管理技術和各種測試方法、材料配方、產品的質量標準、質量保證等。

          6.2乙方對轉讓技術提供如下保證:

          6.2.1向合營公司轉讓的全部技術是實用的、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符合合營公司要求的,按照轉讓技術生產的產品質量能達到乙方同類產品的質量標準,產量能達到規定的生產能力。

          6.2.2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均應按時提供給合營公司。

          6.2.3在合營公司整個合同的有效期間,乙方保證將其改進和發展的并已用于生產的所有新技術及時地、完整地提供給合營公司。

          6.2.4按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對合營公司技術人員的工人進行技術培訓,使他們能及時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6.2.5提供合營公司認為必要的技術支持。

          6.2.6乙方將幫助中方試驗、評價熱穩定性_____產品。

          第七條產品銷售

          7.1乙方負責包銷合營公司年產量_____產品,但最多為_____只,其余產品將由合營公司銷售到國內市場及按本合同附件五“產品銷售協議”原則所確定的國際市場。

          7.2如果乙方未能按7.1條的規定完成包銷數量,則應按未完成包銷產品的只數占應完成包銷產品的總只數的比例,將分得的利潤或等值的進口原材料,補償給合營公司,超過_____年銷售數量時,可將超額完成的只數作為下年度包銷數不足的補償。

          7.3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報中國審批機構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7.4合營公司產品使用乙方的產品商標,并注明中國制造。

          第八條董事會

          8.1合營公司的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8.2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長任期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方在任何時候均可經書面通知撤換由其委派的董事會成員。

          8.3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8.3.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合營公司的解散;或合營公司合營期的延長;

          8.3.3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

          8.3.4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8.3.5合營任一方出資額的轉讓;

          8.3.6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任免;

          8.3.7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

          8.3.8決定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事宜;

          8.3.9其他合營雙方均認為屬重大事宜,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其他事宜可由多數通過作出決議。

          8.4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經書面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職權。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會議按如下規定進行:

          8.5.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或由其書面授權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

          8.5.2會議一般應在合營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開,特別情況由董事會決定會議召開地點;

          8.5.3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8.5.4董事會會議應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時方可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出具書面委托,授權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及表決,全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合法成員構成會議的法定人數,每人持一票表決權;

          8.5.5董事會會議應作好書面記錄,決議部分應使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會議記錄經與會成員簽字后,連同會議期間收到的委托書,一并歸檔;

          8.5.6會議休會期間,根據董事書面表決所作出的決議與董事會會議決定具有同等效力。

          8.6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職外,合營公司不支付董事會成員薪金。董事或董事書面委托的代表在董事會會議期間發生的與董事會議有關的旅行、交通、住宿補貼及會議本身費用,按董事會核準的數額,由全營公司支付。

          第九條管理機構

          9.1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首屆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首屆副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經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年。下屆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確定任命。

          9.2總經理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主持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9.3合營公司可設立若干部門,各部門負責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

          9.4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條原材料及設備的采購

          10.1合營公司所需的生產用設備、原材料、運輸工具等,在質量、價格及交貨期等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10.2在合營公司需要時可委托乙方在國外或委托甲方在國內購買設備,受委托方可提取_____的手續費。在選購過程中,受委托方的對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派人參與選購工作。

          10.3合營公司委托乙方代購的國外原材料、價格應與乙方賣給其子公司的優惠價相同。

          第十一條公司的籌建

          11.1合營公司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并由甲方推薦組長一人,乙方推薦副組成一人,組長、副組長均由董事會任命。

          11.2籌建組在籌建期間負責處理以下事項:

          11.2.1經甲、乙方代表批準后,簽訂購置設備、材料、器具等的合同,并履行之(包括交貨的驗收,安裝調試等)。

          11.2.2甲乙雙方各項實物出資的驗收,及引進技術資料的檢驗、驗收。

          11.2.3組織設備、附屬工程的安裝調試。

          11.2.4編制籌建期間的建設及用款計劃,負責籌建期間的財務支付。

          11.2.5負責技術資料的整理、轉譯。

          11.2.6負責合營公司的一切文件,資料等的接收、整理、歸檔等。

          11.3籌建期間一切重要文件往來,須經正副組長雙方簽署后生效和執行。

          11.4籌建組在設備調試試車工作完成并辦理完畢手續后,報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二條勞動管理

          12.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生活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的規定,經董事會研究確定,并在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工會組織集體簽訂或和職工個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加以具體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2.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聘請及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三條稅務、財務、審計

          13.1合營公司按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種稅金,包括地方稅收,但只與乙方有關的利潤的匯出稅、技術轉讓的提成費及入門費的預提所得稅由乙方支付。

          13.2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3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的有關規定和董事會的討論決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

          13.4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報當地財政部門及稅務機關備案。

          13.5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度,即從公歷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營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均用中文書寫,以人民幣作為記帳本位幣。合營公司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帳,月終、季終及年終分別采用中英文編制報表。同時,合營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給乙方一份所需的會計資料,此資料不作為合營公司結算依據。

          13.6合營公司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和全年帳目,出具查帳報告。如果任何一方認為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費用由該聘請方負擔。

          合營公司一切會計檔案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保存。合營公司解散后,所有帳本,文件由原中方合營者保存。

          13.7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內,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財務決算包括負債表、損益計算表、納稅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年。

          在合營期滿前一年,如經營一方書面要求延長合營期限,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于期滿前六個月,將申請報告報原審批機構批準,辦理變更登記注冊手續,可以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五條解散與清算

          15.1合營公司在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宣布解散時,應進行清算。清算時,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核。

          清算委員會委員甲乙方各占_____,清算委員會委員應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請董事會通過執行。

          15.2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實物、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財產以帳面值為依據,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15.3合營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甲乙方的出資在注冊資本中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15.4整個清算過程應在公司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保險

          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17.1本合同生效后,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后,方能生效。

          17.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17.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應視為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取賠償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8.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的有關規定按期如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一的罰款給對方。逾期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違約方除應繳付投資額的百分之三的罰款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17.3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8.2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分別承擔自己應負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費用。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無法預見并且對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在十五天內,用航空掛號函件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并由有關政府部門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發生的證明,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21.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仲裁院,根據該會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1.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21.3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以外,由敗訴方負擔。

          21.4仲裁決議將采用中、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簽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兩份。

          第二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附件一、技術轉讓協議

          附件二、產品銷售協議

          附件三、會計程序

          上述附件的條款如有與主合同不符之處,以主合同為準。附件一技術轉讓協議

          目錄1)總則

          2)技術轉讓內容

          3)定義

          4)價格

          5)支付和支付條件

          6)技術資料的交付

          7)技術資料的轉譯

          8)發展技術的提供

          9)驗收

          10)保證及違約索賠

          11)制造和銷售

          12)商標

          13)保密

          14)不可抗力

          15)稅收

          16)適用法律

          17)仲裁

          18)生效

          19)文字

          20)合同附件

          21)簽字

        合資經營合同范本15

          第一條總則

          1.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___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總公司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____產品并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范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并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注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大寫:_____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_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_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完成,其余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后,應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注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3)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4)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5)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6)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7)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8)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9)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0)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11)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12)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5.5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并由董事會批準。

          5.6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并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范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1)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范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3)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4)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5)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6)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7)協助公司向中國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8)協助公司聯系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9)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1)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為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為爭取其產品的優質并承擔其技術責任;

          (2)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關制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3)經和甲方協商后,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4)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并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準。

          7.2新廠房的建筑,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系建筑設計的批準,監督設備及材料采購,制訂建筑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筑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并在新廠房建筑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筑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并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筑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范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筑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后應盡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后余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后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_________________,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十五(15%)。對于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___________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雇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采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解雇;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采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雇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后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并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并由董事會委托的經政府注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并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后,公司收到批準書后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為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注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為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準之機構批準。

          第十二條轉讓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準,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后三十(30)天內作出答復,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于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準轉讓后,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后,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后,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并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并經有關當局批準,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并簽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愿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遵照關于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

          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準,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為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15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布的廣東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于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隨后于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為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后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為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為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于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備注

          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準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于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稅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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