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一些常見問題
小編了解到很多人對合同法都很陌生,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合同法的一些定義和解釋,供大家參考借鑒,歡迎瀏覽,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合同法承諾
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1)承諾的期限: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以對話方式作出的要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要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2)承諾的生效:承諾到達要約人時生效。
3)承諾的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4)逾期承諾: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5)要約內容變更: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為新要約;承諾對要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除要約人未反對的,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合同法的地位
合同法是調整平等市場主體的交易關系,即動態財產關系的法律。在我國制定并實施合同法,對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進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市場交易的基本法律,它涉及生產、生活領域的方方面面,與企業的生產經營和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合同法是最具代表性的私法制度之一,也是現代社會之契約規則的主體部分,它在社會經濟尤其商事交易中發揮著重要而基礎的作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平等原則、自愿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合法原則和鼓勵交易原則。
合同法的特征:
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品交換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法是私法。合同法規范當事人之間因私人利益產生的合同法律關系,強調主體平等、意思自治。因此合同法為私法。
2.合同法是自治法。合同法主要是通過任意性法律規范而不是強制性法律規范調整合同關系。合同法通過任意性規范或引導當事人的行為,或補充當事人意思的不完整。合同法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即合同法中的強制性規范,被嚴格限制在合理與必要的范圍之內。
3.合同法是財產交易法。合同法與物權法均屬財產法范疇,其中物權法主要調整財產歸屬及利用的財產關系,是從靜態角度為財產關系提供法律保護,而合同法則調整財產的流轉關系,即商品交換關系,是從動態角度為財產關系提供法律保護。
【合同法的一些常見問題】相關文章:
面試的一些常見問題11-21
一些外企英語面試的常見問題03-10
留法面試要注意的一些常見問題12-04
PHP中閉包的一些常見問題介紹11-25
關于馬來西亞留學的一些常見問題解08-24
合同法的完善05-18
合同法06-23
關于合同法的考綱05-20
合同法的“亞洲聲音”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