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轉讓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使用權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使用權轉讓合同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座落于蓮山鎮大院內(蓮山派出所辦公樓后面),該房屋為一層,結構為磚混結構,房屋用途為辦公,建筑面積為90平方米,占地面積80.6平方米。
二、房屋由甲方轉讓給乙方后,用于蓮山鎮林業站業務辦公用房,不作其它使用。
三、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轉讓前即已存在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四、該房屋轉讓價格總金額17萬元,大寫壹拾柒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轉入蓮山鎮政府賬戶(附后)。
五、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各方所執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2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____市委宣傳部(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 掛牌 方式以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 B202-31 地塊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 80 %的權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確認,交易標的物是指按照份額轉讓的 B202-31 地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 80%的權益。乙方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出全資建設整個項目工程,保證甲方享有建成房地產20%的權益
第二條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概況: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辦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質:商品房(可進入市場部分)
4、土地位置:____區新洲____與蓮花____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掛牌轉讓成交之日起________年
6、土地面積:5298.32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575862,其中辦公面積339362 、單身公寓113122 、地下室12338 2 (地下室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8、建筑容積率:8.6
9、建筑覆蓋率:40%
10、房地產證號: ______
11、____市規劃國土局規劃設計要點94-204
1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深規土建許字【1996】2103號
13、產權狀態:已交清協議地價并辦理房地產證(綠本),無抵押、查封,產權清楚
14、租賃狀況:無
15、債務情況:無
16、瑕疵披露:根據深規土函第031877號該項目已列入問題摟盤范圍,經報批可享受有關問題摟盤政策
17、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________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現狀為準。因該項目停工時間長,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不合格,有關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合格,有關的修補、加固費用由乙方負擔。
18、經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審核,本地塊 80 %土地權益進入市場需補交地價款人民幣 柒 仟 貳 佰 捌 拾 柒 萬 貳 仟 捌佰 柒 拾 陸 元(小寫72,872,876.00元),由乙方從競得價款中先行扣繳支付國土管理部門。
甲方對本條前述概況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負責。
第三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1000 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 種付款方式:
(1)在《轉讓合同》簽訂后 5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轉入乙方指定帳戶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5天內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證金);
第二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____月內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體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付14,407,000.00元;
尾款: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3)競得人首期款項必須打進乙方指定的帳戶委托監管,其余款項直接向甲方支付,對此甲方并無異議。前述委托監管(簡稱托管),是乙方為保證甲方與競得人的資金安全而提供的服務。具體運作程序如下:競得人將全部或部分成交價款(即托管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帳號,并在轉讓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扣除甲方應交納的土地交易服務費、應交的地價款和轉讓稅費后,剩余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經本次轉讓,乙方享有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 80 %權益,甲方保留 20 %的權益。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交易標的物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并取得轉讓批復后,雙方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九條 在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原件由雙方另行協商保管。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承接《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深地合字(94)104號)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乙方分別按照 20 %、80 %的比例享有和承擔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讓批復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要求及時交納轉讓方稅費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四)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過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或在登記過程中交易標的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將交易標的物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甲、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亦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市委宣傳部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 (簽章)
法定代表人:羅____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市____區振華路東____設計大廈二樓
使用權轉讓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為土地轉讓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為土地受讓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充分發揮農村土地的經濟效益,特別是開發利用荒廢閑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員群眾充分討論同意后,經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和有償原則基礎上,一致協商將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經營權超長期轉讓出租,特訂立本合同。
一:該兩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積為共計:_________畝(大寫:_________畝)。
二:該土地租期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三、土地租金價格及支付方式
畝_________年按元/年計算總額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采取現金支付,合同簽字_________日即時結算。甲方收到款項后出收據并加蓋村民組公章和村民組長簽字蓋私章交乙方收存。
十、其它
l、雙方協商一致向______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報村民委員會一份,并報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員簽名名單(甲、乙方及村民委員會應持有該名單)。
甲方:_________蓋章,社長簽字: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政府批準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于,地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字第號,土地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為平方米,土地規劃用途為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經土地價格評估,甲方土地使用權價格:元/平方米,評估用途:土地使用權轉讓,評估使用年期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總面積為平方米,產權證號為字第號,為結構,經評估房屋價格為元。
甲方土地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甲方愿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元。
第三條:乙方預付合同定金元,在年月日交納,甲方將上述房產及土地使用權交接給乙方時,支付元,余款元于年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納的定金不予退還。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經鑒證后,作為附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變更土地登記,凡符合補交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條件的,由乙方與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交納相關稅費后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第六條:自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批準之日起,該幅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或甲方簽訂的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辦理房地產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按照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豐市土地交易服務中心留檔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大豐市簽訂。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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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年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6
轉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自有房屋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地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房地產基本情況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該房產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類型、結構、面積見附件一。
2、甲方以出讓方式獲得的相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相關房地產平面圖及房產區域四至見附件二,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狀況及房室裝飾情況見附件三、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四。
4、甲方保證以上已如實陳述所轉讓的房地產權屬狀況、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同時保證該房地產沒有法律、法規規定限制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糾紛,也無任何第三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和處理。
二、房地產轉讓價格及稅費: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雙方同意,乙方共分三期向甲方支付房地產轉讓款。
2、房地產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因轉讓交易所發生的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及交易流程:
1、本合同簽訂三日內,乙方按轉讓總價的10%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該定金在房地產順利交易后折抵第一期轉讓款。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后,須盡快辦妥政府相關部門的房地產評估和土地增值
完稅證明,并對所轉讓的房產__________可移動的設備和家具進行搬遷。
3、甲方須最遲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共同前往_房地產及土地交易登記機關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戶變更手續,乙方在領取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房地產證過戶變更受理單后當日,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同時甲方、乙方在雙方認可的銀行開設共管賬戶,
乙方在共管賬戶__________存入第三期購房款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_____。
4、乙方在領取所受讓房地產的房產證和土地證,并對甲方轉讓的房地產及其裝飾、設備情況完成查驗無誤后,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后,三日內,在共管銀行賬戶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購房款。
5、以上乙方付款以轉帳方式支付,甲方帳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6、甲方在收取乙方各期付款時,需向乙方開具相應收款票據;若甲方帳戶信息有變化,甲方應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房產轉讓和土地使用權的辦理:
1、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__________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國有土地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甲方須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3、除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及相關政府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4、甲方房地產在交付乙方日期前未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燃氣、通信、有線電視費等、及各類租金和罰金),由甲方負責清繳;房產交付乙方后的該類費用,由乙方負責繳納;
5、甲方須保證對轉讓的房地產及配套的設備設施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不存在任何債務糾紛、對外租賃、抵押、質押或被司法機關凍結、查封等權利瑕疵;同時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或在該房產上設置任何權利擔保。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若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付款超過60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若已辦完過戶變更手續,則甲方有權追索乙方支付原合同價款及違約金。
2、若因甲方原因無法辦理土地證或房產證的.過戶變更手續或未按期移交房地產,屬甲方違約,甲方須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購房轉讓款,并應按乙方已支付款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乙方雙倍返還合同定金。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產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須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在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政府部門的政策變化(包括:規劃、征收、凍結等)原
因造成不能過戶變更的,不視為甲方違約,但甲方須向乙方全部返還已收取的購房款和合同定金。
六、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七、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具有司法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和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使用權轉讓合同7
甲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房屋轉讓合同》,約定如下:
一、乙方將其使用的位于房屋總層數所在層數,建筑面積:46.31平方米,的公有使用權房屋轉讓給甲方居住或使用。
二、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小寫)元整。
三、借款合同辦理完之后,才可以辦理《房屋轉讓合同》,本合同規定乙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時,甲方可以通過處置擔保房屋以收回乙方所欠借款及利息(利息按法律上限規定)。
四、甲、乙雙方同意在20xx年04月10日以前乙方不能還清向甲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時,乙方同意甲方處置該房屋,乙方全力配合甲方辦理上述房屋再轉讓手續,包括交易、更名、過戶、代收房款等相關事宜,并在借款之日起就此進行轉讓公證,房屋所有相關手續由甲方保管。乙方承擔轉讓公證的有關費用。轉讓書由甲方保管,如乙方反悔,在甲方收回全部借款及利息后,轉讓書交還給乙方。如乙方反悔,甲方擁有該房產的永久使用權。
五、甲方于20xx年10月11日,擔保房屋轉讓款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小寫)30000元整支付給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書面收據。
六、如果乙方在上述約定辦理過戶手續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償還借款或轉讓該房屋,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足額的違約金,作為對甲方的補償。違約金金額按如下確定:從違約之日起,每經過一日,乙方按照借款的5‰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將借款及違約金全部支付給甲方為止。
七、甲方在20xx年04月10日之前如果乙方按時交付利息,甲方不辦理上述房屋的過戶手續,不對該房屋進行處置。如乙方在約定辦理過戶手續的`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轉讓該房屋,經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按日足額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對該房屋進行處置。
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選擇采取提前收回借款或選擇通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按雙方訂立的《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單方處置擔保房屋方式解決。
(1)如果因乙方不能償還借款及利息時。
(2)乙方遇重大疾病、死亡、失蹤。
(3)其他足以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履行還款付息義務的。
九、如有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受讓人)_________
(蓋章)
乙方(轉讓人及共有人)_________
(蓋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8
甲方:
受讓人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
轉讓人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房屋轉讓合同》,約定如下:
一、乙方將其使用的位于房屋總層數所在層數2,建筑面積:46.31平方米,的公有使用權房屋轉讓給甲方居住或使用。
二、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小寫)元整。
三、借款合同辦理完之后,才可以辦理《房屋轉讓合同》,本合同規定乙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時,甲方可以通過處置擔保房屋以收回乙方所欠借款及利息(利息按法律上限規定)。
四、甲、乙雙方同意在20__年04月10日以前乙方不能還清向甲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時,乙方同意甲方處置該房屋,乙方全力配合甲方辦理上述房屋再轉讓手續,包括交易、更名、過戶、代收房款等相關事宜,并在借款之日起就此進行轉讓公證,房屋所有相關手續由甲方保管。乙方承擔轉讓公證的有關費用。轉讓書由甲方保管,如乙方反悔,在甲方收回全部借款及利息后,轉讓書交還給乙方。如乙方反悔,甲方擁有該房產的永久使用權。
五、甲方于20__年10月11日,擔保房屋轉讓款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小寫)30000元整支付給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書面收據。
六、如果乙方在上述約定辦理過戶手續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償還借款或轉讓該房屋,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足額的違約金,作為對甲方的補償。違約金金額按如下確定:從違約之日起,每經過一日,乙方按照借款的5‰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將借款及違約金全部支付給甲方為止。
七、甲方在20__年04月10日之前如果乙方按時交付利息,甲方不辦理上述房屋的過戶手續,不對該房屋進行處置。如乙方在約定辦理過戶手續的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轉讓該房屋,經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按日足額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對該房屋進行處置。
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選擇采取提前收回借款或選擇通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按雙方訂立的.《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單方處置擔保房屋方式解決。
(1)如果因乙方不能償還借款及利息時。
(2)乙方遇重大疾病、死亡、失蹤。
(3)其他足以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履行還款付息義務的。
九、如有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受讓人)
(蓋章)
乙方(轉讓人及共有人)
(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ㄗ灾螀^、直轄市)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 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政府批準的___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 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 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 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
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_日內, 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__
。ㄗ灾螀^、直轄市)_________市 _______________
。ǹh)土地管理局(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
一、成立開發企業
土地使用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成立從事土地開發經營的開發企業,開發企業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取得開發區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依法 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系是商務關系。
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其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界樁定點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后__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市(縣)土地 管理局會同開發企業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后,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 認定。界樁由開發企業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
使用權轉讓合同10
協議各方: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及簽約地點:
本合同由上列協議各方當事人于 年 月 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簽訂。
鑒于: ,協議各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自愿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供遵照執行。
合同主文:
1、合同各方在此陳述并保證:
1.1 各方擁有簽訂本合同、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之完全能力。
1.2 本合同之條款及條件不違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以前各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如有沖突之處,雙方同意以本合同為準,雙方按本合同履行義務。
1.3 各方為合法成立的經營主體,各方應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或有效身份證明,并將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附件1)。
1.4 本合同的簽字人應為各方之法定代表人,如非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簽字人應當出具清楚說明簽字人代理權限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的授權委托書。該委托書原件交對方收存,委托書復印件應作為合同之有效附件 (合同附件2)。
2、協議各方有效聯系方式。
2.1 各方認可的各方之真實有效的聯系地址及聯系人:
2.1.1、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確保本條款所列聯系方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真實、有效,發生任何變化,甲乙雙方均應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
2.1.2、甲方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聯系人手機:
傳真: e-mail:
2.1.3、乙方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聯系人手機:
傳真: e-mail:
2.2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以合同2.1條款所列內容作為聯絡的依據,各方以EMS、等方式信息文件送至合同2.1條款所列地址或送至聯系人的,即視為有效送達對方。
2.3 各方在此同意,文件發送方按2.2條之規定將文件在郵政部門寄出后 ,以文件接收方在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3、履約前提
3.1甲方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甲方自愿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范圍。
3.2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3.3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同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4、合同標的
4.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土地所有權歸 所有(國家或集體所有)。
該地面積為 平方米。
4.2四至:東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以合同附件3圖示為準。
4.3本合同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權。
4.4轉讓年限自年日至年月月。
4.5同時轉讓地上的附屬物有:
附屬物名稱: 數量: 占地面積: 建筑面積: 附屬物結構: 價款: 有否典押: 是否出租:
5、土地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5.1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單價為元。
總額為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附屬物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二項共計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以人民幣計價。
5.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的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的` %,共計 萬 仟 佰 拾 元人民幣作為定金。
5.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期支付,逾期間超過 日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視為自行解除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退回已付轉讓金,但定金不予退回。
5.4甲乙雙方應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更改或更換土地使用證,同時按規定繳稅費。
6、土地使用的再轉讓
6.1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定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規定的地塊內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再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但不得違反甲方與 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與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6.3乙方在受讓年限內,如需改變甲方原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才能改變用途。
6.4通過繼承、交換、贈與方式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辦理。
7、期限屆滿的處理
7.1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原甲方與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年限減去甲方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土地所有權人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該地塊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乙方應依照本合同和國家法律規定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7.2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內向相關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相關部門同意后,辦理續期有關手續。
8、違約責任
8.1 違約行為包括:
8.1.1合同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或者保證嚴重不真實或嚴重不準確。
8.1.2合同一方不履行、遲延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8.1.3合同一方行為嚴重違反本合同項下的規定,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嚴重違反市場的一般交易慣例。
8.2 違約事實出現后,如果該違約事實是可以補救的,違約方應當及時補救,避免損失的擴大。
8.3 違約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給守約方造成嚴重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包括甲方和訂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8.5甲方由于過失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遷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賠。按8.4條辦理。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指超出合同各方的合理控制之外的、不能預見的,或即使預見到亦不能以合理的努力避免的,并且發生在本合同簽署之日以后,使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禁止性行政行為或其他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的事件,包括按一般商業慣例承認為不可抗力的情況。
9.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本合同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應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中止。
9.3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通知其他方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結束不可抗力.
9.4 如發生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彼此協商以求得公正解決并盡一切合理的力將上述不可抗力的后果減至最低程度。
10、附則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時送給備查。合同附件共 _____ 份,與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甲方和 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其它附件為:
10.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11
合同編號: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 地塊位置:
2、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號:
3、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4、 地 號:
5、 土地用途:
6、 土地面積:
7、 建筑面積:
8、 現 狀:
9、 抵押、查封情況
10、 地塊的具體位置詳見附圖,附圖已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
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定轉讓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條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土地轉讓后,原出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履行。
第六條 轉讓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成交價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人民幣)作為首期款兼履約保證金。其余款項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給甲方:
。ㄒ唬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支付 ;
。ǘ┎捎梅制诟犊罘绞,具體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后 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后 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后 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八條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時間為 年 月 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延遲期間甲方同意將履約保證金雙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賠償。延遲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并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九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乙方愿意以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乙方已支付的價款,扣除違約損失后,予以退還。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在簽訂合同后三十日內,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轉讓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①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 市(縣、區)簽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和附件(圖)共 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貳份送 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12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經中間人朋友馬全祿介紹,并根據《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就甲方名下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于乙方名下,自主經營使用達成如下內容,愿共同遵守和負法律責任。
1、甲方自愿將自己名下位于本市城西沈家寨村原寺兒溝的`自留地貳畝轉讓給乙方獨立經營使用。甲方保證該貳畝地四至界線清楚。權屬明確,無任何法律上的爭議。
2、轉讓費為人民幣整( )(以甲方收據為準)。乙方并于20xx年1月6日向甲方交納前期款項人民幣伍萬元整(5萬元整)(見甲方出具的收據),待本合同生效后該伍萬元沖抵轉讓費。
3、轉讓期限為長期期限的不固定期限。
4、甲方保證所轉讓的該土地使用權權利不受包括甲方家庭成員或其他任何村民及人員的非法干涉。如遇他人非法干涉一切由甲方出面協調解決。
5、轉讓期內如遇甲方村委會或國家征用等統一規劃政征用該兩畝地時,屆時乙方在該兩畝地上所購建的一切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所得的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主張權益。
6、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本村委會簽章確認后生效。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中間(簽章):
乙方(簽章):
村委會(簽章):
年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13
原住戶(以下簡稱甲方),租得花園5號(8-2)兩室一廳住宅一套,現將原租佃權轉讓給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經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交付公租房租佃權給乙方,會同到房管局辦理公租房交租記錄本,所有經辦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交給乙方物資:
1、天燃氣安裝全套(含熱水器)及灶具一個;
2、閉路電視安裝及電視機一個;
3、微波爐1個;
4、矮組合一套;
5、高立柜(雙開門)二個;
6、三抽寫字臺一個;
7、平柜一個;
8、床2張;
9、獨凳14張;
10、飯桌1張;
11、電飯煲1個;
12、甩干機1個。
二、由乙方出資人民幣肆萬元交甲方(包括房屋裝修、天燃氣安裝、閉路電視安裝及以上設備等)。
三、甲方須在20 年 月底以前搬走交房。
四、甲方搬走后,有關房屋質量、水電氣及設備所發生的安全事故,財產物資方面的問題,概不負責。
五、空口無憑,立此協議為據,各執一份;雙方須按協議共同遵守,如甲方違約,必須加倍退付給乙方資金共計人民幣捌萬元正。乙方反悔,則甲方不退還已收租佃權轉讓費肆萬元。
六、立此協議證明人(簽字):
立轉讓協議甲方簽名:
立轉讓協議乙方簽名:
20 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14
轉讓人: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湘湖人家三期 編號為 389 的車位使用權(以下簡稱該停車位)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 湘湖人家三期 編號為 389 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停車位屬性以開發商。
二、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為¥ 196000.00 元(大寫:人民幣拾玖萬陸仟 元整),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當日內付清。乙方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為 銀行轉賬 ,該轉讓價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車場管理費。甲方付乙方本年已產生的車位管理費120元。
三、甲方應于 20__ 年 3 月 26 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乙方檢驗合格后應在《停車位交接書》上簽字,乙方簽字后視為完成該停車位的交接。該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款票據和《停車位交接書》到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停車場管理費。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取得車位后,甲方租用乙方該車位,租期最長不超過20__年9月30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為350元(含管理費)。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指紋后成立并生效。
七、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
簽署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15
根據《_________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物業坐落、面積: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 商業住宅(建筑面積______ 平方米)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附平面圖)
二、使用權轉讓期限:
自_______年 ______月__日至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 日止。
三、使用權轉讓費: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商鋪使用權轉讓費價款為(大寫)寫:¥______元)。
四、使用權轉租及再轉讓:
乙方對上述房屋僅享有使用權、轉租權,乙方及轉租第三方,應履行協議的全部責任,如承租第三方未承擔部分,由乙方履行。乙方轉租的時間不得超過本協議時間,轉租協議要報甲方備案。
乙方在使用和轉租期間,不允許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非法經營或活動,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乙方及承租第三方全權承擔。
乙方在轉租期間,發生任何與承租第三方的經濟糾紛,由其雙方自行解決,甲方無連帶責任。
五、甲方的責任: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達到交付使用標準。
六.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合理、合法使用房屋,協議期滿,將完好房屋交還甲方。
乙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影響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乙方應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及水、電、暖等費用。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本協議一經簽定,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情形除外)。
八、協議的續簽:
乙方獲得的房屋在使用期限屆滿前90天內,可提出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擁有房屋使用權的優先承租權,但最終以雙方另行訂立的協議為準。
九、房屋交還:
房屋使用權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再繼續購買使用權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則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
十、免責條款:
遇到以下幾種不可抗力情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 自然災害;
2) 政府或有關機構宣布的禁令、法令、緊急狀態、管制、戒嚴或其他勞資糾紛而引 起的公共設施的停止或中斷;
3) 非甲方過錯引起的侵害、盜竊、搶劫及其他刑事案件;
4) 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關機構對與房屋相關的行政區劃、道路名稱、門牌號進行 變更等;
5) 根據法律政策改變、市政規劃等政府行為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 情形。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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