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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地承包合同

        時間:2023-06-27 11:39:07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林地承包合同精選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林地承包合同精選15篇

        林地承包合同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當年農歷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愿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五十八余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22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為每年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占農戶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纳匠邪趦,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并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戶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開發荒山,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廣東省外商投資造林管理辦法》和20xx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決定》及政府有關鼓勵和規范種植經濟林等相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協商,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了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其所有的責任山林地約畝,承包給乙方用于種植桉樹、油茶等經濟林的經營管理使用。該林地位于村、四界地限是:南至,北,東至,西至(以林地實地造林面積、附圖和林業站核定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二條: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使用年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1、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向甲方繳交每年每畝元承包費(其中村委元管理費,林業站技術指導費元);實際承包林地面積畝,總承包金額為元,大寫:。

          2、乙方繳交承包費時間均為每年的月日前,以現金形交清當 年 月 日至下一 年 月 日止一年的承包費。

          3、承包采取逐年繳交的辦法。乙方如下依約繳交承包,不得采伐,逾期支付承包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林地范圍內的林木和附屬設施由甲方無償收回。

          第四條: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取得合法的林地所有權,界址清楚。確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乙方的合法承包權利(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該林地的林地所有權證復印件及村民小組會議通過關于同意發包林地使用權決議的委托書備存)。乙方承包林地后,擁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對發包的`林地擁有所的權,若出現林地權屬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實賠償。

          2、乙方在承包資格期限內,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保護基地及周圍的生態環境,年度造林計劃由乙方自行制定,年度采伐計劃由乙方報告當地縣級林業局批準后實施。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期間所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禁地不受他人侵害。應主動有責任做好防止盜砍濫伐林木和防止山火,林地糾紛等工作及案件的調處,有責任協商處理乙方與當地村民出現的糾紛。乙方應允許當地農戶在承包經營林地上建墳(首先是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意的情況下),但林木要按林業部門的估價進行賠償給乙方。

          4、現有通往林地上的公路網絡(包括村道、山道)及防火等設施,乙方有權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林區公路網絡、防火及水利設施的損毀,乙方應予修復。

          5、乙方在承包存續期限內,有權建設為林業生產、管理配套的設施;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造林基地投資建設的權益。如果修建林區新的運輸道路網、護林設施和其他直接為林業配套的設施而占用或征用基地周圍的土地時,甲方應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該項目的建設,并協助解決可能遇到的問題,由此增加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應維持基地周圍村莊群眾原有飲水設施,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原有飲水設施損壞的,乙方應進行修復(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等除外)。

          7、甲方應為乙方護林防火提供現有設施的技術條件,當山林發生森林火災時,甲方應及時報警并發動群眾全力撲救,救火人員工資,乙方適當補助。

          8、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延期,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給乙方承包。如承包面積內有未砍伐的樹木,乙方無償交還給甲方。

          9、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和政府征地,由甲乙雙方與征地單位共同協商,土地及原有設施補償按國家標準全部歸甲方所有,林木及新增設施補償歸乙方,征地后按實際面積重新核算承包面積,計算承包款。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林地內林木的減產或絕產,經雙方查證核實并報上級技術主管部門核定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林地承包款。

          2、本合同自承包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因國家和政府總體規劃、建設的需要)如甲方擅自中止合同,按乙方造林總成本至倍賠償乙方損失。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4、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同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林業站、公證處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開發林地資源,經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通過報請鎮政府批準,將村集體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給農戶(以下簡稱為乙方)造林植樹,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范圍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__的林地畝,承包給乙方進行植樹造林,四至為: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長______米,寬______米。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______元,一次交請。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有使用權和繼承權,乙方需轉包必須通過甲方允許后轉包。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存活率保持______%以上,樹行兩側各留______米寬不許種地。

          3、栽植樹木的,品種由甲方決定。

          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藥、滅蟲、剪側枝,管理好樹木。

          5、樹木到砍伐期要申請,經批準后砍伐,砍伐手續由村委會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6、樹林砍伐后乙方自行處理,稅款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達到成活率______%,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賠償任何損失。

          7、乙方中途終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樹木無償交給甲方。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賠償乙方的承包費的'______倍經濟損失。

          8、其它未盡事宜出現,甲乙雙方商議,達成協議后執行。

          9、承包期滿時,林地交甲方,樹木由乙方處理。

          10、如國家法律政策對林地有新的規定時,以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甲方: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蓋章)

          簽證機關:______鎮法律服務所(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

          林地所有人: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權證號:____________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類型: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畝,共______宗。

          第一宗(______畝),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__責任山;西至______責任山,南至______責任山;北至______責任山。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______元,合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的鋼筋工施工項目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現代城步行街3門市樓鋼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結構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四、承包價格、(建筑面積按實際面積為準),不包括稅金。

          五、甲方職責、

          1、負責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職責

          1、服從工地管理人員管理,對本工程質量進度負責。

          2、對所屬人員的安全及人員調配負責,如發生安全事故,甲方將按其對工地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倍付款。

          3、嚴格按圖紙文件說明及規范施工,做到下料準確,搭配合理,變更按實際費用增減;如出現質量問題無條件返修并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對本工程中所需機械、工具、電線、扎絲、焊條、鋼筋焊接、線繩等小五金和梁內底梁X墊塊及馬XX的墊塊均由乙方負責,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地清,料場整潔有序。

          5、夜間需加班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每個階段不能按時完成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傷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負責,并處以對工地造成損失一倍的罰款。

          7、不準酒后進入工地,酗酒鬧事,違者罰款500元。

          8、嚴禁在工地偷盜,樓內大便,違者罰款1000元。

          以上條款每違約一次罰款200元。

          七、付款方式、

          1、二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30%。

          2、四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20%。

          3、六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20%,八層完工付總款20%。

          4、屋面及二次結構驗收合格后,無質量問題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完工。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7

         甲方: (以及簡稱“甲方”)

          乙方: (以及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地塊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項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所屬指定地塊林地位于:工作承包給乙方。

          二、乙方工作內容:西域集團院內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該上述工作應該在 雙方約定時間 前完成(因自然災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時間除外)。

          四、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

          1、清除的雜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過cm。

          五、質量不合格的處罰措施:

          1、無故延遲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塊合同總價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標準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產工具

          1、乙方自備除草機(配件、油料、運輸、修理等由乙方負責)。

          七、割草時間:一年共計 次,分別為:因草長勢情況不一,再做其他調整。

          八、承包價格

          1、承包價格按照每除草一次 元;一年共割草: 次;共計: 元。

          2、該價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員工資、勞動保險、勞動機具購置費(除甲方提供外機具)、管理費、利潤、交通費、人身意外傷害、第三方損害賠償等一切費用。乙方承包期間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損害(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后附測算方案)

          3、乙方自行組織勞務人員。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該地塊為單位,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負責人確認即付款。

          2、甲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無償提供綠化使用的水電,并提供貯物室、辦公室各一間供乙方放置綠化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員工工作期間休息之用(如有條件,甲方可再為乙方免費提供員工宿舍一間).

          2.負責派員監督乙方承包范圍內的綠化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以便處理。對乙方合理之工作協助、要求及建議,甲方應予全力支持;

          3.如遇特殊綠化工作需求時,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員進行綠化工作;

          5.有權制定相應之管理措施,以引導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雙方議定要求運作。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所共同制定各項作業標準,指派具有相應的從業人員為小區提供專業綠化服務,并嚴格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承擔所有安全生產責任。遵守甲方所訂規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秩序,愛護甲方的財產,維護甲方良好的形象。對有違法亂紀或違反廠區各項規定的乙方員工,乙方須予以嚴肅處理。

          2.按照甲乙雙方協商人數 3-5 人(為了保證現場的品質,必要時乙方須增派人手),選派素質良好、服務熱情、形象健康之專業人員(包括常駐現場負責人)進駐現場工作。指定現場主管人員,具體安排及全面督導日常綠化服務工作,巡檢(分自檢和參與甲方聯檢)現場綠化情況,及時處理甲方投訴,并保持與甲方相關負責人的日常聯系,以便于工作配合與協調;現場服務人員應滿足如下條件:

          3.乙方在進場前,向甲方提交項目月綠化用品和用具總清單、員工綠化用具和用

          7.負責承擔乙方員工之保險、工資、勞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費用,管理好員工

          并嚴格要求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物品照價賠償。

          8.乙方自行負責承包業務所需之全部設備、工具、綠化材料、及綠化保養技術,按合同規定的綠化范圍和工作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并嚴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9.乙方公司派駐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統一身著乙方作業工作服、佩帶工作證(加蓋乙方公章),著裝整齊有序,嚴格遵守甲方之相關管理規定,在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離開其工作崗位;非工作時間不得在甲方管理區域內逗留;

          10.乙方工作人員在進入放置或張貼有甲方規章制度、信息資料等文件的辦公場所、培訓室等房間進行室內綠化時,不得翻閱上述資料,如因特殊原因獲悉上述信息,應嚴守秘密,不得向外傳閱;

          11.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及其員工不得擅自為甲方客戶提供綠化外的其他服務,不得介紹他人為甲方客戶提供其他服務,不得有拾荒等其他未經允許的行為;

          13.如遇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乙方必須配合搞好綠化工作并保證檢查合格;

          15、若因乙方工作人員過錯,導致本小區內受有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事件,乙方須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務(包括中途主動退出)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因此而發生的承包費用按照乙方已經實際完成任務的 70%結算。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簽約地點:

        林地承包合同8

          發包方(甲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況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況

          甲方同意將 宗林地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發包給乙方,面積共 畝。

          (二)承包期限:承包方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止乙方非法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及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4)乙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林權確權和糾紛調處等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業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承包的林地、林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4)對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乙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5)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開礦、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纳綉皶r造林,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甲方同意;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6)如遇國家征占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林業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三)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內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補償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處理,林木補償費歸承包者所有。

          3、承包期滿后,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

          4、其他: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價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乙方按每畝 支付林地承包費(或實物),合計 ;林地上已有林木一并承包給乙方的,價格為每畝 ,合計 。共計 (大寫: )。

          支付方式(現金、實物、分期兌付等):

          支付時間:

          五、違約責任

          (一)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一方違約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乙方為多人的,共同承包人對甲方負連帶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三)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六、附則

          (一)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乙方代表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交鄉鎮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用于辦理林權證一份。

          發包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承包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9

          發包方:**村**組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同時提高本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根據本組的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研究決定,現將本組現有的松山、林地(約300畝)承包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路 ;西至: 水庫

          南至: 路 ;北至: 東莊組

          二、承包時間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義務。在承包的林區里護林防火,堅決制止盜伐林木,濫占用林地等行為。

          四、利益分成。乙方當年不支付承包金,待來年有采伐計劃后,伐樹出售所得現金甲乙雙方各得50%。如國家在林業發展上有優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繼續承包,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優先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議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主管領導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10

          甲方:xxx林場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國有朝陽縣朝陽林場(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就承包甲方木營子工區1林班11小班136畝林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第1條:承包期限為20年,自二OO五年一月一日至二O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條:承包地面積為136畝。四至為:東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北至集體農田壩埂。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第3條:承包費為人民幣貳拾柒萬貳仟元。二OO五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萬貳仟元,余款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雙方權利、義務

          第4條:甲方保證對發包的136畝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

          第5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136畝林地另行發包或他用。

          第6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林地使用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7條:承包期內,該林地只能用于農、林業生產,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第8條:承包期內,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除本合同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9條: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內建管護房一座,面積不得超過1畝。合同期滿后,乙方應該無償拆除,恢復林地原貌。

          三、違約責任

          第10條:因林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第11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將承包地用于搞工業生產或永久性建筑等非農、林業生產,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12條: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終止。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費,雙方互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第13條: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該賠償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經濟損失。

          四、其他約定事項

          第14條: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15條:在合同期內,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16條:本合同已經過甲方全體職代會討論通過,會議記錄附后。

          第17條:在合同履行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該重新協商,并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18條:林地四至圖、甲方職代會記錄以及雙方所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19條:本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20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朝陽縣人民法院。

          第21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章):國有朝陽縣朝陽林場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1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xx鄉xx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xx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x,東至x,北起寫,南至x。共計x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x棵),李樹x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x棵。

          三、承包期為x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纳缴系臉淠静坏蒙儆赬棵,否則少一棵罰款x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xx村委會

          代表人:xx(蓋章)

          乙方:xx(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12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3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年限: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承包金額:承包費用共計_____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東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東至小道,西至康各莊邊界和村責任田,南至_____村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采伐時,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并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后,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征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后,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鎮合同管理部門_____份,林業局_____份,撫寧縣公證處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4

          發包方:

          鄉(鎮)村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所: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林地情況

          發包方將坐落在的林地:

          宗地序號:

          宗地編號:

          樹種:

          面積共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第二條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元人民幣(大寫:)

          1、林地承包價格為元/畝〃年,承包年合計元人民幣。2。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為元人民幣。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元人民幣。(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1,F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幣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l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

          (5)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ǘ┏邪降臋嗬土x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臵荒蕪。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纳綉猿邪贤е掌鹉陜葏⒄諊矣嘘P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特別約定

         。ㄒ唬┌l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1、發包方《林權證》復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

          3、鄉(鎮)政府批準意見書。(二)其他: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ㄒ唬┍竞贤尚ЯΣ皇茈p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ǘ┖贤行陂g,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ㄈ┏邪贤跐M后,承包方在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采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

          (五)合同期滿后,如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ㄒ唬┍竞贤炗喓螅缫虬l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ǘ┏邪趦,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ㄈ┏邪趦,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ㄋ模┏邪讲话醇s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其他事項

         。ㄒ唬┍竞贤男衅陂g,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執一份。

         。ㄈ┍竞贤院炗喼掌鹕。

          發包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承包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鑒證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鑒證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林地承包合同15

          甲方(發包方):

          村 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組 戶 主:

          身份證號:

          住 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造林,樹木歸乙方。

          二、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 元人民幣(大寫)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經同甲方協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發展林下經濟。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變林地用途(建筑、開礦等)時,應同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益。乙方應落實管護措施,林木采伐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好森林、林木;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技術、信息等服務;

          6、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本合同約定的林木所有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地、林木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轉,享有在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臵權;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助金;屬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態補償權。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補償費、安臵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并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匯報;

          4、依法保護、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及時造林。不得因發展林地經濟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經營;

          5、承包期內林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方式流轉的,當事人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進行;承包期內可以繼承。

          6、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應及時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及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并支付林木價值 %的違約金;

          (三)乙方沒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應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進行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本合同約定的受讓的林地應及時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林木繼續存在,雙方應續簽合同,具體條款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林業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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