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7篇(薦)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購銷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購銷合同 篇1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國 簽署:
。1)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賣方”);
(2)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1)賣方已擁有一處或多處供應源,或已從一處或多處供應源獲得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的長期供應;
。ㄗⅲ喝缟婕靶马椖繉徟,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 (“買方用途”);
。3) 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定確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 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 合理審慎作業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驗的同類業務作業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 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 交付
3.1 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 ,交付壓力為 。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 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 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ㄟm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
。ㄟm用于新項目):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并就起始日的確定進行協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生,并應根據以下程序確定:
4.1.1 雙方應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確定一個九十(90)天的期間,該期間應在第一窗口期內且起始日應在該期間發生(該九十(90)天以下簡稱“第二窗口期”),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的規定確定窗口,則第二窗口期將被視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上述規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ㄗ: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 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 ,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量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日合同量”),最小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小時(“小時提取速率”)。
5.4 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 買方至少應提前 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 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定發出的通知起 日內向買方發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5 優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 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 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模版二: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每一標準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氣的合同價格(以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為單位表示)由天然氣基礎價格(Pi)和綜合服務費用單價兩部分組成。其中,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 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 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 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 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國家頒布的適用于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本條規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程見附件五。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 調試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間。
9.1.2 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 (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 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者,任何一方可根據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定。
第12條 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 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規則”),由按照規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 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 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系溝通、證據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行合理審慎的作業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 生效和終止
17.1 生效(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定的情形發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 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 。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 終止
如發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生在先者為準:
17.2.1 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2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后 日內,違約方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嚴重喪失商業信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 年的期間累計超過 年,或 (b) 連續 日,經提前 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 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 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 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 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商確定。
第21條 簽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買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附件一 供氣優先順序
附件二 結算條款
附件三 責任與補救
附件四 質量規格
附件五 檢驗計量規程
附件六 計劃與指定機制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供應商):
乙方(購買商):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手機美容保護貼系統”設備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購銷方式:
一、甲方提供生產用具、器材、產品及技術服務予乙方,乙方購買甲方的設備后,在沒有得到甲方的允許下,嚴禁回銷往香港、澳門及國內市場。
二、首次訂購產品 ( 另見附表:包膜材料及工具表 )
加盟費為人民幣30,000元,由雙方確認共同簽訂合約當日,乙方先付50%(即人民幣15,000.00元整)作付運訂金,有關包膜材料及工具甲方須於十五個工作天內交付乙方,經雙方確認系統運作正常后,乙方需即時清付總額餘數(人民幣15,000元整),收款后甲方發回電子收據。
日后如需技術支援及圖庫更新,則每月收取費用為人民幣300元整(簽約日起首兩個月免費技術支援及圖庫更新,由第三個月起七日內繳付費用予甲方提供之銀行賬戶)。而技術支援費必須以六個月為單位,一次性繳付合共人民幣1,800元予甲方,期滿后乙方可考慮繼續或不接受甲方之技術支援及圖庫更新。
三、 雙方權利和義務
1. 授予經營權──甲方只允許乙方進行單店經營(如需授權專利連鎖加盟,於后頁備註附加條款共商簽訂),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加干涉及參與。
2. 培訓──由乙方交付訂金日起,甲方給與乙方人員培訓為期14個工作天(包括組裝器材、使用、一般維修、軟件使用、技術培訓等),住宿及膳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需甲方支持,甲方將視情況代為安排(以合同最終確定為準)。培訓內容見附表(手機美容及招客技術培訓課程)。
3. 技術支持和設備維護
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設備,至有效合同期內,硬件部份由生產廠商提供特約維修(打印機除外) ,軟件部份包括手機外形及圖庫更新,於繳付費用后當月更新,乙方提出維護(更換)申請,并將需要維修(更換)的設備或零件寄經甲方,甲方收到后三個工作日寄出維護(更換)之設備予乙方,硬件維修期為一年(非人為損壞)超出日可代為向廠方報價維修。
4. 作業工具和耗材
乙方可自行添置作業工具和耗材,唯手機的保護膜必須向甲方購買,否則因不當使用耗材而引致打印機損壞,甲方恕不負責維修。
5. 保密協議
為維護甲乙雙方及加盟商戶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員除了正常從事商業經營之需要外,不可將甲方任何部份內容透露給他人、其它公司或團體,乙方須承認這個經營系統的任何部份的'機密性屬於甲方的專利。
6. 付運方式
甲方會在付運前,乙方在場的情況下檢查所有器材工具齊備無誤,才交予乙方,乙方須自行負責所有工具器材的搬運和安全,及器材的組裝。
7. 額外技術支援
因涉及支援內容可能很廣泛,須另議。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備註:此合同為未修訂初稿,日后以完全修訂版為準。
甲方:、(公司蓋印)
乙方:(公司蓋印)
公司代表:(簽署)
公司代表:(簽署)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油流通管理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色拉油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二、產品名稱:色拉油、大米
三、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一級日清色拉油,優質東北大米,嚴格按國家標準生產,質量檢查報告以公示的為參考標準。
四、合同期限:
本合約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五、質保證金:
1、自合同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保證金,質量/價格誠信保證金壹萬元(10000)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質量保證金)。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裝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須符合國家衛生要求標準,甲方交適當容器壓金(二個容器/2000元),
3、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容器,乙方退還甲方容器壓金,同樣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
六、供貨方式:
1、甲方以電話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貨,甲方在電話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時內必須送到指定地點。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當月(1---5號)出廠合同價進行計算結算,每市斤乙方收取0.05元人工及車旅費,
2、大米按當月(1---10號)的大米生產廠家發貨金額單據為準,每袋大米凈重(50斤)計算,乙方收取2元1袋的人工及車旅費,如本月沒有發貨發票單據,按上月單據金額計算。
3、結算時符上當月購色拉油、大米合同發票,甲方在第一時間付清貨款,乙方并出據貨款發票。
4、所有合同單據票證、不的涂改和偽造,一經發現按當月送貨款的扣出。
八、雙方責任:
1、雙方必須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并在執照規定的范圍內經營,超過范圍經營引起的后果自負。
2、因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將乙方的保證金全額扣出。造成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跟其他糧油商進行交易,但甲方有權進行市場調查詢價,和每月在市場購買200斤色拉油、200斤大米的一次權利。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或異議,雙方協調解決,雙方協調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決。
九、合同方式:
1、合同一式二份,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20xx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4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六和飼料
二、數量:噸
三、價格:元/噸(含稅價),共計飼料款為: 元(大寫 )發票要根據乙方的要求開具,并提供出廠合格證和檢驗報告。
四、驗收標準:乙方同甲方相關技術管理人員,按照合同相關規定驗收,如甲方所送貨物質量、數量、規格不符合國家標準和乙方要求,乙方有權按實際情況簽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承擔運輸,裝車、卸車費用,定點堆放。
六、付款方式:一次性全部付清飼料款。
七、交貨日期:甲方必須按質按量及時供應,并確保在達養殖場,如因甲方供貨原因造成飼料未及時送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照合同的相關條款執行,如甲乙雙方遇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結果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各種因素不能履行協議的,甲乙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并經甲、乙雙方充分洽談協商,甲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乙方購買沙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內容、地點及期限:
1、交貨地址:
2、供貨起止時間:
二、供貨單價:
三、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甲方收到貨物后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沙石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沙石質量確實不合格后,乙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沙石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乙方在格沙石。
四、代供貨期限:
從甲方發出材料需求單之日起計,乙方須在每日內按甲方需要的 供應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供需量 萬立方米。
五、沙石料款的支付及結算:
合同簽定日起付70%,余款于 全部付清。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 1 份、 訂立合同人:
甲 方:
日 乙方:
購銷合同 篇6
甲方(買方): 地 址: 電 話: 傳真: 郵編:
乙方(賣方): 地 址:電 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友好協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貨物買賣事宜,自愿簽訂如下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及款式:面料、數量、單價、金額合同總價: RMB(大寫) 一萬零玖佰元整 備注:
二、 付款條件,現金支付
2.1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 30%作為預付款,即 3270元(大寫: 人民幣:三千兩百七十元整 );
2.2貨物運輸到甲方物流所在地后, 甲方驗貨成功后,支付剩余的貨款 7630元 給乙方。 即RMB:(大寫: 人民幣:七千六百三十元整。 );公司名稱: 賬 號:開戶銀行:
四、 交貨方式
4.1 交貨期間:自收到訂金確認之日后為 日。
三、 付款方式:甲方必須用電匯或支票把貨款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支付到乙方的下列賬戶:
4.2 交貨地點: 。
五、貨物運輸、包裝等費用
5.1貨物的運輸費、包裝費及相應費用由乙方負責。
5.2因甲方原因不能提貨而造成貨物需要存倉的,倉儲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 質量標準及驗收
6.1 如果甲方在檢驗此批貨物的過程中,發現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要求退還商品,乙方應無條件接收退還商品要求。如果甲方發現大小不一,或色澤發生錯誤等,乙方也應提供退換貨服務。
6.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所交產品勻為合格且符合合同規定。
七、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訂金后開始生效,甲乙雙方始履行合同條例。
八、 違約責任
8.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交貨款的,則乙方不退還已收貨款。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合同總價款的3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2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交貨物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收貨款,并向甲方交付相當于合同總價款的`30%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4乙方逾期未交付貨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交付合同總額價款的2‰的違約金。 8.5 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逾期交貨或不能交貨的, 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 其它條款
9.1甲方未付清合同總價款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所有權仍屬乙方。
9.2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收到甲方所付的合同預付款之日起生效,合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七日內甲方需將預付款以電匯或支票方式匯至乙方帳戶。
9.3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變更,需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9.6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 方(買方): 乙 方(賣方): 簽約人(蓋章): 簽約人(蓋章): 簽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簽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7
簽訂地點:
需 方:
供 方:
供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就 項目購買 外墻玻璃,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質量、數量、單價、總價及供貨時間:
表一:
備注:以上報價為車板交貨價,以上材料為招標文件提供的暫定數量、規格型號。實際采購數量以項目部下發玻璃加工合同附件上的數量、規格型號為準。
1、需方以暫定金額約(大寫)人民幣向供方購買表一中本項目玻璃幕墻使用的雙鋼化LOW-E中空玻璃、雙鋼化LOW-E防火
玻璃、鋼化夾膠玻璃。(具體尺寸以項目部材料清單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規格型號、數量分批進場)
2、本合同所采購物資的單價,指從玻璃原片采購、玻璃按本項目幕墻設計要求和招標文件技術要求進行深加工至玻璃成品達到合格產品出廠所發生的一切原材料及輔材采購成本和人工費用、包裝費、檢測費、裝卸費、運輸費、稅金等供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全部價款。為工地車板交貨價格,合同簽訂后單價不再調整。
3、表一中材料數量為需方招標文件提供,如在施工中材料數量有所增加,供方按合同所簽單價為需方提供材料,供方不再以任何理由增加材料單價。最終按實際到場數量結算。
4、材料供貨期:總供貨期六十天。合同簽訂后十五天內完成笫一批交貨﹝交貨量不少于20xxm2﹞,其余按雙方簽認的加工定貨單供貨時間要求為準,必須滿足安裝期內進度要求。
二、質量要求
1玻璃的技術指標及說明
1.1 本工程所用玻璃幕墻采用LOW-E中空玻璃,其節能性能控制指標如下:傳熱系數K≤2.6W/㎡,遮蔽系數Se≤0.5,可見透射比≥0.68。
1.2 本工程所有玻璃加工外形尺寸,工藝和質量要求均按現行國家規范。玻璃材料要求應按《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20xx第3.4章節進行檢測。
1.3 低輻射鍍膜玻璃采用真空磁控濺射離線法生產工藝。
1.4 中空玻璃技術性能按《中空玻璃》GB11944-20xx的要求,采用雙道密封結構,一道密封采用丁基熱熔密封膠,二道密封采用硅酮耐候膠(隱框玻璃幕墻及開啟扇為全隱框結構膠粘結固定時,中空玻璃二道密封必須采用硅酮結構膠) 應符合《中空玻璃用丁基熱熔密封膠》JC/T914-20xx的規定。
1.5 本工程所使用的鋼化玻璃均需經過倒棱磨邊處理。
1.6 必須在原廠合片。注膠厚度按國標要求。防火玻璃采用銫鉀玻璃。
1.7 由于本工程玻璃有部分弧形玻璃,要求內弧玻璃和外弧玻璃的色差要控制在肉眼看不見的范圍內;同時保證同一部位的弧形玻璃弧度和半徑一致,否則將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三、產品驗收標準
1、玻璃驗收標準
《鍍膜玻璃 第2部分:高透光、低輻射鍍膜玻璃》GB/T18915.2-20xx
《平板玻璃》GB116414-20xx
《幕墻用鋼化玻璃和半鋼化玻璃》GB17841-20xx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鋼化玻璃》GB15763.2-20xx
《中空玻璃》GB/T11944-20xx
2、膠類驗收標準
《中空玻璃用丁基熱熔密封膠》JC/T914-20xx
《中空玻璃用彈性密封膠》JC/T486-20xx
《建筑窗用彈性密封劑》JC485-20xx
《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20xx
《建筑門窗玻璃幕墻熱工計算規程》JGJ/T151-20xx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20xx
3、每批貨物運至工地指定地點后,由采購人組織業主、監理、設計單位等共同進行驗收,合格后進入其他程序,供應商提供本批次材料出廠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進場報驗。
四、運輸
需方委托供方代辦運輸,運輸方式: 汽運 ;發運地點: ;到達地點 ;運費及保險費由 供方 承擔。
五、包裝
1、產品包裝采用木箱包裝。供應的材料按玻璃加工單原有編號標注在玻璃正面;
2、按玻璃品種、規格、種類分別包裝,包裝箱應有明確標識,玻璃與玻璃之間要有軟物隔離,應有規格、品種及數量清單。在產品運至施工現場落地之前所發生的損毀由供方承擔。
六、質保期限、人員培訓及售后服務
1、供方免費提供負責現場的咨詢工作及對施工人員在技術方面的培訓。
2、質量保修期從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十年。
3、售后服務:在質量保修期內如因供方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發生問題,造成的維修、材料費、人工費由供方承擔,免費更換。保修期內因日常維修發生的費用,供方按成本價收取。質量保修期外,若產品發生問題,供方配合及時更換。造成的維修、材料費、人工費或因日常維修發生的費用,供方按成本價收取。
七、風險承擔:
需方收到產品前由供方承擔;產品落地后由需方承擔。
八、付款:
結算一次,批結批送。最后一批發貨前,定金充抵貨款,雙方對賬后結清貨款予以發貨。
九、合同的變更:
合同生效后,需方如要求變更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等,由雙方另行商定;如需增加或減少產品數量,產品單價執行本合同單價。
需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的,收貨人應在供方發貨前7天書面通知供方,并承擔代方因此多支出的費用;如貨物已交運,則合同不得變更。
十、雙方責任:
1、供方按需方要求將物資運至施工現場后,需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供方貨款。
2、供方未按所承諾交貨日期執行,延期按合同價每天3‰處罰。
3、需方未按所承諾時間付款的,延期按合同價每天3‰處罰。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事項:
1、工程項目所需產品資料(合格證、檢測報告)隨車發到。
2、本合同壹式 份,需方份,供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4、招標文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份,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訂立補充協議。
需方(章): 供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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