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購銷合同范本(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百貨購銷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百貨購銷合同 1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七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六十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十日內作出答復,要在三十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二元以下、殘損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逾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兩方各執二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銷貨方(甲方)簽章:
購貨方(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百貨購銷合同 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根據國家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管理條例,確保采購的產品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技術標準,就橡塑保溫材料供需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價格:
本合同產品為:
產品品牌:
產品規格型號:以實際訂貨單為準
產品供價: 元/立方米(此價格含稅金)
第二條 質量條款:
1、 乙方向甲方所供產品須符合
具備國家質檢機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相關職能部門的行業標準,根據國家相關技術要求驗收合格。(以上標準均指供貨時的國家或行業最新標準)
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與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及規格型號一致。
第三條 交貨條款:
1、 交貨時間:自甲方下訂單后,7天內發貨
2、 交貨方式:由甲方協調貨運
3、 乙方應隨貨提供以下文件,用于甲方進行檢驗、驗收的依據(不權限于以下文件)
1) 產品質量證明文件、貨物出廠合格證明書;
2) 貨物出廠檢驗報告、檢測報告;
3) 其它相關資料。
4、 交貨期間,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
第四條 驗收條款:
1、 驗收方式:由甲方對產品質量數量進行檢驗并書面確認;七個工作日沒有異議的,默認合格。
2、驗收結果確認方式:根據國家技術要求進行驗收,以國家行業機構檢驗結果為準。
3、乙方就驗收結果提出異議的期限和方式:檢驗完畢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
第五條 計量方法:
1、板材、管材以實際長度為準,具體以 材料立方數結算。
2、是否允許合理損耗:
第六條 包裝條款:
1、包裝方式: 。
2、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不回收 。
3、包裝應保證完好無損,包裝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運輸條款: 發貨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供貨周期:
供貨期: 4 天至 7 天(特殊規格型號 材料由甲乙雙方協商再定)。
第九條 結款方式:
1、本合同以:銀行現匯或銀行承兌形式結算。(銀行承兌不能超貨款的 )
2、結算單價按合同所列單價,甲方下訂單給乙方,預付 貨款,發貨前付清剩余 貨款方能發貨,乙方開據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十條 雙方義務:
1、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根據甲方的訂單,按標準、按時、按量將產品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若產品規格、質量等不符合規定時,乙方負責在15日內協調解決。乙方須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出現質量問題及包裝不當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產品受損,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貨物的生產加工、裝車,提交所需的資料。
3)產品包裝不符合甲方要求時(包裝外觀不低于乙方同類產品要求),乙方應負責重新包裝,并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義務: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將合同文本及與合同相關的資料文件、往來信函等轉予執行合同無關的任何人,否則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在合同工期內無法履行合同內條款時,應提前與甲方書面溝通,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貨款。
2、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貨款,甲方要延期付款的,應與乙方及時書面溝通,否則視同違約。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本條款所定義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對于乙方自身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及安排不當等情形不列此范圍內。
2、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原因。在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后,本合同才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稅費的承擔
甲方承擔 的稅金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供需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百貨購銷合同 3
______________百貨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生產發展,滿足人民需要,協調工商之間的產銷關系,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格守:
一、如雙方遇到實際困難時,可在各檔花色品種、數量的百分之十范圍內予以調劑。如需要大量變更時,必須取得對方同意。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產品的規格、質量和技術標準,按部頒標準執行。檢驗方法,以乙方自檢為主。甲方在流通過程中,如發現規格、質量不符,應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應予協助;如發現數量不符,由雙方共同處理。在處理過程中,應分析情況,明確責任,經濟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三、產品出廠價格,按縣物委統一規定價格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價格時,則按國家統一調整的價格執行。
四、產品的包裝標準,按統一規定的針織品包裝標準進行箱包裝。包裝物由乙方負責。
五、產品的包裝紙和寶塔線,由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提出按季分期需要計劃,甲方應保證供應,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甲方未按計劃供應,乙方不負延期交貨的責任。
六、乙方應保證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按季分期交貨,按季結算。如遇特殊情況,可在百分之五的范圍內欠交或超交。乙方在完成合同規定的數量、花色品種的前提下,超計劃生產部分,均由甲方收購。乙方試制新產品,甲方應負責試銷;適應市場需要的,乙方可按雙方協商的確定數及時投產。
七、貨款結算,甲方應在乙方送貨驗收后,從貨到驗收日起三天內付款。如遇假日順延。
八、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應負下列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如甲方同意收貨的,則按質論價;如需大量變更花色品種,則須經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否則應償付甲方變更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罰金。
2、產品數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少交,而甲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并承擔延期交貨的罰金。如不能交貨而需要撤銷合同的`,則應償付甲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百分之二十的罰金。
3、甲方驗收時,發現產品外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由于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每延期交貨一天,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五的罰金。
5、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內,乙方應及時處理。萬一發生天災人禍等意外事故,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甲方未履行合同,應負下列經濟責任:
1、中途變更產品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質量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否則應償付乙方以變更部分貨款總值或包裝價值百分之五的罰金。
2、中途撤銷合同,應償付乙方以撤銷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二十的罰金。
3、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付款總額百分之五的罰金。
4、根據雙方聯系的供貨日期,無故拒絕接貨,應償付乙方該批貨款總值每天萬分之五的罰金。
5、產品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短缺、殘損等責任事故,應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索賠,乙方亦予協助交涉。
十、上述應該償付的罰金,其金額不得超過未履行合同部分的貨款總值。應該償付的違約罰金,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結算辦法撥付,否則按延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抵沖。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杭拒或確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經仲裁機關查實證明,免于承擔經濟責任。
十二、以上各條經雙方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付印簽證后生效,至合同任務完成時終止。如有未盡事宜,則可由雙方商定補充,并報簽證機關備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七份,分送各有關部門存查。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百貨購銷合同 4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百貨購銷合同 5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銷售百貨產品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及數量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價格及支付方式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總價: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乙方應當在收到商品后的'______天內支付全款。
三、發貨及驗收
發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時間: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完成交貨。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驗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百貨有權進行驗收,如有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調換或退貨,并承擔相關費用。乙方應當在收到商品后______日內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當于收到商品__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四、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商品的,應向乙方支付_____%的違約金。
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的,應向甲方支付_____%的違約金。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條款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雙方履行完畢合同義務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百貨購銷合同 6
甲方(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需要采購百貨商品,甲方具備供應相關商品的能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商品詳情
商品名稱: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甲方供應的百貨商品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及地點
交貨時間: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
四、包裝要求
甲方應采用適當的包裝方式,確保商品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不受損壞。包裝應符合以下要求: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
乙方應在收到商品后及時進行驗收。驗收標準為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及包裝要求。
驗收方法為: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___________(具體時間或條件)支付貨款。
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為:___________。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原因導致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百貨購銷合同 7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百貨購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
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甲方所提供的商品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乙方的具體要求。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方式:甲方負責將商品送至乙方指定地點,乙方負責接收并驗收。
四、驗收
乙方應在收到商品后及時進行驗收,如發現商品數量不符或質量不符合約定,應在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逾期視為驗收合格。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乙方通過銀行轉賬/支票/現金等方式支付貨款。
付款期限:乙方應在收到商品并驗收合格后__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六、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能按時交貨或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貨款,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賣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買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百貨購銷合同 8
買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百貨購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商品名稱:___________
商品規格: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所交付商品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
商品應為全新、未使用過的產品,且具有完整的包裝和必要的說明書。
三、交貨地點與時間
交貨地點:___________
交貨時間: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___________(如銀行轉賬、現金支付等)
付款期限:___________
五、權利與義務
買方權利:
a. 有權驗收商品,檢查商品數量和質量。
b. 有權要求賣方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務。
賣方義務:
a. 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貨。
b. 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商品及相關證明文件。
六、違約責任
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需向違約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___________% 作為違約金。
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處理。
七、爭議解決
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字): ___________
賣方(簽字): 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
百貨購銷合同 9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百貨購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
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_____
總價(元):_____________
。ㄗⅲ阂陨闲畔⒖筛鶕䦟嶋H情況填寫多行)
二、質量標準
甲方提供的商品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乙方的要求。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
交貨方式:甲方負責將商品送至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由_____________承擔。
四、驗收
乙方應在收到商品后_____________日內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驗收后____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如現金、轉賬等)
付款期限:乙方應在收到商品并驗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六、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能按時交貨,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如乙方未能按時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
百貨購銷合同 10
甲方(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需要采購百貨商品,甲方具備供應相關商品的能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商品詳情
商品名稱: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甲方供應的.百貨商品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及地點
交貨時間: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
四、包裝要求
甲方應采用適當的包裝方式,確保商品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不受損壞。包裝應符合以下要求: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
乙方應在收到商品后及時進行驗收。驗收標準為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及包裝要求。
驗收方法為: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___________(具體時間或條件)支付貨款。
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為:___________。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原因導致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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