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時代廣場的蟋蟀》的400字讀后感
這幾個星期,我把〈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看完了,這本書給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蟋蟀柴特斯從來沒有想過離開康涅狄格州鄉下的草場,可它卻因貪吃而不慎跳進了一個野餐籃,被帶進紐約最繁華的地方——時代廣場的.地鐵站。人情冷漠的紐約,幸運的柴特斯遇到了聰明的老鼠和忠誠憨厚的亨利貓,還遇到了喜歡它的主人——男孩瑪麗歐。柴特斯用它絕妙的音樂天賦回報了朋友們真摯的友情,幫助瑪麗歐一家擺脫了困境,自己也成為了震驚整個紐約的演奏家!可是就在柴特斯音樂事業達到顛峰時,他卻突然作出決定要從此“掛弦”隱退,回歸康涅狄格州的鄉下老家,要過從前那種雖然不知名卻十分平靜的生活。在故鄉涼爽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兒唱給土撥鼠、雛雞、鴨子、野兔和牛蛙聽,還要用歌聲止住狐貍追殺野兔的腳步。
一只蟋蟀、一只貓咪、一只老鼠之間的友情足夠讓這個冰冷的世界溫暖起來,他們所擁有的正是我們所缺少的。我很喜歡這本書,希望它能讓更多的讀者知道作者喬治寫這本書的初衷,要觸動人類的心靈,讓友情在和煦的陽光下傳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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