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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考前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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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題一
某政府投資項目,主要分為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三部分,項目投資為5000萬元,其中,估價為80萬元的設備由招標人采購。
招標文件中,招標人對投標有關時限的規定如下:
(1)投標截止時間為自招標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十五日上午9時整:
(2)接受投標文件的最早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72小時:
(3)若投標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須在投標截止時間24小時前提出:
(4)投標有效期從發售投標文件之日開始計算,共90天。
并規定,建筑工程應由具有一級以上資質的企業承包,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應由 具有二級以上資質的企業承包,招標人鼓勵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
在參加投標的企業中,A,B,C,D,E,F為建筑公司,G,H,J,K為安裝公司,L,N,P為裝修公司,除了K公司為二級企業外,其余均為一級企業,上述企業分別組成聯合體投標,各聯合體具體組成見表3.1。
表3.1 各聯合體的組成表
聯合體編號ⅠⅡⅢⅣⅤⅥⅧ
聯合體組成A, LB, CG, KE, HG, NF, J, PE, L
在上述聯合體中,某聯合體協議中約定:若中標,由牽頭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人后將該聯合體協議送交債表人:聯合體所有與業主的聯系工作一級內部協調工作均由牽頭人負責;各成員單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潤并向招標人承擔責任,且需向牽頭人支付各自所承擔合同額部分1%的管理費。
問題:
1、 該項目估價為80萬元的設備采購是否可以不招標?說明理由。
2、 分別指出招標人對投標有關時限的規定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3、 按聯合體的編號,判別各聯合體的投標是否有效?若無效,說明原因。
4、 指出上述聯合體協議內容中的錯誤之處,說明理由或寫出正確的做法。
案例分析題二
某工業項目廠房主體結構工程的招標公告中規定,投標人必須為國有一級總承包企業,且近3年內至少獲得過1項該項目所在省優質工程獎;若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牽頭人并提交聯合投標協議,若某聯合體中標,招標人將與該聯合體牽頭人訂立合同。該項目的招標文件中規定,開標前投標人可修改或撤回投標文件,但開標后投標人不得撤回投標文件;采用固定總價合同,
每月工程款在下月末支付:工期不得超過12個月,提前竣工獎為30萬元/月,在竣工結算時支付。
承包商C準備參與該工程的投標。經造價工程師估算,總成本為1000萬元,其中材料費占60%。
預計在該工程施工過程中,建筑材料漲價10%的概率為0.3,漲價5%的概率為0.5,不漲價的概率為0.2.
假定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相等,月利率按1%計算。
問題:
1.該項目的招標活動中有哪些不妥之處?逐一說明理由。
2.按預計發生的總成本計算,若希望中標后能實現3%的期望利潤,不含稅報價應為多少?該報價按承包商原估算總成本計算的利潤率為多少?
3.若承包商C以1100萬元的報價中標,合同工期為11個月,合同工程內不考慮物價變化,承包商C程款的現值為多少?
4.若承包商C每月采取加速施工措施,可使工期縮短1個月,每月底需額外增加費用4萬元,合同工期內不考慮物價變化,則承包商C工程款的現值為多少?承包商C是否應采取加速施工措施?
(問題3和問題4的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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