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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師范大學2017第二學期研究生課程期末考試工作通知
為幫助大家了解 江蘇師范大學關于2016-2017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課程期末考試工作的相關信息,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江蘇師范大學關于2016-2017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課程期末考試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本學期研究生課程教學任務即將結束,請根據本單位教學工作任務,組織安排本學期研究生課程期末考試工作。研究生公共課的試卷排版和印制工作由任課老師所在學院負責,考試前一周將試卷按考試班級分好,并送至研究生院(趙寧寧老師,2#203辦公室),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和實施考務工作;研究生專業課等其它課程由各學院負責組織和實施。
公共課考試時間安排見《2016-2017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公共課期末考試安排》(附件1),政治課考試考場安排見附件2。專業課考試時間由各學院自行安排,請認真填寫專業課考試安排表(附件3),并于考試前一周將紙質版(蓋章和分管領導簽字)和電子版上報研究生院督導辦公室(趙寧寧老師,2#203辦公室),以便組織研究生教育專家督導組進行抽查。
研究生成績錄入及研究生課程考核相關材料上交學院存檔時間截止到2017年7月23日下午5:00,屆時系統關閉。下學期初研究生院將通過網絡公布“未按時錄入成績的課程名單”,同時根據各專業培養方案,審核每個研究生“應修學分”和“已修學分”的信息。研究生公共課課程考核材料上交至研究生院學位與培養辦公室保存。
請各學院認真做好以上工作,下學期研究生院將抽查所有學院的部分專業核心課程期末考試試卷(課程論文)和平時成績考核材料,并組織研究生教育專家督導組進行核查和評分,作為年終學院考評的重要依據。所有抽查的試卷結果將進行網絡公示。
特別提醒:
1. 各學院應根據學校工作整體部署,結合本單位教學工作開展進度,全面做好期末考試組織安排工作,特別要做好學生考風考紀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研究生認真學習《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考場規則(暫行)》(附件4)和《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違紀處分規定(暫行)》(附件5)等文件,杜絕考試違紀舞弊現象。
2. 研究生在一門課程中缺課(包括請假等)達到該課程總學時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能參加考試,該門課程必須重修。任課老師務必在課程結束后一周內做好學生考試資格的審核,將應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注明原因)送交至研究生秘書處,并告知相關研究生。
3. 因故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研究生,必須事先申請緩考(請到研究生院網站“學籍與培養”—>“表格下載”—>“學籍與培養表格”區下載),公共課由研究生院批準,專業課由所在學院批準,批準后方能緩考。擅自不參加考試或考試作弊者,所修課程一律按零分計,該課程必須重修。
如有疑問,專業學位研究生請聯系李磊老師(83403100),學術學位研究生請聯系趙寧寧老師(83403082)。
附件1.2016-2017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公共課期末考試安排.xls
附件2.2016-2017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政治課期末考試考場安排.xlsx
附件3.2016-2017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專業課期末考試安排.xlsx
附件4.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考場規則(暫行).docx
附件5.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違紀處分規定(暫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