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甘肅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實施細則》得知,2015年甘肅三支一扶待遇及經費保障如下:
經批準錄取的 “三支一扶”、“進村社區”人員,繼續執行甘人通〔2006〕59號、甘人通〔2006〕61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錄取文件下發后,由市州、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盡快組織崗前培訓,于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崗。其中,“三支一扶”人員按照崗位需求及所學專業,分別安排到基層教育、農牧、水利、衛生和扶貧等崗位進行服務,并按甘人社通〔2013〕128號要求,及時落實服務人員的生活補貼,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組織考試選拔過程中所產生的工作費用,由省、市(州)財政分級負擔,其中省上主管部門組織考務發生的費用由省財政支付,各市州、縣區組織考務等工作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負擔,不向考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