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藏大學生村官待遇政策具體是怎樣的呢?下面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歡迎瀏覽!
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不是公務員,而是帶有志愿者性質的工作者。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應聘到村任職,中組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八項激勵和保障政策:
一是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補貼、津貼按月發放;參加養老社會保險。
二是在村任職期間,辦理醫療、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三是符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四是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
五是在村任職2年后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享受放寬報名條件、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h鄉機關公務員應重點從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招錄。
六是聘期工作表現良好、考核合格的,報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是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八是到西部和艱苦地區農村任職的,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此外,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央財政還將按人均2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中央財政按照東、中、西部地區人均每年O.5萬元、1萬元、1.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貼,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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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招解決大學生村官“下村難”
大學生村官,是我國村級特設崗位,目的是培養接地氣,懂實情的優秀干部人才和創新創業能手。然而,正如普通大眾茶余飯后常說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樣,即便是大學生村官,也在工作上遭遇了諸多“尷尬”,其中最大的“尷尬”就是“下村難”。
筆者有一位朋友A,是2015年剛招錄的村官,A跟我講述了他的“下村難”:剛到服務地所在鎮報到,就被無期限的“借調”了下來,距今工作已近半年,竟從未下村一天!省上為確保村官能下村,采取了隨機電話核實的方式,結果當地在電話核實的前幾天就一一“關照”各位村官,這樣的核實結果好與壞,實與虛,當然就不言而喻了。
當然,有的人會片面的認為:讓你留在鎮上積累“人脈”,這樣豈不更好?但A提到,本次新招錄的村官有許多都是帶著滿腔抱負來的,不在乎名,不在乎利,僅僅因為是一名志愿者,有一顆為民服務的心,如此而已,沒曾想卻遭遇如此的“尷尬”,從來沒下村卻變成了紙上、口頭上的“已下村”,這樣的“被下村”就是“下村難”的癥結所在,因為給上級政府留下了“已下村”的表象!
筆者針對此種現象提出了三大招,希望能夠拋磚引玉,對癥下藥。
第一招:以“了解”證“真實”
省級部門的隨機電話核實的弊端在于,電話那頭的人說的是不是真心話?這點無從核實,筆者認為,干一行則精一行,則了解一行,如果村官沒有下村一天,要說十分了解村情、民情就根本不可能,反之,對于村上有哪些人,大致居住在哪里,哪些人從事什么行業,哪些村民互相之間關系密切,哪些彼此之間有矛盾,哪些家庭困難,因何困難等等問題,村官能夠對答如流,這樣的村官就至少在村上待過,服務過。
第二招:定“民意”為“準繩”
針對第一招,有的人可能會說:這個簡單,背一背不就完了嗎?那么好,我們還可以引入“民意”,變傳統的“鄉鎮考察”為“民意考察”,人民滿意才是真的滿意,我們黨和政府,做的任何一件事,無不是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村官也不例外,如果B村的村民對分到本村的村官一無所知,這就是對村官“未下村”的最好佐證。相反,如果常住村民都知道本村來了一名大學生村官,并為本村辦了那些實事,質樸的村民就會給予最真誠的感謝,而這感謝便是村官已下村的最好佐證。
第三招:變“指派”為“直轄”
村官之所以有苦不敢言,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服務地所在鄉鎮的評價直接影響著村官的未來,沒有人會拿自己的未來開玩笑,同樣,鄉鎮也深諳此道,才會在政策下“走過場”,“做文章”,筆者的建議是將村官變為省、市一級直轄,村官原待遇不變,只是在服務地工作,但只對省、市一級負責,可以考慮保留鄉鎮一級的評價權限,但只是很小的權重,更大的權重放到村級,將村民的滿意度,村民的評價作為更大權重的考核指標,如此,解決了村官的后顧之憂,有苦而不敢言的問題便迎刃而解。
我相信,上述三大招環環相扣,聯合出擊,有利于解決村官的后顧之憂,釋放出村官的創新、創業熱情,將極大的改善我國農村貧窮落后的局面,將極大的推動我國農村法治富裕和諧的車輪向前駛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