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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林承包合同

        時間:2024-08-04 07:57:02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山林承包合同集合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山林承包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山林承包合同集合15篇

        山林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經濟,開發林地資源,經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通過報請鎮政府批準,將村集體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給農戶(以下簡稱為乙方)造林植樹,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范圍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________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進行植樹造林,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長________米,寬________米。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交請。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有使用權和繼承權,乙方需轉包必須通過甲方允許后轉包。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存活率保持____________%以上,樹行兩側各留____________米寬不許種地。

          3、栽植樹木的,品種由甲方決定。

          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藥、滅蟲、剪側枝,管理好樹木。

          5、樹木到砍伐期要申請,經批準后砍伐,砍伐手續由村委會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6、樹林砍伐后乙方自行處理,稅款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達到成活率____________%,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賠償任何損失。

          7、乙方工傷職工一級至四級傷殘的賠償標準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中途終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樹木無償交給甲方。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賠償乙方的承包費的2倍經濟損失。

          8、其它未盡事宜出現,甲乙雙方商議,達成協議后執行。

          9、承包期滿時,林地交甲方,樹木由乙方處理。

          10、如國家法律政策對林地有新的規定時,以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2

          甲 方:襄樊市襄城區鳳凰村村委會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并經甲方村民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承包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70年。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山林年經營權賣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70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額 承包費為 元,共計 元整(小寫:¥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山林樹木、雜樹補償款等一切費用。

          四、結算辦法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7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費用。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保證該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七、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八、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嶺林地,甲方保證所有山嶺林地、樹木不是生態公益林地,如果林業部門出于需要規劃為生態公益林,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九、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法定人數的村民代表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十、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山林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期間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

          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5、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6、乙方一次性承包山嶺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為70年。山嶺權屬仍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如因林業部門的采伐指標限制,無法砍伐,甲方允許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實際延長時間計收租金。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十二、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二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費用,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評估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費用,并且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仍然享有對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經營使用保護該林地;

          3、制止乙方損害該林地的行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租賃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負責協調山林周圍村民的各種關系,處理突發事件,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所必須的安定的社會環境;

          4、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能正常使用;

          5、甲方為乙方提供政策、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林業管理部門各一份。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3

          委托單位: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國有(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_____山的__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_____畝,中幼林_____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__,南起____至____,東起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___年,從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林,如甲方在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ㄗo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付給)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__厘米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柴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____ 分成,被盜伐成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_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接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莖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_倍賠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付給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___%向乙方付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山林承包合同4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了加快山地資源的綜合開發,發展生態農業、森林產業和生態旅游等綠色產業,解決農村勞動力就業和農民增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了平等協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一)。甲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與乙方簽訂本林業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雙方就承包___縣___鄉___村集體山地山林簽訂本合同,以茲遵守。

        承包標的:甲方所有權項下的本次紅線劃定集體山地山林。

          1、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附件二)。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面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林業、土地部門測繪的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為準。見衛星測繪圖件(附件三)。

          2)、以實際承包面積計算租金。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S(衛星定位儀)測算。

          3、以林業部門辦理的《林權證》記載的內容為準,該《山林所有權證》及附圖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為年,即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共計70年。本合同獲得村和縣鄉政府批準確認之日為起租日。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共計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簽訂之后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為8月30日前。每5年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為 %。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經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為起租日,自該日起甲方落實人員將承包范圍四至砍出標示,人工費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現場清界定界后,將標的物的林地經雙方簽字后,甲轉移由乙方經營和使用。

          承包性質與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處置權,對山地享有經營自主權、分包開發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甲方及當地鄉政府應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當地各級政府和林業、農業、旅游等各部門法律政策,根據市場的需求,對山地使用進行系統規劃或項目開發,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開發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開發項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政府與有關部門批準,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管理用房、生產用房、經營設施等,以滿足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

          六、管護責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對林木的管護責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蟲害的防治等工作,費用乙方負擔。

          七、甲方的義務:

          1、協助辦理必須以其名義申報、用印的項目或事項。

          2、協助處理山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經營權流轉山林范圍之內的林權、土地、資產、墳墓、林木的政策處理,保障承包劃線范圍內的一切資產經營權、處置權為乙方所有,保障經營權流轉后山林范圍內山林和土地規劃開發的無障礙。

          4、協助做好村民對乙方開發經營期間的`干擾,做好周邊山林相鄰糾紛的處理。

          5、協助申請辦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計劃,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鄉鎮修建康莊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租期屆滿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權優先繼續承租該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繼續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繼續承包,應在租期屆滿前一年內通知對方,山林附屬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由甲、乙雙方按當時評估價格的2:8折價進行分配,即80%的份額歸乙方所有,20%的份額歸甲方所有。

          3、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經營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補償款應在雙方合同屆滿時償付,如甲方未能按時償付該款,乙方有權繼續經營該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著物的處理

          1、甲方將該承包山地現有地面附著物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設備(以資產清單記錄為準,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著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時交付給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著物轉讓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甲方將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著物交付給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屆滿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據雙方對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過錯責任,甲方應將尚存的地面附著物按評估價80%返還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 %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在山地權屬上設定有其它權利暇疵造成糾紛,影響乙方承租經營權的行使,乙方有權要求減少或免除糾紛解決期間的租金,甲方并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按前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經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區的經營權,乙方已經交納的款項予以沒收。

          十一、免責條款

          1、在承包山地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遭受損失、合同無法繼續繼續履行,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獲得批準或經修改的合同條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應將定金返還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設立相關經營開發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以將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轉租給他人開發經營。

          3、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十三、糾紛的解決和處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雙方可以由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調解,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門批準確認后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發揮雙方的優勢,增加農民集體收入,經雙方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定,甲方同意將其集體所有的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雙方議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積和范圍

          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實用面積 畝,以現狀四周范圍及雙方簽字蓋章的紅線圖確認為準,現狀不明確的以紅線圖為準。

          二、 承包期限

          雙方議定承包期限為。承包期屆滿,土地上附(定)著物所有權、產權按使用狀態無條件、無償歸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條件乙方有承包優先權。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的標準為: 乙方應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幣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圍內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種林木種植、農牧業種養以及政府職能部門依法審批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或其他經營項目,開發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應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經營有嚴重污染的項目。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1、 甲方的權利義務 保證本合同山林土地發包程序合法,保證本合同所有條款已取得本集體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山林土地為其集體所有,保證與其他方無任何爭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進行的經議、糾紛或債務,未設置抵押擔保。

          3、 甲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時辦妥發包范圍內山地與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將山地移交給乙方使用。

          4、 協助處理山林土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1、 乙方的權利義務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有權在承包土地范圍內依法自主開發經營。

          2、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費。逾期支付,按應付金額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違約金并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該土地時,可根據經營需要依法規劃建設道路網絡及搭建相關臨時建筑,但不得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否則甲方有權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終止合同,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村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間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土地上附著物及乙方投資建造的經營設施擁有所有權。

          6、 在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在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圍內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間內如遇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時,甲方應負責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該土地各項補償手續,附(定)著物補償收益總收入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補償款歸甲方。同時,甲方按實際承包期間計收承包費,以每年人民幣 計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應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內一次性全額不計息將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還給乙方。

          8、 承包期間內乙方若要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無需支付任何征地補償款給甲方。

          9、 承包期間內,甲方同意乙方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可對承包的土地采取改變土地性質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也包括經營其它項目,如農家樂、休閑旅游、養生會所、農牧種養等。

          六、 違約責任及不可抗力條款

          1、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若由于設定有其他權利瑕疵、山林土地權屬不清或相鄰界限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應全額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30天不足額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甲方已經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

          3、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4、 如出現地震、戰爭、動亂等不可抗力因素,則雙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責違約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 其他

          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相關證件,辦理相關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取得項目落戶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標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可依法辦理項目征地手續。甲方應配合提交有關辦理土地使用證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簽名等。

          八、 糾紛處理

          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同處理,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補充議定內容作為合同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6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____縣__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__山的__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__畝,中幼林__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南起____至____,東起____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_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乙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或村民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山林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乙方為發展林業苗木經濟,合理利用甲方所屬的荒山,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事苗木栽培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設管道從____區橫XX所屬各村民小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山林承包合同8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____縣__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__山的__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__畝,中幼林__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南起____至____,東起____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玻杏琢珠g伐材(指胸徑在__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常o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矗曳阶カ@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義務

         。保追浇唤o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玻追奖仨氝m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常追娇撤コ赡掘炇蘸骭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玻曳奖仨毞䦶募追降淖o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常员竞贤е掌餩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違約責任

         。保缭谧o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玻捎谝曳绞氁鹕搅只馂模曳匠龖匮a植外,燒毀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__元。

         。常o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肌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小區綠化承包合同·衛生承包合同·廣告承包合同·土建承包合同

          甲方:____縣_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乙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或村民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山林承包合同9

          發包方:**村**組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同時提高本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根據本組的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研究決定,現將本組現有的松山、林地(約300畝)承包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路 ;西至: 水庫

          南至: 路 ;北至: 東莊組

          二、承包時間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義務。在承包的'林區里護林防火,堅決制止盜伐林木,濫占用林地等行為。

          四、利益分成。乙方當年不支付承包金,待來年有采伐計劃后,伐樹出售所得現金甲乙雙方各得50%。如國家在林業發展上有優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繼續承包,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優先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議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主管領導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10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類型: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ㄒ唬┘追降臋嗬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ǘ┮曳降臋嗬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

          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ㄋ模┮曳降牧x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

          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

          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

          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11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xxxxxxxx縣xxxxxxxx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xxxxxxxx縣xxxxxxxx鄉xxxxxxxx村xxxxxxxx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xxxxxxxx山的xxxxxxxx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畝,中幼林xxxxxxxx畝。該片林木北起xxxxxxxx至xxxxxxxx,南起xxxxxxxx至xxxxxxxx,東起xxxxxxxx至xxxxxxxx,西起xxxxxxxx至xxxxxxxx。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xxxx年,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xxxxxx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xxxxxx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xxxxxxxx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成,乙方得xxxxxxxx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xxxxxxxx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xxxxxxxx∶xxxxxxxx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xxxxxxxx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xxxxxxxx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xxxxxxxx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xxxxxxxx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xxxxxxxx‰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xxxxxx縣xxxx林場(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蓋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

          帳號: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縣xxxxxxxx鄉xxxxxxxx村xxxxxxxx組或村民xxxxxxxx(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蓋章)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帳號:xx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月x日

        山林承包合同1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雙方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點、四至及面積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兒灣。四至:東至田公路;南至灣(羅家灣山交界);西至嶺(羅家灣交界);北至公路面積12畝。林地詳細四至界線見附后的萬分之一地形圖。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擁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雙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為25年,即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須扣除采伐時的稅收、人工費、搬運費及其它雜費)。承包期內,在不損害甲方利益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林木所占份額由子女繼承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攔。

          四、責任和義務

          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負責完成造林任務并承擔管護責任,并使成林。其生產人員安排及生產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 甲方無權過問。造林和管護所需資金由乙方金額承擔。甲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權屬清楚、無山林糾紛,并協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災和人畜破壞。若發現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為毀壞林木,乙方一經查實有權依鄉規處罰。未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內從事其它非林業生產活動(如放牧、挖礦、取土等)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林權證書。

          五、甲方林權證不能抵押出賣,如果抵押出賣,后果自負。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在林地承包期內發生爭議的,盡量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七、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縣林權辦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3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村委會有山林一片,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____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年限:

          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金額:

          承包費用共計叁萬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 東至道,西至南____,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 東至小道,西至康____邊界和村責任田,南____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采伐時,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并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后,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征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后,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合同管理部門一份,林業局一份,____縣公證處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愿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五十八余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22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為每年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占農戶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纳匠邪趦,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并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戶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山林承包合同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其土地畝(分)、每畝承包費元承包給乙方用于種植果樹和相關的農業產品開發。

          二、合同期限從x年 x月 x日起到,x年x月x日止。為期x年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每年 x元、一年一結,一次性結清。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乙方在承包期內聘請的務工人員優先考慮乙方,費用按當地實際價格結算。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

          七、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土地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甲方保證該土地(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退還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十五、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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