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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造價工程師考試工程計價知識點(精選)
2017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預計在7月份開始,同學們現在也可以開始復習了,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考試的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竣工驗收報告
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文件:(2013年)
(1)施工許可證。
(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3)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4)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附有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5)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6)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竣工驗收的管理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
(3)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委托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5)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并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
竣工驗收的備案
■時間: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
■地點: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辦理人:建設單位
■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4)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商品住宅還應當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5)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竣工決算的編制
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主管部門收到竣工財務決算報告后,對于按規定由主管部門審批的項目,應及時審核批復,并報財政部備案。
對于按規定報財政部審批的項目,一般應在收到竣工決算報告后一個月內完成審核工作,并將經過審核后的決算報告報財政部審批。
無形資產的計價方法
分類 | 計價方法 |
專利權 |
·自創的,為開發的實際支出,包括研制和交易成本。 ·轉讓不能按成本估價,按所能帶來的超額收益計價 |
非專利技術 |
·自創的,一般不作為無形資產入賬,按當期費用處理 ·外購的,法定評估機構確認后再進行估價,采用收益法估價 |
商標權 |
·自創的,一般不作為無形資產入賬,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購入或轉讓商標,計價根據被許可方新增的收益確定 |
土地使用權 |
·通過支付出讓金獲得的,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通過行政劃撥取得的,不能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在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土地出讓價款時,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
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的計價
對租入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不構成固定資產價值,其會計處理與自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無區別。
對租入固定資產實施改良,因有助于提高固定資產的效用和功能,應當另外確認為一項資產。租入的固定資產所有權不屬于企業,不應增加租入固定資產的價值而作為其他資產處理。
租入固定資產改良及大修理支出應當在租賃期內分期平均攤銷。
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及費用承擔
(1)保修責任。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2)費用承擔。由他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缺陷,發包人負責維修,承包人不承擔費用,且發包人不得從保證金中扣除費用。如發包人委托承包人維修的,發包人應該支付相應的維修費用。
(承包人承擔自身原因的費用損失)
發承包雙方就缺陷責任有爭議時,可以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鑒定,責任方承擔鑒定費用并承擔維修費用。
質量保證金的含義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質量保證金的預留及管理
(1)預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的比例從結算款中扣留質量保證金。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5%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
■社會投資項目采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預留保證金的比例可以參照執行。
(2)管理。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政府投資項目,可以預留在財政部門或發包方。缺陷責任期內,如發包方被撤銷,保證金隨交付使用資產一并移交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代行發包人職責。
■社會投資項目,可將保留金交由金融機構托管;采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方式,發包人不再預留保證金,并按相關規定執行。
(3)使用
■承包人自身責任的修復義務,發包人有權從質量保證金中扣留用于缺陷修復的各項支出。
■發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發包人承擔查驗和缺陷修復費用。
質量保證金的返還
在合同約定的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的14天內,發包人應將剩余的質量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
剩余質量保證金的返還,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質量保修責任和應履行的質量保修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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