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
清明,農歷二十四節氣之一。每年4月5日前后太陽到達黃經15°時開始;《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三月節……物至此時,皆以潔齊而清明矣。”故清明節總是在公歷4月4日、4月5日、4月6日三天中的一天。清明節是一個祭祀祖先的節日,傳統活動為掃墓。2006年5月20日,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節日起源
清明節是我國民間重要的傳統節日,是重要的八個節日: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和除夕之一。一般是在 公歷的四月五日,但其節期很長,有十日前八日后及十日前十日后兩種說法,這近二十天內均屬清明節。
清明節的起源,據傳始于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后來民間亦相仿效,于此日祭祖掃墓,歷代沿襲而成為中華民族一種固定的風俗。
“清明節”的得名還源于我國農歷24節氣中的清明節氣。冬至后第108天就是清明節氣。清明節氣共有15天。作為節氣的清明,時間在春分之后。這時冬天已去,春意盎然,天氣清朗,四野明凈,大自然處處顯示出勃勃生機。用“清明”稱這個時期,是再恰當不過的一個詞。
清明節的意義:
1、清明節體現自然與人文的和諧。清明節是節氣和節日合二為一,包含了祭祖掃墓、踏青游玩等人文內容,呈現出自然與人的和諧統一。
2、清明節體現個人、家庭與社會的和諧。在傳統大家庭生活模式已經逐步解體的當代社會,家族成員團聚的機會越來越少。清明祭掃活動既能體現對家庭的尊崇,又能表達對祖先的感恩,還顯現了對血脈親情的認同。
3、清明節培養人們面對生死達觀的心態。對生的渴求,對死的恐懼,是人之常情。清明節從悲到樂的節日過程,是人們在追思先人、感恩父母、增進親情、享受生活的同時,啟迪人們更達觀地對待生死,舒緩面對生死的緊張心理。
4、清明節具有對后代珍惜生命、承擔家庭及社會責任的教育功能。清明節帶子女掃墓祭祖是一種無形的情感培育,使其對人生意義、社會責任及使命的認識更明確,并能勇于承擔,具有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