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服務協議即行終止。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就業工作,總的原則是實行“自主擇業、雙向選擇”,并鼓勵留在服務地就業。為有效促進其就業,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可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一)接收“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地區有空編的事業單位,可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優先招聘當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二)各區市縣在組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可將部分鄉鎮、街道屬基層事業單位崗位單列計劃,定向招聘本地區服務期滿3年內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三)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可享受國家公務員考錄工作中所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服務期滿3年內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可享受省公務員考錄工作中所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四)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和市屬事業單位選聘人員時,可優先考慮已進入基層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的“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
(五)報考高校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加分政策。
(六)凡落實工作單位的大學生,其2年服務期計算為工作年限。
(七)扶助“三支一扶”大學生自主擇業,鼓勵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留在當地就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等政府相關部門要廣泛收集各類用人單位的需求信息,引導用人單位接收服務期滿的大學生;要為大學生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組織他們參加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或就業見習等;對服務期滿后就業困難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要進行重點幫扶。
(八)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其在校期間申領國家助學貸款的本金和利息由市和服務所在的區市縣政府各按50%的比例代為償還。
服務期間待遇及相關政策:
1. 生活補貼。“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間享受每月1800元的生活補貼。
2. 參加社會保險。“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間按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
3. 檔案、組織關系管理。“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內,其人事檔案原則上統一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地區政府人社部門或所屬公共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代理。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單位。對服務期間積極要求入黨的,由鄉(鎮)一級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