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開發承包合同(合集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荒山開發承包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
甲方:XXX縣綠園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乙方:xxxxxxxxx村村民委員會(xxx村民組)。
法人代表人:(村主任)
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資源,促進農業經濟發展,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根據開發使用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頂的荒山20畝發包給甲方從事養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包括承包范圍內的廢石池,廢石渣場。
二、承包期限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共荒山20畝計人民幣元(大寫:)為一年承包費。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2年承包費用元,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20xx年月日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雇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養殖需要設置建筑物、開挖水道以及養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利用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甲方同時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養殖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或者乙方名稱改變;
十三、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乙方分離或者合并均要繼續承擔實現合同約定事項。
十四、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協商繼續承包事項,同等條件甲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十五、合同期滿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設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設施、建筑物歸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的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書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圖》《關于正兜村坑仔頂荒山承包決議書》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縣綠園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x縣xxx鎮xxx村村民委員會(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20xx年月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xx年承包費用元,以后每年xx月xx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20xx年x月x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20xx年____月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_____%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閑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F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按照農村土地承包和招商引資的相關規定,甲方將自己所有的荒山(含其中自然形成的水面)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期間的土地所有權不變。
二、承包范圍:
乙方承包的荒山范圍為: ,具體位臵及面積以雙方移交時勘界位臵以及勘界范圍內的面積為準。
三、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底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附著物和地形地貌進行任何形式的處臵,且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移交發包的荒山。
四、甲、乙雙方議定的荒山承包費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承包費 元,在甲方向乙方移交承包標的物后,由乙方一次性付
清。
五、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項目,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范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
六、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承包經營戶,甲方應讓乙方享受招商引資和荒山承包的各種優惠政策。
2、本合同簽訂之后,由甲方負責在簽字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變更登記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本合同簽訂前,依法應辦理的荒山承包及批準手續由甲方負責,如由此影響承包合同效力而給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概由甲方賠償,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乙方承包期間,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協調處理與周邊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戶間的關系,出現爭議及時解決,并不得由此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
5、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及時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辦理承包經營期間水、電、路的連接、使用、鋪設等所有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的事項。
6、乙方在承包期間,有權享受除承包費外同甲方其他承包經營戶同等的待遇,有權使用甲方及所屬村民小組的公用水源、電力設施和其他公用設施。
7、承包期間,乙方有權選擇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進行承包經營。
8、承包期間,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行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
9、承包期間乙方在承包范圍內的投資概由乙方自負。承包期滿后,如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價值,有權從甲方處獲得獲得相應的補償;乙方在承包范圍內添附不便移動的林木、房產等財產由雙方協商作價,協商不成時,依法評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應價款。動產部分由乙方自行處臵。合同終止時,乙方添附的所有財產由乙方在期滿后三個月內自行處臵,到期無法處臵的所有財產無償屬于甲方所有。
八、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范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承包費總額3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由乙方收執,副本按管理和辦理手續之需分別予以報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負責人__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的荒山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米,東西長__米,四至為南至__,北至__,東至__,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元,共計__元(大寫: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年承包費用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__、小南____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面積
(以林權證標實的面積為準):333畝;林權證號: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____年2月1日止。
三、租賃單價及租金給付方式:
開始十五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0元/畝/年;后十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5元/畝/年;租金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后乙方在每租金給付期的第一年第一個月15日前付清兩年租金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租范圍內現有的樹木必須按《森林法》等有關規定處理,若自動放棄由乙方處理。
2、承租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開山取石、挖礦等毀林行為。
3、甲方必須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承租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承租期間,如遇政策因素對方承租范圍內進行規劃,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補償費。
5、租賃期滿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荒山承包給乙方用作種植農業經濟作物及相關茶葉加工配套建設,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荒山面積及界址:
1、界址為東齊,南齊,西齊,北齊。具體四至界址線以附圖標志為準。
2、總面積畝,其中組畝,組畝,組畝。
二、承包期限、承包費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總計30年,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2、承包費:前二十年每畝/年100元人民幣(壹佰元整),合計__元/年。后十年每畝/年120元人民幣(壹佰貳拾元整),合計__元/年。
3、付款方式:自__年__月__日起,前十年分五次付款,每次付清二年承包費;后二十年分四次付款,每次付清五年承包費用。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積享有所有權,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權和管理經營權。在承包期限內,如出現土地爭議,甲方需協助乙方解決。
2、甲方應尊重乙方種植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經營生產活動。
3、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土地面積內有取土、種植、修路、建設等行為。
4、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提高承包費,不得將乙方承包土地另包他人。
5、承包期內,國家對山地承包經營涉農政策性補貼、補助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6、因國家建設需要,征收或征用承包范圍內土地,甲方有權收回所征收、征用面積,乙方將不支付征收或征用面積承包費。國家補償的經濟作物及設施費用歸乙方所有。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五、承包期內,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六、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若乙方不再續包,承包土地上的經濟作物及相應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七、甲方各戶簽字用作附件,與正式合同具備共同法律效律。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破涼鎮人民政府、先覺村委會各存檔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開發種植合同經甲方各戶同意簽字: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0
甲方:x縣x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執行董事
乙方:x縣x鄉村村民小組
負責人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x元,共計x元(大寫:xx)。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xx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xx年x月x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縣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x縣x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____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 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
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
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
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2
發包方:xx縣鎮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xxxx(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1、該幅集體荒山為界二組責任土xxx為界,西面xxx為界,北面xxx為界。
2、承包年限為x年,從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3、承包價款叁拾年共計xx萬x仟元整(元整),簽字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開發的項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項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5、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6、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項目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7、到期后,如甲方繼續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8、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9、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10、本協議簽字后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一、該幅集體荒山東面為界,南面為界,西面為界,北面為界。
二、承包年限為叁拾年,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價款叁拾年共計_______萬______仟元整( ________________元整),簽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開發的項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項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六、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項目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繼續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九、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十、本協議簽字后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_________、________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5
甲方:鄧成斌 鄧友湘
乙方:漿水鄉洛閣村一組
一、乙方將本組所有的坐落在高嶺背的部分荒山約320畝發包轉讓給甲方經營。此片荒山的四至界線分別為:面對該山,北(下)至山腳田埂,南(上)至山***脊分水處(與小塘村山嶺交界線),東(左)至與小塘村山嶺交界線,西(右)以高嶺背莽梅高壓電線下 (具體情況見示意圖即本合同書附件)。三、承包費用為112000元,大寫壹拾壹萬貳千元整。
四、承包費用的交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費用為承包期內的一次性費用,即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與承包荒山有關的'費用(比如管理費、使用該山內簡易公路的使用費和其它贊助費或木材等物資)。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即獲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甲方在承包期內的經營管理方式、股份組成由其自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進行干預,任何個人不得在此荒山范圍內進行開采礦產、開荒耕作、砍柴燒炭等生產活動。如遇國家(縣政府及其以上政府、鄉政府、村委會)征地開礦、修路等開發,土地征用費歸本組(乙方)集體所有,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征用方索取林木賠償費、因征地開發而造成的經營補償費的義務,該兩款項無條件地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七、現有進山公路和此荒山中的簡易公路屬乙方所有,任何個人(含承包方)不得耕作侵占和損毀,但在承包期內,甲方可以無償地作運輸使用。
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此荒山內的地表附屬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屬甲方所有。承包期內,如發生森林火災或本村村民私自進山零星盜伐林木,乙方必須履行配合、協助司法機關查處案件和甲方向肇事者索要賠償的義務。合***同期滿即到20xx年1月1日后,此荒山內的地表附屬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屬乙方所有,林地使用權、管理權和處分權即歸乙方,但甲方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九、此荒山四至界線若發生糾紛爭議,乙方必須無條件的出面調解并妥善處理,調解處理費用開支由乙方負責。因四至界線發生糾紛造成承包范圍內的面積減少了10畝以上(含10畝)時,承包費用酌情減少,具體情況另行議定。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也必須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業和養殖、藥草種植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管理權和處分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其它情況。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產生法律意義上的效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現任組長鄧志勤持一份、洛閣村委會存檔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發包轉讓荒山示意圖。
甲方簽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章(公章):
洛閣村民委員會蓋章:
在場村民代表簽字:
20xx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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