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贈與合同終止的三種事由
法規滲入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們要主動去學習法律的知識,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贈與合同終止的三種事由,供大家參考借鑒!
第一,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得由贈與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
第二,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贈與合同中,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后,贈與人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但在以下條件具備時,贈與人仍可享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定權利: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贈與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予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這一期間同樣也是除斥期間。
第三,贈與合同的法定解除。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贈與合同,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該合同解除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贈與人就原已履行的贈與,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
【贈與合同終止的三種事由】相關文章:
合同免責事由探討09-12
合同法規定的免責事由分類10-28
合同的終止09-01
終止合同08-04
終止合同04-07
合同的終止02-01
合同法:合同終止的原因與合同終止的方式01-21
合同的終止10-08
贈與合同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