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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模擬試題及答案

        時間:2024-08-05 09:42:31 二級建造師 我要投稿

        2017二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模擬試題及答案

          一、單選題(共14題,共14.00分)

        2017二級建造師考試法規知識模擬試題及答案

          1、建設單位出具銀行保函作為工程款支付擔保,則保證人應為( )。

          A.監理單位 B.銀行C.建設單位 D.施工企業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的是保證人的資格條件。

          《擔保法》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為保證人。”同時,《擔保法》也規定了下列組織不可以作保證人。(1)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2)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3)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銀行保函是由銀行出具的,因此,保證人就是銀行。參考教材P30。

          2、某水泥廠與張某簽訂了水泥供應合同,隨后又與保證人簽訂了相應的擔保合同。后來水泥供應合同被法院裁定為無效合同,則水泥廠與保證人簽訂的擔保合同( )。

          A.有效 B.部分有效C.無效 D.有效性不確定

          答案:C

          解析:擔保合同屬于從合同,它依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在本題中經人民法院認定其材料供應合同無效,此時擔保合同也無效。故答案為C。參考教材P29。

          3、下列情形中,債權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銷權的是( )。

          A.受讓人明知債務人以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

          B.債務人放棄到期的債權

          C.債務人將巨額財產贈予他人

          D.債務人出售其全部財產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的是債權人行使法定撤銷權的情形。

          可能導致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債務人行為包括如下三種情形: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本題知識點在2014年教材已刪除。

          4、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 )。

          A.3個月 B.6個月C.1年 D.2年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的是保證期間。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個月。參考教材P31。

          5、下列財產中,不能作為抵押財產的是( )。

          A.正在建造的船舶 B.在建工程項目C.城市土地使用權 D.被法院扣押的車輛

          答案:D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180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2)建設用地使用權;(3)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運輸工具;(7)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物權法》第184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權;(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參考教材P32。

          6、關于留置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留置的標的是不動產

          B.不轉移對物的占有是留置與質押的顯著區別

          C.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

          D.置物留置期間債權人不能與債務人協議處理留置物

          答案:C

          解析:留置是以留置權人業已占有的留置人,即債務人的動產作為擔保的,債權人留置財產后,債務人應當在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后,應當確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參考教材P33。

          7、預制件定作合同總價款100萬元,施工企業向預制件廠支付定金50萬元。預制件廠不履行合同,則應當共計返還( )萬元。

          A.50 B.100C.70 D.150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收受定金的乙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但定金規定不能超過20%,即只有20萬元,雙倍返還定金是40萬元,然后再返還施工企業支付的30萬元。共計返還70萬元。參考教材P33

          8、定金合同以( )之時生效。

          A.雙方當事人簽字 B.合同備案C.定金的實際交付 D.主合同成立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的是定金合同的生效時間。參考教材P33。

          《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9、( )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務的擔保。

          A.抵押 B.質權C.留置權 D.保留

          答案:A

          解析: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務的擔保。質權是擔保的一種方式,指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協商訂立書面合同的方式,移轉債務人或者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的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價款優先受償。也叫“質押”。留置權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參考教材P31。

          10、( )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

          A.質押 B.擔保C.留置 D.貸款人

          答案:A

          解析:本題主要考查質押的分類,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參考教材P33。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可以作為保證人的是( )。

          A.高等院校 B.國家機關C.社會團體 D.公民

          答案:D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及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可以作為保證人。所以正確答案為D。參考教材P30。

          12、關于保證分類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

          A.保證一般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B.—般保證中,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時,可以拒絕保證

          C.連帶保證中,債務人只要在債務履行期滿前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D.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答案:D

          解析:保證方式有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一般保證是指債權人和保證人約定,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方式。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對債權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在被擔保的債權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連帶保證是指保證人和主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主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請求主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一般發生于當事人的約定,但是,如果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連帶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參考教材P30。

          13、甲公司為乙公司向丙公司借款作擔保,在保證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保證的方式,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此保證屬于( )。

          A.—般保證 B.連帶責任保證C.反擔保保證 D.書面保證

          答案:B

          解析: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參考教材P30。

          14、根據有關規定,抵押與質押之間的顯著區別在于( )。

          A.是否轉移對抵(質)押物的占有

          B.用于擔保的抵(質)押物的范圍不同

          C.是否須辦理登記的要求不同

          D.債權人享有的權利范圍不同

          答案:A

          解析:抵押與質押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為:①是否轉移對抵(質)押物的占有; ②用于擔保的抵(質)押物的范圍不同;③是否須辦理登記的要求不同;④債權人享有的權利內容不同。二者顯著的區別在于是否轉移對押物的占有。故應選A項。參考教材P32。

          二、多選題(共3題,共6.00分)

          1、下列抵押財產中,抵押權自登記時生效的有( )。

          A.建筑物 B.建設用地使用權 C.生產設備、原材料D.在建工程 E.在建的船舶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抵押權。

          對于不動產,抵押權登記時設立;對交通運輸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故選ABD。參考教材P32。

          2、關于定金與預付款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定金與預付款的約定都是在交款后生效

          B.定金和預付款在合同履行后都可以抵作價款

          C.定金是為了擔保合同履行,預付款是為對方履行合同提供資金幫助

          D.定金是從合同,預付款是主合同的組成部分

          E.定金和預付款都適用雙倍罰款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的是定金與預付款的區別。

          定金與預付款都是在合同履行前一方當事人預先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都具有預先給付的性質,在合同履行后,都可以抵作價款。但是二者有著根本的區別,這表現在以下方面:(1)定金是合同的擔保方式,主要作用是擔保合同履行;而預付款發的主要作用是為對方履行合同提供資金上的幫助,屬于履行的一部分。(2)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而交付預付款的協議一般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3)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交付預付款的協議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4)定金合同當事人不履行主合同時,適用定金罰則,而預付款交付后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不發生喪失與付款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效力。參考教材P33。

          3、下列合同中,債權人有留置權的包括( )。

          A.買賣合同 B.保管合同 C.運輸合同D.加工承攬合同 E.勞動合同

          答案:B,C,D

         

          解析:《擔保法》規定,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留置權。參考教材P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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