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員職權
總監理工程師職權范圍
(1)職責
a、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b、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c、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d、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e、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f、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h、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i、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j、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k、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l、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m、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n、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2)職權
a、有權對本監理部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提出獎勵,做出處罰意見。
b、有權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及《工程暫停令》。
專業監理工程師職權范圍
(1)職責
a、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b、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c、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d、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e、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f、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g、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h、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i、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j、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k、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2)職權
a、有權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拒絕簽認。
b、有權對不合格的工序及隱蔽工程拒絕簽認。
c、有權對承包單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下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承包單位整改,并檢查整改結果。
(1)職責
a、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b、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并做好檢查記錄;
c、復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得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并簽署原始憑證;
d、按設計圖及有關標準, 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e、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
f、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2)職權
a、在旁站監理工作中,發現問題有權要求承包單位整改。
b、有權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材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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