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是 支教、支醫、支農、扶貧的簡稱。2006年,中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門下發《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 通知》,以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2萬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一般為 2-3年。
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主要為全國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身體健康。
服務期間待遇(補貼和保險)
"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參照本地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 費用,要納入財政給予的工作、生活補貼范圍。中央財政補助西部地區的費用按人均每年1.5萬元的標準撥付,補助中部地區的費用按人均每年1萬元的標準撥 付,補助東部地區的費用按人均每年0.5萬元的標準撥付。
服務期滿就業政策
(1)原服務單位有職位空缺或有相對應的自然減員需補充人員時,要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學生。
(2)對于準備自主創業人員,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畢業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4)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服務2年以上,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根據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區工作,凡落實了接收單位的,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應準予落戶。
(6)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時,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職務工資標準,其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在今后晉升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等。
(7)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破瘘c本科。對已落實就業崗位的大學生,各級"三支一扶"辦公室要按規定落實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工齡計算、服務年限視同社會保險繳納年限等政策。