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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牛虻讀書筆記作文

        時間:2020-11-14 18:32:45 讀書筆記 我要投稿

        牛虻讀書筆記作文大全

          《牛虻》讀書筆記1000字

        牛虻讀書筆記作文大全

          在讀過的小說中,伏尼契的《牛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書中描寫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一定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發;黑胡須;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征: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面還有一句附言:‘精于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曾經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后這“丑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杜r怠分阅芰钊诵南壹,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悲劇?晌覠o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一起學的一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面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知道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就會懷著輕松的心情,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边@是封面上的一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斗爭,把自己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面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么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斗爭,最后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現在意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現在的我們,80后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說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么鮮明的對比!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改變80后“草莓族”的現狀,將自己變為不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

          《牛虻》讀書筆記1000字

          《牛虻》成書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它于1897年在英國出版,本國文學界一直默默無聞。但半個世紀后被譯成中文時,深受中國廣大青年的喜愛,先后發行一百多萬冊。由于特殊的歷史原因,或者是因為當時中國青年所持的文學觀念和思想傾向使得他們樂于閱讀革命志士傳奇式的故事,學習并且仿效那些臨危不懼、寧死不屈、為人民而戰斗的英雄形象,《牛虻》教育和影響了整整一代中國人,在當時甚至被當成了政治教書。

          雖然時代不同了,但是毋庸置疑,這部小說仍有可取之處。因此,在老師與同學們的強烈推薦下,我懷著一種敬畏之情,觀看了《牛虻》這本書。

          《牛虻》一書是作者伏尼契受到當時身邊革命者的獻身精神的激勵寫成的。它生動地反映了19世紀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對奧地利統治者、爭取國家獨立統一的斗爭,成功地塑造了革命黨人牛虻的形象。

          小說主人公亞瑟的成長是通過各種矛盾沖突來表現的。這種矛盾沖突主要包括父子關系、宗教信仰兩個方面,集中體現在亞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關系上。開始時,亞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親,而只是把他當作慈愛可親、堪予信任的神甫。當時的亞瑟受到了爭取民族解放獨立思想的影響,在跟神甫的討論中堅持認為:做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與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奮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兩者在當時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對這種天真的想法十分擔心,他寄希望于將來能偷偷打消會導致亞瑟反教會統治的危險思想。然而亞瑟對神甫因父子私情而產生的寬容卻作了錯誤的理解,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并且不恰當地把神甫看作是教會統治的代表。由于這一錯覺,當新神甫到來時,他立即遭受懲罰:他和所有的革命黨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兒時女友瓊瑪給他一記耳光,人家告訴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親時,他那天真的幻覺才痛苦地消散。他開始認識到民族獨立與教會統治是勢不兩立的。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因此,亞瑟自殺這一情節安排有良好的藝術效果,是小說的精華所在。從此之后,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悠悠天地,任何以立于其間?是精神。人活一口氣,說樹活一張皮。沒有精神,人就不成其為人,人就成了行尸走肉。在寫給瓊瑪的信中,牛虻說第二日日出時候,他就會被槍決。但是他卻無所畏懼,他說:“至于我嘛,我將走進院子,懷著輕松的心情,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學童!泵鎸λ劳,牛虻豪情不減,昂首走完人生最后的路程。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里,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

          不管我活著,

          還是我死掉,

          我都是一只。

          快樂的飛虻!

          精神是人的支柱,精神鼓舞人活在這個世上,敢于面對生活,甚至忍受生活的各種艱難困苦。精神是意志的體現,它鼓勵牛虻坦然面對死亡,迎接生活的最大考驗。

          精神的偉大在于它會超越死亡。生命是短暫的,只是剎那的瞬間,但是精神卻象日月星辰一樣永恒。精神不會隨肉體的消亡而消亡。有了一種支撐我們信念的精神,我們才會堅強起來,我們才會矢志不渝地追求我們的目標,不管是什么都無法擋住我們。正式感受到了精神的力量,高爾基才會大聲喊出:“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吧!”

          《牛虻》讀書筆記1000字

          說實話,在剛接觸《牛虻》這本書時,我曾將其三次拿起,但都是看到第一章一半的時候沒能耐著性子看完……當我第四次拿起這本書的時候……

          《牛虻》描寫的是19世紀30年代初合18XX年革命前夕意大利革命者為了意大利的獨立和統一所進行的一場斗爭。而主人公“牛虻”就是這偉大革命者行列里其中之一,在革命的背景下,一位天真單純的青年轉變成為一名堅強的革命主義戰士。

          我這人看書有個毛病,剛拿到的書,以先睹大結局為快。我在看《牛虻》時也不例外。從后往前翻,最后一章的標題叫做《無聲的結局》,說的.是主人公——牛虻被槍決,臨刑前一天寫了一封信,并托付一個衛兵一定要將這封信親自交給他愛的人——瓊瑪……本來看到這兒,我就應該從這本書的第一頁慢慢地品讀了,但讓我郁悶的是……

          全書分為《人生轉折點》、《轉變》合《歸去》三卷,總共是二十五章。

          在第一卷中,青年亞瑟是比薩神學院是一名學生,與院長蒙太里尼私交甚好,在學院的生活很美好。但美好的事物總是很快消逝,后來,偶遇瓊瑪,亞瑟落入圈套,被捕入獄。在獄中,亞瑟尋覓機會,逃了出來……

          這就是我前三次為什么看不下去、郁悶的原因——亞瑟是誰?主人公不是牛虻嗎?——主人公在你眼前,而自己卻找不到。第一卷中,甚至連“牛”都沒有!

          到了第二卷,已是十三年后的世界。亞瑟從獄中逃離后,流亡到南美,化名為范里斯.列瓦雷士,牛虻是他的綽號,后來他又回到意大利參加了穆拉多里領導的亞平寧山起義。起義失敗后,他又去了法國,他曾在法國報紙上發表了一系列政治性的諷刺文章,名聲一時大噪。十三年的流亡生活,讓原先健壯的青年亞瑟變成了一位殘疾的——跛了一只腳,殘了一條手,哦,對了,還有些口吃——革命人士。

          在和瓊瑪相遇時,原先單純善良的瓊瑪已然變成一位美麗動人、卻又表情冷漠的波拉太太?杀氖,兩人誰都沒有認出對方來。更可悲的是,瓊瑪因為無意間講了一個瘸子的笑話,牛虻以為她是在含沙射影地說自己,而生氣了。這使得現在脾氣本就不好的牛虻,開始寫一些抨擊蒙太里尼的文章——尖銳、刻薄。但蒙太里尼的人氣很高,這些閑言碎語對于他的威望并不能夠成什么傷害。

          牛虻和瓊瑪相認了,并互相暗生情愫。福禍相依,牛虻生病了。在生病的期間,他將十三年來的生活——那些痛苦的經歷告訴了瓊瑪。病情好轉之后,瓊瑪安排了英國商人貝萊與牛虻見面,而在貝萊的幫助下,牛虻有了自己的軍火。

          看完第二卷的第一章時,我才恍然大悟。哦,原來“牛虻”是亞瑟的綽號。牛虻就是亞瑟,亞瑟就是牛虻。恍然大悟之后,才發現故事已經發展到了這個地步了。

          第三卷,就在出發前夕,牛虻同志很不幸的再次被捕入獄。幸運的是,牛虻的斗志猶存,并不甘于命運,于是采取越獄行動!很抱歉的,這次越獄行動失敗了……

          在獄中,蒙太里尼來看望牛虻,不,應該是亞瑟。但顯然的是,亞瑟已經成了牛虻,這已經是事實了,不可更改!他們倆的關系破裂了。牛虻對死已經是不再畏懼,而一個人連死都不怕,那他就沒有什么可怕的了。再被槍決的前一天,他寫了一封信……

          故事寫完了。已主人公的死亡為結局,似乎是一個悲劇……

          牛虻寫的那首詩,沒有署名,只是寫了一首他和瓊瑪小時候經常念的一首詩,一首小詩:

          不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樂的飛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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