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火車站獲悉,為適應鐵路公共安全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鐵路部門對《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做了修訂,新的“禁帶目錄”將于2016年1月10日起實行。屆時,包括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等利器都禁止攜帶進站上車。
修訂后,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的物品,絕大多數是目前已經禁止和限制攜帶的物品,主要變化是,針對近年來旅客傷害事件中出現的新情況,將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利器、鈍器等列為禁止攜帶物品。例如,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攜帶進站上車。
此外,對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機等可以限量攜帶的物品,對其限制攜帶數量進行了調整。例如,旅客可攜帶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20毫升;冷燙精、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不得超過120毫升;安全火柴限帶2小盒;普通打火機只能帶2個。同時,還禁止攜帶可能干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污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設備、備品的物品。
另外,火車站特別提醒乘車廣大旅客,一定在出發前檢查好行李物品,不要攜帶上述物品,以免給旅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