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節即將到來,很多人問我們,2017年春節怎么調休?2017年春節加班工資怎么計算的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看個究竟吧!
2017年春節怎么調休
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調休,放假7日。
1月28日(初一)、1月29日(初二)和1月30日(初三)這3天為法定假期
2月3日(星期五)、2月4(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2017年春節加班工資計算
在1月27日至2月3日中,只有1月28日至1月30日3天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剩余的4天為公休假期。
因此,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一)如果勞動者在1月28日至1月30日期間加班的,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在日后安排其補休,都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如果勞動者在1月27日、1月31日至2月3日期間加班的,用人單位安排補休,則只需向勞動者發放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用人單位不安排補休,則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春節的來歷
現代民間習慣上把過春節又叫做過年。其實,年和春節的起源是很不相同的。
那么"年"究竟是怎么樣來的呢?民間主要有兩種說法:一種說的是,古時候,有一種叫做"年"的兇猛怪獸,每到臘月三十,便竄村挨戶,覓食人肉,殘害生靈。有一個臘月三十晚上,"年"到了一個村莊,適逢兩個牧童在比賽牛鞭子。"年"忽聞半空中響起了啪啪的鞭聲,嚇得望風而逃。它竄到另一個村莊,又迎頭望到了一家門口曬著件大紅衣裳,它不知其為何物,嚇得趕緊掉頭逃跑。后來它又來到了一個村莊,朝一戶人家門里一瞧,只見里面燈火輝煌,刺得它頭昏眼花,只好又夾著尾巴溜了。人們由此摸準了"年"有怕響,怕紅,怕光的弱點,便想到許多抵御它的方法,于是逐漸演化成今天過年的風俗。
另一種說法是,我國古代的字書把"年"字放禾部,以示風調雨順,五谷豐登。由于谷禾一般都是一年一熟。所"年"便被引申為歲名了。
我國古代民間雖然早已有過年的風俗,但那時并不叫做春節。因為那時所說的春節,指的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
南北朝則把春節泛指為整個春季。據說,把農歷新年正式定名為春節,是辛亥革命后的事。由于那時要改用陽歷,為了區分農、陽兩節,所以只好將農歷正月初一改名為"春節"。
附:節假日加班工資相關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150%*日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200%×日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300%*日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100%帶薪)。
二、《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月工作小時數:20.83×8=166.67小時/月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月工資收入÷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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