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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承包合同書
承包合同主要義務是按合同規定維護承包方的合法權益,依其聯責范圍幫助協調解決承包方在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消防承包合同書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
1.1 工程名稱: 項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 項目消防工程施工圖紙及乙方完善、優化后經甲方確認的施工圖、圖紙會審記錄和招標答疑記錄、設計變更、乙方投標預算和招標文件范圍規定內容,以及經雙方確認、 消防局審核批準的自動報警系統優化設計方案,供貨及安裝內容為:
1) 與泵房連接、與消防中心連接的水、電管線工程
2) 消火栓系統:包括整個商住樓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3) 噴淋系統:包括整個商住樓自動噴淋系統
4) 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包括整個商住樓的自動報警聯動控制系統及消防中心須增補的設備
5) 消防廣播、電話系統設備及控制線路;消防廣播兼做背景音樂。
6) 整個商住樓通風防排煙系統設備及控制線路,各設備從相對應的雙電源轉換器直接取電。
7) 消防電梯系統相關消防控制線路,由消防施工單位向電梯專業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動滅火器設備配置。
9) 風機、防火卷簾設備及控制線路;雙電源轉換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單位完成。
10)切斷非消防電源線路。
11)消防水池水位報警系統、線路等。
12)消防設備的監控及反饋系統。
13)氣體滅火的設計、施工。
上述消防設計圖紙,由乙方負責報送 消防局審核批準后,才能進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圖紙基礎上增加工程內容才能通過 消防局審核和驗收的,增加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由于間隔或功能改變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項工程內容涉及的材料、設備、設施均由乙方采購供貨、運輸和安裝,所有費用包含在合同價內。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總價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須包報建及費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設計、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費、包調試、包驗收通過、包施工安裝發生水電費、包利潤及稅金等方式進行,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屬于交鑰匙工程。
第二條:工程造價(大包干價)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總價為(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圍外的子項內容,必須在施工前報甲方確認,施工后由本項目監理公司和甲方簽字蓋章確認工程量,按 進行計價結算。增加工程造價總計在 萬元內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萬元部分按實支付。
第三條:工期
3.1 乙方須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工,須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畢,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驗收。如因甲方施工進度或現場未達到乙方進場施工條件,工期由雙方協商另行確定。
3.2 自雙方簽訂合同乙方正式開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經甲、乙雙方及消防部門驗收合格為止,稱為本合同實際總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4.1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及省市驗收標準、工程質量達到 合格 等級以上,乙方并保證工程如期開通使用和質監、消防驗收通過。
4.2 工程保修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保修期自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報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計 貳年 時間。
第五條:材料設備供應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產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樣板給甲方、監理方看樣板認可同意后,由乙方購買供應到施工現場(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除外)
5.2 所有材料設備供應附有出廠合格證明及生產許可證件,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要求進行檢驗,并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質量標準。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適用,甲方給予乙方適當的補償后,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5.4 材料設備采用投標文件承諾采用的品牌或同類產品(采用的產品品牌須經過甲方的書面確認)
第六條:工程價款支付
6.1 工程進度達 %,甲方付至大包干總價的 %作工程進度款;
6.2 工程進度達 %,甲方付至大包干總價的 %作工程進度款;
6.3 工程進度達 %,甲方付至大包干總價的 %作工程進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且消防系統全部開通后,付至大包干造價的 %作工程進度款;
6.5 工程經消防管理部門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圖紙資料和結算資料經甲方審核確認后10天內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結算價的 %;
6.6 余款 %作為質保金,若乙方無違約行為,在保修期滿后10天內支付。
6.7 乙方必須在每次領取款項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請報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請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按上述條款的約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對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請報告存有異議,應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當于甲方付款金額的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七條:現場簽證與結算
7.1 現場簽證
7.1.1因設計變更或甲方原因導致的合同清單內項目增減或發生合同清單外的簽證項目時,乙方須在簽證項目完成后 五 天內組織甲方和監理公司驗收并提交簽證申請(涉及到隱蔽項目的必須在隱蔽前通知甲方驗收)
7.1.2乙方應提交簽證申請的資料包括:工程聯系單(如由乙方發起的工程聯系單,必須有甲方及監理的意見及簽字蓋章)《施工現場簽證單》(必須有工程量、有單價、有總價。工程量應附計算過程,清單計價的應有單價分析表,定額計價的應有套價書)現場驗收計量的原始單據(甲方工程部人員、乙方、監理方簽字)及照片、工程設計圖紙及圖紙會審資料、簽證的書面理由陳述、對應本簽證的單項工程驗收單;合同外現場簽證項目還應包括《單項(或分部)工程驗收證明書》。
7.1.3 以上資料由甲方簽章確認有效。已簽證確認的費用按含稅造價處理(不再另外計算其它任何費用),到工程竣工結算時按雙方協商的計費方式計付。
7.2 結算
7.2.1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乙方應提交以下結算資料:
1) 工程結算書打印稿四份及電子文件一份,結算書裝訂內容及順序為封面、《單項(或分部)工程驗收證明書》、編制說明、計費表、分部分項結算書、主要材料用量價格表;
2) 工程量計算書打印稿及電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設計資料(含工程竣工設計圖紙、圖紙會審紀要、修改及變更通知書)一套(原件、獨立編號裝訂);
4) 現場簽證單一份(原件、獨立編號裝訂);
5) 合同書一份(復印件);
6)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報送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則甲方有權拒收結算資料,由此造成結算工作延誤概由乙方負責。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圖紙及甲方簽證計算。工程師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后60個工作天內,由甲方按照乙方實際完成并通過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簽證及本合同核實審定工程結算總價,雙方應按工程結算總價進行結算。
7.2.3 在工程結算時經甲方核實乙方沒有按照圖紙、施工規范和甲方的指令進行施工,或出現偷工減料的情況,則甲方有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項不予結算,視乙方違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雙方責任
8.1 甲方責任:
8.1.1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 套。
8.1.2 開工前 天內完成由甲、乙方和設計方、監理方參加的施工圖會審。
8.1.3 對乙方在施工時發現設計圖紙錯誤提出的意見,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的 天內會同設計方進行處理。
8.1.4 委派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證按第六條支付工程款的辦法進行工程款項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返工,甲方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后賠償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損失。
8.1.7 協助乙方解決施工期間水源、電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員的住宿場所。
8.1.8 在竣工驗收后的保修期內,因使用不當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8.2 乙方責任:
8.2.1 收圖后,在開工前 天內完成施工圖會審,在開工前 天內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材料、設備進場計劃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規范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并保證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物件堆放整齊,場地清潔衛生,道路暢通。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報告甲方、監理方及有關部門。
8.2.3 委派 為現場管理代表,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8.2.4 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施工中如發現設計錯誤或嚴重不合理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8.2.6 乙方負責辦妥消防報建、驗收手續(注:由于本合同范圍外項目引致不合格的問題不屬乙方責任)
8.2.7 對竣工驗收后保修期內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
8.2.8 竣工驗收后,施工單位人員必須在 天內清理場地并撤離施工現場。
8.2.9 在施工中,甲方發現乙方工程進度或工程質量等與合同要求或施工組織設計等不符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如因乙方材料質量不合格或材料質量保證資料不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的要求而導致工程不能按期通過質量監督站或廣州市消防部門的驗收,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工程驗收
9.1 工程驗收以施工圖及說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
9.2 隱蔽工程在乙方自檢后填制驗收表,以書面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內到場驗收,經檢驗合格并符合設計要求時由雙方簽字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單項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并在竣工后 天內驗收完畢。甲方不按時驗收,則視作甲方認可乙方單方驗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裝完畢,應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請要求市消防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并保證驗收通過和開通使用,屬于交鑰匙工程,并按驗收合格的日期為竣工日期。如實際竣工日期比合同約定竣工日期延遲的,乙方應承擔延期竣工的違約責任。
9.5 自動報警系統和相應部分經乙方優化設計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門驗收通不過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費用均由乙方全部負責,并由乙方承擔因此延誤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損失。
9.6 屬于甲方負責完善的消防工程項目(包括防火門、應急照明、疏散標志、管井的封堵等)應在消防驗收前達到驗收標準,否則乙方竣工驗收時間順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結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圖紙資料各 份。工程變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圖上加上注明及編制竣工資料;工程變更較大的,應由乙方重新繪制竣工圖,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9.8在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質量保證及保修責任。
第十條:工程變更
10.1 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優化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設計及消防部門同意后方可實施。
10.2 在工程進行中,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通知乙方修改、補充、增減原有工程設計,乙方應依照甲方要求進行。其增減工程量由監理單位和甲方簽證確認,并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內容結算。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但累計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違約金,若乙方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能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并退還甲方已付全部款項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1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用料、施工規范和甲方的指令嚴格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且對乙方進行處罰,金額為 元/次。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整改完畢。
11.4乙方如將甲方的技術或資料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11.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競爭或實施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甲方或監理單位有關人員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11.5.2“欺詐行為”是指謊報事實,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標過程中投標者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其他欺詐行為,使甲方作出錯誤的判斷,進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及經濟損失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未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甲方付清。
11.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轉包或分包,否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條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監理公司進行建設監理,乙方必須服從監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圍內的所有工程驗收、工程簽證必須經監理公司和甲方蓋章確認。
12.2 工程保修期內,如因乙方原因的質量投訴或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如逾期處理,甲方將另行委托,其所有費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3 施工用水源、電源設施甲方接到工程主體內,由乙方接到施工現場內各施工地點并按表向總承包單位繳交水、電費。
12.4 甲方對乙方工程進度或質量不滿意時,雖經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執行,則甲方有權不須提出任何理由而隨時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必須遵從在 天內退場,甲方保留對乙方由此引起的損失的索賠權。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術標準、設計方案、招標文件等的約定如有不一致,解釋順序應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術標準、設計方案、招標文件。
13.2雙方在合同執行期內如有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乙方聯系方式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并在本協議上注明的聯系方式(包括: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等)為有效的聯系方式,若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協議上注明的聯系方式發送有關通知、文件,即視為該有關通知、文件送達乙方,乙方對因聯系方式錯誤及未書面通知甲方聯系方式變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的聯系方式為:
單位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第十五條:附則
15.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設計圖紙》
14.3.2 《報價一覽表及工程量清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消防承包合同書2
建設(監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總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xx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北京市消防條例和政府關于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XX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乙雙方應共同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北京市消防局領取并如實填寫《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現場消防安全審核備案表》,并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并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并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及長城飯店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衛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檢查員不到位,經甲方查出,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干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長城飯店保衛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
9、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設備須甲方及長城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由長城飯店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長城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后,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或長城飯店保衛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為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著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后,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14、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規程文明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負。
15、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甲方將追究當事人和乙方負責人的責任,并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重大事故應報有關部門處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員損壞消防設施、設備,應照價賠償。其賠償物品與飯店現設備型號、功能一致;故意損壞者,除賠償物品外,還要處以罰款。
17、施工中需改動消防報警設備及消防水系統時,應提前一天向長城飯店保衛部申報,不得擅自移動,違者對乙方施工單位處以200元罰款。
18、明確施工現場若干規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員應佩戴出入證(胸卡),無證者不得入場。
18.2進入現場應戴安全帽,無帽者不得入場,入場后不戴安全帽者罰人民幣100元。
18.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甲、乙雙方負責檢查。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如發現某專業隊施工現場地面有煙頭,雙方檢查人員均有權對該專業隊進行十至五十元的罰款。
18.4場地內嚴禁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
18.5現場嚴禁打鬧、斗毆、喝酒,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6現場除管理人員外不得使用手機,違者罰人民幣50元。
18.7施工單位所需要的臨時電源、水,須經乙方工程部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長城飯店保衛部備案;由乙方工程部電工指定配電盤,電源線須用雙護套線接通使用;未經乙方許可私自拉臨時線路,私接電源,甲方及長城飯店保衛部將對當事人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施工負責人進行200元的罰款。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18.8現場不得使用未準許使用的工具,如須使用火藥槍(射釘槍)高壓槍、釘水栓,切割機等,乙方須提前一日申請,許可后方可使用。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如須進行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應提前取得長城飯店動火證,配備看火人員、消防器材后方可進場規范作業,違者罰人民幣3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10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0元并沒收設備工具。
18.10施工現場廢棄物乙方應按指定地點存放并及時清走,違者將進行200元的處罰。
19、乙方在施工全過程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和相關的規定,在今后施工全過程,按照施工監理程序開展工作,認真對待甲方(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對監理通知及會議紀要所提問題及時整改、消項,切實做到各項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預控和過程控制。
21、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簽章) 乙方單位(簽章)
XX年1月30日 XX年1月30日
消防承包合同書3
發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總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精神,本著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本消防工程具體情況,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設計單位:
3.工程地點: 路
二、各方職責
甲方: 乙方: 丙方: 技術文件和承包范圍
技術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圖
2、建筑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杭公消審[ ]第 號
3、施工圖審查報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統圖
5、投標文件(預算書)
承包范圍:
主廠房、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全部消防系統
包括:消防自動報警控制系統(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地下層通風和排煙系統、消防廣播和消防電話系統(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槍和消防帶、報警按鈕等)、成套滅火器箱(含滅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噴淋泵系統(含控制柜)、消防報警備用電源、電梯消防接口、投標預算書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應急照明、防火卷簾、疏散指示燈的聯動控制系統;應急照明、防火卷簾、疏散指示燈供貨安裝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統的采供、安裝和調試。
第一條 工程造價
主廠房、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全部消防系統造價按一次性包干總價 萬元(其中包括如下費用)。
1、總包管理費3%
2、市場價格風險調整的不可預見費用
3、消防驗收、消防檢測費用(電氣檢測費用除外)
4、設計變更調整的費用(以提供的技術文件為依據)
5、其它與領取《消防工程驗收合格證》的所有費用。
6、對建設單位消防系統及設備操作維護人員的培訓。
7、涉及對非承包范圍的工程(如防火門等)進行檢查、指導,資料整理和消防驗收。
第二條 工期要求和開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廠房: 天(到 年 月 日止)起始時間要明確
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工期及起止時間
2、同時必須滿足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進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進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單位)
第三條 質量要求和評定標準
1、質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設計要求
2、評定標準:按國家和杭州市現行的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執行。
第四條 安全生產規范執行
必須符合國家和杭州市有關規定要求。
第五條 材料、設備的采購、供應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設備由丙方采購。按規定報甲方、總包、監理單位驗收,由甲方、總包、監理單位蓋章確認。
2、材料及設備品牌必須采用投標時確定的品種、規格、型號、產地、質量等級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證質量。
第六條 工期、質量保證金
1、丙方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達到本協議承諾的要求,愿支付給甲方項目保證金為 萬元(其中質量保證金 萬元,工期保證金 萬元,文明、安全保證金 萬元)。
2、項目保證金的支付:
本協議簽訂后七天內,丙方交納給甲方項目保證金 萬元。
3、竣工后經驗收達到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的,在二個月內,甲方將項目保證金退還給丙方(項目保證金不計息)。
第七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房屋結頂 天,甲方支付給丙方 萬元;
2、 丙方支付給乙方總包管理費 %( 萬元);
3、 房屋結頂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
4、 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驗收合格證》和全部竣工技術資料時支付到總工程款的 %;
5、 余款 萬元(其中 萬元作為工程保修金),在滿一年后支付 萬元, 萬元工程保修金滿二年后按規定返還(保修金不計息)。
6、 接受工程價款的
單位名稱:
帳號:
開戶銀行:
第八條 工程質量保修 保修期為二年。在保修期間,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 小時內派員進行保修,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修理,費用從保修金內直接扣除。
第九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1、工期違約: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同時每逾期一天再按每個單體工程計 元/天計算罰金支付給甲方。
2、質量違約:丙方保證消防工程全部達到合格并符合設計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達到以上承諾, 萬元保證金作為丙方違約金予以罰沒。
3、安全文明:符合國家和杭州市有規定要求。丙方承諾確保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若發生任何人員安全事故,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所有費用,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丙方全額承擔,并愿將 萬元人民幣作為丙方違約金予以罰沒。
4、自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單位人員、施工機具、臨時設施等全部在一個月內撤出施工現場,逾期按丙方違約處理。每逾期一天,丙方應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天計取。
5、丙方必須接受總包單位、監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總包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罰款,每次 元/次。
第十一條 其它
1、丙方必須負責施工范圍現場的治安、環衛、防盜、防火,安全等多項管理,負責與環衛、交通、環保、市容、園文、治安、居民等部門的關系疏通工作,如發生費用問題由丙方自行承擔。
2、甲方負責將施工用水、用電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負責驗收。
3、施工用水、用電由丙方直接與總包單位結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協議與今后簽訂的補充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督ㄖこ坛邪贤、招標文件及的承諾書、補充協議書等與本協議有抵觸的,以本協議為準。
5、本協議履行地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協議一式六份,叁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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