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合同(匯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山林承包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山林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xx)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80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埂上為界;
第四段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邊為界;
北至: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上為界;
西至: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西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墻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20xx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村委會有山林一片,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____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年限:
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金額:
承包費用共計叁萬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 東至道,西至南____,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 東至小道,西至康____邊界和村責任田,南____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采伐時,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并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后,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征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后,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合同管理部門一份,林業局一份,____縣公證處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3
委托單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縣xxxxxxxxxxxxxxxxxxxxxx國有(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xxxxxxxxxxxxxxxx縣xxxxxxxxxxxxxxxx鄉xxxxxxxxxxxxxxxx村xxxxxxxxxxxxxxxx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xxxxxxxxxxxxxx山的xxxxxxxx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xxxxxx畝,中幼林xxxxxxxxxxxxxx畝。該片林木北起xxxxxxxx至xxxxxxxxxxxx,南起xxxxxxxx至xxxxxxxx,東起至xxxxxxxx,西起xxxxxxxx至xxxxxxxx。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xxxxxxxx年,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為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林,如甲方在xxxxx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xxxxxx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ㄗo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付給)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xxxxxxxx厘米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xxxx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xxxx成,乙方得xxxxxxxxxxxx成。
3.護林區內雜木柴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xxxxxxxx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xxxxxxxx:xxxxxxxx 分成,被盜伐成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xxxxxxxx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接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莖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xxxxxxxx_倍賠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付給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xxxxxxxxxxxxxx%向乙方付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人:(蓋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賬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公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人:(蓋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賬號:
xx年x月x日
山林承包合同4
出包方:
。ㄒ韵潞喎Q甲方) 承包方:
。ㄒ韵潞喎Q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所屬的山嶺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條款如下:(共計三頁)
一、承包地點:經雙方現場實測面積 畝(其中包括荒田面積 畝), 甲方林權證號:
二、山林權屬:山嶺權屬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
三、承包時間: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后,乙方如無續租, 乙方無償將林地歸還給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計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簽訂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時預交 年租金,租金每年元。以后每年租
金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付清,否則,作乙方違約處理,合同終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后,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
壹
2、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嶺內開設林區公路, 及在承包的山嶺外開設的原有道路應無償給乙方使用,不另作補償。以及乙方在本村水庫用水(無定量用水)都為無償使用,不另作補償。
3、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4、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幫助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5、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6、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
2、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貳
八、山嶺承包給乙方只能作種植,養殖,或另類開發、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九、如因國家建設、采礦需要征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 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證人:
年 月 日
附件:
1、租賃林地的《山林權證》復印件
2、租賃林地的平面圖。
3、租賃林地村民簽名單。
山林承包合同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ㄔ斠姾贤炗喓筠k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xxx年,即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xxx年共計金額為xx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xx%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x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山林承包合同6
發包方: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身份證號,現住。(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村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山林承包合同7
發包方:**村**組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同時提高本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根據本組的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研究決定,現將本組現有的松山、林地(約300畝)承包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路 ;西至: 水庫
南至: 路 ;北至: 東莊組
二、承包時間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義務。在承包的林區里護林防火,堅決制止盜伐林木,濫占用林地等行為。
四、利益分成。乙方當年不支付承包金,待來年有采伐計劃后,伐樹出售所得現金甲乙雙方各得50%。如國家在林業發展上有優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繼續承包,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優先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議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主管領導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其土地畝(分)、每畝承包費元承包給乙方用于種植果樹和相關的農業產品開發。
二、合同期限從x年 x月 x日起到,x年x月x日止。為期x年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每年 x元、一年一結,一次性結清。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乙方在承包期內聘請的務工人員優先考慮乙方,費用按當地實際價格結算。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
七、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土地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甲方保證該土地(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退還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十五、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合作社于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年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年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0
訂立合同雙方:委托單位:xx縣xx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xx縣xx鄉xx村xx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xx山的xx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xx畝,中幼林xx畝。該片林木北起xx至xx,南起xx至xx,東起xx至xx,西起xx至xx。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xx年,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為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保F有成材林,如甲方在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付給)
。玻杏琢珠g伐材(指胸徑在xx厘米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成,乙方得xx成。
。常o林區內雜木柴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xx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xx:xx分成,被盜伐成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保追浇唤o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玻追奖仨氝m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常追娇撤コ赡掘炇蘸髕x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保Wo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玻曳奖仨毞䦶募追降淖o林指導,接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常员竞贤е掌饃x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xx倍賠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xx元。
。玻捎谝曳绞氁鹕搅只馂模曳匠龖匮a植外,燒毀成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xx元。
。常o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xx元。
。矗追浇唤o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付給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xx‰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xxxx縣xxxx林場(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蓋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xxxx
帳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縣xx鄉xx村xx組或村民xx(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蓋章)
開戶銀行:xxxxxxxxxx
帳號: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訂
山林承包合同11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xxxxxxxx縣xxxxxxxx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xxxxxxxx縣xxxxxxxx鄉xxxxxxxx村xxxxxxxx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xxxxxxxx山的xxxxxxxx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畝,中幼林xxxxxxxx畝。該片林木北起xxxxxxxx至xxxxxxxx,南起xxxxxxxx至xxxxxxxx,東起xxxxxxxx至xxxxxxxx,西起xxxxxxxx至xxxxxxxx。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xxxx年,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xxxxxx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xxxxxx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xxxxxxxx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成,乙方得xxxxxxxx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xxxxxxxx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xxxxxxxx∶xxxxxxxx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xxxxxxxx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xxxxxxxx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xxxxxxxx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xxxxxxxx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xxxxxxxx‰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xxxxxx縣xxxx林場(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蓋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
帳號: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縣xxxxxxxx鄉xxxxxxxx村xxxxxxxx組或村民xxxxxxxx(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蓋章)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帳號:xx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月x日
山林承包合同12
甲方:____區橫____村委會,負責人:村長。
乙方:(身份證號:),系____區橫____塘角灣村民小組村民
乙方為發展林業苗木經濟,合理利用甲方所屬的荒山,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事苗木栽培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設管道從____區橫____所屬各村民小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區橫____村委會(蓋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了加快山地資源的綜合開發,發展生態農業、森林產業和生態旅游等綠色產業,解決農村勞動力就業和農民增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了平等協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一)。甲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與乙方簽訂本林業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雙方就承包___縣___鄉___村集體山地山林簽訂本合同,以茲遵守。
承包標的:甲方所有權項下的本次紅線劃定集體山地山林。
1、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附件二)。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面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林業、土地部門測繪的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為準。見衛星測繪圖件(附件三)。
2)、以實際承包面積計算租金。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S(衛星定位儀)測算。
3、以林業部門辦理的《林權證》記載的內容為準,該《山林所有權證》及附圖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為年,即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共計70年。本合同獲得村和縣鄉政府批準確認之日為起租日。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共計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簽訂之后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為8月30日前。每5年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為 %。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經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為起租日,自該日起甲方落實人員將承包范圍四至砍出標示,人工費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現場清界定界后,將標的物的林地經雙方簽字后,甲轉移由乙方經營和使用。
承包性質與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處置權,對山地享有經營自主權、分包開發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甲方及當地鄉政府應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當地各級政府和林業、農業、旅游等各部門法律政策,根據市場的需求,對山地使用進行系統規劃或項目開發,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開發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開發項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政府與有關部門批準,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管理用房、生產用房、經營設施等,以滿足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
六、管護責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對林木的管護責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蟲害的防治等工作,費用乙方負擔。
七、甲方的義務:
1、協助辦理必須以其名義申報、用印的項目或事項。
2、協助處理山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經營權流轉山林范圍之內的林權、土地、資產、墳墓、林木的政策處理,保障承包劃線范圍內的一切資產經營權、處置權為乙方所有,保障經營權流轉后山林范圍內山林和土地規劃開發的無障礙。
4、協助做好村民對乙方開發經營期間的干擾,做好周邊山林相鄰糾紛的處理。
5、協助申請辦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計劃,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鄉鎮修建康莊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租期屆滿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權優先繼續承租該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繼續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繼續承包,應在租期屆滿前一年內通知對方,山林附屬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由甲、乙雙方按當時評估價格的2:8折價進行分配,即80%的份額歸乙方所有,20%的份額歸甲方所有。
3、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經營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補償款應在雙方合同屆滿時償付,如甲方未能按時償付該款,乙方有權繼續經營該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著物的處理
1、甲方將該承包山地現有地面附著物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設備(以資產清單記錄為準,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著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時交付給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著物轉讓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甲方將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著物交付給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屆滿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據雙方對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過錯責任,甲方應將尚存的地面附著物按評估價80%返還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 %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在山地權屬上設定有其它權利暇疵造成糾紛,影響乙方承租經營權的行使,乙方有權要求減少或免除糾紛解決期間的租金,甲方并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按前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經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區的經營權,乙方已經交納的款項予以沒收。
十一、免責條款
1、在承包山地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遭受損失、合同無法繼續繼續履行,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獲得批準或經修改的合同條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應將定金返還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設立相關經營開發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以將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轉租給他人開發經營。
3、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十三、糾紛的解決和處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雙方可以由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調解,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門批準確認后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4
出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所屬的山嶺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條款如下:
一、承包地點:經雙方現場實測面積______畝,其中林地四至:東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林權證號____________。
二、山林權屬:山嶺權屬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滿如因林業部門的采伐指標限制,無法砍伐,甲方允許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實際延長時間計收租金。
三、承包時間: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乙方無償將林地歸還給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計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簽訂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時預交______年租金,租金每年______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付清,否則,作乙方違約處理,合同終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離開田邊______米,墳墓邊______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
3、在合同期內,乙方墾荒、種植、開路所損農民農田作物時,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解決。
4、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嶺內開設林區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內的原路在不擴大的前提下無償給乙方使用,不另作補償。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嶺林地,甲方保證所有山嶺林地、樹木不是生態公益林地,如果林業部門出于需要規劃為生態公益林,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林區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8、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9、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
2、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八、山嶺承包給乙方只能作種植開發、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九、如因國家建設、采礦需要征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處: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雙方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點、四至及面積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兒灣。四至:東至田公路;南至灣(羅家灣山交界);西至嶺(羅家灣交界);北至公路面積12畝。林地詳細四至界線見附后的萬分之一地形圖。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擁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雙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為25年,即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須扣除采伐時的稅收、人工費、搬運費及其它雜費)。承包期內,在不損害甲方利益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林木所占份額由子女繼承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攔。
四、責任和義務
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負責完成造林任務并承擔管護責任,并使成林。其生產人員安排及生產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 甲方無權過問。造林和管護所需資金由乙方金額承擔。甲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權屬清楚、無山林糾紛,并協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災和人畜破壞。若發現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為毀壞林木,乙方一經查實有權依鄉規處罰。未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內從事其它非林業生產活動(如放牧、挖礦、取土等)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林權證書。
五、甲方林權證不能抵押出賣,如果抵押出賣,后果自負。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在林地承包期內發生爭議的,盡量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七、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縣林權辦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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