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購銷合同[優秀6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購銷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購銷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地: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依據《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石材屬天然產品,難免有一些缺陷,乙方保證石材大面積花色基本均勻一致,無明顯缺陷;
2、根據石材屬性,石材質量按國家石材待業標準執行。
一、包裝標準
二、交貨方法
1、甲方在乙方工廠提驗貨物。甲方委托___________在乙方工廠提驗貨,并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甲方若中途變更或增加簽收人,需事前書面通知乙方并重新開具授權委托書,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三、交貨地點
四、驗收條款
由甲方派人在乙方工廠內驗收,驗收標準為國家石材行業標準,驗收合格后裝車;驗收時間為交貨期限屆滿之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
五、交貨期
石材的交貨時間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預付款之日起天內。
六、付款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交納定金,計人民幣元整( ¥ 元),定金在最后批貨款充抵。
2、付款方式為款到發貨,甲方必須在提貨前結清該批貨款。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海嘯、水災、重大公共疾病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0天內提供主管機關證明,允許延遲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 銀行:
開 戶 名:
帳號:
電話:
傳真:
日期: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 銀行: 開 戶 名: 帳號: 電話: 傳真: 日期: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發展高優農業,調整農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乙方為甲方落實種植青貯玉米,甲方進行收購。本著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青貯玉米收購合同條款如下,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為甲方安排青貯玉米種植戶,具體種植面積以乙方同農戶簽訂合同為準(乙方同農戶簽訂的《青貯玉米種植收購合同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收獲方式及收獲時間:甲方務必在8月25日至10月10日間全部收割完成,因未能收割造成的損失有甲方負責,收獲機械有甲方提供并進行免費收獲。
三、收購價格及標準:標準:干物質28-30% 價格:0.15元/斤
標準:干物質30-32% 價格:0.16元/斤
標準:干物質32%以上價格:0.17元/斤
四、付款方式:甲方收購時每車過磅后即可給予付款,因無法付款造成的'一切損失有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甲方保證按合同的標準要求全部收購,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信用,任何一方不得有借口違約合同,甲方違約不進行收購,按照普通玉米每畝1000斤玉米產量與實際產量的差額進行補償。
六、因天氣原因機械無法進地收獲,甲方不責任!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有起訴方法院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3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現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安琪兒原裝進口有機奶粉系列購銷項目達成以下協議,并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數量、單位合計人民幣:
叁拾玖f玖仟陸佰元整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2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執行。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上述報價表之定價執行。如因產品之生產成本及運輸費用等發生變化,導致價格出現變動時,應經供需雙方共同協商再定。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按上附第一條之價格執行。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采用紙箱包裝及進行保護處理。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20xx年04月10日。
2.交貨地點:珠海。
3.運輸方式:船運。(如有其它狀況將采用適合運輸方式,期間責任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 驗收方法:
采用抽檢,由甲方抽樣送國家認證合法機構檢測,期間責任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20%之訂金于簽訂本合同后三天內付清,65%剩余貨款于送貨完成當天付清,15%剩余貨款90天內付清。
第八條 運輸費:
甲方承擔一次從香港到珠海的船運費用及珠海碼頭到乙方指定地點的汽車運輸費用。
第九條 保險費用:
由甲方負責購買相關保險及承擔交貨前的所有風險。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乙方延付貨款,或者乙方付款后甲方無法按時供貨,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方就此批貨定金2倍的金額繳付違約金。
2.甲方如出現提前交貨,延期交貨,或交貨數量不足的情況,甲方應賠付乙方此批貨定金2倍的違約金。乙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定金2倍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責任。
3.甲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變壞或霉爛等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及在三個工作日之內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甲方負責,如經甲方書面要求乙方代為處理不合格產品,乙方應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具體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4.由甲乙雙方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不能履行合同之證明,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經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附頁合同,方為有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甲方):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蓋章)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4
供方:江蘇省泰興市弘天貿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泰興市蘇合農副產品銷售專業合作社聯社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
一、發運:在乙方付款后,甲方按乙方所報流向發貨。甲方負責辦理運輸事宜,
貨物發出后甲方要將發貨到站、數量及收貨單位以傳真形式通知乙方,以便及時接貨。
二、付款:本合同簽訂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全部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三、交貨時間:甲方在乙方付款后,于20xx年10月底前將貨物全部發出。
四、質量檢驗:本合同所載品質條款系根據國家頒發的質量標準制定。貨物品質
最終以接貨地國家質量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如該報告表明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并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五、單據要求:甲方在交貨后應按規定提供銷售發票。
六、短量處理:如因甲方裝車數量不足,而產生的貨物短件,應由甲方補足。如
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水濕、被盜等,乙方提供貨運記錄證明,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索賠。
七、爭議的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原告方所在地適當級別的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八、合同的生效及修改:本合同經甲乙2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有效
期至各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或修改協議。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傳真件有效。
供方: 需方:
單位章: 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于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于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 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采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鑒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于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盡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將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范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筑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并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于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確認定:
購銷合同 篇6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 簽定地點: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
注:上表中,“屬性”為功率、色溫等參數;“單價”為含稅單價。
第二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的合同金額為訂金; 2、甲方收到貨物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余款。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訂金后 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3、貨運方式: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為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
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期為 年;保修期內,如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進行有償維修,設備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第八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或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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