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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抵押合同

        時間:2022-11-09 20:08:3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抵押合同范本(匯編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抵押合同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合同范本(匯編15篇)

        抵押合同范本1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愿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為:

          品牌型號: 車身顏色:白色

          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蒙A6Y538

          車輛識別代號:

          第二條 乙方自愿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 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車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貸款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四條 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累計借款,該筆借款及利息,甲方自愿用貴州省仁懷市趙汝良煤礦股權轉讓所得股份做為抵押,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經協商一致就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數額: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寫:月利息)(寫:);

          二、借款期限: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

          三、借款用途:甲方用于仁懷趙汝良煤礦經營所需流動資金及技術改造資金;

          四、還款方式:借款期限到期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所借支的本金,每月底甲方付乙方提供借款的月利息(寫;);

          五、甲方以轉讓所有貴州省仁懷市趙汝良煤礦公司的股權及所有生產原材料及設備和產品,向乙方提供質押,以保證甲方準時、足額返還利息及本金;

          六、抵押權的實現: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返還借款給乙方,或甲方被人民宣告企業破產或因違法被企業部門撤銷,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以浮動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浮動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乙方與甲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乙方有權請求當地人民拍賣、變賣該浮動抵押財產,用于抵償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該浮動抵押財產折價拍賣變賣后,其借款超過債券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返還乙方所提供的全部借款為止;

          七、本協議達成上述條款,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不得違約,本協議根據許家文和韋永的《股權轉讓協議書》為依據,韋永保證股份轉讓協議書真實性原件或復印件蓋鮮章。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對守約方因違約而遭受的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支付違約金;

          八、甲方提供的夫妻身份證復印件和仁懷趙汝良煤礦所有合法手續及許家文和韋永的《股權轉讓協議書》原件(復印件蓋鮮章);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功時乙方可以采取司法途徑進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范本3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因資金周轉的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并由乙方自愿提供抵押擔保。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抵押借款合同,以期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乙方嚴格將借款用于乙方生產經營,不挪作它用。

          二、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人民幣 (¥ 元),月利率: 。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自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甲方將資金打入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計算。

          四、還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利息,在借款期限內還清本息。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 合同簽訂后,各方應相互協助,及時辦理抵押登記等相關事宜。

          (二) 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 由乙方自愿用其所有的坐落于 的房屋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保證上述房屋系乙方夫妻共同財產,無其他共有人,亦無權利受限的情形。

          (四) 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并取得他項權利證書之日,甲方應及時將借款打入乙方指定賬戶。

          (五) 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借款本金還清后,本抵押借款合同終止。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各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

          (一) 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一方,應向無過錯方支付借款金額 的違約金;

          (二) 一方因違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八、特別約定

          借款本金還清后,各方應及時辦理注銷抵押登記協議公證,并到相關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事宜。辦理抵押登記、公證等事宜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九、其他

          (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貳份,交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壹份,昆明市華信公證處留存壹份。該借款合同,自貸款人(出借人)提供借款時生效。若合同間不符,以華信公證處所執合同為準。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范本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

          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ㄒ唬┯袚7ㄋ☉加星槭聲r。

          (二)未經乙方允準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ㄈ┪唇浺曳酵舛鴮⒌盅何锍鲎鈺r。

         。ㄋ模┮蚣追交虻盅何锾峁┤嘶蚱渌谌说男袨,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ㄎ澹┮曳秸J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曳揭狼5項規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ㄆ撸┮曳揭蛘加械盅何锼艿膿p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ò耍┮曳秸加刑幏值盅何,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于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

          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合同范本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傤~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范本6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抵押物數量:_________。

          抵押物質量: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物權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6.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1.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3.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7.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抵押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系人損失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抵押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抵押人違反主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用制裁。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中止主合同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抵押人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抵押權人履行債務。

          (3)抵押人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抵押人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3.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住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可終止主合同。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當抵押人為主抵押人時,主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未按主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一經發現,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1.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范本7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xx元整,小寫:¥xx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xx個月,自xx年xx月xx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xx(年/月)利率為xx(大寫)即¥xx(小寫)。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xx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xx(月/季)末xx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xx。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xx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十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xx號樓xx單元xx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xx字第xx號,建筑面積xx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xx元整,(小寫):¥xx元(估價報告編號:xx字第xx號)。

          第十二條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xx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xx%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xx%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xx%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xx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xx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xx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范本8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玻盅贺敭a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保骱贤s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常杩钊吮恍娼馍、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保凑毡竞贤谌龡l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玻凑毡竞贤谌龡l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常追竭`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担追揭螂[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叮住⒁胰魏我环竭`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罚诒竞贤行趦,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福緱l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ɑ蚱涫跈啻砣耍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ㄊ校 市 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現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范本9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甲方已確認收到乙方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

          (2)借款期限:該借款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借款利率按每月百分之______(%)計算。

          利息從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算,按月結息,乙方應每月按時償還利息,借款到期時還清本息。

          第二條抵押物

          1、甲方所有的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價值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抵押物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物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物,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物;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九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范本10

          甲方:身份證號碼:

          住所:電話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所: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xxxxx(小寫:xxxxx)

          二、借款期限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

          三、借款期不足xxxx天的按xxxx_天計息。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轉到乙方指定賬戶xxxxxxxxxxxxxx。

          五、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xxxxx發動機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抵押期間,抵押物,乙方負有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備注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范本11

          抵押人(下稱借款人“甲方”):身份證號:

          抵押權人(下稱貸款人“乙方”)

          抵押房地產所有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債務人與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 》(合同編號:,下稱主合同),因債務人資金困難,無法按照主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合同貨款,甲方作為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經甲丙雙方協商,丙方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產如下:

          第二條丙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丙雙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丙負責賠償。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為乙方主債權,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抵押期間丙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并且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抵押房產。

          第五條抵押房產由丙方占用與管理。丙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負責抵押房產的安全與完好,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如果抵押房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使抵押房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產,或在7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抵押期間,房產證、土地證等證件由乙方負責保管,除上述證件外,甲方還需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抵押所需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債務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第六條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月日止;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則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產,清償債務。處理抵押房產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除非另有約定,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費用,包括稅費、財產保險、公證、登記等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10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貴陽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抵押期間,抵押房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實際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債務,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十一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和債務人各執壹份,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住址: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丙方(簽字、捺印):

          聯系電話:

        抵押合同范本12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現將牌照為:

          車輛抵押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顏色:

          抵押價格為_____元。

          二、抵押期限為_____月(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后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后,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于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范本13

          編號:______

          貸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元,有價證券元;其它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________萬元。

          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__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__(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在借款方__(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__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__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__。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并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__,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__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抵押物清單張。

          借款方公章:______貸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______法人代表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范本14

          抵押人(甲方): 法定地址: 通訊地址: 委托人(乙方): 法定地址: 通訊地址:

          貸款人、抵押權人(丙方): 地址:

          鑒于委托人(下略為“乙方”)委托貸款人(下略為“丙方”)發放委托貸款,乙方與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了委托貸款委托協議

          [編號: ](下略為“委托協議”),借款人 (下略為“借款人”)與丙方也于 年 月 日簽署了委托貸款合同[編號: ]。為保障乙方、丙方債權的實現,并作為借款人在委托貸款合同項下提款的一項先決條件,抵押人(下略為“甲方”)愿意向乙方的受托人丙方提供抵押擔!,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一、本合同項下被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委托貸款合同由丙方向借款人提供的 (幣種)最高限額為(大寫) 元整的委托貸款,委托貸款到期日為 年 月 日,本合同所稱“到期”、“屆滿”,包括丙方根據乙方書面通知要求而宣布委托貸款提前到期的情形。抵押人在此承認借款人所欠委托貸款本金、利息的有效證據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人的抵押擔保范圍為借款人在委托貸款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委托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承諾:

          (一)甲方向乙方和丙方作出的陳述和保證于簽字時作為,并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持續有效。

          (二)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不存在任何影響抵押權實現的其他權利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稅款、工程價款等)

          (三)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和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四)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下列抵押物的物權證書文件交丙方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對乙方和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如需辦理保險,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并保證到期續保。

          (六)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抵押期間,由于甲方及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后三十天內通知乙方,根據甲乙雙方協議向丙方增補與減少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六、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按第 種方式操作(訂立合同時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七、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征得乙方同意。

          八、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按第 種方式處理(訂立合同時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和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訴訟;

          (三)抵押物的權利發生爭議;

          (四)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五)法人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人員發生變更。

          甲方有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和丙方;有前款其他情形應在事后七日內通知乙方和丙方。

          十、甲方違反前述四、五、七、九款約定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如發生依據委托貸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委托丙方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十二、委托貸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丙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委托代理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十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本合同自三方當事人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簽約三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一份,各份效力相同;副本數份備查。

          叁方簽署:

          在簽署本合同時,叁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抵押人住所: 抵押人:(公章) 基本賬戶開戶行: 賬 號: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傳 真: 郵政編碼:

          委托人住所: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住所: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范本15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需一筆資金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大寫(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借款利息: 。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位于 房屋一套,面積為 平方米,房產證號為: 。

          2.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歸還借款。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歸還借款,該抵押物歸甲方所有,用于抵償借款金額,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金。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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