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黑板報內容:法制教育相關法律
一、《未成年人保護法》
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組織及公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條件,建立和改善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
國家鼓勵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藝等單位和作家、科學家、藝術家及其他公民,創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作品。出版專門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國家給予扶持。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室內吸煙。
對有特殊天賦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國家、社會、家庭和學校應當為他們的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主要有下列幾種類型:
1、曠課、夜不歸宿; 2、攜帶管制刀具;
3、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4、強行向他人索取財物;
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6、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未成年人應當做到的行為:
1、尊敬國旗、國徽,維護祖國尊嚴;
2、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
3、講究公共衛生,保持市容整潔;
4、遵守公共秩序,維護公共安全;
5、愛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合法財產;
6、愛護名勝古跡和珍貴文物;
7、愛護動物,保護樹木莊稼;
8、開展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不看壞書和壞錄像片、不賭博;
9、尊重隱私自由,不私拆、撕毀別人的信件和揭取郵票;
10、相信科學,不參加迷信活動;
11、建立同學間的正常友誼,敢于與壞人壞事作斗爭;
從小學法守法,做遵紀守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