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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購銷合同

        時間:2023-09-19 10:21:54 購銷合同 我要投稿

        (集合)購銷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購銷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合)購銷合同

        購銷合同 篇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價、計量單位、數量、金額

          注:如規格特殊需方必須做好“月度進度計劃”于進貨前一周內提前傳真或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接到定單后按定單規格安排生產,如需方需要變更規格提前電話通知供方。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要求:按GB/T11968—20xx標準要求。如供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需方的要求或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更換,供方應及時更換并支付違約金10000元給需方,如造成需方經濟損失,則應賠償需方所有經濟損失。

          三、交貨方式:供方負責將貨送到工地。每次提貨前由需方提前24小時電話通知供方所需的規格、數量和時間。發貨電話:0776—5645508,13097965002。供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保證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合格產品,保證需方能正常施工,保證完全按照需方通知要求運貨到指定地點,如供方不及時供貨或供貨質量達不到標準導致需方工地停工,需方有權單方立即終止本合同和另行選擇供貨商供貨,供方應支付違約金10000元給需方,如造成需方經濟損失的,供方還應負責賠償需方的.經濟損失。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本合同的運費及裝卸費由供方負擔,并承擔運輸途中的風險。

          五、驗收標準方法:按GB/T11968—20xx標準合格品的技術要求,需方需先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

          注:如需方要做產品檢驗,必須由供方提供標準的試壓塊去檢驗,檢驗合格,則費用由需方負責;如檢驗不合格,則費用由供方負責。

          六、驗收計算方法:以貨到需方工地,雙方清點驗收的實際數量為準。若貨物送到工地出現質量問題,需方驗收貨物時當場退回有質量問題的貨物,質量合格貨物需方則按實際數量簽收,退回有質量問題的貨物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供方自己負責。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需方先支付預收貨款(預收貨款為總貨款的20%)后,供方二日內發貨。

          八、付款方式:若需方以現金方式支付貨款,支付給本公司委托人韋雄;若以轉賬方式支付貨款收款人名必須是,轉入公賬記戶,否則視同未付款。同時供方應開具含稅發票給需方,否則需方有權不付款,且不構成違約。

          九、價格約定:合同價格為期間性價格,供方應保證供給需方的供應價格不得超過市場平均價格水平,如市價變動過大,供方會適當調整合同價格。價格變動前供方會提前五天通知需方。調整的價格經需方同意后,供方才可以發貨。

          十、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可訴請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本合同簽訂地為——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供方執1份,需方2份。

          十二、其他約定:需方指定先生/女士為加氣磚簽收員,簽收員聯系電話:。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2

          核心內容:一份標準的工廠產品購銷合同內容必須是完整的,所包含的條款應該是面面俱到的,不僅僅只是包含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技術標準等基本情況,還應該包含有產品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違約責任等條款。接下來為您詳細介紹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的主要條款。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等

          1、產品名稱,是指工礦產品的種類。工礦產品可分為許多種類,如按照工業部門可分為機械工業品、冶金工業品、紡織工業品等;同一工業部門的產品,按其經濟用途相同,實際作用不同,可分為若干大類,如機械工業產品可分為金屬切削機床、礦山設備、冶金設備、石油設備等;冶金工業產品又分為生鐵、鋼錠、鋼材等。

          同一大類產品,按其具體性能和具體用途又可分為小類,如金屬切削機床可分為銑床、車床、刨床、鉆床、磨床等;鋼材可分為大型型鋼、中型型鋼、小型型鋼、重軌、輕軌等。

          各部門大類產品,又分有細目,如銑床又具體分為龍門銑床、仿形銑床、立式銑床、臥式銑床、萬能銑床等;大型型鋼又具體分為圓鋼、方鋼、角鋼、鋼、線材、三角鋼、六角鋼、八角鋼、工字鋼、扁鋼、t字鋼、z字鋼等。為此,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按照部門產品大類產品和明細分類具體填寫。

          2、產品規格,是指同一產品不同度量的標準。由于各種產品的性質、性能、成分、結構和作用的不同,規格也不一樣,如圓鋼產品有直徑為5厘米、10厘米等不同直徑的圓鋼;水泥產品,有500號、800號等不同型號的水泥;白酒,有38度、45度、65度的白酒等等。

          在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中,產品的規格、型號、等級、花色、是否是成套設備產品等,必須寫得明確、具體、清楚。

          二、產品的技術標準(含質量標準)

          1、產品的技術標準是指國家法律、政策對工礦產品質量、檢驗方法、包裝、運輸等技術要求的統一規定。

          產品技術標準,有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按國家強制性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而有其他標準的,按其他標準執行;沒有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行業強制性標準的,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執行。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2、合同要明確規定供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對成套產品,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

          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者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

          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

          有些產品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為檢驗依據。

          3、供方交貨時,應將產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雙方商定的必要技術資料隨同產品或運單交需方據以驗收。

          三、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

          產品數量,由供需雙方協商簽訂。產品數量包括產品總量和分批交貨的數量。

          產品數量的計量,按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

          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寫明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沒有主管部門規定的由當事人商定)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

          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四、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產品的包裝有兩種含義:一種是指盛產品的容器,通常稱為包裝用品或包裝物,如箱、桶、筐、袋、瓶、盒等;另一種是指包扎產品的操作過程。因此,包裝質量既指包裝物的材料,又指包裝操作的好壞。

          包裝分為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兩類:運輸包裝稱為大包裝,其作用是保護產品。銷售包裝又稱小包裝,即與消費者見面的包裝,其作用在于維護產品質量,減少產品損耗,同時也美化產品,有利于銷售。

          2、運輸包裝按國家標準或有關標準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有關標準的,可按承運、托運雙方商定的標準執行,并在合同中加以注明。有特殊要求或采用包裝代用品的,應征得運輸部門的同意,也要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運輸包裝上的標記由供方印制(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產品在包裝時,必須附著有裝箱清單。

          3、產品的包裝物,一般由供方負責供應,國家規定由需方供應包裝物的某些產品,可由需方供應,除此以外,應由供方負責包裝。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按實際需要商定包裝物回收協議,并作為合同附件。

          五、產品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一般應由供方實行送貨或代運。送貨是由供貨單位將產品(商品)送到需方指定地點。實行送貨的.產品,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供需雙方協議執行。代運,是由供貨單位根據合同的決定,將產品委托運輸部門發運到需方指定地點交貨。實行代運的產品,由供方代辦運輸,供方應充分考慮需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某些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必須由需方派人押運或者由有關主管部門簽發裝運證明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送貨、代運確有困難,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產品,經供需雙方商定,也可以由需方自提。自提,是由需方委派或委托他人到供貨單位,憑合同提貨。實行自提的產品,由需方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自提自運。

          2、需方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編報月度要車(船)計劃。遲于上述期限,供需雙方應當立即另行協商處理。

          產品(商品)的運輸方式主要有:鐵路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等。從運輸工具來說,有火車運輸、船舶運輸、汽車運輸、飛機運輸及現代化的管道運輸等。采用何種方式,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六、交(提)貨單位或接(提)貨人

          七、交(提)貨期限

          交(提)貨期限一般分為一次交付和分期交付兩種。無論采用哪一種方式交貨,必須在合同中寫明交付的時間和地點。

          1、合同中,產品交(提)貨期限,應寫明月份。有條件的和有季節性的產品,要規定更具體的交貨期限(如旬、日等);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按季度規定交貨期限。屬于年度分配指標的訂貨,必須在本年度內商定具體的交貨期限,除特殊情況外,不得跨年度供貨;生產周期超過一年的大型專業設備和試制產品,可以由供需雙方商定交貨期限。不得簽訂沒有交貨期限的合同。

          2、規定送貨和代運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供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的日期為準(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者除外);合同規定需方自提的產品,以供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供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提)貨。

          八、產品的驗收方法

          驗收方法是指需方收到供方的產品(商品)時,對數量和質量的檢驗方法。對于驗收地點、方法、標準,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供方必須根據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對產品的質量和包裝質量負責,提供據以驗收的必要的技術資料和實樣。

          產品的質量驗收、檢疫方法,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標準的,由當事人協商確定。

          九、產品的價格

          合同中產品的價格,除國家規定必須執行國家訂價的以外,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如果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的,可以由供需雙方協商暫定價格,并在合同中注明:“按供需雙方最后商定的價格(或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價格)結算,多退少補”。

          外銷轉內銷的工礦產品價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結算方式、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結算單位

          1、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應當按照合同中商定的結算方式和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合同中應明確結算方式和雙方的開戶銀行、帳號及帳戶的名稱。

          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合同中應當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款(付款)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收、付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大型設備定貨的付款辦法,按照財政部、人民銀行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2、當事人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進行轉帳結算。

          十一、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明確規定違約責任和違約責任的計算標準。

          十二、當事人協商的其他事項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承辦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產品分配單或調撥通知單只是簽訂合同的依據,不能代替合同。

          當事人委托其它單位代訂合同時,必須出具委托證明,并明確代理權限。

        購銷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訂產品如下: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共計: 元(不含稅) 大寫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 元(不含稅) 大寫人民幣:

          (2)、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訂金

          元(不含稅) 大寫人民幣:

          訂金到賬后,甲方通知乙方以承兌匯票的支付方式支付貨款;乙方需在三日內發貨,(乙方支付運費,甲方負責卸貨);其余價款每批貨物送到甲方接貨地后,甲方需在三日內支付貨物全部價款,直至合同履行完畢。

          3、提貨方式:配貨車送甲方所在地,運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接收貨物后,簽發回批單。

          4、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地磅檢斤,合理磅差為3‰以內。

          5、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或解除合同。

         。ǎ玻、如需方付款超過約定期限10天,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需方全部負責。供方必須按需方約定及時供貨,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由天氣、交通、需方欠款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7、其他約定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以書面補充合同為準。

          8、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匯款名稱:

          賬 號: 農行卡號: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4

          _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δ承└伞Ⅴr、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a.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b.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a.驗收期限:_________;

          b.驗收手段:_________;

          c.驗收標準:_________;

          d.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e.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 供方的違約責任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需方的違約責任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并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于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 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蓋章):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及友好合作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水泥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品種、數量、價格

          二、計量方法原則上以甲方清點數據(凈重值)作為結算依據,

          三、交貨事項

          1、購貨時間:xx年7月29日到xx年7月30日止。

          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龍川火車站旁)

          3、乙方貨車到達時必須服從甲方有關工作人員的指揮和安排,按指定地點卸料,未經甲方驗收,司機擅自卸料(卸錯地方)的`,其一切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運輸途中所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及費用,一概與甲方無關。

          五、發貨通知及數量確認。

          1、甲方每次應提前24小時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發貨:

          2、乙方提供《送貨單》給甲方簽收,以此作為雙方結算依據。

          六、付款方式:貨到付款。

          七,價格隨行就市,遇有價格波動時,雙方協商而定。協商不成,本合同自動終止。

          八、若有未詳盡之處,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提請惠州市人民法院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于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購銷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制作下列產品。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產品名稱、材質描述、要求(購貨買明細附后):

          品名

          規格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總計:

          乙方所提供產品應按雙方約定的質量、技術要求為標準。產品按甲方規定的材質、尺寸、樣式等制作,同時乙方應確保所提供產品規格的.安全性檢驗報告符合相關質量標準。

          二、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1、雙方簽訂合同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款項的 %貨款作為訂金,即 元;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在驗收合格后當天內付清余下全部貨款,即 元。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發票明細(發票抬頭、時間、金額等)開具發票。

          三、質量標準和驗收

          1、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驗收。

          2、乙方應為甲方所購買產品提供 一 年的質量保證,如在此期間產品出現 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負責維修。

          四、交貨方式、日期:合同簽訂后一周

          交貨聯系人: 聯系電話:

          五、保證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質量、性能、數量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六、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乙方提供的產品如有涉及違反合同約定而產生的問題,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如未能按時交貨,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保留對乙方提出賠償的權利。如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責任:甲方應按時履行其付款義務,對于驗收合格并收到發票的貨物應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方式支付。

          七、解決糾紛的方式

          合同末盡事宜,甲乙雙方應首先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為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購銷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規范我院藥品采購行為,保證醫院臨床用藥及時供應,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合同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供方必須是證照齊全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并向需方提供加蓋單位紅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復印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業務員的法人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其它相關資料等,供需方存檔備查。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醫療機構許可證》復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應“三證”規定范圍內的藥品,如供方超范圍向需方提供藥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三、供方要對提供的藥品質量負責,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藥等不合格藥品。供方所提供的藥品凡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如抽檢不合格、藥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擔。如因需方儲存和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負責。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藥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按國家規定使用冷鏈設備,以防止在轉運過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抵達需方。否則,為此而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藥原則:1、不得供應“三無”藥品;2、不得供應假冒廠牌和商標及無出廠合格證的藥品:3、不得供應即將變質或生產日期較久的藥品;4、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得供應有效期少于6個月的.藥品;5、不得供應不符合包裝標志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的藥品。

          六、供方提供進口藥品時,須向需方提供加蓋供方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

          七、需方所造的購藥計劃必須以農保、醫保用藥目錄為范圍,符合我院臨床基本用藥需要,且經正常審批程序后方可采購。

          八、供方須按需方購藥計劃中規定的藥名、規格、數量、產地等要求供應藥品,否則需方有權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購藥計劃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將藥品送到需方,送貨及搬運費由供方承擔。未按要求及時交貨需方可終止供方送貨另選供貨公司。

          九、需方憑供方藥品清單票據(清單內容與實物相符),經需方驗收小組驗收符合規定要求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藥品驗收過程中若發現破損等不合格藥品,由供方負責賠償或扣除供方藥款。

          十、全省實行藥品掛網采購統一管理后,藥品采購操作必須嚴格按照省藥品掛網采購有關管理規定執行。在未實行省藥品掛網采購管理之前,所有藥品購銷必須在郴州市惠民藥品招標采購中心的監督下進行交易,堅持做到政府集中網上招標采購。

          十一、藥品購銷價格:實行省藥品掛網采購管理后以省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心標書價格為依據。在未實行省藥品掛網采購管理之前,中標藥品購入價格不得高于郴州市藥品采購中心發布的藥品中標價格。未中標藥品的購進價按政府定(指導)價的折扣定價;單、特藥品以臨床需要為原則,購進價實行單獨定價按政府定(指導)價的折扣定價;中藥飲片購進價應隨行就市;因市場因素使部分藥品進價高于中標價的,必須經需方院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采購。

          十二、供方與需方必須簽訂藥品購銷合同生效后方可發生業務,且須在需方鋪墊萬元資金作質量擔保金。需方在用完一批藥品后,在又購進一批藥品時向供方支付上一批藥品的款項。

          十二、需、供方在業務往來過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雙方不能合作,從終止合同起,需方對原未付清藥款應每月按未清藥款的%付給供方。

          十三、供需雙方在藥品購銷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嚴禁經銷商在需方非法從事商業賄賂和藥品促銷活動。一經查證,需方將責令停止購銷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十四、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一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藥劑科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從年年月

          十六、本合同的購銷業務供需雙方均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需方蓋章: 供方蓋章;

          需方代表簽字: 供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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