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采購合同范文合集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采購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采購合同 篇1
1.術語定義
本政府采購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政府采購合同”系指供需雙方簽署的、政府采購合同格式中載明的供需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政府采購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購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供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后需方應支付給供方的價格。
。3)“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指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清單(同報價文件中開標一覽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規定的硬件、軟件、安裝材料、備件及專用器具、文件資料等內容。
。4)“服務”指根據政府采購合同規定供方應承擔的與供貨有關的伴隨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購合同貨物的運輸、保險、安裝、測試、調試、培訓、維修、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維護以及其他類似的義務。
。5)“需方”指項目基本內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貨物和服務的采購單位。
。6)“供方”指項目基本內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設備和服務的中標人。
。7)“檢驗”指需方的最終用戶收貨后,按照本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政府采購合同貨物進行的檢測與查驗。
(8)“檢驗合格證書”檢驗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終用戶和供方雙方簽署的檢驗合格確認書。
。9)“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驗收報告單”指需方根據檢驗合格證書和供方共同簽署的最終驗收確認書。
。10)“技術資料”指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所應具備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冊、維修指南、服務手冊、電路圖、產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資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驗收報告單》簽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擔費用方式保證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正常運行的時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購合同雙方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13)“法律、法規”是指由中國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14)“采購文件”指集中采購機構發布的采購文件。
。15)“報價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購機構采購文件的要求編制和遞交,并最終被評標委員會接受的報價文件。
2.技術指標
2.1交付設備的技術指標應與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要求及報價文件中的技術指標響應表相一致。
2.2 除技術指標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應該使用公制。
3.交貨
供方按照“政府采購合同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
4.付款
4.1供方交貨的同時應提交下列文件:銷售發票,制造廠商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產品合格證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購合同專用條款”規定。
5.驗收
5.1供方提交的貨物由需方負責驗收。
5.2需方根據政府采購合同的規定接收貨物,在接收時對貨物的品種、規格、性能、質量、數量、外觀以及配件等進行驗收。需方對貨物的規格技術指標如有異議,應從驗收結束之日起10(十)日內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方式提出。驗收通過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購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銷售發票等文件并與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驗收報告單》上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作為驗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據。
5.3貨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驗收報告單》簽署之日起計算。
6.知識產權及有關規定
6.1供方應保證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購合同項下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識產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如果發生此類問題,供方應負責交涉并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6.2供方應保證所供貨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6.3供方保證,供方依據本政府采購合同提供的貨物及相關的軟件和技術資料,供方均已得到有關知識產權的權利人的合法授權,如發生涉及到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爭議,供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經濟責任。
7.包裝要求
7.1除政府采購合同另有規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類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交貨地點。因包裝出現問題導致貨物毀損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擔責任。
7.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書。
8.伴隨服務
8.1供方應提供所交付貨物的全套技術文件資料,包括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維護手冊和服務指南等。
8.2供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啟動和試運行;
。2)提供貨物組裝和維修所需的工具;
(3)在質量保證期內對所交付貨物提供運行監督、維修、保養等,如果采購文件沒有特別要求,以供方在報價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務承諾書為準。如果上述文件規定有不一致之處,以對需方有利的為準。
。4)在制造廠家或在項目現場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維護等對需方人員進行培訓。
8.3伴隨服務的費用應含在合同價中,不單獨進行支付。
9.質量保證期
9.1以“政府采購合同專用條款”中的規定為準。
9.2如果采購文件沒有特別要求,以供方在報價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廠商的有關文件為準。如果上述文件規定有不一致之處,以對需方有利的為準。
10.質量保證
10.1供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是原制造廠商制造的、經過合法銷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品牌、規格型號、技術性能、配置、質量、數量等要求。供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供方應對其交付的貨物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10.2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規格型號、配置、技術性能、原產地及制造廠商以及其他質量技術指標與政府采購合同約定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購合同第9條約定的響應時間內沒有彌補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供方負擔,并且需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供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1.技術服務和保修責任
11.1供方對政府采購合同貨物的質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購合同專用條款”的規定為準。
11.2投標單位應按如下內容提供售后服務承諾書:
。1)設備經過1個月試運行期,所有性能指標達到技術規范書的要求時,可進行初驗。在試運行期間,由于設備質量等造成某些指標達不到要求,供應商須更換或進行修復,試運行期重新計算。
。2)初驗后,設備經過6個月試運行期,所有性能指標達到技術規范書的要求時,可進行終驗。在全部達到要求時,雙方簽署最終驗收文件。
(3)保修期,從最終驗收完成之后的3年為保修期,期間供應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設備。在保修期內,如果系統、設備等發生故障,供應商要調查故障原因并修復直至滿足最終驗收指標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換整個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內,中標人提供電話、電子郵件、Web、現場服務等方式的7*24小時的技術支持,對用戶的現場服務要求,中標人必須在2小時內做出響應,4小時內到達現場。
(5)保修期內,中標人應對出現故障無法修復的設備或無法正常運行的系統,提供替代設備以保證系統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內,中標人應免費提供軟件升級、微碼升級、定期設備維護等。
(7)供方必須為維修和技術支持所未能解決的問題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費升級方案和升級服務。在質保期內,供方有責任解決所提供的投標貨物和軟件系統的任何問題;在質保期滿后,當需要時,供方仍須對因投標貨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擔責任。
。8)在保修期結束后,產品壽命期內供方必須繼續提供對產品備件、故障處理、軟件升級等的服務,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斷對產品的售后服務,應說明服務的響應時間、取費標準。
。9)中標人不能滿足以上要求,采購單位有權向中標人提出索賠。
12.違約責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購合同貨物和提供服務;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內或在
供方簽署貨損證明后10日內沒有補足或更換貨物、或交貨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任何其他義務時,需方有權向供方發出違約通知書,供方應按照需方選擇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貨物、提供服務并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在需方規定的時間內,用符合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貨物并修補缺陷部分以達到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要求,供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此時,相關貨物的質量保修期也應相應延長;
。3)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損失,經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或賠償需方所遭受的損失;
(4) 供方同意退貨,并按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需方所退貨物的全部價款退還給需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需方為保護貨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費用;
(5)需方有權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購合同并要求供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此時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相關費用由供方承擔。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違約通知書后10日內未作答復也沒有按照需方選擇的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則需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購合同價款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賠償要求。
12.3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向需方交貨時,則每逾期一日,供方應按逾期交付貨物價款總值的1%計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但不超過政府采購合同總金額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貨的責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后10天內仍未能交貨,則視為供方不能交貨,需方有權解除政府采購合同,供方除退還已收取的貨款外,還應向需方償付全部貨款10%的違約金。
12.4以上各項交付的違約金并不影響違約方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各項義務。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政府采購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的責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誤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當事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并積極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4.爭端的解決
14.1需方和供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政府采購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或與本政府采購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從協商開始10 天內仍不能解決,
可向有關政府采購合同管理部門提請調解。
14.2如果調解不成,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3因政府采購合同部分履行引發訴訟的,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購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15.違約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違約而按政府采購合同約定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況下,需方可在下列情況下向供方發出書面通知,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購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和服務;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15.2 如果需方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購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供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供方應繼續履行政府采購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6.政府采購法對政府采購合同變更終止的規定
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指供需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17.政府采購合同轉讓和分包
除采購文件規定,并經需方和集中采購機構事先書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轉讓和分包或全部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政府采購合同義務。
18.適用法律:本政府采購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19.政府采購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購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購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詢價采購機構、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和財政部門國庫管理機構各執一份。
20.政府采購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構成本政府采購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政府采購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購文件及采購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20.2中標人提交的報價文件;
20.3中標通知書;
20.4政府采購合同的其他附件。
采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購一批電腦,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購產品名稱、價格和要求。
1、甲方向乙方定購的電腦配置,(詳見附件一;電腦設備配置單)共計 臺,單價為: 元; 總金額為: 元。
二、產品的驗收、售后服務及質保
1、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配置供貨,甲方按照配置單收貨。
2、驗收合格標準:所有產品部件均為合同附件之約定的部件。
3、乙方對所提供的產品在質保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在機箱鎖具沒有打開、設備沒有人為外力損壞的情況下發生的一切設備故障,乙方將按照相應配件廠商質保標準提供免費維修、免費更換等無償服務。
4、人為損壞和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的電腦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費質保,但可以提供相關服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其服務費用收費標準見本合同附件。
5、軟件故障不屬于乙方維修范圍,但乙方可以根據甲方提供的軟件母盤,對需要軟件維修的電腦進行無償服務,交通費由甲方提供。
三、貨款結算。
1、 合同簽署后,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 萬元整;
2、 乙方將電腦備齊后,運送并安裝到指定地點,由甲方清點驗收,驗收完畢后甲方將貨款 萬元整一次性交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將電腦交付給甲方。剩余的5%貨款,將作為質量保證金在電腦驗收6個月后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和乙方應充分協商,制定本合同約定的機器配置。在配置確定后,若有任何調整意向,應及時乙方說明。如果乙方已經定貨或者預付定金,則由甲方承擔損失。
2、甲方有對電腦設備的采購建議和調整的權利,并有對乙方的工作的監督權。
3、甲方有按時交付貨款的義務,如甲方因未及時交付貨款導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保證按照配置單向甲方供貨。如出現定制的配件型號無貨或數量不齊時,則應及時向甲方說明協商調整,如因乙方單方面問題而出現有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乙方確保本合同中的安裝、維修工作的及時到位,并根據雙方約定的安裝維修工作單進行工作。
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給甲方帶來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1、本合同的附件,作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執行日期: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地址: 地址:
采購合同 篇3
采購方:(簡稱甲方)
供貨方:北京光海偉翔商貿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為保障甲方正常用煤需要,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燃煤采購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20xx年到20xx年冬季取暖用煤全部由乙方供應,乙方應在20xx年11月15日前將把煤供應到甲方鍋爐房煤場。
二、保證供應。乙方具備大小車輛,及時運輸,能確保鍋爐正常運行,甲方庫存煤少于50噸,提前1-2天通知乙方代表,乙方將把煤及時送到甲方煤場。
三、乙方保證所供燃煤必須是山西大同低灰、低硫、高熱量煤,應符合北京地區鍋爐取暖用煤標準,如果供應不合格燃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所供燃煤實際計量為準,按每噸660元人民幣的價格與乙方結算,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合同執行,如有違反,雙方皆可向當地法院起訴要求強制履行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金額10%作為違約金。
六、付款方式:分明與批付給乙方煤款。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全同一式兩份,甲乙雙各執一份。
購貨方:(蓋章簽字) 供貨方:(蓋章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采購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所需巨桉樹苗由乙方提供,有關事項議定如下:乙方按附表要求數量備貨,結算以實際供貨數量為準。
二、 供貨時間、供貨計劃、交貨地點:
供貨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內供貨:甲方臨時通知 交貨時間:甲方指定地點。
三、 驗收標準:
所共貨源除附表所列標準以外,其他應符合四川省DB/51—50016—1998標準。最終以甲方驗收合格為準,驗收不合格者,無條件換貨,并承擔為此造成的費用。拒不換貨者,不予計量,并承擔為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從貨物結算款中扣除。
四、 付款方式:
合同供貨完畢后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余款。結賬提供正式發票。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1.所列數量均為暫定量,具體送貨數量以現場通知為準,同品種同規格植物,無論數量增減變更,無論數量多少,都必須按現場通知的.需要量送貨。
2.需按合同約定和相關標準(省級)、保質、保量及時供貨。
3.供貨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損失乙方自行負責。
4.因情況變動,造成品種、規格改變,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品種與數量
按雙方約定的品種和數量訂單執行。
二、等級、質量和檢疫方法
1、等級和質量:生豬必須是來自非疫區健康豬只,等級符合質量評級小組訂單標準。
2、檢疫辦法: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
三、價格、貨款結算
1、價格:以訂單協商價格為準,結合出肉率適當調整。
2、貨款結算方式:驗收日第四個工作日付款。
3、收款人:
開戶行:
賬 號:
4、附件:需提供乙方證照和結算賬戶復印件備案。
四、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在訂單約定日期工作時間交到甲方工廠。
五、違約責任。
l、乙方應如數交貨,交貨少于訂單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乙方應向甲方補齊少交部分。
2、如有改變乙方要提前告知甲方協商,影響甲方正常生產將計入乙方誠信記錄。
3、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甲方有權拒收。
4、乙方交售的生豬品種、標準與約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
5、在甲方生產過程中發現乙方隱匿疫病、晚閹、喂飼、注水等不良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貨款中扣除,直至交有關部門追究乙方違法責任。
六、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采購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定購以下商品。經雙方友好協商,訂制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品名、數量、價款。
品 名 規 格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 注
合 計 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按甲方要求,在產品上印刷logo字樣為合同附件,
三:按甲方要求,在產品上印刷logo方式為:
絲印 移印 燙金、銀 壓印 激光雕刻 貼牌 紡印
四:制作周期 天。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合同總金額的 %定金,金額為 元人民幣,剩余貨款甲方應在乙方貨到之日,驗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六:交貨方式: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七: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取甲方定金后開始生產,如甲方中途改動設計,乙方有權推遲交貨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上述各項條款未盡事宜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 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網址:
郵箱:
委托人:
執照號碼:
稅務登記號碼:
乙方 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網址:
郵箱:
委托人:
執照號碼:
稅務登記號碼: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主體資格]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1、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及價格時,以雙方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為準。
2、甲方應當按《購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注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質量]
1、甲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3、商品若以甲方在訂貨前所事先提供的樣品或雙方在訂貨前約定質量、品種及規格的,則必須與樣品或約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質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質期的。
5、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給予退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由乙方自身過錯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務所產生的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在甲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7、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化妝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商品進行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乙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門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
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后收集整理驗后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并以憑證金額向甲方結算。
四、[包裝、條碼]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外包裝上顯示注冊商標或專利號的,應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
2、乙方根據賣場情況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裝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標準條形碼,并經由乙方設備驗證可用。如需乙方代編條形碼的,應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編碼服務條款,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五、[交貨及驗收]
1、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雙方約定地點,由________承擔運輸費用。
2、乙方應當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__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自交付、驗收后,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保證所供商品在保質期內______%合格率,如在實際銷售中發生該批次商品部分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及時對未銷售的該批次商品實行______%退換貨,同時甲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六、[退、換貨]
1、考慮到商品的自然損耗和季節性差異,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商品退、換貨率為______%,或在《購銷商品確認單》中就不同商品約定不同的退、換貨率。
2、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退換貨書面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后______天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______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并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3、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權拒絕退貨: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毀損、變質或過期的;
(2)乙方以調整庫存、經營場所改造、更換貨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損耗]
甲乙雙方都認同,商品在到達乙方后的倉儲、上架、銷售過程中存在著一定比例的自然損耗(不含乙方的自身過錯)及質量抽檢的樣品損失,甲方愿意與乙方共同承擔一定比例的損耗,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的本合同項下損耗為購銷金額的______%。
八、[對帳]
1、對帳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為:每月______次,對帳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帳日______天。
3、雙方按照確認的書面對帳單按時進行對帳,如因乙方原因在規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對帳單的,在甲方開具發票后,乙方應當依據銷售清單和本合同先行給付無爭議部分的貨款。甲方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的時段對帳,可與乙方協商解決。
4、對帳日前天,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九、[結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現金□銀行轉帳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貨到:□7天□15天□30天□45天□60天□天(國家規定的60天內);
十、[反商業賄賂約定]
甲乙雙方均反對索賄、行賄及其它不正當交易行為。甲方承諾,不向乙方人員提供贈送禮品、現金、樣品、餐飲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發現以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及其他不正當方式取悅乙方工作人員,以獲取訂單、更有利的價格、貨架資源,或虛報送貨量,或降低商品質量,或縮短付款
1.合同介紹
1.1甲方(采購方)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采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本采購合同。
2.術語、關鍵詞解釋
物品:
系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系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采購物品說明
3.1采購物品及說明
3.2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20%,即人民幣(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后,甲方在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交貨與交貨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日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乙方應在交貨前7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后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并按設備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于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安裝、調試與驗收
6.1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采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采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組織人員對采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采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采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
。1)如果采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采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當所有的采購物品都通過甲方的驗收后,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采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之后,甲方將驗收款(見合同條款4.3)支付給乙方。
7.品質保證與維護
7.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采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乙方承諾質量保證期:采購物品通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件保修六個月。本保證不包含由于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件設備、軟件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后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設備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備保修期結束后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如果采購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后,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違約與賠償
8.1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設備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設備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知識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方應采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除為了維護操作相關設備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甲方的保密義務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后年(由雙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后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并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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