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穩定、完善和強化扶持農業發展的政策,進一步調動農民的積極性。繼續加大“兩減免、三補貼”等政策的實施力度;切實加強對糧食主產區的支持;建立穩定增長的支農資金渠道。
2.堅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提高耕地質量。嚴格保護耕地,認真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努力培養土地肥力。
3.加強農田水利和和生態建設,提高農業生產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加快實施以節水改造為中心的大型灌溉區續建配套;狠抓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堅持不懈搞好生態重點工程建設。
4.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提高農業科技含量。加強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加大良種的推廣力度;加快改革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5.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業發展環境。加大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快農產品流通和檢驗檢測設施建設;加強農業發展的綜合配套體系建設。
6.繼續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競爭力。進一步抓好糧食生產;大力發展特色農業;加快發展畜牧業;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發展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7.改革和完善農村投資、融資體制,健全農業投入機制。完善農業投資管理體制;加快農村小型基礎設施產權制度改革;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和創新。
8.提高農村勞動者的素質,促進農民和農村社會全面發展。全面開展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進一步發展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
9.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堅決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進一步加強農村黨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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