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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燈購銷安裝合同范本
倘若需要采購大量的路燈時,雙方還是簽訂合同比較能夠保證雙方的利益,下面為大家搜集路燈購銷安裝合同范本,以供閱讀和參考!
路燈購銷安裝合同范本一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山東公路技師學院新校區教工單身宿舍路燈采購安裝工程 工程地點:山東公路技師學院新校區 工程內容:新校區教工單身宿舍路燈采購、安裝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情況:自籌資金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本項目為路燈等照明燈具的采購、調試與安裝、移裝,電纜電線敷設,燈座基礎制作、安裝及相配套的設施施工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30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目標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CJJ89-2001》等國家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的要求。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貳拾叁萬玖仟壹佰捌拾柒 元(人民幣)¥: 239187.00 元
6.合同生效
6.1 合同訂立時間:
6.2 合同訂立地點:山東公路技師學院
6.3 本合同雙方約定 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購、安裝與驗收問題。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必須采用正規廠家的合格國標產品(材質為中高檔),必須保證質量,附有材質證明、進貨廠家、合格證、化驗單、質量證明及價格,并且要得到監理工程師、發包人的檢查驗收和書面認定。若承包人供應的材料檢測不合格,達不到項目質量要求,發包人有權另行指定材料供應商。
7.2施工期間,承包人采購的各類貨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標文件,發包人與監理公司指定相關人員對承包人采購的主要貨物進行現場檢驗,材料入庫時需由四方共同驗收,簽證備案。對未簽字驗收的材料,發包人不予認可。
7.3商品運至發包人施工地點后,由承包人負責安裝調試,安裝期間發包人、現場監理人員可隨時對現場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合格產品承包人需無條件更換,安裝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安裝調試等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清單單價中,發包人不再額外支付費用。
7.4承包人負責調試設備,調試完成后向發包人、監理單位提出驗收申請,并向發包人提供使用說明、相關資料及培訓服務,同時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供日常巡檢服務。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管理,項目經理負責該項目安全責任,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對所屬的施工設備、機具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7.6做好施工現場協調工作
項目經理負責與發包人、總包單位、監理公司的組織協調工作,對交叉作業等情況做好充分準備,不得延誤、影響總包及其他分包單位正常施工工作。對不服從發包人、監理公司負責人管理的相關人員,發包人有權對其進行撤換,由此對發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8.質保期及售后服務規定:
8.1自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質保期內所有元件、燈具等因產品質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費更換。
8.3質保期滿后可提供終身(有償)維修保養服務。
9.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乙方繳納壹萬元履約保證金(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所有路燈安裝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驗收合格后付實際已完成工程款的10%,審計結算完成后付實際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為質保金,使用三 年 后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付清。
當承包人出現下列情況時,發包人可緩付工程款。
① 工程實際進度滯后約定的計劃進度7日以上,承包人無切實措施確保工期的;
、 工程質量出現嚴重缺陷的;
、 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承包人不能及時消除隱患的;
④ 不按約定提交竣工資料的;
以上情況徹底整改解決后,發包人即恢復正常撥款,但以上原因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全額承擔。承包人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發包人有權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項費用,直接支付農民工工資。
10.違約責任
10.1依據魯政辦發[1993]72號文有關規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達到質量標準的,應承擔總造價5%的違約責任,并承擔返修義務直至達到要求的質量標準,返修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承包人所供貨物不能滿足質量要求,或供貨物不符合投標樣品的規、樣式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當發包人造成的損失大于履約保證金金額時,承包人還應賠償該差額。
10.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應賠償承包人相應損失。
10.4履約合同如發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濟南市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11其他事項
11.1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單、圖紙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2解釋順序為本合同、招標文件及附件、投標文件及附件。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路燈購銷安裝合同范本二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1. 商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
1.1. 雙頭,半截光型,總高度12m,外觀見下圖;兩根鋼管皆為白色,直徑102mm,壁厚≥4.5mm;分別為:高12m,光源采用上海亞明產400W高壓鈉燈,燈頭水平長度約1030mm;高10m,光源采用上海亞明產250W高壓鈉燈,燈頭水平長度約830mm;兩根鋼管直插至底部法蘭盤;底部藍色部分高度1500mm,湖藍色;顏色如圖:白色加湖藍。法蘭盤厚度≥20mm,尺寸見附圖。
2. 商品質量標準
2.1. 光源采用高壓鈉燈,平均壽命須達20000小時以上,光源電器品牌:上海亞明的產品。
2.2. 燈體為壓鑄鋁成型外殼,經防腐蝕靜電噴涂處理,表面光潔、無氣孔無裂紋,燈具的外殼厚度≥2.5mm,反射器采用高純鋁板成形后經表面陽極氧化處理,反射效率75%以上,抗老化,透光罩為5mm厚鋼化玻璃。
2.3. 燈具配光采用專業道路配光標準,迎風面面積0. 45㎡以下,抗震等級達到3G,單燈補償功率因數高于0.85(采用電子鎮流器功率因數在0.95-0.98),屬高效節能產品。燈具具備良好的光學性能,反射器必須為路燈專用反射器。燈具須具備較好的防觸電保護、防腐蝕性能等,燈具的平均使用壽命為10年以上。
2.4. 電器箱防護等級IP54,光源室防護等級達IP65級。
2.5. 燈桿材質為優質低硅碳鋼Q235鋼板;經大型折彎機一次壓摸成型,自動收口焊接,并經
酸洗后,內外熱鍍鋅防腐處理,表面靜電噴塑而成,桿體壁厚≥4.5mm;帶防盜檢修門;須出具技術監督部門相應的檢測報告,須攜帶檢測報告原件,檢測報告嚴禁偽造,一經發現視為違約處理;不含地籠,但需提供相關尺寸。
2.6. 其他未注明項目的技術參數應該符合行業標準和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3. 商品單價、數量、合同金額
3.1. 商品單價:4360元/套,此價格為含稅、運輸、裝卸車、全部安裝完成的綜合單價。
3.2. 商品數量:共36套,結算時以實際貨到工地數量為準。
3.3.工程地點
4.1. xx市朝陽街道xx工業園xx路段西側。
5. 交貨方式、完成時間。
5.1. 交貨方式
5.1.1. 時間:
5.1.2. 地點:xx市朝陽街道xx工業園xx路段東側。
5.2. 完成時間:
6. 安裝調試
6.1. 供方負責安裝調試及相關費用,安裝調試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損壞、丟失等皆由供方負責,需方不負任何責任。
7. 驗收方法
7.1. 依合同所定質量標準驗收。
8. 付款方式
8.1. 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總金額的30%定金;全部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后定金轉化為付款,并付至合同總金額的50%;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總金額的95%;剩余5%作為質保金,自產品驗收合格起壹年內無質量等問題余款無息結清。供貨方仍承擔所有售后服務準則。
9. 供方售后服務準則、維修承諾
9.1. 正常情況下因產品的設計或生產的原因造成的產品部分或全部損壞,供方公司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因產品已經使用的供方公司只免費提供產品在功能性的維修處理,不提供免費的外觀維修處理。
9.2. 保用期限:
9.3. 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后,2天內到達現場,4天內修復故障,4天內不能修復的,承諾采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后再換回。
9.4. 保修期限的界定:產品的保修期依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
10. 違約的認定及處理方式
10.1. 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的違約金。
10.2. 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2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10.3. 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10.4. 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10.5. 在產品驗收合格后的安裝或調試期間,產品質量及外觀損壞由供方負責。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因需方工地人員人為塤壞,由需方自擔。
11. 不可抗力
11.1.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11.2.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12. 爭議處理
12.1.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簽訂合同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3. 其他
13.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動生效,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簽訂日期:_____年 _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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