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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養殖合作合同范本(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水產養殖合作合同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水產養殖合作合同 1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愿簽訂本協議書。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作為養殖資金;甲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三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人民幣¥710,000(柒拾壹萬元),乙方、丙方各出資人民幣¥300,000(叁拾萬元)。用作啟動資金,甲方進行實際操作并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乙、丙雙方。
三、運營后,乙方每月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乙丙雙方。
四、任意一方退出,其出資由另外雙方支付本金,如果任意雙方退出,拍賣養殖場,所得按實際出資分配。
五、具體養殖操作由甲方執行或由乙丙雙方方派人來場協助甲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余的利潤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60%、20%、20%分成。
六、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三方協商支付。
七、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丙三人各兩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
丙方代表人(簽字):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水產養殖合作合同 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協議訂立雙方
甲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建設地點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約______畝。合伙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修訂簽新協議。
第三條、合作方式
甲方負責設備投資、物料采購、銷售配送,財務管理等。乙方負責資金到位,協助甲方銷售產品、協助回款。
第四條、收益分配
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甲方以場房、場地、現有設備為資本入股,占股___%;乙方出資金___,占股___%。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半年進行分紅一次。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各方保留每月審核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大額支出(2000元以上)、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第六條、合作保障措施
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
2.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并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第三方不得干預。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日期:
水產養殖合作合同 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提高魚塘經濟效益,甲方現將2號、3號、4號魚塘與乙方進行合作養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作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2號、3號、4號魚塘共計18畝與乙方進行合作養殖。
第二條 合作期限為五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第三條 合作金和交納方法:實行先交合作金后使用原則,魚塘每年合作金為人民幣叁萬元整,每年的合作金應于當年5月10日前一次性交納完畢。考慮到第一年合作養殖為試驗項目,養殖所需水電費由甲方負責。從20xx年5月1日起,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在合作期間,乙方合作養殖魚塘用水、用電必須服從甲方管理,要安全用電,抽水、增氧等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用電電費乙方向甲方繳納。如發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魚塘用途
1、甲方提供魚塘與乙方合作養殖,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乙方不得在魚塘周圍建設建筑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后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乙方合作的只是魚塘的水面,魚塘基面使用權仍屬甲方,乙方只能作暫時使用。在合作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基地需要開發使用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乙方在接通知30日內必須交出魚塘,乙方應繳的承包款則按發出通知當日減收一個月計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魚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作任何補償。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維修整治,但合作期滿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第七條 乙方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無償收回魚塘:
1、乙方擅自將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合作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準并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作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合作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合作金(包括部分拖欠)達10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在合作期間,如要轉讓給他人,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轉讓。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完成全部合作金并經得甲方同意,才能終止合同,另甲方有權沒收未履行合作金作為補償。
6、其他有關解除協議的情形。
第八條 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進行合作養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合作權。
第九條 風險責任
1、養殖行業所涉及的生產許可、衛生許可、稅務、工商等一切相關事項的辦理由乙方自行解決,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合作期間,各項投資,自負盈虧,或因生產經營不當所發生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購買農業保險,否則一切事故、災害及人為造成的損失,及在合作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協議。在合作期間,甲方不準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經營使用,雙方在沒有違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協議,如有違約,任何一方必須承擔責任及賠償另一方的一切損失。
2、乙方若中途提前解除合作協議,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全部合作金。
第十一條 補充協商部分
1、甲方為乙方生產及技術人員提供食宿,并按規定收取乙方伙食費;
2、乙方養殖的水產品,甲方具有優先選擇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優先供應甲方。甲方需繳納水產品費用。
3、乙方養殖技術人員需無償為甲方提供養殖技術服務。
第十二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訴訟程序。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協議。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議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合作養殖開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章日期:
水產養殖合作合同 4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擁有養殖相關的先進資源、技術;乙方擁有適于養殖的場地并且希望甲方代為管理以進行水產養殖;甲乙雙方自覺自愿遵守本協議的條款條件開展水產養殖合作活動。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1 養殖品種、數量
(a) 產品養殖周期為: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b) 產品交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產品收購價格最低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作期內,甲方負責提供:
(a) 種苗,種苗的成本由_____支付;
(b) 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上述人員的工資由______支付;
(c) 其它雙方確認的由甲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合作期內,乙方負責提供或辦理:
(a) 養殖場所,養殖場所保證持有符合水產養殖的一切資質和許可,并保證本協議期間內水質無污染,適于養殖;養殖場所的維護費用由______支付;
(b) 甲方技術人員及其它相關工作人員的辦公和住宿場所,租賃費用由____支付;
(c) 包括但不限于網箱等養殖所必需的設施,設施的`維護費用由_____支付;
(d) 飼料,飼料需要符合中國及養殖廠所在地的質量標準,飼料價格定為馬來西亞元/公斤, 由乙方先行墊付,再由甲方于所得利潤中扣除;
(e) 種苗進口的所有入關手續、中方船舶進港許可證、船員簽證、代為辦理生活用品(加油、加水等);乙方還需負責協助甲方辦理與合作有關其它手續;
(f) 推薦當地雇傭勞務,該勞務須經甲方確認后方可錄用
(g) 其它雙方確認由乙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費用和利潤分成方式
2.1 本協議存續期間,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管理費________(馬來西亞元/年),第一次管理費支付于本協議生效日后7個工作日內。
2.2 雙方約定,水產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場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附屬設施的所有權_______________。
2.3 養殖銷售提成方式:
2.4 捕撈銷售提成方式:
2.5 如果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代加工,收費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捕撈、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a) 捕撈方式:
(b) 運輸方式:
(c) 費用承擔:
第三條 雙方義務
3.1 甲方義務
(a) 提供質量合格的種苗,保證種苗達到檢驗檢疫標準,并且負責種苗出關的各項手續;
(b) 盡職盡責進行養殖活動,并對養殖場所和乙方提供的辦公場所和住宿盡到合理使用和保護義務;
(c) 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當預先告知乙方做相應調整;
(d) 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e) 如乙方提供的物資有問題,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f)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甲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義務
(a) 負責種苗入關的檢驗檢疫及其它各項手續;
(b) 嚴格履行本協議1.3條各項義務;
(c) 按時支付甲方的管理費;
(d) 保證養殖場所的日常維護和安保工作,發生問題24小時內到場解決,確保養殖的正常進行;
(e) 保證所需附屬設備的及時提供;
(f) 保證辦公場所和住宿條件達到甲方要求,并且負責協助甲方和業主進行
上述辦公場所和住宿的日常維護和修繕;
(g) 保證本協議存續期間養殖活動的正常進行;
(h)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乙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甲方違約責任:
(a) 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養殖,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甲方退還乙方的管理費用,并支付管理費用___%的違約金;
(b) 未按照雙方同意的捕撈通知單捕撈,應承擔_____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c)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甲方應支付乙方應付款的__%滯納金, 直至實際支付為止;
4.2 乙方違約責任:
(a)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乙方應支付甲方應付款__%滯納金,直至實際支付為止;
(b) 未履行3.2條(a)款義務導致甲方種苗無法入關,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c) 未履行3.2條(b)、(d)、(e)、(f)和(g)款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實際損失;
(d) 未履行3.2條(c)款義務,乙方應每日支付管理費0.5%的滯納金,直到實際支付管理費為止;
(e)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免責條款
如戰爭、洪水、颶風等不可預見且無法防止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在各自盡到合理注意和保護義務后,互不負違約責任,并且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但是罷工不能被看做不可抗力,如因乙方推薦員工導致的罷工,甲方有權隨時解雇上述員工,乙方應承擔甲方所受損失。
第六條 本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6.1 本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
6.2 本協議的終止
(a) 本協議到期且雙方不再續約;
(b) 一方違約,雙方在其違約發生日起60日內無法達成解決意向,未違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c) 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其它
7.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約定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解決;
7.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視作本協議的一部分,和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7.3 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章日期:
水產養殖合作合同 5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推動散養商品肉豬循環養殖產業的發展,特在xx縣及周邊地區培育有志于推廣和發展商品肉豬散養循環養殖的專業合作社,以示范并帶動當地農戶通過散養商品肉豬養殖脫貧致富。經甲方考察,乙方已具備發展專業合作社的條件,甲方將予以重點扶持。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公司+合作社+農戶。即由公司統一供應豬苗、統一發放價格、統一養殖流程、統一疫病防治、統一供應藥品、統一供應飼料、統一回收成肉豬、統一品牌銷售;合作社負責發展農戶,并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養殖流程即時跟蹤指導、跟蹤服務;農戶嚴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導進行養殖。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生豬養殖的合作委托書,并協助乙方進行工商注冊。
2、甲方按與乙方簽訂的《養殖合同》規定的價格供給乙方優良豬苗、疫苗獸藥、飼料、養殖技術等,并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協助乙方對養殖戶的豬欄建設進行現場指導。
3、甲方免費對乙方以及農戶進行生豬養殖管理、飼養、防疫等技術培訓。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乙方以及農戶進行養殖專業技術的專家講座和現場指導。
4、甲方為鼓勵乙方積極發展養殖戶,給予乙方一定的扶持政策:
①乙方向自己發展的養殖戶提供豬苗,甲方將給予相應返利,即每只豬苗返利15元,并在當月底按返利款的80%進行兌付。
②乙方在甲方購買獸藥的,甲方給乙方購買總額的12%的返利;乙方在甲方購買飼料的,甲方給乙方購買總額的4、2%的返利,并于當月底按返利款的80%進行兌付。
5、甲方將根據當地的養殖環境和技術要求,制定嚴格的養殖流程,其中包括防疫流程、飼養流程等,從而確保養殖的質量。甲方將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照流程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督促每個養殖戶認真按流程規定用藥、用料和防疫。
6、為了保證農戶的養殖安全和質量,甲方將根據乙方所屬養殖戶購買豬苗的數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流程進行疾病防疫和飼料投放的配比統計,并進行合理分析,如出現用藥用料數據配比偏差太大而造成的養殖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甲方為保障乙方和養殖戶的利益,甲方將逐年與乙方簽訂《養殖合同》,并確定肉豬的當年回收價格(此價格將根據市場價格的波動而隨時調整),同時也制定出市場最低保護價。
8、回收指標:以乙方所購豬苗為基數,回收比例不低于95%。
三、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建立的養殖基地,將做為其所在片區的示范養殖基地,從而帶動該區域內農戶發展養殖。
2、乙方要做好所屬農戶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工作。在農戶養殖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養殖流程及時跟蹤服務。乙方解決不了的技術難題,應及時向甲方匯報,并由甲方派專業技術人員上門協助處理。
3、乙方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生產養殖,充分發揮專業合作社的示范帶頭作用,積極發展養殖戶,完成甲方下達的發展養殖戶任務和養殖指標,其中:
①合同簽訂第一年,發展養殖戶不得低于20戶,養殖數量不得低于100頭(如果乙方如期完成任務,本合同自動轉入下一年);
②合同簽訂第二年,發展養殖戶不得低于50戶,養殖數量不得低于300頭;
甲方將對乙方發展的養殖指標進行階段性考核,如乙方能夠完成上述任務指標,甲方在年底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20%返利款的一半。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養殖指標,前述應付返利款將不再支付;第二年仍未完成當年指標的,甲方有權中止與乙方的合作協議。
4、乙方向所屬養殖戶提供豬苗時,應按甲方合同約定的統一價格進行發放,不得私自漲價。否則,乙方除向養殖戶退還多收的價款外,甲方還將扣除剩余的返利款,同時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超出合同價格部分的雙倍罰款。
5、乙方要確保按照甲方規定的回收比例完成回收任務。當年乙方完養殖商品肉豬回收任務的,甲方將在年底兌付剩余10%的返利款。
6、乙方應認真督促農戶按養殖流程進行喂養,否則,出現任何養殖事故,均由乙方和養殖戶自行承擔。
7、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即為甲方確認的養殖專業合作社,乙方所在片區有直接找甲方聯系養殖事宜的,甲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可根據養殖戶的意愿介紹給乙方做為乙方的發展對象。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希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章日期:
水產養殖合作合同 6
甲方:
乙方:
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展鴿、兔養殖事業,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確保雙方權益,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養殖技術人員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并隨時有權抽驗乙方的種兔及種鴿、和飼料及防疫藥品的使用情況。
2、在養殖戶養殖的肉兔及乳鴿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車輛到乙方處提貨回收,出車費用由甲方負擔。
3、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品種優良的種兔及種鴿、動物疫病防疫及相關藥品。
4、甲方切實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需遵守甲方對養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時向甲方匯報疫情動向,禁止使用國家違禁藥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產品及乳鴿。
2、甲方提供的種兔、種鴿乙方按市場價格逐次從出欄回收產品中扣除,乙方所生產的肉兔及乳鴿由甲方按市場價格現金收購。
3、在乙方的養殖過程中,采取甲方“統一供種,統一供應育肥飼料,統一供藥”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種鴿、種兔、飼料、獸藥應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統一調配,建立完善的養殖管理制度,并在甲方進行登記備案。
4、乙方負責飼養種鴿、種兔,在飼養期間必須保證種鴿、種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乙方負賠償;如動物疫病、天災、不可控制的力量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鄉鎮畜牧獸醫站進行鑒定,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三、效益分成
1、甲方按市場價格估算種鴿、種兔價格。直到種鴿、種兔自身價格由乳鴿、肉兔返還合作社完后,種鴿、種兔歸乙方所有。合同期內乙方產生的乳鴿、肉兔必須賣給甲方。
2、甲方在核驗并計量計重后,實行現款交易,收貨付款。
四、合同期限的約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止。
五、合同終止及違約辦理
1、雙方應根據合履行責任,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如發生違約糾紛,由甲乙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日期:
水產養殖合作合同 7
甲方: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有海域使用權/經營管理權,乙方具有一定的養殖經驗、養殖技術。
2.由于項目海域可能在一年內被政府收回,在被政府收回前,為充分利用項目海域,盤活資產,甲乙雙方擬在甲方有經營管理權的海域內合作養殖海蜇、海蝦等可在一年內成熟的海產品。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養殖項目概況
1.合作項目:甲乙雙方在海域內合作經營水產養殖活動。
2.合作海域:合作項目位于街道內的海域,面積為畝,具體位置及范圍為:。在此明確乙方不是合作海域的使用權人,不得以乙方名義辦理海域使用權證書,不享受二次動遷收益。乙方不得將合作海域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
3.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作期限屆滿后,雙方進行結算。
4.養殖水產品范圍:可以在一年內成熟的海蜇、海蝦等海產品。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養殖
1.派駐進場主導養殖技術人員
本合同簽署后,乙方應派駐主導養殖技術人員進場,主導養殖技術人員應當具有一定的專業水準。在輔助養殖人員的輔助下在合作海域內能夠獨立的養殖水產。因苗種質量問題或乙方養殖技術導致的水產死亡、生長不佳等問題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日常養殖工作
乙方派駐的主導養殖技術人員進場后,甲方負責派駐輔導養殖技術人員輔助主導養殖技術人員工作,并由雙方共同進行包括養殖圈清圈建設、投苗、喂養、清圈等水產養殖日常工作。乙方向甲方負責提供苗種,并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苗種費用的發票,苗種費用暫不支付。甲方可以派駐巡場檢查人員,隨時檢查養殖圈的使用情況。合作海域內所有固定設施、設備屬于甲方所有。
3.責任承擔
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可能對第三方產生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環境損害賠償責任、人身損害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等由雙方根據過錯承擔,若無法確定原因的,則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承擔。已承擔全部責任的一方有權向對方追償。甲乙雙方派駐人員的勞務費用由各方自行承擔。
(二)銷售及分配
1.合作養殖水產的捕撈與銷售
(1)捕撈
所有水產捕撈工作均由甲方漁船進行,且甲方應安排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全程監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捕撈、稱重并書面記錄等。捕撈水產的重量應由甲方書面確認。
(2)銷售
乙方負責對捕撈完成的水產進行包裝、銷售。所有銷售回款均應打入由甲方開設的以下指定賬戶:____________
指定收款賬號:______
開戶行:______
戶名:______
甲方有權保有對指定賬戶的控制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該指定賬戶中提款,不得使用其他賬戶截留銷售費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作,享有對全部銷售回款的所有權,并就乙方私自提取款項及未進指定賬戶銷售款項享有追償權。
乙方銷售過程中應以乙方名義銷售,并承擔因為海產品銷售可能導致的一切消費者賠償責任、產品質量侵權責任等對第三方的責任。
甲方在上述合作養殖及合作養殖水產的捕撈與銷售過程中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養殖圈建設、苗種費用、喂養、清圈費用均計為:甲方養殖成本。
2.合作養殖水產的收益分配
合作期限屆滿后,雙方結算銷售合作養殖水產的全部收入(以下簡稱“銷售收入”),結算完成后,由甲方負責對銷售收入按照如下方法進行分配:____________
如銷售收入小于等于甲方養殖成本,所有銷售收入均歸甲方所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苗種費用。
如銷售收入大于甲方養殖成本,在銷售收入中甲方提取甲方養殖成本后,將其中的苗種費用支付給乙方,再有剩余銷售收入按照如下比例進行劃分:甲方______%,乙方______%。合作期屆滿后,甲方對指定賬戶內費用進行核算,按雙方各自應得費用支付入各自賬戶。
三、特殊風險事件
(一)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權
由于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權的原因導致無法繼續養殖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作合同,乙方應配合立即無條件撤出合作海域,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將合作海域內所有水產品捕撈,銷售完畢后,所得費用按照一方一半的方式分配,互不追究一切違約責任。
(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合同簽署后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三十(30)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四、陳述與保證
1.甲方承諾已合法取得海域使用權證、養殖許可證、捕撈許可證等相關資質與證照,由此引發的一切行政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保證秉承互利共贏的原則,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質量合格的苗種。若因乙方采購苗種過程中存在故意、重大過失等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向對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私自轉移指定賬戶內銷售收入、私自使用其他收款方式截留銷售收入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合同,且有權向乙方追索被乙方轉移、截留的銷售收入,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元),并承擔甲方在此過程中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海域使用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合同,立即拆除、處置乙方投入合作海域內的一切資產。乙方應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費用、處置費用,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等。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在政府征收海域時拒絕無條件搬離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元),并承擔甲方在此過程中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等。
5.本合同所約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違約行為所享有的救濟權利可單獨或合并行使,其中,主張違約金的救濟權利尤其可以單獨行使,而不以解除合同為前提。
六、合同解除與終止
1.非因本合同約定事由,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2.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或因乙方重大過失對本次合作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包括但不限于遭受行政處罰、遭受第三方索賠、造成環境污染等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通知與送達
1.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
(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
收件人:______電話:______
(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
收件人:______電話:______
雙方應以特快專遞或專人遞交的方式向對方上述地址發送相關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無人接收或未查閱的,不影響通知送達的有效性。一方變更接收通知方式的,應自變更之日起二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確認變更,否則視為未變更。
2.通知被視為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式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時視為有效送達;
(2)以特快專遞發送的通知應于交予合法快遞服務公司發送后的第三日視為有效送達。
3.本合同所列明的聯系地址和/或聯系方式可作為一般商務送達、司法送達(包括仲裁與訴訟等)等各種送達方式之有效聯系方式與地址,送達主體可以是甲乙雙方,也可以是法院、仲裁委員會等司法行政機關。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地點:________ 省 ______市 ______區
簽署時間: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水產養殖合作合同 8
甲方:
乙方:
為合作開發_________淡水養殖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甲乙雙方經濟收入,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探討研究制定本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的魚塘及搭建的房屋硬件設施授權委托給乙方管理養殖,魚塘和搭建房硬件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每一星期或半月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匯報有關養殖的情況。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將養魚用的房屋提供給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養殖,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得養豬,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允許隨意改變魚塘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后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否則每立方違章建筑罰款_________元。
2、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表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費用由乙方負責。
3、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共同商議分配方式)
4、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人力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有看管好魚的義務。
4、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5、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筑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后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雇請人員強制拆除,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7、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清點并交還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魚塘水產養殖。房屋等設施,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8、協議書規定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利潤分配方式
在承包期內,甲方出錢(包括所有硬件設施),乙方出力合作經營與管理,魚長大能賣得時,乙方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共同派代表核算利潤,除去所有成本(包括魚苗,飼料等投入),實際賺錢總額甲乙雙方平分。
五、風險責任
1、甲方出錢及硬件設施等,乙方管理使用,在養殖過程當中,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虧損,乙方承擔甲方投資費用的一半的責任。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魚塘損壞,魚死亡等經濟損失,經證實后,損失金額甲乙雙方各攤一半,做到共享收益,共擔分險。
六、協議期限
本協議由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七、違約責任
1、在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否則按違約承擔責任并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于本協議終止之前根據本協議簽訂的活動。
八、其他
1、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員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未盡事宜將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同履行地: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同履行地: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水產養殖合作合同 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基地建立水產養殖及水產品加工銷售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負責提供合格的苗種(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純度≥95%,成活率≥90%),種子價格每公斤20元,畝用1000公斤,折合人民幣20000元/畝;乙方負責養殖技術,技術員月薪按5000元發放,先由乙方墊付;因苗種質量問題或養殖技術不到位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二、甲方負責提供生產用地,土地按每年每畝1500元計入成本;工人及技術員生活費按每月500元計,先由甲方墊付,用工數量及人員工資由雙方根據生產情況協商確定,工人工資及生產費用先由甲方墊付。
三、乙方負責產品(成品)的加工、銷售、出口,銷售價格須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確定其售價,產生的利潤(除去各種成本后)按甲方占51%,乙方占49%的`比例進行分成。
四、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雙方免責。
五、雙方合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止,合同期滿后雙方根據市場等情況再協商是否繼續合作。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水產養殖合作合同 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水產養殖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 甲方提供水產養殖技術指導、培訓及技術支持,包括養殖技術、疫病防控、飼料配方等。
2. 乙方負責提供養殖場地、設施及勞動力,進行水產養殖作業。
3. 雙方共同分享養殖成果,按照約定的比例分配利潤。
二、合作期限
1. 本合作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
2. 合作期滿后,如雙方愿意繼續合作,可簽訂新的合作協議。
三、技術支持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水產養殖技術培訓,包括理論知識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 甲方應定期派技術員到乙方養殖場進行技術指導,解決養殖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3. 甲方應提供養殖過程中的疫病防控指導,確保乙方養殖產品的`健康安全。
4. 甲方應提供飼料配方及飼料采購建議,幫助乙方降低養殖成本。
四、利潤分配
1. 雙方按照約定的比例分配養殖產品的利潤。
2. 利潤分配比例在合作協議中具體約定。
五、保密條款
1. 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所獲悉的對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應予以嚴格保密。
2. 保密期限自合作協議生效之日起算,至合作期限屆滿之日止。
六、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合作協議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 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解決
1. 雙方在履行合作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 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1. 本合作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作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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