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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會計從業《會計基礎》:利潤分配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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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分配是指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章程、投資者協議等,對企業當年可供分配利潤指定其特定用途和分配給投資者的行為。
利潤分配的順序
利潤分配順序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企業在利潤分配前,應根據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其他轉入的金額(如盈余公積彌補的虧損)等項目,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即:
可供分配的利潤
=凈利潤(或虧損)
+年初未分配利潤(或-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其他轉入的金額
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累計虧損),則不能進行后續分配;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即累計盈利),則可進行后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1)公司應當按照當年凈利潤(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其他企業不低于10%)
(2)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超過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凈利潤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
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積后,形成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即:
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可供分配的利潤-提取的盈余公積
【擴展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相關知識】
教材
考試教材由各省級財政部門分別編寫,為體現考試的時效性,一般每年都會有所調整。由于考試大綱是由財政部統一制定的,各省的教材也有一定的通用性.
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指定用書為《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考試教材一般為一科目一本,通常會附一本"應試指南"或"歷年試題匯編",總計教材費用約在100元以內,訂購教材時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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