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
清明節是我國人民寄托哀思悼念親人的傳統節日,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活動是每年一次的大規模群眾性活動。以下是為大家分享的學校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歡迎瀏覽!
學校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 篇1
清明節是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動集中時間,也是森林火災、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易發多發時段,為有效預防火災、學生交通和溺水等事故的發生,現就做好清明節期間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學校要進一步深化校園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活動,放假前組織全體教職工開展一次校園安全自查活動,重點排查校舍、食堂、宿舍、實驗室及校園各項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要安排專人負責,建立臺賬,立即整改,確保把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開展好安全主題教育活動。
各學校要利用安全課、主題班會、告家長書、黑板報等方式做好清明節前的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告知學生節日期間的安全注意事項,增強學生安全意識。要根據節日特點,重點加強祭祀活動的用火安全、森林防火,外出活動的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等工作,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憂患意識,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三、強化校園安全管理。
清明節期間,各學校要嚴格校園管理和治安防范,嚴格控制閑散人員進入校園。要關心學生的生活和學習,保證學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強校園門衛值守和治安巡邏,強化對重點要害部位和場所的巡查監控,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清明節期間,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保持通訊暢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立即妥善處置并逐級上報。對謊報、瞞報、遲報和延報的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 篇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清明節祭祀活動中發生的交通堵塞、火災、人員擁擠造成踩踏、爆炸、群體性的事件等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事發地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革命烈士紀念建筑物管理保護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原則,結合我縣實情,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凡我縣清明節祭祀活動中在龍州烈士陵園及其周邊地區內發生的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火災、人員擁擠造成踩踏、爆炸、群體性的事件等突發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4.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清明節期間交通、防火、人流疏導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加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勸阻、制止公眾燃放鞭炮、焚燒紙錢香火祭拜等習俗,提高公眾文明祭掃的意識;開展交通疏導、交通事故救援、滅火救援、踩踏事故救援等緊急處置訓練,提高對清明節祭祀活動中突發事件的處理和應急救援綜合處置能力。
(2)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3)統一指揮。在縣民政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通過應急指揮機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應急救援、維護社會穩定等各項應急工作。
(4)分工負責。按照屬地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體系?h民政局按部門職責要求,組織做好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請政府成立領導指揮機構。龍州烈士陵園按照管轄范圍制訂和完善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二、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節假期前后十五天,在龍州烈士陵園及其周邊地區內,因祭祀活動發生的交通堵塞、火災、人員擁擠造成踩踏、爆炸、群體性的事件等突發事件,一次突發事件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在祭祀場所內及周邊3公里范圍內出現人員車輛嚴重擁擠堵塞達3000人以上或200輛車以上;
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及周邊地區火災持續5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周邊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因災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緊急轉移安置群眾3000人以上及重大財產損失; 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人員擁擠踩踏造成擠傷人員達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因祭祀活動在祭祀場所內發生鬧事造成受傷人員達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達1人以上;
在祭祀場所內發生爆炸事件造成受傷人員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因接待服務事件受損失群眾或參戰人員退役后對政策不滿的退役人員借清明節時機聚集上訪人員沖擊政府機關或烈士陵園達50人以上。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1.成立縣民政局清明節祭祀活動期間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主要職責:負責對清明祭祀活動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
副組長:
主要職責: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進行充分準備。具體指導、現場指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與處置工作有關的各項具體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唐軍同志兼任。聯系電話:0771-8812607。
主要職責:
(1)在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發揮民政應急管理工作的運轉樞紐作用,當好局領導處置突發事件的參謀助手。
(2)協調制訂并組織實施全縣清明節祭祀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協助局領導對突發事件和緊急要情進行快速協調和處置。
(3)承擔局總值班工作,保證與自治區民政廳、市民政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的聯絡暢通,向自治區民政廳、市民政局、縣政府各部門報送緊急重要事項,協調辦理縣政府應急辦和縣民政局有關決定事項,督促縣政府應急辦交辦事項和局領導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
(4)及時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各類應急信息,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等工作。
(5)建立龍州縣清明節群眾祭祀接待工作應急網絡體系,進一步完善清明節群眾祭祀接待工作應急信息平臺建設。
(6)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值守應急事項。
四、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縣民政局要建立應對清明節祭祀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縣民政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快速反應系統,各有關部門應當予以支持配合。
清明祭祀高峰日,在龍州烈士陵園設立觀察點。觀察點的任務是每天向民政局清明節辦公室報告情況、經驗、問題和動態以及活動結束后報告總體情況。縣民政局必須每天將本縣總體情況匯總向崇左市民政局、縣政法委辦公室報告。
五、應急響應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清明節祭祀活動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地方各級民政部門為主。事件發生后,各級民政部門要根據事態發展情況,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件進展監測、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根據突發事件危害程度等因素,縣民政局應急預案設定兩個響應等級:一級響應和二級響應。一級響應由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二級響應由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副組長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根據響應等級的需要,切實履行好本職責。
1.一級響應
事件發生情況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節假期前后十五天,在烈士陵園及周邊地區內,因祭祀活動發生的交通堵塞、火災、人員擁擠造成踩踏、爆炸、群體性的事件等突發事件,一次突發事件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在祭祀場所內及周邊3公里范圍內出現人員車輛嚴重擁擠堵塞達5000人以上或200輛車以上;
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及周邊地區火場持續6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周邊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因災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緊急轉移安置群眾4000人以上及重大財產損失;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人員擁擠踩踏造成擠傷人員達2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因祭祀活動在祭祀場所內發生鬧事造成受傷人員達2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在祭祀場所內發生爆炸事件造成受傷人員2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因接待服務事件受損失群眾或參戰人員退役后對政策不滿的退役人員借清明節時機聚集上訪人員沖擊政府機關或龍州烈士陵園達60人以上。
啟動程序
縣民政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發地上報的事件發生信息后,組織成員分析信息,向副組長提出特別重大級響應建議,再由副組長向組長報告,由組長決定該級響應。
響應措施
由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1)縣民政局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有關科室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實行聯合辦公,組成緊急處置組、信息組、宣傳報道組和后勤保障組等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立即開展以下綜合協調工作:
及時組織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溝通事件發生信息;分析事件發生形勢,落實對事發地應急處置的支持措施;共同聽取有關縣的情況匯報;向事發地派出指導工作組。
(3)事件發生5小時內,派出由縣民政局長帶隊的應急處置工作組趕赴事發地安撫受影響的群眾,了解事態進展工作情況,了解事發地民政部門的處置能力和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收集、評估、報告事件進展信息
每2小時與事發地民政部門聯系一次,必要時可直接與事發地直接聯系,及時掌握事件進展和處置工作動態信息。
事件發生后5小時內編發《龍州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報送縣人民政府和縣政法委辦公室和局領導。
響應的終止
事件處置工作穩定后,由領導小組副組長提出終止建議,并向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終止該級響應。
2.二級響應
事件發生情況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節假期前后十五天,在烈士陵園及周邊地區內,因祭祀活動發生的交通堵塞、火災、踩踏、爆炸、群體性的事件等突發事件,一次突發事件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在祭祀場所內及周邊3公里范圍內出現人員車輛嚴重擁擠堵塞達3000人以上或100輛車以上;
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及周邊地區火場持續3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周邊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因災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緊急轉移安置群眾3000人以上及重大財產損失;因祭祀活動造成祭祀場所內人員擁擠踩踏造成擠傷人員達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因祭祀活動在祭祀場所內發生鬧事造成受傷人員達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在祭祀場所內發生爆炸事件造成受傷人員10人以上或死亡人員1人以上;
因接待服務事件受損失群眾或參戰人員退役后對政策不滿的退役人員借清明節時機聚集上訪人員沖擊政府機關或烈士陵園達50人以上。
啟動程序
縣民政局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發地縣級民政部門上報的事件發生信息后,組織成員分析信息,向副組長提出特別重大級響應建設,再由副組長向組長報告,由組長決定該級響應。
響應措施
由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1)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立即開展以下工作:
及時向成員聯系,溝通事件發生信息;落實對事發地處置工作的支持;向事發地派出工作組。
(2)領導小組辦公室進入緊急狀態,實行24小時待班。
(3)事件發生后5小時內,派出由領導小組副組長帶隊的民政局事發現場協調工作組趕赴事發地安撫受影響的群眾,了解處置工作情況,了解事發地民政部門的處置能力和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收集、評估、報告、發布信息。
每3小時與事發地民政部門聯系一次,必要時可越級與事發地直接聯系,隨時掌握事件動態信息;組織開展事件處置會商、評估,分析事件進展形勢,提出對策。
事件發生后5小時內編發《龍州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報送縣政法委、縣人民政府和局領導。
響應的終止
事件處置工作穩定后,由領導小組副組長提出終止建議,并向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終止該級響應。
六、突發事件善后處理
突發事件發生后,由事發地縣民政局負責組織安排事故調查、責任追究和善后處理工作。對認真執行上報制度,工作負責、重大事件處理得當的工作人員給予表揚。對因不負責任、擅離職守、工作不力、信息不暢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附則
本預案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h民政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縣民政局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安全無小事”,為順利開展本次活動,保證活動的各個環節順利進行,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預防突發事件時,能夠統一指揮,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二、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要求及責任:
1、在組織活動前必須制訂安全預案。制定人。
2、對全體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萬無一失。
3、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責任人及各班看班教師。
4、做好保健工作。責任人。
5、所有領導和教師在活動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6、各領隊必須隨身攜帶本班學生家長聯系電話,以保持家校間及時互通。
四、具體分工:
1、班主任召開班會,傳達并布置清明祭掃活動注意事項。
2、出發前,學校對全體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紀律教育。
3、在清明祭掃活動中,如果學生有頭痛腦熱等輕微病狀,由各班主任處理;如果有突發性疾病,通知“120”急救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如有其他傷害事故,由班主任通知其家長并進行相應的急救。
五、活動時發生意外事故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1、事故發生后,現場教師應立即通知帶隊人員。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給學校領導。
2、學校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應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開展工作,同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通知學生家長。
【學校清明節安全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學校餐飲安全應急預案03-22
學校突發安全應急預案12-31
學校溺水安全應急預案范文12-19
學校生命安全應急預案03-24
小學學校安全應急預案范文01-23
學校突發惡劣天氣安全的應急預案12-25
學校安全事故處理的應急預案12-19
鎮中心學校的安全應急預案12-19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2-19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