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拿大留學簽證的幾大誤區(qū)
誤區(qū)一:有學校錄取通知書就能申請簽證成功
學校對于申請人的評估取決于學生的學習經歷和成績,而不涉及任何家庭經濟狀況和家長工作背景。但后者卻是簽證評估的重點。因此,被學校錄取只是簽證的必要條件,是整個簽證過程的開端,出國留學真正的難點是在如何順利獲得留學簽證。
誤區(qū)二:擔保金只要夠了就行
加拿大使館對擔保金的要求關鍵并不在額度的多少,而在于歷史的長短和來源的合理性。現在不再要求擔保金必須有18個月的歷史,但是除了需要證明擔保金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擔保人還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其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濟實力卻無長期存款,那么只要給予詳細的解釋并盡可能佐以有說服力的證據,獲得簽證幾率還是很大的。
誤區(qū)三:抵押款或貸款可以作為擔保金
加拿大簽證擔保金通常只有一種方式——銀行現金存款,不接受貸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產必須賣出變現,但炒股、炒基或房產的時間可計為存款的歷史。另外,部分銀行的理財產品如果是保本的`,則無須變現,直接可以用作擔保金。
誤區(qū)四:簽證都需要面簽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文件審核的方式,在平均1-1.5個月的時間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一是拒簽,在護照上蓋章,附上拒簽信,告知理由;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委托中介;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面談后,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后再通知結果。所以,并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簽,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復雜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簽。
誤區(qū)五:其他國家的拒簽史會影響加簽證申請
其實,只要不是因為假資料拒簽或者由于不良記錄被吊銷簽證,大部分其他國家的拒簽史不會影響加拿大簽證申請。
誤區(qū)六:英語成績決定一切
有的申請人認為,只要有了良好的英語成績就可以申請任何學校、任何專業(yè)。其實不然,學校錄取的標準是申請人以往的學習成績、學術水平及相關的工作經驗。因此,英語成績在學校和簽證申請中并未起決定性作用。
誤區(qū)七:使館簽證可以一勞永逸
學生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館簽證(student visa)只是使學生獲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證,學生到加拿大學習還必須在加拿大入境時憑簽證、使館簽證書、入學通知書等文件獲取加拿大學習許可(study permit)。無論簽證還是學習許可都有時間限制。
誤區(qū)八:短期留學簽證可以更換為學生簽證
6個月以上的長期留學申請,學生可獲得Student Visa, 而短期留學(6個月以下)或探親等其他訪問者只能獲得Visitor Visa, 這樣的訪問簽證持有人在到達后將不允許更換成學生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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