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班牙留學生打工途徑
學生實習許可
持有學生居留證者,不可參加有盈利的工作,除非該學生所從事的工作與其學習不相沖突,工作所得到的收入不足以用于其在西學習的生活費,并在開始工作前須和學校及實習企業簽署實習許可協議。
學生在得到實習許可后,可以工作。這種工作合同一般為非全天工作,且有時數限制。如訂有全天工作合同,工作時間不能與學生學習時間相沖突,即只能利用假期做全天工作,具體實習時數取決于校方的規定。而且所批給的工作許可有效期最多只能與學生的學生居留期相同,不得超過學生卡的有效期,因此,在更新學生居留的.同時,也須更新工作許可。
工作居留
留學生在西班牙完成三年不間斷的學習后,可通過各種途徑尋求在西班牙獲得正式工作的機會,如果與企業達成意向,可要求企業出面向勞工部申請工作居留。這時,首先需與企業簽訂一個預備合同。
即使企業愿意幫助留學生來申請工作許可,但并非所有申請都能獲得批準,還得取決于其他一些重要因素和提供相關證明。比如:留學生必須能提供這三年來的學習證明以及成績,還有三年不間斷的歷史住家證明記錄。此外,與留學生簽訂工作預備合同的企業也必須符合一定條件,該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經濟實力,從來沒有任何逃稅和漏稅或使用黑工等不良記錄,可以提供該申請人一個與其所學專業對口的工作崗位等。
最后申請人還必須通過移民局的文件審核,證明申請人具有相當的西班牙語水準以及專業知識,才能最終獲得批準,把學生居留轉為工作居留。持有西班牙的工作居留,其履行的義務和可享受的權利與一般西班牙人相同。不間斷的工作居留滿5年以后,可申請西班牙長期居留。
【在西班牙留學生打工途徑】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