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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技術理論知識大全
安全評價既需要安全評價理論的支撐,又需要理論與實際經驗的結合,二者缺一不可。下面這些安全生產技術理論知識,你都知道嗎?一起來看看吧!
(一)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1.防火基礎知識
A.燃燒與火災
定義:燃燒是物質與氧化劑之間的放熱反應,它通常會同時
釋放出火焰或可見光。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即為火災。
燃燒和火災發生的必要條件:同時具備氧化劑、可燃物、點火源,即火的三要素。這三個要素中缺少任何一個,燃燒都不能發生和維持,因此火的三要素是燃燒的必要條件。在火災防治中,如果能夠阻斷火三角的任何一個要素就可以撲滅火災。
火災的分類
《火災分類》(GB4968-1985)按物質的燃燒特性將火災分為如下4 類:
A 類火災,是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灰燼,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火災等;
B 類火災,是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火災等;
C 類火災,是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
D 類火災,是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火災分為:閃燃、陰燃、爆燃、自燃。
閃燃是可燃物表面或可燃液體上方在很短時間內重復出現火焰一閃即滅的現象。閃燃往往是持續燃燒的先兆。
陰燃則沒有火焰和可見光的燃燒。
爆燃伴隨爆炸的燃燒波,以亞音速傳播。
火災對周圍環境影響的主要熱傳遞方式是熱輻射。
火災防治途徑和阻燃方法
火災防治途徑:一般分為阻燃、火災探測、滅火等。
阻燃
采用高分子材料阻燃化技術可以克服或降低高分子材料的可燃性,減少火災的發生及蔓延。高分子材料阻燃化技術主要通過阻燃劑使聚合物不易著火,如果著火也使其燃燒速度變慢。阻燃劑按其使用方法分為添加型和反應型兩種。
火災探測方法
按照探測元件與探測對象的關系,火災探測方法可分為接觸式和非接觸式兩種基本類型。
滅火的基本措施
一切防火措施都是為了防止燃燒的3 個條件同時存在,所能采取的基本措施是:1)控制可燃物;2)隔絕助燃物;3)消除點火源;4)阻止火勢蔓延。
火災危險評價
目前應用較多的火災安全評價方法主要有如下幾種:安全檢查表法;道化學火災、爆炸指數評價法;蒙德法;預先危險分析(PHA);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FMEA);事件樹分析(ETA);故障樹分析(FTA);數值模擬方法;因果分析;管理疏忽和危險樹分析(MORT)。
B.點火源及其控制
點火源的概念及其分類
點火源是指能夠使可燃物與助燃物發生燃燒反應的能量來源。這種能量既可以是熱能、光能、電能、化學能,也可以是機械能。根據點火源產生能量的來源不同,點火源分為火焰、火星、高熱物體、電火花、靜電火花、撞擊、摩擦、化學反應熱、光線聚焦等等。
控制火源引起火災的方法
化學點火源引起火災成因及控制方法
電氣火源引起火災成因及控制方法
機械點火源引起火災成因及控制方法
C.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滅火系統:分為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
水滅火、泡沫滅火和氣體滅火的基本原理和適用范圍
D.建筑滅火器配置
建筑滅火器適用范圍及危險場所劃分
撲救A 類火災應選用水、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撲救B 類火災應選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撲救極性溶劑B 類火災不得選用化學泡沫滅火器。
撲救C 類火災應選用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滅火器。
撲救A、B、C 類和帶電火災應選用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撲救D 類火災的滅火器材應由設計部門和當地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協商解決。
2.爆炸基礎知識
A.爆炸的概念
爆炸的機理及其分類
廣義地講,爆炸是物質系統的一種極為迅速的物理的或化學的能量釋放或轉化過程,是系統蘊藏的或瞬間形成的大量能量在有限的體積和極短的時間內,驟然釋放或轉化的現象。在這種釋放和轉化的過程中,系統的能量將轉化為機械功以及光和熱的輻射等。
按照能量的來源,爆炸可以分為三類:物理爆炸(物理爆炸是由系統釋放物理能引起的爆炸,如:鍋爐爆炸、高壓水容器爆炸、絕熱壓縮爆炸等)、化學爆炸(化學爆炸是由于物質在瞬間的化學變化引起的爆炸,如:天然氣泄漏引起的蒸氣云爆炸等)和核爆炸。
B.爆炸極限
爆炸極限的基本理論及其影響因素
爆炸極限是表征可燃氣體、蒸氣和可燃粉塵危險性的主要參數。當可燃性氣體、蒸氣或可燃粉塵與空氣(或氧)在一定濃度范圍內均勻混合,遇到火源發生爆炸的濃度范圍稱為爆炸濃度極限,簡稱爆炸極限。
把能夠爆炸的最低濃度稱作爆炸下限;能發生爆炸的最高濃度稱作爆炸上限。
爆炸極限值不是一個物理常數,受溫度、壓力、惰性介質、爆炸容器和點火能量等因素的影響。
C.粉塵爆炸的特點
粉塵爆炸的機理和特點
機理:當可燃性固體呈粉體狀態,粒度足夠細,飛揚懸浮于空氣中,并達到一定濃度,在相對密閉的空間內,遇到足夠的點火能量,就能發生粉塵爆炸。具有粉塵爆炸危險性的物質較多,常見的有金屬粉塵(如鎂粉、鋁粉等)、煤粉、糧食粉塵、飼料粉塵、棉麻粉塵、煙草粉塵、紙粉、木粉、火炸藥粉塵和大多數含有C、H 元素及與空氣
中氧反應能放熱的有機合成材料粉塵等。
粉塵爆炸有如下特點:
粉塵爆炸速度或爆炸壓力上升速度比爆炸氣體小,但燃燒時間長,產生的能量大,破壞程度大。爆炸感應期較長。有產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
粉塵爆炸的特性及影響因素
評價粉塵爆炸危險性的主要特征參數是爆炸極限、最小點火能量、最低著火溫度、粉塵爆炸壓力及壓力上升速率。
粉塵爆炸極限不是固定不變的,它的影響因素主要有粉塵粒度、分散度、濕度、點火源的性質、可燃氣含量、氧含量、惰性粉塵和灰分溫度等。一般來說,粉塵粒度越細,分散度越高,可燃氣體和氧的含量越大,火源強度、初始溫度越高,濕度越低,惰性粉塵及灰分越少,爆炸極限范圍越大,粉塵爆炸危險性也就越大。
控制粉塵爆炸的技術措施
控制產生粉塵爆炸的主要技術措施是縮小粉塵擴散范圍,消除粉塵,控制火源,適當增濕。對于產生可燃粉塵的生產裝置(如A1 粉的粉碎等),可以進行惰化防護,即在生產裝置中通入惰性氣體,使實際氧含量比臨界氧含量低20%。在通入惰性氣體時,必須注意把裝置里的氣體完全混合均勻。在生產過程中,要對惰性氣體的氣流、壓力
或對氧氣濃度進行測試,應保證不超過臨界氧含量。還可以采用抑爆裝置等技術措施。關于火災、爆炸的幾個重要問題:
柴油的火災危險性不屬甲類
非燃燒材料系指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
根據《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依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可將危險環境分為0 區、1 區、2 區
甲、乙類廠房室內消火栓的距離不應大于30m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建筑高度超過50m 的乙、丙類廠房和丙類庫房的消防用電,應按一級負荷供電。
火災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應避開可燃物。10kV 及其以下的架空線路不得跨越爆炸危險環境,鄰近時其間距不得小于桿塔高度的1.5 倍。
在使用不發火混凝土制作地面時,不應使用玻璃作為分格材料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規定,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可分為5 類
(二)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安全技術
1.基礎知識
民用爆破器材包括:
工業炸藥
起爆器材
專用民爆器材
2.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基本安全知識
防護措施
生產、儲存爆炸物品的工廠、倉庫應建在遠離城市的獨立地帶,禁止設立在城市市區和其他居民聚集的地方及風景名勝區。廠庫建筑與周圍的水利設施、交通樞紐、橋梁、隧道、高壓輸電線路、通訊線路、輸油管道等重要設施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
工廠平面布置
安全距離
工藝布置
電氣設備防爆
防雷電措施
生產爆炸物品的工廠在總體規劃和設計時,應嚴格按照生產性質及功能進行分區、布置,并使各分區與外部目標、各區之間保持必要的外部距離。
常用的防雷裝置中,避雷線是接閃器。
一般情況下,獨立避雷針的接地應單設,接地電阻一般不應超過10Ω
防止發生直接觸電和電氣短路的基本措施是中性點直接接地
防靜電措施
把電氣設備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部分與電網的保護零線進行連接,稱作保護接零;TT 系統不屬于保護接零。
自動快速雨淋滅火
火災報警系統
(三)職業危害控制技術
1. 生產性粉塵危害控制技術
A.生產性粉塵的來源和分類
來源:生產性粉塵來源十分廣泛,如固體物質的機械加工、粉碎;金屬的研磨、切削;礦石的粉碎、篩分、配料或巖石的鉆孔、爆破和破碎等;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和陶瓷等工業中原料加工;皮毛、紡織物等原料處理;化學工業中固體原料加工處理,物質加熱時產生的蒸氣、有機物質的不完全燃燒所產生的煙塵。此外,粉末狀物質在混合、過篩、包裝和搬運等操作時產生的粉塵,以及沉積的粉塵二次揚塵等。
分類
生產性粉塵分類方法有幾種,根據生產性粉塵的性質可將其分為無機性粉塵、有機性粉塵、混合性粉塵3 類。
B.生產性粉塵治理的工程技術措施
采用工程技術措施消除和降低粉塵危害,是治本的對策,是防止塵肺發生的根本措施。改革工藝過程濕式作業
密閉·抽風·除塵
個體防護和個人衛生
2.生產性毒物危害控制技術
生產過程的密閉化、自動化是解決毒物危害的根本途徑。
采用無毒、低毒物質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質是從根本上解決毒物危害的首選辦法。
常用的生產性毒物控制措施如下:
密閉-通風排毒系統
局部排氣罩
排出氣體的凈化
個體防護
3.物理因素危害控制技術
A.噪聲的控制措施
消除或降低噪聲、振動源,如鉚接改為焊接、錘擊成型改為液壓成型等。
消除或減少噪聲、振動的傳播,如吸聲、隔聲、隔振、阻尼。
加強個人防護和健康監護。
8 小時暴露作業場所噪聲強度不應超過等效聲級85dB。
B.振動的控制措施
控制振動源。應在設計、制造生產工具和機械時采用減振措施,使振動降低到對人體無害水平。
改革工藝,采用減振和隔振等措施。如采用焊接等新工藝代替鉚接工藝;采用水力清砂代替風鏟清砂;工具的金屬部件采用塑料或橡膠材料,減少撞擊振動。
限制作業時間和振動強度。
改善作業環境,加強個體防護及健康監護。
C.電離輻射的防護
電離輻射的防護,主要是控制輻射源的質和量。電離輻射的防護分為外照射防護和內照射防護。外照射防護的基本方法有時間防護、距離防護和屏蔽防護,通稱“外防護三原則”。內照射防護的基本防護方法有圍封隔離、除污保潔和個人防護等綜合性防護措施。
射頻電磁波屬于非電離輻射。
D.高溫作業防護措施
高溫作業防護
隔熱
通風降溫
保健措施
個體防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技術
1.危險化學品基礎知識
A.危險化學品概念及類別劃分
危險化學品的概念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化學品。
化學品危險性類別的劃分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志》(GB13690-1992)將危險化學品分為8 類,分別是第1 類,爆炸品;第2 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第3 類,易燃液體(注:其蒸氣一般不會形成重氣擴散是錯誤的);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第5 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第6 類,毒害品;第7 類,放射性物品;第8 類,腐蝕品。
B.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險特性
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險特性主要有:燃燒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蝕性和放射性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理》,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
塵矽肺可以分為:塵肺病、矽肺病、塵矽肺病。
C.化學品燃燒爆炸事故對人員和環境的危害
高溫的破壞作用
爆炸直接的破壞作用
爆炸沖擊波的破壞作用
造成中毒和環境污染
D.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控制和防護措施
危險化學品中毒、污染事故預防控制措施: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替代、變更工藝、隔離、通風、個體防護和保持衛生。
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從理論上講,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基本原則主要有:防止燃燒、爆炸系統的形成、消除點火源、限制火災、爆炸蔓延擴散的措施。
2. 化工安全技術
A.典型設備安全技術與車間布置
B.典型化工單元操作過程安全技術
C.典型反應過程的安全技術
氧化反應、還原反應、硝化反應、聚合反應、裂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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