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仿真試題及答案
案例分析題一
某政府投資項目,主要分為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三部分,項目投資為5000萬元,其中,估價為80萬元的設備由招標人采購。
招標文件中,招標人對投標有關時限的規定如下:
表3.1 各聯合體的組成表
聯合體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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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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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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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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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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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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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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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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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l |
b, c |
g, k |
e, h |
g, n |
f, j, p |
e, l |
(1)投標截止時間為自招標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十五日上午9時整:
(2)接受投標文件的最早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72小時:
(3)若投標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須在投標截止時間24小時前提出:
(4)投標有效期從發售投標文件之日開始計算,共90天。
并規定,建筑工程應由具有一級以上資質的企業承包,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應由 具有二級以上資質的企業承包,招標人鼓勵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
在參加投標的企業中,a,b,c,d,e,f為建筑公司,g,h,j,k為安裝公司,l,n,p為裝修公司,除了k公司為二級企業外,其余均為一級企業,上述企業分別組成聯合體投標,各聯合體具體組成見表3.1。
在上述聯合體中,某聯合體協議中約定:若中標,由牽頭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人后將該聯合體協議送交債表人:聯合體所有與業主的聯系工作一級內部協調工作均由牽頭人負責;各成員單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潤并向招標人承擔責任,且需向牽頭人支付各自所承擔合同額部分1%的管理費。
問題:
1、 該項目估價為80萬元的設備采購是否可以不招標?說明理由。
2、 分別指出招標人對投標有關時限的規定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3、 按聯合體的編號,判別各聯合體的投標是否有效?若無效,說明原因。
4、 指出上述聯合體協議內容中的錯誤之處,說明理由或寫出正確的做法。
答:
1、不可以不招標。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雖然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下,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該項目設備采購估價為80萬元但項目總投資額在5000萬元,所以必須進行招標。
2、第(1)條不正確。招投標法規定:投標截止日期是從招標文件開始發售之日起20天以上;
第(2)條不正確。招投標法規定:招標人接受投標文件為投標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時間;
第(3)條不正確。招投標法規定:投標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須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提出均可以。
第(4)條不正確。招投標法規定:投標有效期應該從投標截止日期之日開始計算,不得少于30天。不是從發售投標文件之日開始計算。
3、xxxx編號為ⅲ的投標聯合體投標無效。因為招投標法規定: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而k公司為二級企業,故聯合體編號ⅲ的資質為二級,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要求,為無效投標。
xxxx編號為ⅳ和ⅶ的投標聯合體投標無效。因為e單位參加了兩個投標聯合體,《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規定: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xxxx其他編號的投標聯合體投標有效。因為招投標法規定: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
4、上述聯合體協議內錯誤之處是:
xxxx先簽合同后交聯合體協議書是錯誤的。招投標法規定:應該在投標時遞交聯合體協議書,否則是廢標。
xxxx牽頭人與招標人簽定合同是錯誤的。招投標法規定: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xxxx聯合體所有與業主方的聯系工作以及內部協調工作,在沒有遞交授權書下,均由牽頭人負責是錯誤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規定: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xxxx各成員單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潤并向招標人承擔責任是錯誤的。招投標法規定: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分析題二
某工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招標人3月1日在指定媒體上發布了招標公告,3月6日至3月12日發售了招標文件,共有A、B、C、D四家投標人購買了招標文件。
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日(4月5日)前,四家投標人都遞交了投標文件。開標時投標人D因其投標文件的簽署人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而被招標管理機構宣布為無效投標。
該工程評標委員會于4月15日經評標確定投標人A為中標人,并于4月26日向中標人和其他投標人分別發出中標通知書和中標結果通知,同時通知了招標人。
在施工過程中,該工程的關鍵線路上發生了以下幾種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
(1)由于發包人原因,設計變更后新增一項工程于7月28日至8月7日施工(新增工程款為160萬元);另一分項工程的圖紙延誤導致承包人于8月27日至9月12日停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原計劃于8月5日晨到場的`施工機械直到8月26日晨才到場。
(3)由于天氣原因,連續多日高溫造成供電緊張,該工程所在地區于8月3日至8月5日停電,另外,該地區于8月24日晨至8月28日晚下了特大暴雨。
在發生上述工期延誤事件后,承包人A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向發包人提出了索賠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除特大暴雨造成的工期延誤之外,對其他應予補償的工期延誤事件,既補償直接費又補償間接費,間接費補償按合同工期每天平均分攤的間接費計算。
問題:
1.指出該工程在招標過程中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
2.該工程的實際工期延誤為多少天?應予批準的上期延長時間為多少天?分別說明每個工期延誤事件應批準的延長時間及其原因。
3.圖紙延誤應予補償的間接費為多少?
試題答案:(20分)
問題1
招標管理機構宣布無效不妥,應由招標人宣布,評表委員會確定中標人并發出中標通知書和中標結果通知不妥,應由招標發出。
問題2
該工程得實際工期延誤為47天 應批準得工期延長為32天。其中,新增工程屬于業主應承擔得責任,應批準延長工期11天(7月28日至8月7日);
圖紙延誤屬于業主應承擔得責任,應批準延長工期15天(8月29日至9月12日);
停電屬于業主應承擔得責任應批準延長工期3天
施工機械延誤屬于承包商的責任不予批準延長工期
特大暴雨造成的工期延誤屬于業主應承擔的風險范圍,但8月24~25日屬于承包商機械未到場延誤在先,不予賠償 應批準工期延長3天(8月26至8月28日)
問題3
所以,合同價中每天的間接費為:708.98/300=2.36(萬元/天)
圖紙延誤應補償的間接費為:15×2.36=35.40(萬元)
問題4
解:計劃的單方人工費為:50÷(8×1.5)=4.17(元/㎡)
實際的單方人工費為:(50+10)÷{7×(1-10%)×1.5}=6.35(元/㎡)
則,單方人工費的增加額為:6.35-4.17=2.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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