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采購合同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燈具采購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燈具采購合同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 工程燈具加工訂貨一事委托給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燈具的名稱、規格、
型號、電壓等級、質量(技術指標)等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驗收規范制作。燈具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單價詳見下表:注:1、此表內的數量均為暫估量,結算以實際送貨量為準。
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加工訂貨單及時組織生產。
3、本合同燈具指定為“ ”品牌產品,均包含節能燈管、節能燈泡。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燈具出廠時,附產品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監理工程師及甲方工程師按國家規定的相關驗收規范對產品進行抽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甲方拒絕接收。
第四條 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乙方燈具送到現場甲方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結算單作為結算依據,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貨實際貨款的95%,預留總貨款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交貨規定 1、 2、 3、 4、
交貨方式: 汽運到施工現場交貨地點: 交貨日期: 20xx年 月 日開始供貨,保證工程進度需要。運輸費: 乙方承擔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因燈具數量較多只能抽驗。在使用中,如果發現產品的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和質量等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保管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5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經濟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規定收貨。 2、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責任
1、產品型號、規格、電壓等級、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質論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導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5 %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20 %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1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5 %的違約金。
4、燈具在正常使用中,確因燈具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八條 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的燈具質量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如達不到此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其運費由乙方承擔。
2、各型燈具的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有合格證、“ccc”認證標志和認證證書復印件。
3、燈具的絕緣性能、導電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 4、燈具板面和支吊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燈具板面應平整,無彎翹變形等現象,并有產品合格證。
第九條 產品價格為固定價格,不考慮市場價格波動因素。
第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終止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有的還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終止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終止合同部分總額10 %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第十三條 保修期:乙方供應的所有燈具保修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移交建設單位后 兩 年。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或同一問題兩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在正常使用中,對于由乙方燈具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客戶索賠,應根據其實際損失或評估價值,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并經甲方驗收無誤、按本合同規定保修期滿保修金付清后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若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執 四 份,乙方執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年月 日年月 日
燈具采購合同2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___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___
合同編號:___
簽定地點: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
注:上表中,“屬性”為功率、色溫等參數;“單價”為含稅單價。
第二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1、簽訂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做為首付款,甲方開始向乙方供貨。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貨后,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5%。
3、合同總價的5%做為質保金,期滿一年,甲方如無違約,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首期款后5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梧州市路燈管理處
3、貨運方式:汽車運輸
第四條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為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
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期為3年;保修期內,由于產品質量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產品,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如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進行有償維修,設備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第八條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
乙方(蓋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代理人: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代理人: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燈具采購合同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 工程燈具加工訂貨一事委托給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燈具的名稱、規格、型號、電壓等級、質量(技術指標)等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驗收規范制作。燈具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單價詳見下表:
注:1、此表內的數量均為暫估量,結算以實際送貨量為準。
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加工訂貨單及時組織生產。
3、本合同燈具指定為“ ”品牌產品,均包含節能燈管、節能燈泡。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 燈具出廠時,附產品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監理工程師及甲方工程師按國家規定的相關驗收規范對產品進行抽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甲方拒絕接收。
第四條 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乙方燈具送到現場甲方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結算單作為結算依據,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貨實際貨款的95%,預留總貨款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交貨規定
交貨方式: 汽運到施工現場 交貨地點: 交貨日期: 20xx年 月 日開始供貨,保證工程進度需要。 運輸費: 乙方承擔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因燈具數量較多只能抽驗。在使用中,如果發現產品的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和質量等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保管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5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經濟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規定收貨。
2、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責任
1、產品型號、規格、電壓等級、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質論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導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5 %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20 %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1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5 %的違約金。
4、燈具在正常使用中,確因燈具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八條 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的燈具質量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如達不到此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其運費由乙方承擔。
2、各型燈具的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有合格證、“CCC”認證標志和認證證書復印件。
3、燈具的絕緣性能、導電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
4、燈具板面和支吊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燈具板面應平整,無彎翹變形等現象,并有產品合格證。
第九條 產品價格為固定價格,不考慮市場價格波動因素。
第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終止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有的還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終止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終止合同部分總額 10 %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保修期:乙方供應的所有燈具保修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移交建設單位后 兩 年。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或同一問題兩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在正常使用中,對于由乙方燈具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客戶索賠,應根據其實際損失或評估價值,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并經甲方驗收無誤、按本合同規定保修期滿保修金付清后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若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執 四 份,乙方執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具采購合同4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采購x產品 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
一、采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采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后的x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余下總貨款的 %作為質保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后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為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為 (CIF、FOB等 x市/縣) 。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x市x區x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并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并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色溫:4500-6500K;
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后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于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后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燈具采購合同5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
注:上表中,“屬性”為功率、色溫等參數;“單價”為含稅單價。
第二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1、簽訂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做為首付款,甲方開始向乙方供貨。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貨后,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5%。
3、合同總價的5%做為質保金,期滿______年,甲方如無違約,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首期款后5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貨運方式:汽車運輸
第四條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為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
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保修期為______年;保修期內,由于產品質量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產品,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如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進行有償維修,設備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第八條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燈具采購合同6
買方:填寫(甲方) 賣方:填寫(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保質保量完成供貨,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產品價格、名稱、數量級規格。
總價款:填寫(大寫)
二、合同價款、付款方式及結算方式
甲方預付30%的貨款;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甲方驗貨合格,乙方提供全額發票后支付到貨款的95%;余款5%作為質保金,在一年質保期滿后3日內付清。
三、交貨地點貨期
1、交貨地點:填寫
2、交貨期限:收到甲方首付款當日到貨。
3、貨物驗收以雙方確認的授權驗收人簽字為準。 四、驗收標準、方式及提出質量異議期限:
1、乙方提供產品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產品合格證書等。
2、按甲方需要采購的產品要求作為驗收標準,貨到工地乙方自行保管。
3、產品質量標準執行照明燈具產品的'相關技術要求等之規定。
3.2產品照度、規格等技術要求在生產廠家的技術資料中給予說明。 3.2 照明燈具外觀與內在質量及包裝運輸:
3.2.1 照明燈具和相關五金配件與線條的表面光潔、色澤均勻牢固,無溢邊、氣泡、翹曲、凹陷現象,規格一致、及密封效果好、開啟靈活等,外觀、外形尺寸、裝配質量及力學性能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
3.2.2 產品的最大允許偏差、表觀質量、結構質量、理化性能均按照衛生潔具產品的行業規范規定的技術指標中的優等品驗收。
3.2.3 在產品明顯部位應有銘牌標示:商標和型號;包裝符合GB6388和GB4892之規定;包裝產品應用無腐蝕、足夠強度并有防潮、防震措施,應有裝箱單、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及保修卡等。到現場產品應保證產品無摔碰痕跡、無幾何變形、無劃傷與修飾損傷等,保證到場后表面完好無損。
五、合同履行
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取消合同,任何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供貨規格、數量和交貨日期,應在兩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
六、 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供照明燈具產品不符合要求或無法使用,造成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直接扣除。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交貨,延遲交貨日期不的超過1天,逾期不交貨,第2天起由乙方賠償甲方所欠貨款總金額每天1%罰金以及對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3、所供照明燈具產品材料存在質量問題而安裝后,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異議之日10日內將該批不合格產品更換,不合格產品由乙方負責運走,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須賠償甲方該批不合格貨物金額100%罰金。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但笨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導致延期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糾紛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調解決,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提請甲方簽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 其他
1、如甲方需要采購的材料產品在乙方經營范圍內,而本協議書沒有規定或沒有確定價格,甲方有權利視為乙方報價決定直接采用乙方產品;供貨量按實結算。
2、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夠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來充抵。
甲方:填寫 乙方:填寫 地址 :填寫 地址: 聯系: 填寫 聯系: 開戶行:開戶行:填寫 賬號:賬號:填寫 日期:
燈具采購合同7
甲方(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 西安市東二環金花新都會1201、1202、1203辦公室 項目裝修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采購 燈具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內容
注:產品單價固定,數量為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
2、貨到現場支付總貨款的70%;即人民幣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所訂產品必須為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設備,乙方須按技術要求提供產品,保證所提供產品不受損壞。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運抵卸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2、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3、產品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丟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5、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并填寫驗收單后視為甲方接收;
6、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符合成品保護要求的現場堆放場地,負責貨物到現場后的卸貨碼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貨物的'安全堆放場地造成的貨物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責任
1、在本合同約定的供貨完成前,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貨,視為乙方違約,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10 %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將貨物運送到現場,如不能按時交貨或者交貨數量不足,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3、如發現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負責包退、包換,并承擔該批不合格產品的退貨費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xxx10%xxx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第七條:產品保修、維修約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燈具(不含光源)保修期兩年;節能燈為1年;
2、保修期內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凡乙方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保修并承擔經濟責任,
3、乙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應及時趕到現場,具體時間如下:
1)出現故障,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時候趕到現場并于2小時內完成一般故障的維修;
2)其他情況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趕到現場,并于趕到現場之日起2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項目,否則,視為認可甲方處理;
3)當乙方未按1)、2)條規定時間到場或完成檢修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派他方處理,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修工作人員應遵循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業管理公司)的規章制度,若在戶內則應接受業主的監督,并做到現場文明施工,舉止文明,工完場清。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 15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因設計變更原因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7天內給予答復,預期未答復則視為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變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承擔。
第九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2、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亂、空中飛行物體追落,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其他自然災害。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終止。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城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后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為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期:
燈具采購合同8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合同內容的金額:見附件清單。
二、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交貨安裝地點為: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
2、月天內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 工程要求
工程質保期: (從工程完工開始算)不扣質保金。
五、 驗收
1、 合同燈具安裝且啟用后,乙方向甲方填寫《工程竣工報驗單》,驗收期為乙方填寫《工程竣工報驗單》后三天內;
2、 驗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報驗單》上簽字及加蓋單位印章。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而拖延驗收或不驗收,超過本合同驗收期的,則視為合同產品及安裝已通過甲方驗收合格。
六、 乙方應履行的責任
1、 乙方按時安裝合同產品,并保證工程質量;
2、 乙方免費補正、補齊包裝或運輸或安裝過程中造成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或損壞、遺失;
3、 工程質保期內有質量問題(不可抗拒除外),乙方無償維修。
七、 甲方應履行責任
1、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及安裝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準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貨款;
3、 產品運抵達交貨地點后,甲方應立即派人員對產品進行驗收及簽收;
4、 甲方驗收產品時,如發現貨物的品種、數量、規格、型號不符,應在到貨時間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異議,以查明產品缺損原因。乙方不承擔任何超期的諸如以上問題的異議。
5、 產品保質期內,甲方應承擔其責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損失。
八、 違約責任
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5‰每天的違約金。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十日內向雙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 產品所有權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產品貨款前,產品所有權屬于乙方,其它債權不得與此對抗。
十一、合同附件
1、xx
2、xx
3、 經雙方簽字蓋章的產品技術圖(與合同配置不符處,以本附件為準); 甲乙雙方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法人授權委托書; 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而達成的紀要,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解決
1、xx
2、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如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協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決。
十三、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預付款后,即行生效;
2、xx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日 期: 日 期:
燈具采購合同9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產品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訂購產品
具體燈具參數及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貨物的質量技術標準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的質量、技術性能必須符合甲方技術要求及效果圖要求(見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換物料或扣減物料的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全部已付貨款退回,并由乙方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貨物交付和驗收
1、 交付時間:乙方應于簽訂合同后15日內將星光燈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2、 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后,甲方對貨物驗收,并簽署書面確認文件;對于驗收不合格
的貨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驗收日起3日內按甲方要求退貨或更換合格貨物。因更換貨物而遲延交付的,乙方應承擔遲延交貨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擔違約責任等)。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術指標要求及效果圖進行產品驗收。
4、 如雙方對貨物質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專業機構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應作為雙方必須遵循的依據,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應于交付貨物時向甲方提交以下資料:
。1) 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
。2) 使用說明;
。3) 保修證明和維修手冊;
(4) 產品檢測報告
。5) 發票;
第四條 貨款的支付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30%,即元;全部貨到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65%,即元;安裝亮燈后一個月付清余下的5%,即
第五條 貨物包裝
乙方須采用確保貨物安全的包裝方式進行包裝,并承擔包裝和運輸費用,因包裝導致貨物受損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 乙方所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1年,自甲方驗收確認后起算,在質量保證期內,貨物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的,乙方均應免費進行退換貨,如甲方同意維修的,乙方給予免費維修。
2、 質量保證期滿后,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費的前提下繼續為甲方提供維修服務。
3、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進行維修服務。否則,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水災、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確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響一方應當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以傳真或特快專遞等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出具相關政府部門的'有效證明,可允許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由此發生的損失各自承擔。
第八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
2、 乙方累計遲延交付貨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自動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仍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適當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遭受的全部損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產品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一日,按延遲交付貨物價款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遲 3 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產品價格是向其他客戶提供的同質同類產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訂
單發出之日起一年內發現其產品價格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戶提供產品價格的,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差價。
2、 如乙方提供的產品系假冒偽劣產品的,除免費退換之外,乙方應按照假冒偽劣產品價款二倍進行賠償,如其賠償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北京市海淀區
附 件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燈具采購合同10
需方:(以下稱甲方)
供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
1、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等參考合同附表。
2、計價辦法:"雷士牌"燈具單價按附表單價執行,附表中沒有的產品雙方協商定價后進行采購結算;"天基牌"開關、插座產品按廠家年報價書下浮65%執行,"TCL羅格朗"開關插座產品按廠家年報價書下浮65%執行。并附"天基牌" "TCL羅格朗"報價書作為合同附件。如甲方需發票,提供發票則按上述單價上調2%執行,乙方提供普通貨物發票。
3、供應數量:訂貨數量以合同附表為參考依據,實際送貨數量以甲方下單通知數量為準。
4、合同金額:大寫人民幣(元),上述金額包括運輸費、稅費及現場卸貨等一切費用。實際結算金額已最發生數量及雙方約定單價最終統計結算為準。
二、交貨期限:常規開關插座類乙方接到甲方訂貨通知后2天內送貨到達現場,雷士牌照明產品于接到通知后15天內送達現場,部分未確定產品雙方另行協商。
三、產品的質量標準和保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無國家標準的,先后采用部門標準、行業標準、同類產品的通用標準)。
四、貨物保用期限:
1、燈具的照明功能保用24月光源保用12月;插座、開關面板保用12年。
2、出現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質量投訴后2小時內趕到現場,負責查明原因,并提出解決方案,并嚴格按照質量承諾的內容兌現。
五、質量檢驗
甲方從收到合同貨物后直到裝配過程結束發現乙方供貨質量有缺陷,則甲方在發現質量缺陷后十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更換有缺陷的合同貨物。
1、驗貨方式:根據甲方事先提供的貨物樣品或雙方簽字在確認的樣品為實物標準進行全面驗收。
2、驗貨標準:根據甲方事先要求標準或采用產品本身的國家標準(無國家標準的,先后采用部門標準、行業標準、同類產品的通用標準)。
3、貨物交付驗收時乙方必須提供完整的產品資料:包括貨物清單、產品出廠檢驗報告、材料質量檢驗報告、環保檢驗報告、質保書、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等應具備的所有資料。
六、付款期限:
1、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貳元作為預付款。
1、乙方在每批貨物交付時,并經甲方檢驗合格后七日內再支付該批貨物價款的70 %。
3、乙方全部交付貨物并經甲方檢驗合格,通電試用后7天內結清全部貨款。
七、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供貨,則按逾期交貨部分貨物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并應賠償逾期供貨造成的甲方損失。乙方供貨質量有缺陷、供貨不足或錯發貨等,應按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執行,并承擔逾期供貨的違約責任。
2、應甲方所訂貨品種、數量等在產生誤差,乙方接受甲方燈具類該規格產品總量5 %內的'退換要求;按受甲方開關插座類該規格產品總量5 %內的退換要求;超過以上數量乙方不負責退換。
3、由于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則乙方向甲方收取相應的利息,利息按逾期付款金額的2%月計取,直到結為止。
八、由于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請求,均提交由湘潭市仲裁委員會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附表、附件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表、附件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則以本合同的內容為準。
十、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由丙方予以見證。本協議一式份,各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具采購合同11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采購XX產品 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
一、采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采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后的xx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余下總貨款的 %作為質保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后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為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為 (CIF、FOB等 XX市/縣) 。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XX市XX區XX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并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并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于本條約定之技術參數
1.燈具運行50000小時后光通量衰減小于30%;
2.整燈光效>85lm/W;
3.功率因數>0.9;
4.防護等級:IP65;
5.防漏電保護等級:I級;
6.顯色指數>70;
7.色溫:4500-6500K; 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后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于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后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具采購合同12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山東公路技師學院新校區教工單身宿舍路燈采購安裝工程工程地點:山東公路技師學院新校區工程內容:新校區教工單身宿舍路燈采購、安裝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情況:自籌資金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本項目為路燈等照明燈具的采購、調試與安裝、移裝,電纜電線敷設,燈座基礎制作、安裝及相配套的設施施工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30天
4.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目標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20xx》、《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CJJ89-20xx》等國家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的要求。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貳拾叁萬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幣)
6.合同生效
6.1合同訂立時間:
6.2合同訂立地點:山東公路技師學院
6.3本合同雙方約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購、安裝與驗收問題。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必須采用正規廠家的合格國標產品(材質為中高檔),必須保證質量,附有材質證明、進貨廠家、合格證、化驗單、質量證明及價格,并且要得到監理工程師、發包人的檢查驗收和書面認定。若承包人供應的材料檢測不合格,達不到項目質量要求,發包人有權另行指定材料供應商。
7.2施工期間,承包人采購的各類貨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標文件,發包人與監理公司指定相關人員對承包人采購的主要貨物進行現場檢驗,材料入庫時需由四方共同驗收,簽證備案。對未簽字驗收的材料,發包人不予認可。
7.3商品運至發包人施工地點后,由承包人負責安裝調試,安裝期間發包人、現場監理人員可隨時對現場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合格產品承包人需無條件更換,安裝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安裝調試等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清單單價中,發包人不再額外支付費用。
7.4承包人負責調試設備,調試完成后向發包人、監理單位提出驗收申請,并向發包人提供使用說明、相關資料及培訓服務,同時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供日常巡檢服務。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管理,項目經理負責該項目安全責任,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對所屬的施工設備、機具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7.6做好施工現場協調工作
項目經理負責與發包人、總包單位、監理公司的組織協調工作,對交叉作業等情況做好充分準備,不得延誤、影響總包及其他分包單位正常施工工作。對不服從發包人、監理公司負責人管理的相關人員,發包人有權對其進行撤換,由此對發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8.質保期及售后服務規定:
8.1自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質保期內所有元件、燈具等因產品質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費更換。
8.3質保期滿后可提供終身(有償)維修保養服務。
9.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乙方繳納壹萬元履約保證金(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所有路燈安裝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驗收合格后付實際已完成工程款的10%,審計結算完成后付實際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為質保金,使用三年后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付清。當承包人出現下列情況時,發包人可緩付工程款。
、俟こ虒嶋H進度滯后約定的計劃進度7日以上,承包人無切實措施確保工期的;
、诠こ藤|量出現嚴重缺陷的;
、凼┕がF場存在安全隱患,承包人不能及時消除隱患的;
④不按約定提交竣工資料的';
以上情況徹底整改解決后,發包人即恢復正常撥款,但以上原因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全額承擔。承包人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發包人有權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項費用,直接支付農民工工資。
10.違約責任
10.1依據魯政辦發[1993]72號文有關規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達到質量標準的,應承擔總造價5%的違約責任,并承擔返修義務直至達到要求的質量標準,返修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承包人所供貨物不能滿足質量要求,或供貨物不符合投標樣品的規、樣式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當發包人造成的損失大于履約保證金金額時,承包人還應賠償該差額。
10.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應賠償承包人相應損失。
10.4履約合同如發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濟南市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11其他事項
11.1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單、圖紙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2解釋順序為本合同、招標文件及附件、投標文件及附件。
發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燈具采購合同13
購方:
供方:
一、甲方綜合醫院26套、庭院燈68套和景觀燈4套產品交給乙方購進及安裝。
二、產品規格和價格
路 燈:H:7米,250W,每套價格1,450.00元,金額37,700.00元;
庭院燈:H:3.5米,20W和70W,每套價格1,980.00元,金額134,640.00元;
景觀燈:H:6米,4個投光燈,每套價格8,250.00元,金額33,000.00元;
產品具體規格以雙方議定的樣式為準,共計金額為貳拾萬伍仟叁佰肆拾元整(¥: 205,340.00 元)。
三、燈具質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質量執行。
燈頭達到甲方提供樣式要求,燈柱鋼柱質量達到標準厚度,燈柱底漆電渡噴漆,外部油漆為烤漆。
四、隨機備品和電柱內線由乙方提供。
五、交貨地點阿拉善綜合醫院,由乙方負責運到費由乙方負責。
六、產品到達交貨地點后,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如若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七、貨款結算方式: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一周內,甲方付乙方貨款總額的'30%,貨到后甲方付貨款總額的67%,貨款總額的3%做為質量保證金,產品質量保修期十二個月,保修期后甲方付清全部貨款。
八、此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 方:
負責人:
乙 方:
負責人:
二0一一年八月六日
燈具采購合同14
甲方(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 ____市東二環金花新都會120
1、120
2、1203辦公室 項目裝修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采購 燈具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內容
注:產品單價固定,數量為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
2、貨到現場支付總貨款的70%;即人民幣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所訂產品必須為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設備,乙方須按技術要求提供產品,保證所提供產品不受損壞。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運抵卸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2、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3、產品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丟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5、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并填寫驗收單后視為甲方接收;
6、貨到現場____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符合成品保護要求的現場堆放場地,負責貨物到現場后的卸貨碼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貨物的安全堆放場地造成的貨物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責任
1、在本合同約定的供貨完成前,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貨,視為乙方違約,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10 %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將貨物運送到現場,如不能按時交貨或者交貨數量不足,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3、如發現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負責包退、包換,并承擔該批不合格產品的退貨費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10%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第七條:產品保修、維修約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燈具(不含光源)保修期兩年;節能燈為________年;
2.保修期內乙方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凡乙方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保修并承擔經濟責任,
3.乙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應及時趕到現場,具體時間如下:
1)出現故障,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時候趕到現場并于2小時內完成一般故障的維修;
2)其他情況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趕到現場,并于趕到現場之日起____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項目,否則,視為認可甲方處理;
3)當乙方未按
1)、
2)條規定時間到場或完成檢修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派他方處理,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修工作人員應遵循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業管理公司)的規章制度,若在戶內則應接受業主的監督,并做到現場文明施工,舉止文明,工完場清。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 15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因設計變更原因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7天內給予答復,預期未答復則視為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遲延付款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變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承擔。
第九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2、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亂、空中飛行物體追落,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其他自然災害。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終止。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向甲方所在____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后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為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____日 期:____日期:
燈具采購合同15
一、雙方當事人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需方須將合同總金額的 %——人民幣 (¥ 元)支付給供方作為訂金。
2、供方將貨物送到時,需方將合同總金額的%——人民幣 (¥ 元)支付給供方。
三、需方須以現金或轉賬支票支付供方的貨款。
四、供貨時間及付款要求:
1、在正常情況下——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影響除外(例如:以中央電視臺天氣預報或新聞聯播為依據,因臺風、暴風雨雪、大霧導致高速公路封閉,按封閉時間順延),供方確保在需方的訂金到位后 天內將所訂貨物全部交付給需方。
2、供方將所訂貨物送到需方指定地點:外面,由供方與需方雙方的指定人員一起在樓體外面清點所送貨物的數量,并憑所簽合同上的各貨物單價核算出總價。核對無誤后,需方現場人員將合同總金額 的貨款——人民幣 (¥ 元)以現金或支票在現場支付給供方,需方才可將供方所送貨物辦理入庫手續。不論需方因何種原因而導致貨款不能及時支付,供方將貨物拉回,并且不再提供下次的送貨服務。
3、需方每次所開出的轉賬支票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A、每張支票都是需方自己公司在同一賬號的轉賬支票。
B、每張支票都是能由供方在當天到銀行存入的轉賬支票。 否則供方有權拒收需方支票和拒絕付貨給需方。
4、如因需方貨款支付不及時,導致供方停止向需方供貨,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需方負責。
五、退換貨標準:
供方所供貨物,如無質量問題,供方一概不接受需方退換貨的'請求。
六、運費承擔:
由供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由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合同總金額的 % 作為違約賠款。
八、供方向需方承諾:
所售貨物,自銷售之日起,燈具的照明功能保用 月、電器的照明功能保用 月、光源保用 12 月。出現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質量投訴后2小時內趕到現場,負責查明原因,并提出解決方案,并嚴格按照質量承諾的內容兌現。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訴諸供法律機關解決。
十、其它約定事宜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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